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讲话稿 > 正文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在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各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发展。本文将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优惠 政策
  
  以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状况来看,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并将成为今后各国经济发展与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各国政府在不同阶段都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了一定扶持办法,尤其在税收方面,获得良好效果。政府的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了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并将一部分政府收入让给企业,帮助企业降低技术创新成本、提高收益、增强发展积极性,进而将科技成果转变为强大生产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完善自主创新所得税的激励手段
  实现对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所得税的激励,主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加大对高新技术项目的优惠。在新企业所得税中明确规定,凡是执行15%低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门槛,避免出现泛滥优惠。但是培养一个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企业范围,也应注重加强对具体项目、产品或环节的优惠,这样除了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之外,还可通过某一个具体项目带动整个企业发展;②允许技术研究开发费用的提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可以根据其销售总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并在重点扶持项目上适当提高比例,这种方式比过去加计扣除研发费的方法更便于操作;③可将科研培训费用据实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教育经费提高了比例,但是由于研究成果转变为生产力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培训费,如果全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有失公允;④建立企业税前科技开发准备金。对于一些正在发展,但是规模不大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其一定比例的收入提取科技开发风险金,避免由科技研发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损失,造成企业失去了科技发展的信心。
  
   二、税收的间接性优惠转变
  间接性优惠对税收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利于促进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公平竞争。在这方面,我国应多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尤其对企业科研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种装置、设备、房屋等加速折旧,并在正常折旧基础上给予优惠。也就是在折旧资产使用的第一年,根据一定比例特别折旧,如果采用国产设备,还可获得更多优惠,让企业后顾无忧,更好地加大科技发展步伐。经实践经验证明,通过加速折旧的办法,可有效促进企业开展科研开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因此,在企业固定资产处理方面,应充分考虑加速折旧,尤其允许一些特殊企业自由折旧。另外,以当前社会风险基金的发展状况来看,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建立开发基金,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者投资额实行计提,且在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的开发技术风险,鼓励企业投入更多资金到科学技术投入、科技设备更新等方面,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实现高科技产业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税收优惠
  在我国过去的科技税收优惠方面,大多关注企业税收,而缺乏对个人收入的优惠考虑。以国外发展经验来看,通过给高新技术产业个人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有保障作用。因此,以我国当前企业发展实际来看,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努力:一方面,鼓励个人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风险投资,对于个人由高新技术产业中获得的投资收益,国家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升个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鼓励个人加入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对于企业中的高科技人员,可减免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如实期免税或者定期减半征收等方式,从各个方面加强对高科技人员的鼓励与支持,将更多的社会资源倾向高科技人员,提高科技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四、地域优惠与产业优惠相结合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只限于一定区域的企业范围内,实际上应转向具体的开发项目,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论是否处于高科技产业区,都可获得税收优惠。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区、东部地区等改善过去直接优惠政策的方式,以间接式优惠为主,在各区域内不断完善各项服务与配套措施,逐渐构建更多的高科技园区。在西部地区,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初期,采取各种直接税收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的开发进程,鼓励更多企业走上科技创新之路,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无论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无论在高新区之内还是在高新区以外,都应该结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政策倾向等,将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并给予有区别的优惠政策,同时建立健全科技项目投资等级制度,加大对科技成果的验收与鉴定,便于国家统一管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规范性发展。
  
   五、实现消费型增值税
  在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增大了企业负担。因此,应在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变化。通过应用消费型增值税,基本所有项目都可以按照凭证中证明的税额实行抵扣,无论是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流动性资产,都根据发票中的注明税款抵扣,实现整个增值税链条的完整、统一,提高增值税的监管,减少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的担忧与成本,促进高新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并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到科技创新发展中。
  
  参考文献:
  [1]李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J].涉外税务.2006(6)
  [2]郭宁、汪涛.国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与启示[J].湖北社会科学.2007(2)
  [3]李嘉明、王延省.浅析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税收策略选择[J].科技管理研究.2007(9)
  [4]田志华、丁红卫.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要点分析[J].会计之友.2009(23)

标签: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