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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摊销分录_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实例分析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源要素、核心竞争力基础和企业价值创造源泉。因此,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已成为纳税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无形资产 纳税筹划 所得税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无形资产,在当今市场竞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力量己经越来越得到企业界和理论界的认同。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已由智力资本取代了金融资本,企业资产主体已从物质资本形态向知识形态转化,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源要素、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因此,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已成为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在遵循合法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纳税筹划,以降低企业无形资产的涉税成本,获得最大化税后收益,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本文用一个专利技术转让实例来说明无形资产纳税筹划技巧。
  由于看好手机LCD显示屏的发展前景,神通公司决定出资购买生产LCD显示屏的专利技术――WGLCD显示技术,该项技术可以减少LCD显示屏功耗20%,增加LCD显示屏色彩饱和度15%,延长LCD显示屏寿命50%。经神通公司技术部编制的可行性报告预测,该专利技术预计每年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10%,每年能为公司增加税后利润1,000万元。可以说,此项专利技术对神通公司扩大市场份额、保持自身产品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净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起着关键作用。
  经与该专利技术持有人张某初步商谈,张某表示无法接受要其本人缴纳的数十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要求该项专利技术转让收入净得500万元、凡是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神通公司代为缴纳。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个人转让无形资产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神通公司测算,本次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1.营业税:500*3%=15.00(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10%=1.50(万元);
  3.印花税:500*0.05%*2=0.50(万元);
  4.个人所得税:500*(1-20%)*20%=80.00(万元);
  合计应交税费97.00万元。
  神通公司找到担任其财务顾问的某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专利技术转让提供纳税筹划服务。经过详细分析,注册会计师为神通公司制定了以下纳税筹划方案:
  由张某用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出资成立个人独资公司,独资公司再将专利技术卖给神通公司。
  一、经过税收筹划后,张某专利权转让应交税费如下
  1.投资环节
  (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张某用专利技术作价投资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或者可以和配偶成立公司),属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该项投资不需缴纳营业税。
  (2)成立公司费用:无形资产评估费不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验资费约0.30万元、公司登记费约0.20万元,合计1.50万元。
  2.转让环节
  (1)营业税: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技术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免征。本次转让不需缴纳营业税。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所订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该印花税由持有书据的双方分别按全额贴花。本次转让需缴纳印花税0.50万元。
  (3)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专利技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500万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节税效果对比
  单位:万元
  
  神通公司拿着纳税筹划方案与张某再次进行专利技术转让协商,张某同意了神通公司提出的转让方案,并且也作了小小的让步,同意自付公司登记费用,但是需要神通公司预付300万技术转让费,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张某要成立公司,除了用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外,还需要货币出资。神通公司也同意了张某的条件。专利技术转让成功。
  经过纳税筹划,双方皆大欢喜:张某转让专利技术,获得了500万现金,虽支付了少量的公司设立费用,但获得一家公司所有权;神通公司获得了急需的专利技术,除了500万转让费之外,未支付任何税费,达到了专利技术购进成本目标。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3]《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标签:无形资产 实例 纳税筹划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