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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王卫斯理 约翰.卫斯理与18世纪英国监狱改革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18世纪的英国,由于刑法的严酷、不公正的审判程序以及恶劣的监狱环境,犯人的处境极为悲惨。为此,循道宗创始人约翰?卫斯理不仅不遗余力地为犯人提供物资给养,更孜孜不倦为他们的灵魂得救而耕作,其努力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囚犯们的生存状况,并为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监狱改革运动铺平了道路。
  【关 键 词】约翰?卫斯理;循道宗;监狱改革。
  【作者简介】文 婧,武汉大学历史学院2008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15-18世纪欧洲史。
  
  对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监狱改革,西方学者们着墨甚多,形成了不同的分析模式。譬如,拉齐诺维奇探讨了监狱改革者开创人道主义刑罚的不懈努力[1];韦伯夫妇将监狱改良归功于英国缙绅的人道主义情怀、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以及宗教慈善家的活动[2];伊格纳提夫则将新的监狱制度看作是工业资产阶级、福音主义者、慈善家试图在富人与穷人间建立依赖关系并使其相互承担义务的工具[3]。监狱改革者特别是基督教福音主义者在其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被不断提及,但循道宗创始人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所扮演的先锋角色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史学界习惯把18世纪的循道宗称为“穷人的宗教”。作为循道宗的创始人,约翰?卫斯理特别关注穷人的生活和信仰状况,“某种意义上说,是约翰?卫斯理首先发现了穷人,成为他们的第一位朋友”[4]。约翰?卫斯理的这种关怀并没有将监狱中的穷人和不幸者排除在外。18世纪的英国,由于刑法的严酷、不公正的审判程序以及恶劣的监狱环境,犯人的处境极为悲惨。为此,约翰?卫斯理不遗余力地为犯人提供物资给养,并孜孜不倦为他们的灵魂得救而耕作,其努力一定程度上为18世纪末期英国的监狱改革运动开辟了道路。
  
  (一)
  
  光荣革命后,英国司法体系摆脱了王权的控制,获得极大的独立性,法律的正义开始凌驾于王室特权。英国宪法很高明地安排有关保护个人及其财产免于遭受君王侵害的规定,如人身保护法、陪审制度、没有拘票不得逮捕、未经审判不得拘禁等,英国人民享受着欧洲大陆无法匹敌的安全感。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局面并没有实现,迫于生计走上犯罪道路的穷人在这一世纪必须接受最野蛮的惩罚。
  当时,刚强的英国人认为非如此不足以抑制人类不守法的天性。英国国会在18世纪不断立法增加判处死刑的罪名,1689年有五十项死刑罪,到1820年增为一百六十项:谋杀、叛国、伪造货币、放火、公路抢劫、侵入家宅抢劫、抢夺四十先令以上、在商店中偷窃货品价值五先令以上、残害或窃取牛群、寄发恐吓信件、参加暴动――以上列举的罪行,以及另外的一百多项罪行,在乔治一世、二世和三世的统治期间,皆为死罪[5]。1751年,约翰生指陈死刑项目繁多的危险说:“抢劫和谋杀同样处以死刑,无异于鼓励歹徒舍小罪而犯大罪。”[6]这些死刑罪中相当一部分涉及财产,使得下层民众成为受刑法影响最大的社会群体。
  次于死刑的刑罚,包括监禁、枷刑、鞭打、入牢改造当苦工和流放到殖民地。犯人宁愿被放逐海外也不愿遭受囚禁,因为监狱内的无人性待遇与脏乱已恶名昭彰。犯人入狱之后,根据付与狱吏款数的多少而佩戴不同轻重的脚镣手梏。犯人睡稻草床,除非能从外界弄来礼品,否则每天只吃一磅面包。除新门监狱外,其他监狱都绝少注意清洁工作,灰尘堆积、病菌丛生,几乎每一名犯人都患有“监狱热病”――常见的有发疹伤寒和天花,约翰生博士认为百分之二十五的终身囚犯死于“腐朽伤寒”;每当囚犯出庭应讯之时,身上发出污秽和染病的恶臭,使得法官、陪审员、证人与观众必须频频吸入樟脑、醋酸或香草,以驱逐臭味。1750年5月,新门监狱中的一百名囚犯同时被拘提至伦敦的老贝利这一主要刑事法庭接受审判,他们的热病恶毒传染至法庭内,六名主审法官中有四名因而死亡,另外有四十名陪审员和法庭职员死亡 [7]。狱吏为了赚取额外收入,收受贿赂时有发生。据约翰?霍华德记载,贝德福德郡监狱的在押犯人若要出狱,“必须支付15先令4便士给狱卒,2先令给拿钥匙的人”[8]。他们还在监狱内贩卖酒品,并允许娼妓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狱中的道德腐坏。监狱,与其说是革新犯人的场所,不如说是孕育着更大罪恶的魔鬼之窟。
  人们对于罪犯的遭遇及处境表现出冷漠,甚至抱着赏玩的态度在一旁幸灾乐祸。当二轮马车拖着犯人驶过街道之时,刽子手有时会收到民众摊捐的额外金额,应民众的要求,以特别大的力气用皮条鞭打犯人[9]。在人们看来,惩罚这些罪人是理所应当的,再残忍也不为过。18世纪的文学作品中很少有涉及监狱环境的题材,更别说同情犯人。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约翰?卫斯理对监狱和犯人的关注显得尤为重要。
  
  (二)
  
  监狱是约翰?卫斯理不断访问的地方,关怀和救助犯人是他持之以恒的事工。约翰?卫斯理对囚犯的关注始于“牛津圣社”时期,在约翰?卫斯理带领下,社员们于1730年8月开始探望关押在牛津监狱中的囚犯。他们通常每周三和周五到监狱念颂祈祷文,周末进行一次布道,每月主持一次圣餐礼。经历“亚得门”重生后,他更是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救助囚犯的事业中。作为一名监狱改革者,约翰?卫斯理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监狱内布道,牧养囚犯,关注其灵魂得救;第二,改善监狱环境,为犯人提供人道主义救助;第三,在报纸和著述中揭露18世纪英国监狱状况。
  约翰?卫斯理一直把上帝的爱放在他布道与教导的中心,在他看来,上帝的爱无条件指向世间每一个人,不带有任何歧视色彩,任何人都有获得上帝恩典、得到拯救的机会,这当然也包括监狱中的犯人。1739年春天起,约翰?卫斯理就开始深入伦敦和布里斯托尔的监狱向犯人提供福音布道。约翰?卫斯理注意到:“对那些在大狱和在城里监狱中的可怜囚犯,现在没有一个愿意照顾他们灵魂的人,也没有人作勤勉,教导,安慰或在主耶稣的智慧和爱中建立他们的工作。”[10]他持续、不间断地探访犯人,与他们进行密切的交谈,特别是那些死刑犯。他曾在1740年3月12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我访问在布莱威尔监狱中的一个犯人,他是被判处死刑的。我继续每天去看他一次;同时向几位孤苦的人宣传平安的福音。他们都被关禁在同一个地方。”[11]约翰?卫斯理试着宽慰囚犯们的悲痛,让他们相信这是上帝引导他们悔过,实现永生的契机。许多囚犯因此成为基督徒,获得内心的喜乐,不再畏惧死亡。由于约翰?卫斯理的耐心和努力,囚犯们也变得乐于倾听他的布道,并邀请他去监狱中讲道[12]。甚至到1785年约翰?卫斯理八十多岁的时候,他仍然到新门监狱牧养这些被教会和国会所隔离的人,“我在新门为已判罪的囚犯讲道。那边有四十七人被判死刑……我向他们所念的经文为:‘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上帝的大能显然临在,多数的犯人都落泪。数日后有二十人一同受刑,其中五人死得很平安”[13] 。
  约翰?卫斯理还给予囚犯人道主义关怀,譬如,替犯人们呈递申请状、进行慈善募捐等。约翰?卫斯理曾替新门监狱的两名重刑犯请愿,“以他们的名义写信给一个大人物,希望他们能够得到缓刑”[14]。卫斯理观察到外国囚犯在监狱中经受的煎熬比本国犯人更甚,便动员循道宗会众进行捐款,为他们置买衣服、食物和垫褥等。他在1759年10月记录:“……一千一百名以上的俘虏挤在那个小地方。他们除了一点点肮脏的稻草外,没有其他可以躺卧的;除了一些破布,烂布以外,也没有别的可盖的。日夜如此,以致有许多人像牲畜般地死掉了。我听了非常动心,当晚讲道就以出埃及记二十三章九节‘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为题。随即有人捐出十八英镑,第二天又有人捐献,凑到二十四磅。”[15]
  其他循道宗信众也以约翰?卫斯理为榜样,在他人的嘲笑声中,甘愿冒着身体和心灵可能遭受的损伤,捐献并不丰裕的财产,无私无求地救助囚犯;帮助犯人与亲人联络,宽慰、鼓励他们,陪伴他们走上绞刑架[16]。早在1743年,探访囚犯成为指导循道派会众宗教和社会活动的会社章程的一个组成部分[17]。在1778年循道宗大会上,对于“是否有必要探访所有的监狱”这一问题,大会的一致决议是“尽一切可能这样做。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仁爱了”[18]。赛拉斯?托尔德是追随卫斯理从事这一工作的典范。托德是伦敦的一名循道派会员,从1757年起,他持续探访伦敦的监狱犯人,到1778年去世的二十一年间,他走遍了伦敦的每一处监狱。另一位女性信徒萨拉?彼得斯坚持定期探访新门监狱,与狱中的囚犯们逐一交谈,安慰他们、替他们祈祷。彼得斯还为因偷窃天鹅绒而获死刑的囚徒约翰?兰开斯特请愿,“她拟定了几份请愿书,亲自到威斯敏斯特、肯辛顿,跑遍了镇里的每一处以寻求人们的支持”[19]。
  经过卫斯理与循道宗信众的努力,人们在布里斯托尔的新门监狱看到了巨大的改变:狱室清洁干净,饮酒和卖淫现象消失了,纠纷不再靠打斗而是凭双方证词和平解决,遵守主日、定期礼拜成为惯例;最为重要的是,监狱内还建立了就业体系,囚犯们不再无所事事,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劳作挣钱,用以偿还在外的负债,并为刑满获释后的生计进行储备[20]。
  此外,约翰?卫斯理在报纸和著述中向人们生动地描述了监狱中的情形,并主张从法律制度、陪审程序及惩罚机制等多维度来改善监狱环境。约翰?卫斯理的相关论述主要揭露了以下事实:第一,绝大多数监狱的环境堪比地狱,那里黑暗、污秽、疾病蔓延、设备奇缺,犯人如同居住在死亡之谷。第二,入狱服刑并没有提升犯人的道德水准,相反,这里孕育着新的罪恶,他们学会了一切污浊、下流的言词和作为。第三,漫长的审讯过程,繁杂的法律条目,致使相同的案例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第四,法律的不公正性,富人与穷人间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律师们借机敲诈、雪上加霜的恶行。第五,对战争囚犯的非人道虐待。约翰?卫斯理叹息道:“如此苛待贫民,吮吸贫民囚犯的血液,仁慈在什么地方呢?”[21]为此,他大声疾呼:“理性的人们,你们来决断吧!”[22]约翰?卫斯理关于监狱状况的文字在18世纪英国当属稀珍之宝,其工作为“监狱改革之父”约翰?霍华德提供了可靠的参考。
  
  (三)
  
  在呼吁监狱改革的过程中,约翰?卫斯理并没有把矛头指向国会的立法及政府的施策。卫斯理常常以英国的政治体制为豪,他并不赞成任何形式的社会变革,他所期许的是在个人“良心”合力下的社会更新。在约翰?卫斯理看来,更新社会最有效的途径便是革新个人道德,他坚信,18世纪英国的各种社会问题均源于人心的腐败与冷漠,而冷漠源于爱心的缺失或丧失,所以只有当人们的良知与爱心恢复时,整个社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基于这样的思考,卫斯理把基督教阐释为爱的宗教,把信仰与爱心的撒播看作更新社会的灵丹妙药。“我们渴望这种宗教建立在世界上,就是爱的宗教,喜乐与和平的宗教,即在灵魂的深处立下根基,又时刻从它所结的果实表现出来,非但不住地产生无辜心(因为爱不加害邻舍)而且以各种善事,传播德行与喜乐给周围的人”[23]。正是在这种信念的驱动下,约翰?卫斯理及循道宗会众在监狱中宣讲基督救恩、开展慈善义工,忘我地耕作,以期达到更新社会的目的。对此,20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尼布尔指出:“宗教的理想主义者对通过发展个人的道德能力来达到理想的社会一直保有希望,并竭力使这一希望实现。他们相信宗教的复兴能够提供一种使人摆脱其社会混乱的资源,这种信念一直存在着。”[24]这种保守主义的态度使他不可能行之过远。
  尽管如此,约翰?卫斯理在18世纪末英国监狱改革中所起的先导作用不容否认。约翰?霍华德是卫斯理的朋友和崇拜者。1777年,霍华德出版《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监狱现状》(The State of the Prison in England and Wales)一书,呼吁英国的刑狱改革;1787年,霍华德与卫斯理进行了一番长谈,之后在卫斯理的鼓励下,霍华德独自到欧洲大陆探查了几百所监狱,冒着生命危险将它们的黑暗状况公诸于世[25]。一定程度上说,正是约翰?卫斯理为霍华德发起的监狱改革铺平了道路。
  (本文系武汉大学世界史所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循道宗创始人――约翰?卫斯理的社会伦理观研究》、武汉大学博士生自主科研项目基金资助《约翰?卫斯理与英国早期工业社会》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81120202000127)
  
  注释:
  [1]Sir Leon Radzinowicz,A History of English Criminal Law and its Administration from 1750,6vols,London: Stevens& Sons,1948-1986.
  [2]Sidney Webb& Beatrice Webb,English Prison under Local Government,London:Archon Books,1922.
  [3]Michael Ignatieff,A Just Measure of Pain:The Penitentiary in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New York:Vintage Books,1978.
  [4] M.Edwards,John Wesley and the Eighteenth Century:A Study of His Social and Political Influence,London:Epworth Press,1933,p149.
  [5][6][7][9] [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第27册:伏尔泰与英国)第101-102、103、102、100页,幼狮翻译中心译,[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出版。
  [8] John Howard,The State of the Prison in England and Wales,with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and an Account of Some Foreign Prisons,London:John Nichols and Sons,1777,p244.
  [10][11][13][15][21][23][美]章文新编:《卫斯理约翰日记》第79、97、520、369、362、613页,许碧端译,[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62年出版。
  [12][16]M.Marquardt,John Wesley’s Social Ethics:Praxis and Principles,Nashville:Abingdon Press,1992,p81,p82.
  [14][19][20]N.Curnock(ed),The Journal of the Rev.John Wesley,8vols,London:Robert Curry,1938,VolⅦ p230,VolⅢ p382,VolⅣ pp416-417.
  [17] W.J.Warner,The Wesleyan Movement in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New York:Russell & Russell,1930,p237.
  [18] R.F.Wearmouth,Methodism and the Common People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on:Epworth Press,1945,p200.
  [22] J.Telford(ed),The Letters of the Rev.John Wesley,8vols,London:Epworth Press,1933,VolⅣ p84.
  [24]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第50页,蒋 庆等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25] Graham Maddox(ed),Political Writings of John Wesley,Bristol:Thoemmes Pr.,1998,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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