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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斯坦纳阐释翻译论视野下的译者主体性研究】乔治斯坦纳

时间:2019-01-2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以乔治?斯坦纳阐释翻译论为基础,结合文本分析和文化研究,本文探讨了《李白诗集》的译者主体性在信任、侵入、输入和补偿这四个翻译过程的分解步骤是如何得以体现的。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 《李白诗集》 小?薰良
  
  要谈到李白诗歌在欧美世界的译介,日本译者小?熏良(Shigeyoshi Obata)英译的The Works of Li Po, The Chinese Poet(《李白诗集》)尤为值得一提。该书于1922年10月首次由美国纽约达顿出版社出版。这是李白诗歌在西方世界第一部独立的英译集,也是第一部容李白诗歌、传记及研究文献于一体的合集。自问世九十年以来,在美、英、日等国多次再版重印,其中单在美国就连续再版了四次,其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此前,欧美国家的汉诗英译集里,李白诗歌只占了很小的一个部分,未曾得到应有的重视。其中,有的翻译和研究严重偏离了李白诗歌的原意或史实,对李白诗歌在欧美世界的传播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小?的这部诗集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现状。然而,在中国学界,这样一部具有非常意义的作品似乎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迄今为止,除了闻一多、吕叔湘、王丽娜、秦寰明和邬国平等学者的文章以外,国内很难看到其他相关研究。以上研究多是语言层面上的笼统分析或比较,而对文本层面以外的译者动机、文化目的、及翻译策略等因素很少论及。本文试图借助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的阐释翻译理论,结合文本分析和文化研究,探讨译者主体性是如何在《李白诗集》的翻译过程中体现的。
  一、译者主体性略论 自古以来,传统译论如“因循本旨,不加文饰”,“信、达、雅”以及“化境说”等一直强调译作对原著的“忠实”,认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加入任何主观因素,就是对原著的“大不敬”。译者在传统译论中一直被置于“被遮掩、被压制、被排斥状态和仆人状态”(许钧、张柏然,2002:412)。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哲学语言论转向以及翻译理论界的“文化转向”为翻译研究开辟了新的视角,新兴译论如“现代阐释学”“操纵学派理论”“翻译目的论”等理论的发展对原语中心论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为翻译研究迈入多元化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也极大地彰显了译者的主体性。
  目前,对于“译者主体性”一说,国内译界尚未达成共识。查明建认为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贯穿于翻译活动的各个层面。”(查明建、田雨,2003)。本文认同查明建的定义,但同时也认为译者主体性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方面,作为“读者、阐释者和作者”,译者的个人经历、世界观、审美观、艺术修养及创作水平等都会影响他对原文的解读(胡庚申,2004);另一方面,译者身处一定文化之中,译者的文本选择、翻译策略、翻译目的等会不可避免地受到译入语文化既定的审美规范、主流诗学观及目标读者的审美期待等因素的影响。
  二、乔治?斯坦纳的阐释翻译理论 “阐释学”(Hermeneutics)源自德国,是一门关于理解、解释及其方法论的学科。阐释学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古希腊的“阐释学”、施莱尔马赫所代表的“浪漫阐释学”、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及姚斯的西方现代阐释学等几个阶段,其演变逐渐凸显对主体的关注。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伽达默尔提出了“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效果历史”三项理论原则,鼓励读者超越作者意愿,根据自己所处的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对文本加以阐释。这个观点消解了传统阐释学中的主客体二元对立关系,大大彰显了阐释者的主观能动性。
  在伽达默尔的基础上,乔治?斯坦纳进一步发展出了阐释学的翻译观。在1975年出版的《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After Babel―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一书中,斯坦纳提出了“理解即翻译”这一著名的论断,认为翻译的过程即译者理解或诠释的过程。他从阐释学的角度把翻译过程分成了四步:“信任(trust)、侵入(aggression)、吸收(in-corporation)及补偿(enactment of re-ciprocity)”。其中,“信任”作为翻译活动的第一步,强调了译者首先信任文本中的“存在意义”,认为选择原文翻译是有价值的。但在遇到原文不可译或者无需译的情况时,信任便不复存在,译者就会进入第二步“侵入”阶段,因为对原文意义的诠释类似于某种入侵的行为。接下来,文本通过归化或异化的形式被译入语文化“吸收”。这样一来,原先的信任使译者失去了平衡,原语也失去了平衡,就需要通过“补偿”来加以恢复,让译文凸显原文的优点或使原著通过翻译得以升值(Steiner,2001:313-319)。不难看出,斯坦纳的翻译步骤自始至终强调的是译者的主观能动性。
  三、阐释学翻译理论视野下《李白诗集》的译者主体性研究
  1.信任 斯坦纳认为,“这种主动自发的相信或信任的倾注是出于我们原有的经验和认知(Steiner:313)。”从小?选择李白诗歌作为翻译对象来看,这和他的个人经历有关。
  首先,小?从小就接受了中国文化的熏陶。据铃木义昭先生的考证,小?出生在日本大阪府一个富裕的农家,父亲通汉学,幼时在学习假名前就在父亲的引导下学习《论语》。小?后来也提到,“我终生都在学习中国诗歌,热爱中国诗歌,并尽可能广为涉历。我童年时期就开始记诵李白的短诗。在美国学习旅行的这些年里,我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本薄薄的李白诗集,有空我就翻译”。可见,对中国诗歌的热爱是小?“信任”李白诗歌的根本原因。其次,小?在美国学习期间(1907-1925),正值美国诗坛的“诗歌文艺复兴运动”蓬勃发展之际。其中,作为时下诗坛潮流诗代表,意象派诗人庞德1915年翻译出版的汉诗选集――《神州集》(Cathy)以其“色彩绚丽,意象新鲜,文笔敏锐”给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萌生了“自己动手翻译李白诗歌”的念头(小?薰良,1935)。《李白诗集》的英译工作大部分是在1916年春之前完成的,时隔《神州集》的出版仅仅一年。由此不难看出,小?在美国受教育的经历对他的诗歌翻译选择也有一定影响。
  2.侵入 译者选择文本之后,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解读原文,斯坦纳将这一步称为“侵入”,意指在理解的过程中,一旦译者遭遇原文抵抗和语言障碍时,先前的信任便不复存在。为了获取原文意义,译者只有通过“暴力”侵入原文,摆脱历史、文化、语言等诸多限制,“剥去原文的语言外壳,袒露内在核心”。
  细看英译的《李白诗集》中,处处都有译者“侵入”的痕迹:如“青春几何时”的译文“The green spring ――and what time?”中,“青春”变成了“绿色的春天”,“几何”成为了“什么时候”。又如“兰陵美酒郁金香”译成了“The delicious sine of Lanling is of golden hue and flavorous”,意指“兰陵美酒有金子般的颜色和芬芳的味道”,和原诗大相径庭。郁金本指一种香草,有浓烈的香味,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香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扑鼻。在小?看来,由于“文字的差别远如中文与英文,翻译的难处简直没法想”;加之有的名词带着“独有的国民性或民族特性”,在另一个文化中难以找到“确切相符”的表达方式,翻译不周是在所难免的。但同时,小?也承认,有时“明知是误译却偏偏故意不给改去”,是为了保全“译文的音调和色彩”。这说明译者在理解原文时,难免会带有个人的认知经验和偏好,产生误译。但不论是何种原因的误译,都可视作译者对原著发起的主动进攻,是译者主体性的体现。
  3.吸收 “吸收”是一个表达的过程,是指文本通过归化或被异化的形式被译入语文化“吸收”。斯坦纳认为:“对原文的内容和形式的吸收不会进入到真空状态……没有一种语言或是文化整体的译入不冒着被转化的风险。”面对外来信息,译者必须决定“吸收什么”和“怎么吸收”,通过译者的翻译目的和翻译策略得以体现(Steiner:314)。
  小?曾在1926年“答闻一多先生”一文中提到,他的翻译目的是“介绍一个在中国最有名的古诗人给欧
  西的文坛”,因此在诗歌选裁上尽量选择李白有代表性的作品。《李白诗集》共选入李白诗歌124首,有五言、七言以及乐府,题材丰富,力求全面“反映李白的生平及所经历的时代”(徐志摩2005:132)。值得一提的是,选诗中有77首是前人译过而小?重译的,数量占据多半。这部分诗歌的主题大多以亲情、友情、怨情为主,符合20世纪初欧美诗坛汉诗英译的审美主流。可见,小?的翻译选裁是以英美文化为取向的,其翻译策略也必然是归化的。诗集中“三五七言”一诗足以证明: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Cool is the autumn wind,/Clear the autumn moon,/
  The blown leaves heap up and scatter again,/A raven, cold stricken,starts from his roost./Where are you,beloved? ―When shall I see you once more?/Ah, how my hearts aches to-night― this hour!
  对比原文,可以发现,译文不但打破了原文三言、五言、七言的形式组合,变成了一首自由流畅的散文
  诗。原诗含蓄的叙事方式变成了以第一人称“我”向
  “你”大胆的直抒胸臆,加之译者一定程度的主观创作(划线部分),译文变得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颇有当时流行的民歌之风。这种“散体意译”的翻译方式在其他诗歌如“秋浦歌”“子夜春歌”“寄还”“赠汪伦”“山中与幽人对酌”等中普遍存在。《李白诗集》中多首译诗曾被英美作曲家加以谱曲,流行甚广,这正说明小?的翻译策略是成功的,是为英语读者广为接受的。
  4.补偿 翻译过程经历了“侵入”和“吸收”之后,失去了原有的平衡,“补偿”是必不可少的。在补偿的过程中,译者的主体性得以充分发挥:如何补偿及补偿多少,全在译者一己之念。因此,斯坦纳认为补偿是“译者道德之体现”(Steiner:315)。
  《李白诗集》主要采取添加注释的方式,对诗歌中的人名、地名、物名等专有名词、文学典故及诗歌写作背景加以说明,以便读者正确解读诗歌内涵,如“赠内”一诗:对“何异太常妻”中的“太常”,添加的注释是“Tai-chang is the title of a religious officier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Han dynasty. Here a Tai-chang of the latter Han dunasty is alluded to, who was noted for his wine-bibbing prospensity.”(“太常是汉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员称号。这里‘太常’二字用来指代诗人嗜酒的癖好”)。又如“忆东山”一诗中,对地名“东山”的解释:“The East Mountain (Tung Shan),in Chenkiang. Hsieh An, the poet-governor of the 4th century under the Chin dynasty, whom Li Po admired immensiely, had resided here.” (“东山,位于浙江上虞,是李白所仰慕的一位晋代诗人兼政治家隐居之地”)(Ibid:64-65)。这些注释对补偿原文意义的缺失、传递中国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接受不同译者对同一部作品的不同阐释,就是承认译者主体性的合理存在。尽管小?英译的《李白诗集》存在种种误译和分歧,但译集本文的价值和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正如小?自己所说:“翻译在文学上有时是一种有效果的异种播植。不论译文本身艺术上的价值,单就使某种民族的文化发生兴趣这点实在的功用,也是不该忽视的”(徐志摩,2005:137)。
  参考文献:
  [1] 许钧,张柏然.面向21世纪的译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 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01):19―24.
  [3] 胡庚申.从“译者主体”到“译者中心”[J].中国翻译,2004,(05):10―15.
  [4] George Steiner.After Babe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5] Shigeyoshi Obata.The Works of Li Po, The Chinese Poet[M].Tokyo: The Hokuseido Press, 1935.
  [6] 闻一多.唐诗杂论?英译的李太白[C].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08):159―166.
  [7] 小?薰良.答闻一多先生[C].收录在徐志摩全集(第七卷:翻译作品[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05):131―137.
  [8] 邬国平,邬晨云.李白诗歌的第一部英文译本――小?薰良译《李白诗集》、译者与冯友兰等人关系及其他[J].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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