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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论构建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当前我国对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选取的研究存在不足,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刻不容缓。选取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应遵循系统性原则、历史性原则、统筹主辅原则。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应由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构成。应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基本点是,以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为工具,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考察时,既要测度其实际水平,又要测量其适度水平。文章构建了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社会保障结构水平;社会保障总体水平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1-0092-04
  当前理论界对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选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尚存在不足。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所选取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单一,往往运用单一的指标如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衡量,并得出一定政策建议;第二,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选取未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导致运用缺乏适应性的指标来衡量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上述两个方面的不足不利于对我国社会保障真实水平进行考察,以失真社会保障水平的分析为依据所得出的结论或政策建议难免有失偏颇。因此,选取合适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理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选取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是用来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社会成员总体或以一定标准划分的各类群体所享有的社会保障程度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一个关键因素[1]。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适度与否等需要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来衡量。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选取需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是一个综合系统,包括社会保障支出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社会保障结构水平、社会保障人均水平等指标。因此,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测度需要综合考察一系列的指标,如此才能对该国或该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当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往往仅运用一项或少数几项指标即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做出判断,这是非理性的,违背了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选取的系统性原则,不利于准确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真实水平。
  (二)历史性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选取的历史性原则是指在选取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时,要充分考察被测定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和特征。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不同经济和社会发展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征不同,所适用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充分时期,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处于初建时期,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社会保障内容体系的完善[2],在经济和社会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内容体系的建设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开始转向社会保障结构体系的发展,在这个时期,应当以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指标作为测定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当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社会保障内容体系和结构体系均取得较大程度的发展时,一国或一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开始以社会保障层次体系建设为重点,在这个时期,应当以社会保障总体水平指标作为测定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
  第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不同的特征,适用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往往以内容体系或结构体系为重点,在这样的背景下选取反映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指标如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测定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是不合理的。理性的选择应该是选取能够反映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是否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的各类群体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否公平发展的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指标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和结构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程度较高,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层次体系的健全为重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该选择能够反映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指标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如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三)统筹主辅原则
  在选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时,要与该国或该地区在该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特征相结合,准确把握社会保障水平测定的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可以说,选取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统筹主辅原则是在系统性原则和历史性原则的基础上得出的。一方面,统筹主辅原则所涉及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范围为整个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系统,即把整个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系统中的各项指标分为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另一方面,统筹主辅原则所应用的基准即将各项指标划分为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的主要标准是被考察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和特征,这体现了历史性原则。
  选择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统筹主辅原则是指以充分准确把握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在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为目标,在厘清社会保障水平测定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的基础上,既要选取在测定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的主指标,又要充分发挥辅指标的重要作用,以对该国或该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综合测度。
  
  二、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依据上述三项基本原则,从理论层次,构建了一个包括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
  (一)社会保障水平测定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
  社会保障水平测定主指标系统是指与被衡量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和特征相适应的能够恰当测定该国或该地区考察区间内社会保障水平的一系列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测定辅指标系统是指与被衡量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和特征不完全适应,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考察对象的社会保障水平且对一个较长时期社会保障水平的轨迹考察具有意义的一系列指标。
  在考察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时,主指标系统处于主体地位,能够起到准确把握该国或该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作用;辅指标系统的地位亦不可忽视,例如,对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重点为社会保障层次体系的国家,属于辅指标体系的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仍然可以用来对被考察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测定,并将适度水平和实际水平相比较分析,对该国或该地区的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是否处于适度状态做出判断,如果不适度,则需要采取措施促进社会保障结构水平回归或达到适度状态。
  (二)社会保障水平测定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的内容
  社会保障水平测定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总体水平测定指标,包括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3],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4]等子指标;二是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包括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社会保障群体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城乡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地区结构水平等子指标;三是其他测定指标。
  (三)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的界定
  当前各类文献关于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的详细界定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需要做系统研究。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包括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社会保障群体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城乡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地区结构水平等子指标。现做具体界定如下:
  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是指社会保障各个分项目的保障水平以及各个分项目的水平搭配的合理性程度。适度的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狭义的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适度,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之间的关系要合理;二是在狭义的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适度的基础上,广义的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要适度,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要协调发展。社会保障群体结构水平是指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所建立的专门社会保障制度为各群体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以及各个群体所享受到的保障水平之间的公平性和协调性程度。在分析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保障群体结构水平时,既要考察专门为各社会群体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水平,又要考察这些专门制度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之间的公平性和协调性。例如,当前我国为城镇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构建了有差异性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利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衡量各类群体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公平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城乡结构水平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分别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以及二者之间的均衡程度;社会保障地区结构水平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分别为各个地区或子地区的居民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以及保障水平在各地区或子地区之间的均衡程度。
  需要强调的是,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可能处于适度的状态,但这并不能说明其属于健康运行[5],还需要考察社会保障的结构水平是否适度,适度的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各项目之间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在拥有专门制度的各类群体之间、城乡居民之间、地区居民之间均衡发展,进而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提供支持。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社会保障水平测定的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的选择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而调整的动态历史过程;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重点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的主指标系统和辅指标系统所包括的具体指标是不同的。在对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考察时,应该主要运用主指标系统做出判断,同时运用辅指标系统加以分析,综合考察该国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应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一个基本点
  
  应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测度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了解该国或该地区的实际社会保障水平,而是要以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为切入口对被考察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实际水平和适度水平进行测度,并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一定结论或政策建议,为被考察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发展提供有益支持。
  在考察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时,如果仅对实际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测度,而缺乏对适度水平的测量,那么将无法分析被考察国家或地区社会保障水平的适度性;如果仅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测定,而缺乏有益的结论或政策建议,那么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考察就失去了应用的意义。因此,应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一个基本点是:以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为工具,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考察时,既要测度其实际水平,又要测量其适度水平,并将二者进行深入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有利于被考察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发展的结论或政策建议。上述的基本点是一个连续过程,各个环节均不可偏废。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的测度需要考虑到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之间的关系①。如果说以一定经济水平为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成员所享有的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家庭保障,那么,以经济总量为参量所构建的适度水平测度模型实际上测量的是一国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和家庭保障水平之和。这要求社会保障实际水平的测度亦需要增加家庭保障水平之值,或者将家庭保障水平从适度水平的测度中剔除出去,方能进行适度与实际水平的比较分析。例如,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家庭保障在整个保障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这一状况在中短期内恐难以改变。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包括笔者本人在内)应用依据人口结构理论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所构建的适度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模型对我国以及我国某些省市的社会保障适度水平进行了测度,这实际上是一种依据经济总量指标(如工资总额等)构建模型并进行测度的方法,但实际水平的测度并未考虑家庭保障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适度水平与实际水平进行比较分析,恐有失偏颇。当然,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障体系仅有社会保障或以社会保障为主,那么上述应用经济总量指标构建的模型是可以用以测度其适度水平的。
  
  四、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这里我们应用上述所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构成要素和一个基本点的理论来构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该以社会保障结构体系为重点,同时,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社会保障内容体系进一步完善,且加强社会保障层次体系的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可构建如下:
  第一,主指标系统。选择社会保障结构水平测定指标作为测定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水平的主指标。应用社会保障项目结构水平、社会保障群体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城乡结构水平、社会保障地区结构水平等子指标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进行有效测度和深入分析。
  第二,辅指标系统。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保障总体水平测定指标,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支出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等子指标;二是其他指标。
  考察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要在充分发挥主指标系统在测定过程中的主要作用的同时,兼顾辅指标系统的应用,以实现综合考察、系统测度的目标。在应用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的过程中,要根据上述基本点的要求,不仅要测度我国实际的社会保障水平,还要测量我国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并将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有益的结论或政策建议,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向适度区域靠拢,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上述所构建的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指标体系是与我国当前国情相适应的,其适用的时期区间长度取决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阶段和特征的变化,当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发生变化时,其结构要进行合理调整。
  
  注释:
  ①为了便于分析且不影响分析过程和结论,此处设定,社会保障并不包含家庭保障。
  
  参考文献:
  [1] 丁建定.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构建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J].人口与经济,2009(3):73-78.
  [2] 丁建定.略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5):132-138.
  [3] 穆怀中.国民财富与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83-86.
  [4] 张平.构建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J].中国社会保障,2010(7):32-34.
  [5] 孙健夫,郭林.社会保障适度水平测度模型分析[J].中国社会保障,2008(4):38-40.
  
  责任编辑 莫仲宁
  
  The Construction of Reasonable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System
  
  GUO Lin ZHANG Xuefeng
  (1.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74
  2.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Abstract: Due to the deficiencies of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it is urgently to establish a reasonable one. There are thre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to select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systematic principle, historical principle and general principle. The reasonable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is a composition of primary index system and secondary index system. The basic rule for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system application is to take the index as a tool. It should be on a practical and appropriate level to do the social security investigation in a country or in an area. This paper provides the social security determining index system that accor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 China.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 quota, social security structure level, general level of social security

标签:指标体系 测定 社会保障 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