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_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略论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目的是培养具有法治意识的、积极的、负责任的公民。本文主要围绕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特点作了阐述,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启发
   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渊源
   作为美国公民教育的一部分,法治教育是顺应公民教育的发展而产生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教育的起源是20世纪60年代的“法律学习运动”,而后经历了组织发展和课程开发时期,然后是全国推广时期,直到1975年,法治教育才作为正式课程被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90年代,青年暴力、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教育者疾呼应努力在青年一代中培养积极的价值观,加强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
   (一)概念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被界定为“是一种培养非法律专业者掌握在法律、法律程序和法律体系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以及赖以建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笔者认为,法治教育是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以使人们在这个充斥着法律的民主社会中有效运作和适应,做一名积极的、负责任的公民。
   (二)内容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进行的,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的教育。美国法治教育在中小学阶段的目标和内容是不一致的。以佛罗里达州为例,在小学阶段,法治教育课程包括了数学、英文、社会学习、音乐、美术和体育,法治教育主要就是在社会学习课中穿插进行的。这阶段主要是以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及和国家相关制度的简单介绍为主要内容,难度较小,重在启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到了中学,虽然也面临升大学的压力,但是社会学习课作为必修课之一,在整个课程里依然占有重要地位。这个阶段的法治教育主要是将法律与生活联系起来,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中学阶段法律知识的量和难度比小学有所增大。这样,与学生的年龄和心智相适应,环环相扣,有效预防犯罪,让美国的青少年立志于成为遵守法律和忠于美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合格公民。
   在美国,没有统一的教育制度,各州都有很大的自主权,法治教育也不例外。它没有统一的课程设置,但是其学科设立的基本精神却是不变的。主要围绕“法律、权力、正义、自由、平等”为基础制定具体的教学课程。有的州是作为核心课程《公民与政府》的一部分进行,有的州又是以单一课程《权利和责任》、《宪法》进行,有的州开设了专门的法治
   (三)开展的基本原则
   首先,法治教育要求学生积极投入自己的学习。教师鼓励学生在课堂中进行角色扮演,就法律问题发表不同的见解;让学生比较对同一个问题的几个不同判决,鼓励学生提出历史上己有判例,评价它们的作用,理解历史与社会变迁的本质。
   其次,所有的法治教育计划都以对宪法、案例法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为坚实的基础,因此理想的法治教育课堂是学生可以自由讨论冲突性观念的论坛。教师向学生提供不同的法律问题、各种高质量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探讨自己的法律权利和责任,面对并解决争议、讨论并分析社会问题。
   第三,法治教育还要求学生积极参与适当的社会行动,主要是社区服务活动。在实践中,积极的学习、研究和社会行动紧密相联,密不可分。例如,教育者帮助学生思考公平问题,借助质询“公平是否意味着社会向每个人提供同样的教育”,深化学生对公平概念的理解。在思考自由是否包括一种教育权时,要求学生考虑财产权是否包括一种购买更好的教育的权利,如果是,则要求学生考虑自由是否会破坏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的平等。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学会了如何阐明观点、决定行动。发展起所有公民都需要的终身学习技能,这包括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收集、解释并恰当地处理信息,特别是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特点
   1978年美国制定的法治教育法案明确指出,法治教育是指“培养非法律专业者在法律、法律程序、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并掌握以其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的教育”,法治教育旨在帮助学生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社会中的法律问题。以上决定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显著特征。
   1、丰富性
   丰富多样的课程:法治教育课程涵盖了美国中小学各个年级,主要讲授法律、公平、正义、权力、自由等核心知识。来源广泛的资源:为了增加课程资源,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美国中小学都各尽所能,大力开拓社区资源,把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官请进课堂,使得学生们能够与一线司法从业人员直接交流,课程内容从校内拓展到了校外,从书本延伸到现实,由抽象转变为具体,极大地提高了课程内容生动性、真实性和现实性,增强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
   2、实用性
   课程内容注重实际:课程内容在广阔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的范围内精选法律而成,例如如何读懂合同,当你被捕时如何行动,如何避免法律纠纷,如何协调有效执法权和隐私权的冲突以及如何接受法律社会功能和法律的限制。教学方法强调参与:在充分考虑到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为学生们提供了实践所学法律知识、技能、价值观的各种机会和舞台。在学校里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扮演法官、律师、检察官、证人等角色,以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促进其对司法能力的锻炼;组织学生去法院观摩案件审理,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程序的运作;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
   授课教师加强培训:与其他知识不同,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为了回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挑战,法律需要进行更新。因此,针对讲授法律课程的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项目业已成为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培训过程中,教师的知识得到更新,技能得到提升,观念得到转变,从而有利于教师深化对法治教育理念、目的、方法、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整个法治教育目标的达成。
   四、法治教育的成效分析
   Michael G.Jacobson在《法治教育项目的成效》一文中通过实证研究,对法律教育的实效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1 、Jacobson的研究假设
   参加法治教育培训的学生(以下简称实验组)比控制组的学生在对法律的态度上将有重大、积极的变化;实验组比控制组在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上有显著的提升;实验组比控制组在法律知识的获取和对法律的积极态度上呈现出更高的正相关性。
   2、研究方法
   从纽约郊区的学校抽取106个五、六年级的学生作为研究样本的实验组,接受法治教育培训项目。从相同区域的邻近学校抽取60个学生作为对照组,两个组都具有相同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如家庭收入(平均值为16,576美元),父母受教育年限(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5年),父母的职业类别,住房价值,以及相似的种族(白人占97%)和性别构成(对照组女性占53%,实验组女性占46%)。抽取样本的学校在教学设备、组织结构和课程样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在抽取实验组、对照组的基础上,对实验组进行了为期6 周30个小时的法律专项课程培训,课程进度和内容如下:第一周,法律前提;第二周,法律原则;第三周,法律类型;第四周,法律执行和警察的角色;第五周,法律程序;第六周,正义、责任和惩罚。对照组则在同期开设纽约州社会学习课程。课程结束后,通过相关的量表和测试对两个组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3、研究结论
   态度:态度行为量表测量结果显示,实验组的分数明显高于对照组的分数;知识:对法律知识的测试显示,实验组的分数明显高于对照组的分数;知识与态度的相关分析:研究表明,法律知识的获取和对法律的积极态度呈正相关。
   以上我们从定量的角度了解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成效;武之璋的博文则让我们从定性的视角看到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威力。武之璋带着刚到美国两年的外甥女去夏威夷旅游,临走时想带一块从沙滩上捡来的珊瑚回去作纪念,他那刚上四年级的外甥女却对她说道:”Here isnational park,where everything belong to thecountry“。(这是国家公园,一切都属于国家)这令他感到羞愧,并惊讶于美国法治教育的威力。
   五、对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1、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淫,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2、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3、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4、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显然,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5、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作者单位:长沙市工读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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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谢佑平.王永杰.多元视野下的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及启示[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
  [3] 沈英.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内涵、实施及特色[J].外国教育研究,2005年.
  [4] Michael G.Jacobson,Stuart B.Palonsky.Effects of aLaw-Related Education Program.The Elementary SchoolJournal,Vol.82,No.1(Sep.,1981),pp.49-57.
  [5] Norman Gross.Law-Related Education:CurrentTrends,Future Directions.Peabody Journal of Education,Vol.55,No.1(Oct.,1977),p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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