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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_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建立服务型政府,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新公共服务的理念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都对行政审批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而且要转变行政审批人员的观念,形成新的审批文化。不仅需要责任的配套,而且需要完善的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下放行政审批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我国从"审批型"政府过渡到"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理论;服务型政府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西方各国政府的改革的目标都是要致力于建立企业型政府,因此,有关企业型政府的理论也流行于各国政府的改革过程中,但相对于企业型政府理论,登哈特夫妇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理论。而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也在进行着一系列的改革,并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促使我国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型,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我国要建立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内容、特点等方面与新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不谋而合,新公共服务的服务于民,合理分权,民主法制等理论为我们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基本理论
  在西方,相对于企业型政府,登哈特夫妇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它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论,新公共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在人民主权的前提下,作为最主要公共管理主体的政府,其基本职能是服务于公共利益,既非亲自"划桨"又非代替公民来"掌舵"。其基本观点包含七个方面:(1)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4)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5)责任并不简单;(6)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7)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新公共服务理念下的政府的作用在于,与私营与非营利组织在一起,为社区所面临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
  行政审批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或相关组织运用国家行政权力对行政对象行使某些权利的条件进行审查,决定准予或不准予其行使这些权利的一种制度。我国计划经济下的政府是全能政府,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其弊端也凸现出来,虽经过近3O年的改革,但是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要转变政府职能,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因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工作。
  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在2001年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问题,屡屡出现行政审批权滥用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政府在公民中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公民的利益,给国家带来了损失。当前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及问题。
  1、行政人员思想认识方面的民本意识不强,为己服务
  在我国长期封建制度的悠久历史中形成的绝对权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观的影响,使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形成了官本位的意识,人治思想的意识非常的浓厚,致使有些官员、有些地方或部门仍然抱有审批权力不放,或者在正常的审批程序中把某些权力扩大化,或者独揽大权,一言堂,唯领导签字为标准,从而把行政审批权当成"寻租"的工具,不想改变已形成的权力格局。导致了审批权力的滥用,"吃拿卡要"、"衙门作风"、"暗箱操作" 等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损害了政府在人们中的形象。而行政审批人员的"民本"意识、服务意识不强。
  2、行政审批权限不清,缺乏后续监督
  我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消减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但各地区对于行政审批改革的认识不一致,从而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范围、权力、职责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政府各审批部门的职责权限、范围不清,没有建立相应的审批责任制。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数量"、"轻审批质量"的现象,导致突发事件频繁出现,但却找不到责任负责人员和部门,很多审批部门只注重权利的应用和硬性的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而忽视了审批后对审批主体资质的监管,往往都是在审批时相互争权,而在审批后承担责任时却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
  从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情况来看,各地政府虽消减了部分审批项目,取消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了年度考核办法和标准,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只是换汤不换药,透明度低,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
  三、基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服务型政府的首要特征就是"以民为本",因此,行政审批也要向服务化转型,这就需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强化审批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素质
  行政审批人员有时并不是为直接当事人服务的,因此,在行使审批权是要注意权衡各方面利益的取舍问题。近年来,政府多关注民生问题,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呼声,因此,作为行政审批人员来说,服务并不仅仅是以公仆的身份办为人民办理业务、耐心的教导和悉心的服务,而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要明确服务的对象和管制的主体,权衡服务与管制双方的利益,抬高或降低准人的门槛,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解决多面来在民生方面关注不够的问题,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与公民以及在公民之间建立信任与合作的关系"。
  2、合理分权,明确责任,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各地方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各项行政审批项目深入审查,对于那些由市场自主决定的事项,可将行政审批权归还市场;由于现代治理理论的兴起,第三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出现,还可将市场自行调节的部分审批权交由他们来管理。这样可以更好的划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改变以往政府越位、错位的现象,有效的发挥政府管理的职能。明确权力和责任,为建立审批责任制奠定基础。同时,权力之间、各行政审批部门之间、各职权之间也需要相互的协调,取消重叠的程序与职权,简化程序,重组流程,以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以此来提高政府的绩效,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实现公共利益,使行政审批制度法制化、职权明确化、合理化、高效化,以适应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3、行政审批制度的法制化发展
  建立行政审批配套制度,不仅要注重审批,还要加强审批前的审查与审批后的监督,提高行政审批的质量,使行政审批向着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行政审批主要的工作是行使审批权,但也要注重审批的后续管理,保障服务对象的权利,管制主体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因此,不仅要有严格的法律基础,还要有严格的司法审查,加强后续监督,使行政审批权力的行使真正有法可依,腐败、侵权行为真正有根可查,从而也可以提高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预见性与准备性,因此要建立有预见性的政府,在做出决定时,尽一切可能考虑到未来。行政审批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可为政府的决策制定提供大量的信息。
  四、结语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要站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高度,转变职能,规范和正确行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为目标,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黄丽陆.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制[J].公共行政,2006,(5).
  [3]李鹏.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刍议[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
  [4]王克稳.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与立法[J].政治与法律,2002,(2).
  作者简介:张艳军(1988-),女,山西长治人,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政府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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