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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考数学考试大纲

时间:2017-04-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4年上海高考数学考纲

2013年 上海市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考试手册)

一、 考试性质

上海市数学科高考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它是2012年全日制高中阶段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理工农医类、文史类各专业的选拔性考试。 二、 考试目标

考查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具体考察目标为: 1. 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1 理解或掌握初等数学中有关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计、图形与几何的基本知识。

1.2 领会集合、对应、函数、算法、数学建模、概率、统计以及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分解与组合等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坐标法、参数法、逻辑划分和等价转换等基本数学方法。 1.3 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画图和推理;掌握数学阅读、表达以及文字语言、图形语言、符号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函数型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 2. 逻辑思维能力

2.1 能从数学的角度有条理地思考问题。

2.2 具有对数学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论证的能力。 2.3 会进行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2.4 会正确而简明的表述推理过程,能合理地、符合逻辑地解释演绎推理的正确性。 3. 运算能力

3.1 理解数和式的有关算理。

3.2 能根据法则准确地进行运算、变形。

3.3 能够根据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3.4 能通过运算,对问题进行推理和探求。 1

4.1 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 4.2 能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

4.3 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 4.4 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和变形。

4.5 会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图形的性质进行研究。 5.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1 能自主地学习一些新的数学知识(概念、定理、性质和方法等),并能初步运用。 5.2 能综合运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方法和适当的解题策略,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5.3 能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解决有关社会生活、生产实际或其他学科的问题,并能解释其实际意义。 6. 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

6.1 会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发现和提出有一定价值的问题。

6.2 能运用有关的数学思想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对问题进行探究,寻找数学对象的规律和联系。能正确地表述探究过程和结果,并予以证明。 6.3 在新的情景中,能正确地表述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并能在创造性地思考问题的基础上,对较简单的问题得出一些新颖的(对高中学生而言)结果。 三、 考察内容与要求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第二版)的安排,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本学科考试将认知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文、理科共同考察内容和要求

方程与代数

函数与分析

篇二:2014年_上海市高考数学考试大纲

2014年 上海市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考试手册)

一、 考试性质

上海市数学科高考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它是2012年全日制高中阶段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理工农医类、文史类各专业的选拔性考试。 二、 考试目标

考查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具体考察目标为: Ⅰ.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Ⅰ.1理解或掌握初等数学中有关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计、图形与几何的基本知识。

Ⅰ2.领会集合、对应、函数、算法、数学建模、概率、统计以及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分解与组合等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坐标法、参数法、逻辑划分和等价转换等基本

数学方法。

Ⅰ.3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画图和推理;掌握数学阅读、表达以及文字语言、图形语言、符号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函数型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 Ⅱ.逻辑思维能力

Ⅱ.4能从数学的角度有条理地思考问题。

Ⅱ.5具有对数学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论证的能力。 Ⅱ.6会进行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Ⅱ.7会正确而简明的表述推理过程,能合理地、符合逻辑地解释演绎推理的正确性。 Ⅲ.运算能力

Ⅲ.8理解数和式的有关算理。

Ⅲ.9能根据法则准确地进行运算、变形。

Ⅲ.10能够根据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Ⅲ.11能通过运算,对问题进行推理和探求。 Ⅳ.空间想象能力

Ⅳ.12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 Ⅳ.13能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

Ⅳ.14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 Ⅳ.15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和变形。

Ⅳ.16会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图形的性质进行研究。 Ⅴ.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Ⅴ.17能自主地学习一些新的数学知识(概念、定理、性质和方法等),并能初步运用。 Ⅴ.18能综合运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方法和适当的解题策略,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Ⅴ.19能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解决有关社会生活、生产实际或其他学科的问题,并能解释其实际意义。 Ⅵ.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

Ⅵ.20会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发现和提出有一定价值的问题。

Ⅵ.21能运用有关的数学思想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对问题进行探究,寻找数学对象的规律和联系。能正确地表述探究过程和结果,并予以证明。 Ⅵ.22在新的情景中,能正确地表述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并能在创造性地思考问题的基础上,对较简单的问题得出一些新颖的(对高中学生而言)结果。

三、 试卷结构及相关说明 1.题型

整卷含有填空题、选择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填空题和选择题占总分的50%,解答题占总分的50%左右。 2.考试目标和内容占总分的比例

按测量目标划分,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占40%左右,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占40%左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占20%左右。 按课程内容划分,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计在试卷中占分的比率为65%-70%,图形与集合在试卷中占分的比率为35%-30%。 3.试卷难易度比例

试题按相对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较难题。这三种题的试题原则上分别占总分的40%、40%、20%左右,三种题型的试题原则上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4.考试形式与试卷总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书面,试卷包括试题纸和答题纸两部分。考生答题必须将答案全部做在答题纸黑边框规定的区域内。试卷总分为150分。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6.携带计算器的规定

根据沪教考院高招[2002]38号文件:“对进入考场的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作规定,单附带计算器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 四、 考察内容与要求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第二版)的安排,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本学科考试将认知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文、理科共同考察内容和要求

方程与代数

篇三:2015高考数学大纲

2015学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数学科)

说明:2015学年的考试说明和2014学年的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已标出,示例如下:

删除内容:“楷体、灰色、双删除线”

新增内容:“下划线(双波浪线)”,例如:周期性 替换内容:新内容:“下划线(双波浪线)”;原文:“楷体、灰色、括弧、双删除线”,

一、考试性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数学科(上海卷)考试是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选拔性考试是高利害考试,考试结果需要具有高信度,考试结果的解释和

考试对象为2014年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要求的考生。

二、考试目标

数学科高考旨在考查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具体考查目标为: I.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I.1理解或掌握初等数学中有关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计、图形与几何的基本知识。

I.2领会集合、对应、函数、算法、数学建模、概率、统计以及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分解与组合等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坐标法、参数法、逻辑划分和等价转换等基本数学方法。

I.3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画图和推理;掌握数学阅读、表达以及文字语言、图形语言、符号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函数型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 II.逻辑思维能力

II.4能从数学的角度有条理地思考问题。

II.5具有对数学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论证的能力。

II.6会进行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II.7会正确而简明的表述推理过程,能合理地、符合逻辑地解释演绎推理的正确性。 III.运算能力

III.8理解数和式的有关算理。

III.9能根据法则准确地进行运算、变形。

III.10能够根据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 III.11能通过运算,对问题进行推理和探求。

IV.空间想象能力

IV.12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 IV.13能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

IV.14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 IV.15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和变形。

IV.16会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图形的性质进行研究。 V.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V.17能自主地学习一些新的数学知识(概念、定理、性质和方法等),并能初步运用。 V.18能综合运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方法和适当的解题策略,解决有关数学问题。

V.19能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解决有关社会生活、生产实际或其他学科的问题,并能解释其实际意义。

VI.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

VI.20会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发现和提出有一定价值的问题。

VI.21能运用有关的数学思想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对问题进行探究,寻找数学对象的规律和联系;能正确地表述探究过程和结果,并予以证明。

VI.22在新的情景中,能正确地表述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并能在创造性地思考问题的基础上,对较简单的问题得出一些新颖的(对高中学生而言)结果。

三、试卷结构及相关说明

1. 题型

整卷含有填空题、选择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填空题和选择题占总分的50%左右,解答题占总分的50%左右。

2.考试目标和内容占总分的比例

按测量目标划分,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占40%左右,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占40%左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占20%左右。

按课程内容划分,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整理与概率统(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上海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计占65%-70%,图形与几何占30%-35%。 3.试卷难易度比例

试题按相对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较难题,这三种难度的试题分布在各题型当中,且它们的分值原则上分别占总分的40%、40%、20%左右。 4. 考试形式和试卷总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书面,试卷包括试题纸和答题纸(样张见附件)两部分,考生应将答案全部做在答题纸上。试卷总分为150分。 5.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6.携带计算器的规定

根据沪教考院高招【2002】38号文件:“对带入考场的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作规定,但附带计算器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

四、考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第2版)的安排,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本学科考试将认知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文、理科共同考查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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