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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对富农的态度 [孙中山对共产国际“土地革命”战略的态度析论]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以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理论为基础,共产国际为中国革命制定了以“分配土地”来发动农民参加革命的“土地革命”的战略设想。在国共合作背景下,一再敦促孙中山国民党以最激进的方式贯彻土地法令。孙中山拒绝执行共产国际的决议,坚持以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改良方案来解决中国的农民土地问题。孙中山还认为共产国际的立即分配土地的指示在策略上有欠妥当,不符合中国实际,因而难以成功。同时,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不赞同剥夺财产,不赞成用马克思主义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问题。
  ?关键词:孙中山;共产国际;土地革命
  ?中图分类号:D6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2-0115-06
  一
  十月革命后,欧洲革命浪潮逐渐趋于平息,而亚洲的革命浪潮却在蓬勃兴起。列宁和共产国际将其关注的视野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转向东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民主革命。1920年7月,共产国际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宁特别强调东方落后国家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存在差异:落后国家“最重要的特点是资本主义前的关系还占统治地位,还谈不到纯粹的无产阶级运动。在这些国家里几乎没有工业无产阶级”,[1](P19)针对这种东方落后国家封建关系或宗法关系、宗法农民关系占优势的特点,列宁提出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落后国家民族民主革命的理论和政策,“毫无疑问,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因为“落后国家的主要居民群众是农民,而农民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一般地说,如果在这种国家能够产生的话)不同农民运动发生一定的关系,不在实际上支持农民运动,就能在这些落后国家里实行共产主义的策略和共产主义的政策,那就是空想。”[1](P19~21)列宁坚决反对“把落后国家内的资产阶级民主解放思潮涂上共产主义的色彩”的思想,[2](P124)必须“特别援助落后国家中反对地主、反对大土地占有制、反对各种封建主义现象或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运动”,“竭力使农民运动具有最大的革命性”,[2](P142)列宁所起草的《土地问题提纲》中还写道:“农村劳动群众只有同共产主义无产阶级结成联盟,奋勇地援助无产阶级为推翻地主(大土地占有者)和资产阶级而进行的革命斗争,此外别无出路”。据此,共产国际认为:东方殖民地落后国家的革命按其性质来说是“资产阶级的民族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任务是反对各种封建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残余,反对地主,反对大土地占有制”。[2](P142)
  依据共产国际二大的相关决议,1921年7月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第二代表大会专门作了《农村青年工作的提纲》,指出:“没有农民中的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参加,就不可能顺利地实现无产阶级专政”,[2](P201)认为这样的认识是共产国际支部最重要的任务之一。1922年1月至2月召开了远东人民代表大会,?①共产国际东方部主任萨法罗夫在报告中分析了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侵入中国、朝鲜等国后,这些国家阶级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远东劳动阶级的任务,“第一件就是谋各被压迫国家的解放”,萨法洛夫向与会者宣传,“当前第一件事便是把中国从外国的羁轭下解放出来,把督军推倒,土地收归国有,创立一个简单联邦式的民主主义共和国。”[2](P283)这次大会使列宁民族和殖民地理论得到广泛的传播,表达了共产国际要用“土地国有”来发动和唤起农民参加革命的思想。
  1922年11月至12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东方问题总提纲》中再次强调在东方各国发动农民运动的必要性,提纲指出:“东方落后国家的革命运动,如果不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就不可能取得胜利。”这个提纲还将农民运动和土地问题联系起来:“只有以消灭大土地占有制为己任的土地革命,才能把反帝斗争有决定作用的广大农民群众动员起来”。共产国际要求东方各国的革命党必须明确制定自己的土地纲领,这个纲领“应该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及其残余的要求”。为了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民族解放斗争,“必须宣布坚决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基础,同时必须强迫民族资产阶级政党尽可能接受这一革命的土地纲领”。[2](P361)这次会议上,共产国际面向东方各国革命党,初步提出“土地革命”的战略口号。
  共产国际认为中国显然属于东方落后的殖民地国家之一,因此对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做了比较客观的分析。共产国际认为:“中国是个小农国家,一部分小农受到极其沉重的租赁形式的奴役,一部分小农受到少地的摧残,而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造成了农民群众的贫穷与破产”,“中国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土地占有制,在某些地方甚至有大地主,他们同政府一起利用外国垄断组织的沉重赋税制度等方式使农民贫困到极点”。[3](P256~257)应该说,共产国际是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中国农民深受压迫,生活极端痛苦,痛苦来源于赋税、缺少土地、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以及大地主的压迫的状况。二七罢工失败,进一步促使共产国际将中国革命的关注重点转向中国农民。在总结工人罢工失利的经验时,共产国际指出:“国内独立的工人运动尚不强大”, 中国工人阶级“尚未完全形成独立的社会力量”,[2](P436)而“1922年时期,中国革命的基本缺点是未能使农民完全参加到国民革命中来”。[3](P256~257)共产国际开始认识到中国农民中蕴藏的巨大的革命潜力,强调农民在争取改变自身命运方面具有的主动性,已经具有阶级觉悟,农民追求土地,对“推翻军阀政权十分关心”,因此成为“革命的因素”。进而,共产国际提出:“由于农民在国内占大多数,所以在中国,任何一个旨在反对外国帝国主义争取建立民主制度的革命,如果没有农民的参加都是不可思议的。”[3](P256~257)
  1923年5月24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为中共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发出指示,将农民问题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认为:“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乃是农民问题”,向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在中国进行民族革命和建立反帝战线之际,必须同时进行反对封建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的要求,[2](P254~255)其具体政策包括:“没收地主土地,没收寺庙土地并将其无偿分给农民;歉收年不收地租;废除现行征税制度;取消各省间的包税和税卡;铲除旧官僚统治。” 共产国际依据列宁的相关理论和思想,并对中国社会进行了较为认真的研究,对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逐渐明晰后,共产国际明确提出了以“没收分配土地”来发动农民参加革命的“土地革命”战略构想。此后,共产国际还多次以决议形式向中共或中国国民党提出开展“农民土地革命”的指示。
  二
  自国共合作起至孙中山逝世,共产国际先后三次以决议形式提出了开展“农民土地革命”的战略口号。第一次是1923年5月24日,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指示信,这封信几经辗转,送达中共中央时,中共三大已经结束,中共中央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开展“反对封建残余的土地革命”,和“不断的推动国民党支持土地革命”,[2](P254~255)由于是共产国际专门发给中共的指示,孙中山自然无从得知共产国际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的战略构想。
  随着国共合作的切实推展,共产国际开始直接向国民党提出建议和决议。众所周知,国民党以“三民主义”为纲领,孙中山决心改组国民党,共产国际起草了改组后国民党的纲领的基本内容,共产国际的相关决议尝试通过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来改变国民党组织的政党性质。共产国际利用“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出访莫斯科的机会,重点和代表团交谈了修改党纲的问题。修改国民党党纲的重点之一就是“民生主义”, 1923年11月28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就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做出决议,突出强调了“民生主义”:“民生主义也不能解释为国家实行土地国有化。必须向渴望土地的农民群众说明,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这块土地上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耕作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1](P81~83)对“民生主义”这样的解释涉及了土地所有制问题,共产国际正是要求改组后的国民党以“全面国有化”和“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纲领,力图要贯彻其“土地革命”战略。
  这份决议中,共产国际还直接向国民党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建议:“国民党必须向缺乏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说明,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在这块土地上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其他耕作的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共产国际同时还要求“中国共产党、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 必须全力支持国民党”,因为:“它所进行的反对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斗争”,“它将在使用土地和管理国家方面, 把农民从封建专制的条件下解放出来”。[1](P81~83)在上述决议中,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克拉罗夫使用了“共产国际主席团满意地指出”、“同时相信”这样乐观自信的表述,[1](P81~83)共产国际相信能够修改国民党的党纲,从而造就一个“中国的雅各宾”国民党来进行“土地革命”的战略。
  与此同时,苏俄的驻华代表、孙中山的政治顾问鲍罗廷,也向孙中山提出了“给农民分配土地”的建议。
  1923年7―8月份,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任命鲍罗廷为孙逸仙的政治顾问。带着斯大林的“不要迷恋在中国培植共产主义”[3](P266)的委任状来到中国的鲍罗廷,自然明白自身使命。作为孙逸仙的政治顾问,鲍罗廷成功地取得了孙中山的信任,不遗余力影响孙中山,来推行“土地革命”战略。
  1923年11月,陈炯明妄图恢复广州地盘,孙中山国民党陷入军事危机。为保卫广州,1923年11月12日,鲍罗廷在临时中央执委会会议上发言,指出前线失败的重要原因,是国民党在农民中间工作薄弱,因而农民的态度是消极的,有的甚至去帮助敌人,对此,孙中山是完全赞同的,并且答应支持鲍罗廷的军事计划。次日,当鲍罗廷提出其具体的计划,要求国民党颁布有利于工、农、小资产阶级的三个经济法令,其中的一个法令便是“政府应当立即颁布在广东农民中分配土地的法令”,“在法令中应当明确指出,地主的土地将予没收,以利于实际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民”。[4](P46)这是孙中山第一次面对“分配土地”的建议,令人不解的是孙中山刚刚允诺赞同和支持鲍罗廷的计划,却迟迟不肯颁布签署令,甚至一直“回避”鲍罗廷,鲍罗廷几次试图与廖仲恺和孙中山联系,都未能如愿。由此可见,孙中山面对“分配土地”的建议时,他的态度是犹疑而挣扎的。直到11月15日晚和16晨孙中山两次紧急会见鲍罗廷,才叙述了自己的看法,孙中山表示:“我依然同意实行劳工法和改善小资产阶级社会状况的社会法令。至于土地法,我建议先与农民进行联系,弄清他们的需要,主要是成立一个宣讲团想农民解释该法令”。[4](P46)孙中山的态度决定廖仲恺在16日联席会议上的决定:建议选举一个委员会来进一步深入研究土地法令审查关于农民状况的材料,[4](P46)这样“分配土地给农民”的建议就在“研究”、“调查”的气氛中被取消了。
  鲍罗廷以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起草为契机,再次尝试推行共产国际既定的“土地革命”战略。鲍罗廷在宣言草案中建议“将大地主所有者的土地收归国有”,但是孙中山以及国民党人却“完全不接受共产国际关于剥夺问题的提纲”。[2](P467)在农民和土地的问题上,鲍罗廷与国民党人反复讨论,“委员会奉命为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在所有问题上的行动纲领,在农民问题上花的时间比在任何别的问题上都多” 。[5](P127)此时,广州的军事和社会经济渐趋稳定,孙中山向鲍罗廷明确果断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同意以工农革命为主导,不接受共产国际决议所要求的全面国有化和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内容。孙中山“将大地主所有者的土地收归国有”的建议从宣言草案上删掉,最后形成的宣言对农民土地问题的主张是“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缴,以均地力”,以及“严定田赋地税之法定额,禁止一切额外征收,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6](P124)最后形成的宣言只字未提国家如何获得土地再分给缺地农民,关于“民生主义”的条文是强调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使私有资本制度不得操纵国计民生,并没有表现出共产国际决议所要求的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内容,《国民党一大宣言》最终没有写上“没收土地”的字样。代表大会之后,鲍罗廷承认:“在纲领问题上,孙是同我们站在一起的,除了没收土地和与苏联建立统一战线的两条以外”。[3](P446)这是鲍罗廷、共产国际与孙中山国民党的一次博弈,鲍罗廷暂时的妥协,是出于策略的考虑,关于这一点,稍后,即1924年1月18日的一次共产党党团会议上,鲍罗廷明确的说明,那就是不坚持国民党人明显不能接受的关于土地问题的建议,是为了保证通过大会的主要文件――大会宣言的通过。[5](P127)
  “将大地主所有者的土地收归国有”的建议被孙中山从宣言草案中删除,《国民党一大宣言》最终也没有写上“没收土地”的字样。但是共产国际和鲍罗廷都没有放弃要求国民党“没收土地”。《国民党一大宣言》通过后,加拉罕在给鲍罗廷的信中提出:“我认为代表会议的成果是很可观的,您完成了一件出色的工作。唯一令人不满的是孙逸仙对自己党内‘地主’派所做的让步。我认为,对于这一点还是应该像以前那样给以谴责,以便使孙以最激进的方式贯彻执行土地法令。”[3](P410~414、418)根据加拉罕和共产国际的指示,鲍罗廷并没有从以后的日程上撤销关于土地问题的议案,还特意在有孙中山参加的委员会上反复地宣传把土地分配给农民:“让必胜的国民党把土地分给这些农民……也许不是所有的党员都喜欢,但它会被国民党最优秀的分子所乐于接受,并成为我们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的基础。”[3](P450)
  1924年2月25日,共产国际第三次发出了有关“土地革命”的指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东方委员会关于中国问题做出决定,提出“国民党面临的具体任务是开展较激进的土地改革”。[3](P491)同年8月,商团事件发生,孙中山的革命政府再次陷入严重危机。在此期间,孙中山对农民和土地问题的态度较以前明显激进:接连发表对农民的演说,对农民的境遇公开表示同情,甚至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反抗地主、商人,直至提出了“耕者有其田”[7](P556)的口号。共产国际的再次指示和孙中山态度的变化给鲍罗廷带来了信心,他重新评估了对“孙反对剥夺地主(土地)”[3](P424)的认识。10月,在中共广东地区委员会会议上,鲍罗廷提出土地问题,认为要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关键是在于消灭现存的土地关系,把农民从地主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使他们投身于革命。为此,他建议共产党人立即改变以往的宣传鼓动的方法,迅速派部队到农村去,以武力解除地主的武装,然后用收缴的武器把农民武装起来,把大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他鼓励共产党人,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人将会在“原则上同意进行土地革命。”[注:中共广东地区委员会会议记录[B].转引自杨奎松.中间地带的革命[M].太原: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86.]三
  从结果来看,鲍罗廷的这个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事实上,孙中山及国民党人正是在原则上不同意进行土地革命。尽管苏俄及共产国际一再敦促他以最激进的方式贯彻执行土地法令,“但孙博士坚持自己的意见”,[2](P516)除了同意“二五减租”和设立农会,孙中山直至逝世也没有同意分配土地。需要深究的是,孙中山一直拒绝执行共产国际的决议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对于解决中国的农民土地问题,孙中山有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即用“和平改良”方案取代共产国际的“土地革命”方案。
  孙中山早年自认为是“生而贫”[8](P1)、“农家子也, 早知稼穑之艰难”。[8](P25)他深切的同情农民的悲惨境遇,“农民所耕的田,大多数都是租来的,租钱又贵”,终年辛苦“都是为商人和田主空劳动”,由于“没有团体”无力自卫,自己固有的利益“都是被人抢去了”,为此,他号召农民“结团体”、“争利益”。[7](P466)孙中山为农民“争利益”的具体设想是农民与政府合作,由政府来指导:包括通过设立农民银行给农民提供资金,农民可免于向富农借债,并逐步向地主赎回自己的土地;[注:国民党一大宣言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中,汪精卫说:“孙先生说,提到农民银行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许多农民正是苦于没有资本而向富农借债,结果一辈子也不能赎回自己的土地。”转引自丁言模.鲍罗廷与中国大革命[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120.]由政府在政治法律上制定出种种规定,来保护农民,使农民增加粮食生产,多得收成;[6](P399)农民自己结成团体,并训练农团军,然后政府从中帮忙,用极低的价卖枪给农民团军,“要从今日起结成团体,挑选各家的壮丁来练农团军”,[7](P465)“农民如果利用政府的帮助去实行结团体,就可以恢复自己的地位,谋自己的幸福”。[7](P463)这些“让农民得利益”的办法,孙中山认为是“可以说是和平解决”。[7](P554~558)
  孙中山重视土地问题,认为“土地问题是经济问题中的大要素”,[9](P7)他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案是来源于美国亨利•乔治的“单一税”思想,其途径是“税收”和“赎买”。对此,孙中山在多种场合进行过充分而详尽的论述,具体方法是:“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10](P120)用核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的办法,从而实现土地利益全民共享。[注: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8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1923年8月7日《给叶恭绰廖仲恺的训令》,孙中山同意邹鲁的意见,将清理土地作为“裕国之道”。]商团事件发生后,孙中山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即“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土都分到一般农民”。与此同时,孙中山又强调不会在没有预备的情况下“就仿效俄国的激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因为“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还(免)不了再来革命”。[7](P556)孙中山在演讲中还明确地表示,“耕者有其田”的办法是“用政治和法律来解决。”[6](P400)
  孙中山在思考讨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一再公开申明并不是要夺富人之田为己有,而是反复强调,中国的地主尚未发展成大资本家,力量尚不强大,此时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便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们的国家现在四分五裂,要发达资本就要结束四分五裂的局面,要统一,后发达资本,振兴实业。[6](P390)显然,这是一个“和平改良”的方案。
  其次,孙中山认为此时就实行共产国际的“土地革命”指示,在策略上有欠妥当,不符合中国实际,因而难以成功。
  与前文所述的共产国际对中国是一个东方落后国家,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分析不同,孙中山的看法是:“中国自秦以后,封建制度已经打破了,中国到今日脱离封建制度虽然有了两千年……中国到今日,虽然没有大地主,还有小地主。在这种小地主时代,大多数地方还是相安无事,没有人和地主为难”。[6](P382)他认为,中国是患贫,不是患不均,中国社会不存在大富的特殊阶级,只有“大贫”与“小贫”的区别,也不存在大地主。无独有偶,出访莫斯科的国民党代表团提交的关于中国革命运动的报告,也是认为中国农民既不感觉到自己痛苦,也不存在土地要求:“中国不存在大土地占有制……中国很少发生大土地占有者和农民之间的冲突。农民满意遭受国家苛捐重税之苦。所以要找到有助于我们处理农民阶级问题的响应政治口号是相当困难的。”[3](P297)
  这样,孙中山对中国农民的革命潜力的估计与共产国际就存在相当的差异,孙中山虽然开始重视农民的革命力量,承认“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7](P556)一面又叹息“农民向来没有团结,像一片散沙一样,”[7](P463)由于农民的分散性,要将农民组织起来,绝非易事,而地主豪绅拥有强大的武力,民团的力量远大于农民自卫军的。孙中山正是认为中国农民尚没有很好的武装和组织,因而难以与地主民团对抗。
  据此,孙中山明确认为:“在当前组织农民协会的形势下,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宣传都是策略性的错误,因为那样做会使地主在农民之前先组织起来”。[3](P516)鲍罗廷1926年2月向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的使团报告时回忆:“当我们试图以更现实更具体的形式提出土地问题是,我第一次遭到了孙本人的反对”,孙中山反对的理由就是:“土地改革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贯彻执行,因为我们的农民没有文化没有组织起来,在我们和农民之间有豪绅,如果我们颁布法令,那么这个法令会首先落到豪绅手里(如果法令能传到农村的话),豪绅就会利用法令反对我们,并且他们不仅把军阀也把农民发动起来反对我们”。因此,除了赋予农民组织自卫的权利外,“孙逸仙本人也不想再向前迈出一步。”[5](P128)
  孙中山是一个讲究实际的政治家,他的大多数长期支持者不赞同分配土地,他不能抛弃自己的支持者。上述保卫广州的军事战斗时期,孙中山不肯签署“分配土地给农民”的法令,除了对鲍罗廷的口头解释,孙中山还同时致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委会,“如果我支持该法令,就会得罪海外的和国内的拥护者;苏维埃化的结局对这些人来说是非常现实的。但我准备接受鲍罗廷法令的某些部分,至于土地改革,我要在决定之前和农民商量”。[11](P418)
  1922年4月少共国际代表达林曾问孙中山,“你为什么不实行自己的土地纲领?”孙中山回答说,“现在我面临的是军事任务,要把全中国从军阀手中解放出来。只有那时,才能实行土地纲领。”[11](P264)由此可见,孙中山认为在没有建立真正的统一的而且基础很巩固的民主政权以前,土地革命是绝无实现的可能。
  再次,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不赞同剥夺财产,不赞成用马克思主义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问题。
  孙中山曾自认是社会主义者,多次表明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但是孙中山追求的社会主义同俄国人心目中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一回事,孙中山的社会主义并不包括分配土地,孙中山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不赞同剥夺财产。他认为共产国际分配土地的指示是马克思主义的办法,他坚持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问题。他说,“我们讲到民生主义,虽然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他以俄国为例,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尚且比不上英国、美国,还要实行新经济政策,还不能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我们中国的社会经济程度更加比不上,又怎能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呢?“所以照马克思的党徒,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的”。“中国是患贫,不是患不均,用不着阶级战争去打平他”。[6](P391~392)对于民生主义,孙中山表示,从大目标来看,民生主义也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不过,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6](P388~389)
  国民党改组后,有种言论认为国民党变成了共产党,对此,孙中山有一番解释:“本党之宣言政纲具在,覆按可知,本党之民生主义,早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两方案著于党纲,自始至终,未尝增减,至若进行之有缓急,分量之有重轻,此则时势之推迁,而非根本之改变。”[6](P541~542)这番话清楚的说明国民党与共产党作为不同类型的政党,不可能取得一致的纲领,宣扬阶级和睦的孙中山不会赞同阶级斗争,不可能用地主与农民阶级对立的观点来动员农民。对平均地权的坚持,是孙中山从侧面对苏俄革命中分配土地的经验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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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 Analysis of Sun Yat-sen′s Attitude on the “Agrarian Revolution”?Strategy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WANG Peng
  ?(Political Academy,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1, Sichua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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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Based on Lenin′s national and colonial theory,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developed the strategic vision of a“distribution of land”to mobilize farm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Chinese “Agrarian Revolution”. In the context of KMT-CPC Cooperation,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had repeatedly urged Sun Yat-sen and the KMT to carry out land laws in the most radical way. Sun refused to implement the resolutions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He adhered to the equalization of land rights and land to the tiller of the improvement program to solve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China′s farmers and land. Sun also believed that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instructions for immediate distribution of land in the strategy were wrong, and it did not meet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China, which was difficult to succeed. Meanwhile, as a bourgeois revolutionary, Sun Yat-sen did not agree with deprivation of property, nor the Marxist approach to the solution of China′s problems.
  ?Key?words:Sun Yat-sen;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Agrarian Revolution
  ?〔责任编辑:李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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