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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_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内涵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历程开始于党的十六大以后,这是一个与时俱进关于科学发展的论题,而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也与过去任何社会条件下的精神生活都有巨大不同,究竟什么是和谐社会条件下的人的精神生活,它应该包含何种含义,笔者仅对此作简单探讨。
  关键词:和谐社会;精神生活;文化生活
  探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5年2月,胡锦涛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涉及到人的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那么,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是什么样的精神生活呢?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们在党的领导下为了满足其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精神活动的总和,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进程中所特有的一种生活方式
  追求社会的和谐是人们千百年来精神生活的共同诉求。在我国历史上,孔子主张"和为贵";墨子倡导"兼相爱"、"爱无差等";《左传?襄》论述了"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的理想。这体现了"和谐"是我国传统精神生活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和谐"也是西方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毕达哥拉斯将"和谐"作为哲学的根本范畴,柏拉图认为"公正即和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理想国"。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然而,无论是西方还是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古代社会,"和谐"更多地是人们对美好精神生活的向往,是理论上盛开的一朵明艳的花,但它并没有完全转变为现实,转变为社会上大多数人享有的一种生活方式。
  十六大以来,我国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精神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中国由理论逐步变成现实。十六大报告首先将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开始萌芽。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由此成为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也就是说,我国要建立的和谐社会,不是少数人的和谐社会,而是全体人民的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条件下,社会上每一个人都享有高质量的精神生活,这种精神生活是一种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生活方式。
  精神生活有地域性和时代性,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时代追求和享有不同的精神生活。同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的精神生活也具有地域性和时代性,主要表现在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进程中所特有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建构,关键在我们党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殊国情决定了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建构主体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在这一历史阶段,人的精神生活在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问题。例如,人们精神生活价值取向的庸俗化、精神生活观念的落后、精神生活地区发展不平衡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在精神生活上的时代性和局限性。时代总是向前发展的,这就要求我们不断解决精神生活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克服这种时代局限性。
  克服时代局限性,推进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建构,关键在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一文指出,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针对我国当前精神生活领域中存在的特定社会问题,首先,我们党能够科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改善和增加人们精神生活的各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精神生活的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和谐社会条件下人们对精神生活的满意度。其次,我们党能够充分调动人这一历史主体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整个国家精神生活的创造活力,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内容。最后,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能够深入基层,积极研究和把握和谐社会条件下群众精神生活的需求和特点,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精神生活的热情,推进群众精神生活的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构建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群众路线,调动人们参与精神生活的积极性,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新形势下的精神生活建设,为构建和谐的精神生活提供坚强而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精神需要
  和谐社会条件下人的精神需求是我国当前精神生活构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和谐生活条件下人的精神生活的构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另一方面,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反映到精神生活领域就是要全面提高人民精神生活的质量。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最广大人民的精神需求作为当前我国精神生活构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精神生活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进程中,人的精神需求是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出现、不断变化的,我们要不断调整精神生活的目标,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社会转型在我国目前指的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并由此引发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的深刻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新的精神需求也会不断涌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新的精神需求?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这些精神需求的产生都是基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历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新的精神需求的产生及发展是有其历史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的。另一方面,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其好的一面,也有其不好的一面。因此,对于符合时代要求的健康的精神需求,我们应该予以肯定与倡导;对于新出现的不健康的精神需求,我们应该予以否定与摒除。因此,对于和谐社会条件下不断出现的新的精神需求,我们对其应该有所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生成精神生活新的目标,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的文化精神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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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侯勇,孙其昂.论精神生活的现代性遭遇与超越之路[J].南京师大学报,2010,(4).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潘复刚(1975-),男,山东济宁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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