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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物游心作词 [在物与作品之间]

时间:2019-02-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读胡弦的诗,我在想,胡弦诗作值得记取的诗美探索经验和特征是什么?   他的诗歌具有明显的名词性。胡弦诗歌总和状态、情境、故事的细节密切相关,抒情主体大多潜伏在这些要素后面。在避免空洞的现实抽象和主体抒情方面,他做得非常出色。抒情主体内敛的对“名词”的介入方式,是胡弦诗歌的显著特点。他让物和事本身说话,而抒情主体成为审美收纳者和旁观者。
  诗语倾向于“名词性”的诗歌,在某一作品中容易失掉诗歌节奏和韵律。因为,诗歌因主体显现才可突破物的框架,借助客观世界落差才能形成层次。胡弦躲避这一诗歌审美陷阱的策略在于,他用物和事的碎片或细微单元,掺和潜藏的主体情绪,在物我之间粘合,以这样的诗语形成向某种“名词”背后隐蔽的情感的透视,并不让读者看到这种“名词”延伸的终极意义,而将诗歌导向意味的无限性。胡弦诗歌的特色正在于这种名词性所蕴涵的诗歌意境的无限性。这在胡弦的乡村题材的诗歌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他对乡村“啜泣”的倾听,包含着充沛的苦难感,但在诗中很少出现此类空洞的大词。他谨慎编织关于哭泣的乡村细节,非常有节制地翻转它,激荡出生命况味。在俭省的诗行里,一直作为具象名词的“啜泣”,凭借诗人对乡村苦难的透彻感知,发生了令人回味无穷的情绪缠绕。
  胡弦对诗语的名词性追求,让他成为毫不迟疑的细节崇拜者,并借此找到了抒情节奏。他的叙事或抒情。往往体现为在广袤画布上对细节不厌其烦的细描和渲染。当然,诗歌的审美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在对细节的深度变焦过程中,他并没有遗失架设在生命意识、现实忧虑和智性追求上的诸多意义。《割草》一诗中,少年眼中的蛛网和太阳之间的奇诡变焦,没有突兀感。反而携带了丰富情感,即能说明这一点。这种微观细描和宏观衬托的结合,这种基于“名词”的变焦,在胡弦诗歌中有多种呈现方式,是胡弦诗歌节奏形成的奥秘所在。他将一颗毛绒绒的少年心放在乡村生动可感的物象之中,表面看来,他并没有对抒写对象进行剖析,而是呈现它展放的处所;究其实,诗歌成功展放的这些作为衬托物的东西,恰是心灵隐秘的最好介说。诗中也出现了“成长”、“病痛”等抽象词语,但不损伤诗美,宏观的抽象和微观的具象相得益彰。
  胡弦把握这种独特的诗歌节奏的诀窍,一方面在于他对具象名词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于抽象名词的深刻感知。当代诗歌经历了若干年诗歌主体的虚妄症病痛,从群体性意识形态的话语轰鸣,到孤绝而偏执的个体文化英雄情结的盘踞,再到主体尊严完全消泯的精神沦落,诗歌的审美症候十分复杂。突出的症候之一,就是诗人在诗歌中规避抽象名词。胡弦用自己的诗歌证明,抽象名词并不必然是审美陷阱。可以想见,在凝视名词的时候,他经历了艰难的诗语转变。从抽象名词和具象名词的互为代价,到它们之间最终形成互为背景的审美协作,胡弦诗歌的一种抒情格式逐渐成型。在驾轻就熟的诗语剪接过程中,诗歌因此充满动感。
  胡弦诗歌正是用这种节奏接纳了中国经验。对于当代汉诗而言,幸与不幸都与当下独特的中国经验有密切关系。汉语诗歌如何在诗美探索期完成对这种经验的汲取,是诗歌探索的重要课题。胡弦诗歌在回答这一提问时展现出独特的思路。我惊喜地感觉到,胡弦尝试让自己诗作的情绪、结构和精神韵味,而非诗语本身,与他所遭遇的中国经验的丰富断面发生联系。比如,在《两个人的死》中,有四个节奏单位。第一单位为建设之死,第二单位为王美娟之死,第三单位为苦难评议,第四单位为“我”之感受。诗语闪回的根据在于。抒情主体在悲剧之内与悲剧之外的穿梭。在穿梭的四个段落中,“苦难评议”虽然被跳跃的视点湮没,但却在湮没之后,将视点的节奏转化为诗歌的意义结构,也即。在形式之外附加了内容意义。
  这种探索对中国经验的诗歌汲取具有双向的启示意义。胡弦有诗人和诗歌编辑的双重身份。作为诗歌的专业读者,他应当见证过不少背靠时代抒情的诸多诗人的抒写挫折。在现实世界的丰富性与个体灵魂的深邃之间,他探讨诗美的实现途径,搭起一座桥梁。他这样做的前提,是走出诗歌主体的情绪引力,走出“我”与外部世界的单质的诉说结构。这种探索,形成了胡弦诗歌创作上升的明显契机。作为一种创作个案,胡弦所能提供的启示在于,在诗人内外宇宙的取向中,他并没有单纯地归向于一极,而是根植于他诗歌的名词性结构,一步步走向情绪的复调。从“我”对世界的感受和物象的汲取阶段,来到物象与“我”之间反复突围、沦陷的阶段,最终在它们中间建立富有张力的诗美关系。胡弦诗歌包含了诗人对中国经验的阅读过程。就像他在《阅读》中写到的那样,他离开了束缚自己的情绪漩涡,看到“那么多词,沉默,并且正深深陷在那里”。他看到与自己深陷现实的涡流一样深陷的众多语词,让陷落的自我与抒情主体分裂,从而将诗歌抒情主体变为潜在的多重抒情者。
  这是饶有趣味的诗歌实验:在有意识的审美探索中,胡弦的诗作非常诚实地告诉我,他的探索正徘徊在几乎是有意后注意和无意后注意交替出现的状态中,并力求达到一种诗歌节奏的复调性的情绪内化。但恰恰由于这种间或的尝试,他的诗美常常外显为抒情格式。简言之,这种可贵的探索,目前还不是诗人的风格。或者说,胡弦的诗仅仅占据了指向诗歌积极发展的不确定性。他是一位在迷惘与坚定之间痛苦的诗美探索者。中国诗歌的发展需要不断地抽取这种不确定性中的良性因素,而一位杰出的诗人,必然要在风格化的过程中离开格式困扰,成为一名专注于经验与先验的言说而引领语言风行于精神丛林的人。
  我要追问的是,在当代汉诗写作群落中。有多少人正在经历类似胡弦这种从格式和技法创设转向风格积聚的富有希望的裂变?胡弦能不能在物与作品之间寻找自我否定与诗美驳诘的立足点,成为那样的风之子?当然,如果胡弦仅仅踏实地怀有质朴的“尘埃”信念,“要到低处去,要在那里开出花来”(《尘埃》),我也由衷地欣喜并为他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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