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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的通信标准化战略研究] 战略管理名词解释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通信标准竞争由来已久,这是由通信的国家产业地位和国际竞争所决定的。运用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比较分析中国在TD-SCDMA与WAPI标准化实践中,如何建立和推行本土标准。进而总结影响上述标准发展的因素,并就我国未来通信标准化实践得出几点启示。
  关键词:通信产业;技术标准;行动者网络理论;TD-SCDMA;WAPI
  
  本文借助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ANT)分析中国在通信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如何战略性地推行本土标准,又遭遇了怎样的发展障碍。运用ANT理论中的“转译”这一概念,对两大技术的标准化过程进行实证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影响TD-SCDMA和WAPI标准化发展的客观因素,并就我国未来通信标准化实践得出几点启示。
   一、 行动者网络理论及其研究架构
   1. 行动者网络理论。ANT理论是一种可用来描述特定技术通过与非技术要素的结合形成技术标准时各方动机与战略行动的重要工具。它克服了社会与技术间的性质差异,在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对等地看待人和非人的要素。根据ANT理论,在社会与技术互构的进程中通过转译(translation)过程,技术与非技术的要素平等地作为行动主体参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网络构建。通俗地说,转译是一个角色界定与实践的过程,是行动者间的磋商与博弈。在彼此间的磋商中达成网络建立的目标共识,并为实现既定目标践行各自的努力。各行动主体的利益、角色、功能和位置在新的行动者世界中被重新界定,最终形成异质性(Heterogeneous)行动网络。而网络最终能否形成并维持下去,则取决于行动者的转译能力和被转译者的反网络能力。
   在ANT繁杂的理论体系中,铭写(Inscription)、转译和强制通行点(Obligatory Passage Point,OPP)是最核心的,而铭写与转译是理解利益结盟形成行动者网络的关键。Callon在对圣布里厄(St. Brieuc)海湾海扇贝资源减少的研究中提出转译过程应包含的四个关键环节:问题化(Problematization)、利益赋予(Interessment)、招募(Enrolment)、动员(Mobilization)。在转译过程中,各行动者需通过一个共同的OPP。铭写的强度决定了网络的稳定性。
   在ANT理论框架中,标准化的过程是标准技术与产业参与者彼此间的一系列磋商与博弈。ANT为研究以标准化为契机的利益结盟中各方参与者的动机和行动提供了有益的工具。对通信产业而言,技术标准往往在通信网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重要性集中体现在:规定着哪种核心技术在通信网络中以何种特定模式如何被使用。这种重要角色本身即为一种极具威力的铭写。不同的技术标准 会有不同的铭写强度,进而产生不同的网络。
   2. 通信技术标准化的行动者网络研究架构。通信技术标准化的行动者网络研究涉及三个环节:(1)网络行动主体的识别;(2)行动者转译过程分析;(3)铭写的强度。通过诸环节分析各行动主体如何影响网络建立,以及网络如何影响标准创新,同时创新如何进一步推进、稳固现有网络,催生出新的网络。
   此外,根据Lyytinen和King的研究,一国的技术标准化通常受到三个因素影响:(1)创新体系,很多时候表现为各种创新及产业政策;(2)监管制度,是与标准化活动相关的行政管理体制、法律以及政治等;(3)市场,是标准开发与实施的市场环境。对TD-SCDMA及WAPI标准转译过程的分析主要从这三方面予以考察。
   二、 TD-SCDMA与WAPI标准化历程
   1. TD-SCDMA的标准化历程。2001年,中国首个移动通信接口标准TD-SCDMA被国际电信联盟(ITU)和第三代伙伴关系(3GPP)两大国际通信标准组织批准成为三大主流标准之一 。TD-SCDMA标准化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早期R&D阶段:1993年初到1998年末。1993年的“863计划”承担起跟踪研究码分多址(CDMA)技术的任务。1995年,由原电信研究院,美资技术企业Cwill等共同投资成立的北京信威公司承担起标准创新的前期任务。(2)标准起草与产业结盟阶段:1998年末到2003年初。首先,中国政府以开发和推进TD-SCDMA为目的,与欧洲的西门子签订谅解备忘录。其次,发起成立致力于TD-SCDMA技术标准商用的组织TD-SCDMA产业联盟。(3)标准实施及产业化发展阶段:2003年至2011年 。2008年的电信重组、奥运试运行,以及2009年的3G牌照发放成为推动TD-SCDMA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目前,正向下一代国际通信标准TD-LTE(TD-SCDMA Long Term Evolution)全力迈进。
   2. WAPI的标准化历程。
   (1)建立国家强制标准阶段: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2003年,国家质监局和标准化委员会(SAC)联合发文,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WAPI的无线局域网产品。该强制实施案的推出立刻在美国产业和政府层面引起了强烈反应和狙击。Wi-Fi联盟 企业巨头纷纷以“禁芯禁运”相威胁。政府则通过政治施压,以贸易战和诉诸WTO相威胁。(2)建立国际标准第一阶段: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随着强制实施案的搁浅,WAPI调整战略以谋划走国际路线。修改后的WAPI提案(提案编号IN7506)在2004年ISO年度会议上与IEEE802.11i共同被列为正式标准提案。然而,在2006年的快速流程投票中,IEEE802.11i以压倒性优势胜出。(3)建立国际标准第二阶段:2009年6月至今。2009年6月,在ISO/IEC JTC1/SC6的日本东京全会上,WAPI获准以独立文本形式开展国际标准推进。2010年1月,WAPI的TePA技术方案通过新工作项目提案阶段投票,正式立项为国际标准项目。WAPI目前处第三个工作组草案评议阶段。(4)建立事实标准阶段:2005年12月至今。在强制标准案遇阻、国际标准案生死难卜的情况下,政府退而采取“生米煮成熟饭”策略,即利用本土市场扩张使WAPI标准成为行业事实标准,以培育标准竞争力。一方面,从2006年开始启动WAPI相关的政府采购;另一方面,于2009年推出手机“Wi-Fi+WAPI”捆绑入网政策。
   三、 TD-SCDMA与WAPI标准的转译过程比较分析
   根据Callon的研究,转译过程包含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动员四个关键环节。此外,转译是一个过程而非简单的结果,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转译失败的可能。而且,行动者网络并非事先设定的行动者间的简单组合,而是每一类行动者的利益、角色、功能和地位在新的行动者网络中被重新界定、赋予。
   1. 问题化。问题化的关键两步为“行动者识别”和定义OPP,以使得核心行动者在为其他行动者定义其利益和问题时成为他们必须依赖的对象。转译的过程中,每一个主体都面临并须克服各自相应的障碍。通信产业有四类典型参与者: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国内设备商、国外设备商。通常,用户或制造商对标准的采用主要依赖网络运营商对标准的选择,而运营商的标准选择则受监管政策的影响。监管部门在这里也代表了保护本国利益的政府、政策制定者以及管理者。
   2. 招募。在异质行动网络中,每个行动者必须事先被赋予彼此均可接受的任务。对TD-SCDMA而言,首先是原信息产业部招募了SCDMA技术的源头Cwill及电信研究院(后改制为大唐电信),牵头TD-SCDMA技术及其标准化的研究、起草、产业化等系列工作。继而,招募了在欧洲3G统一标准遴选中落选的标准起草企业西门子参与标准的制定与推动。最后,进一步游说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国内外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加入阵营,参与标准商用。此间,2008年的电信重组造就了新移动、联通、电信三足鼎立的运营格局。2009年的3G牌照发放则将TD-SCDMA运营的重任交到了新移动手上。这又是核心行动者的一次关键性的招募策略。让拥有全球最大用户网络和用户基础,同时兼营固话和宽带新业务的新中国移动全力负责运营TD-SCDMA,可谓用心良苦。通信标准要真正完成从实验室走向千家万户,运营商所起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技术成熟性、系统可靠性及后续演进都离不开运营商支持。
   对于WAPI而言,尽管核心行动者同为通信监管部门,但是所招募的对象有所不同。首先,以Wi-Fi标准中存在的安全漏洞为契机,原信产部招募了国家标准化委员及其他几家研发型企业发起WAPI标准制定。WAPI据此以行动者的身份出现。从2004年WAPI进入公众视野,先后经历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事实标准的一系列转译策略。核心行动者利用一系列体现在政策里的利益赋予策略试图招募更多行动者进入WAPI阵营。然而,行动者招募始终没能真正跨出国门,所招募对象也多是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下的国内WAPI产业链企业。在运营方面,尽管WAPI已基本成为无线设备的标配,但实际使用却大打折扣。运营商在公共场所部署的无线热点设备均支持WAPI加密,但日常使用中并未开通此功能,直到"蹭网卡"的出现才使局面有所好转。
   3. 利益赋予。利益赋予是在潜在的行动者间建立起一种利益分配机制,也是核心行动者用来促使和稳定其他行动者依约扮演各自角色的手段。世界各国在促进本国通信产业发展上向来就有实施必要的管制措施和政策支持的传统。欧洲的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GSM的成功首次证实了拥有统一的频段,并且这些频段在足够大的市场上够用是该标准大获成功的关键因素。在全球的很多地区,GSM无疑受益于ITU所分配的900MHz的主要频谱资源。
   政策往往也是利益导向。对WAPI而言,中国给出的政策信号很明确。一方面借政府采购,引导无线网络相关产品兼容WAPI功能;另一方面用手机入网捆绑“Wi-Fi+WAPI”许可的方式,力保无线网络应用的最后堡垒。在2008年的奥运会和2010年的亚运会上,WAPI技术及设备得到大面积应用,多个省市的政府采购也为WAPI开道。芯片及手机制造商对中国解禁Wi-Fi和捆绑WAPI表现出极大热情与市场回应。
   4. 动员。依据Callon的研究,只有完成动员阶段行动网络才算建成。在TD-SCDMA中,先是核心行动者成功地动员西门子完成了TD-SCDMA标准迈入国际标准阵营,西门子随后与国内领先的通信企业华为合资成立了专注TD-SCDMA技术商用的鼎桥。进而,在原信息产业部地支持下,由大唐牵头国内外的领先通信企业联合发起成立了两个推动TD-SCDMA商用,以及后续技术演进的产业联盟和技术论坛。这两个组织的建立进一步动员起一批国内外产业主体参与到标准商用当中来。最后,更为重要的动员是以大唐、中兴、华为和普天四大设备供应商为主导,通过合资、参股等紧密型结盟方式动员起一批国际知名通信制造商。
   全球无线网络产品市场竞争格局,以及中国的市场规模决定了WAPI标准强制实施必将对美国产业产生重大冲击力。招致Wi-Fi阵营的强力打压也就不难理解了。进而导致WAPI在招募和动员过程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美国产业和贸易政治压力。标准制定需要平衡本国和国际参与者的利益。TD-SCDMA走到今天,离不开核心行动者的“攘外安内”策略。而这恰恰是WAPI的软肋,受限于全球产业竞争格局。TD-SCDMA标准的冒尖让美国产业界略显不快,2004年WAPI以强制标准的身份高调现身,将中国的标准化问题和中国政府在标准政策方面的做法推到了国际贸易纠纷的浪口风尖,让WAPI成为国际社会口诛笔伐的“技术民族主义”和“技术政治化”典范。
   四、 结论与启示
   1. 结论。
   (1)从经济学视角来看,WAPI所面临的竞争格局注定会引来强劲而有针对性的打击。经济学理论和规律指出,在寡头垄断竞争市场里在位厂商结成的利益联盟极为牢固,其他厂商很难进入。一方面,WAPI技术商用所要面临和抗衡的是以美国信息业巨头主导下庞大的寡头垄断市场利益。另一方面,与WAPI不同,TD-SCDMA所面临的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2G时代,分别由欧洲和美国通信巨头把持的GSM和CDMA1x已经形成了对峙。这种对峙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们彼此的注意力。TD-SCDMA的介入是在战略性地联合了欧洲电子业巨头的基础之上的。这使得欧洲主导的WCDMA阵营不好意思为难TD-SCDMA,而美国主导的CDMA2000则不足以为难TD-SCDMA。这种局面给TD-SCDMA的发展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2)从标准发展策略视角来看,WAPI国家标准的高调出场使其成为众矢之的。因其涉及的产业链厂商利益面广,且主要集中于美国企业,因此招来强烈而持久的反对。在强推国标走不通的情况下,挟中国市场这一有利条件,开始两条腿走路的WAPI始终难敌Wi-Fi坚实的用户基础及反网络能力。国内外设备和网络运营商这些真正能主导标准命运的关键性行动者们未能在利益诉求和行动方面达成共识和坚实的联盟网络。
   (3)从技术本身来看,WAPI作为一种解决安全漏洞问题的技术架构,很难说是一项变革性的技术,更多的表现为互补性技术。在综合用户使用习惯,以及用户基础和和路径依赖的前提下,试图以政策来推进标准技术替代似乎违背了技术经济规律。事实上,不同的用户对安全的需求和定义是不同的。对运营商而言,安全意味着无线网络用户的信号安全和运营收入的保障;对于终端用户而言,特定环境和特定时刻,对网络安全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双模共存有望成为共赢模式下的生存之道。
   2. 启示。
   (1)标准技术创新及方案选择要在性能与兼容性、开放与控制间找到平衡点。在当今全球信息产业倡导融合,用户获取信息开放的环境下,完全封闭标准很难有市场生存空间,更不用说国际市场了。因此,我国在开展标准创新过程中,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将上述平衡纳入考虑之中。对于具备网络外部性的产业,应该将兼容和开放放到技术开发的首位。
   (2)标准制度体系的实施应注意政策资源供给。国际标准的竞争由来已久,且无一不诠释着技术标准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科技,甚至是文化的深远影响。各国希望通过本国企业参与或者控制某个标准来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对市场的控制。
   通信产业作为管制程度较高的产业历史由来已久,且世界各国亦然。这是由产业的竞争特性以及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所决定的。而这一点也在我国通信企业华为公司在美国开展并购屡屡受挫中足以见得。在我国的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中,政府同样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WTO规则以及电信市场的逐步放开使得这种管制日益受到挑战。竞争全球化的今天,没有一个国家能跳出国际竞争框架的制约。作为涉及政治、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等多个领域的标准化问题,竞争规则在不断地被复制、被演变。然而,不当的政策资源供给可能会引致不利的后果。对此,WAPI成为了一个鲜活的例子。
   (3)国际标准运作应重视联盟的力量。从标准化实践来看,标准化通常需要一个囊括各类利益相关者在内的联盟网络来做支撑。这一要求在国际标准化工作层面上尤显突出。经济和竞争的全球化使得任何一个国际标准都很难由一个主导者来完成与控制,涉及网络产业标准更是如此。选择和吸引盟友是行动者网络构建中招募环节的关键,也是网络经济的关键竞争策略。随着竞争演变成政治和经济的结合体,只有强大的利益联盟才能有力地推进一个标准。这其中往往涉及到微妙的竞争与合作的策略。
   参考文献:
  1. Callon, M..Some elements of a sociology of translation:domestication of the scallops and the fishermen of Saint Brieuc Bay.In Law, J.(eds.).Power, Action and Belief: 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Sociological Review Monograph.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86,(32):196-233.
  2. Fomin, V..The process of standard making: equilibrium and transformation in social netw- orks.Jakobs, K., Williams, R.(eds.).Proceeding of the 1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tandar- dization and Innovation in Information Techn- ology.Aachen: Germany,1999.
  3. Lyytinen, K., King, J.L.Around the cra- dle of the wireless revolution: the emergence and evolution of cellar telephony.Telecommun- ications Policy,2002,26(3-4):97-100.
  4. Zhan, A., Tan, Z.. Standardisation and innovation in China: TD-SCDMA as a case.Inte- 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2010,51(2-4):453-46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号:10YJC630366);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2011C35053)。
  作者简介:詹爱岚,博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收稿日期:2012-02-20。

标签:视角 标准化 战略研究 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