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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两种视角:信息素养的两种视角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参政议政能力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重要能力,也是民主党派各种能力的集中体现。本文从“参政”、“议政”的区分和关系与过程综合的视角,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进行解读。?
  关键词:参政议政能力;参政;议政;关系;过程?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2)01000605?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最基本、最重要、最具本质性的政治职能之一,是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集中体现了参政党的性质、功能和作用,是衡量参政党政治价值、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也是参政党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自身形象的重要形式。参政议政能力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重要能力,也是民主党派各种能力的集中体现。本文试图从“参政”、“议政”的区分和关系与过程综合的视角,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进行解读。?
  一、“参政”、“议政”:解读参政议政能力的视角之一?
  (一) 关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概念的界定?
  在《民主党派成员读本》一书中,关于参政议政内涵的界定是:“参政议政是我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的泛称,也称为“参政”。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1]从这里看出,“参政议政”是统一战线语境中的一个特定概念,其主体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而不是指公民的参政议政。?
  目前,对参政议政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中发[1989]年14号文件和[2005]5号文件中指出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种界定重点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等角度来表述的,重点在一个“参”字上,这是理解参政党地位的关键。这里的“政”显然是与“执政党”的“政”相统一的,具有内涵上的一致性;是指“国家政权”,而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参政党”意为“参加国家政权”的党,这与“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在内涵上也是一致的,“一个参加”是“参加国家政权”,“三个参与”实际上是参加国家政权的具体化。但是,这里需要强调和指出的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并不是说参政党的全体成员都是参政的直接主体,而是参政党组织通过他们的代表参与国家政权,在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促进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党派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中都占有一定比例。而这些人都是各民主党派当中最优秀的代表,通常是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和在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对于民主党派普通成员来说,不可能每一个人都直接参与到国家政权中去,担负起参政方面的工作责任。?
  从“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上理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其优点在于鲜明地体现出我国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指出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方式和途径;明确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缺点在于这一“参政”概念所涉及的参政内容过于笼统、宽泛;而涵盖的对象和主体又过于狭窄。不适用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和普通成员。所以,这一表述比较适用于对“参政”的界定或解释,还不能够完全涵盖“参政议政”的内涵。另一种是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指出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这种界定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及每一个委员。这种界定重点是从政协的性质、履行职能的内容方式的角度来表述的,重点在一个“议”字上。而且“政”的涵义也与“参政”的“政”不同,是指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其内容更加丰富、宽泛。各民主党派作为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显然也要承担政协意义上的“参政议政”职责。而政协意义上的“参政议政”界定,适用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泛。民主党派成员即使不是政协委员,也可以从不同层面就“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
  所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应当包括“参政”和“议政”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是一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有机统一体。“参政”的内容更多地体现在国家政权层面,“参政”的直接主体是民主党派组织的各级代表们;“议政”的内容更加宽泛、丰富、不确定;可以是围绕国计民生的各种问题;“议政”的主体涵盖了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和全体成员。“议政”是“参政”的基础,“参政”是“议政”的集中表现。所以,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界定上,我们认同有关学者的观点:“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议政的基本点是: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2]这样界定,既能体现各民主党派高层的参政议政工作,也包括了民主党派广大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既强调了参政议政的整体性,又明确了“参政”和“议政”的区别。这样界定基本可以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工作的全部面貌,也便于界定参政议政的主体、内容、渠道等。?
  (二) 从“参政”、“议政”的区分上理解参政议政能力?
  从词义上来讲,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和心理特征,即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具有的素质和特质,是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和一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本领、技能、智能的总和。从主客观的角度看,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是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完成参政议政任务所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是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参加、参与的能力,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
  关于参政议政能力的内涵,有的学者从内容和任务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界定:参政议政能力主要是指能够有效反映所联系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诉求,并通过法定程序在国家权力机关和政治机构中发挥作用,运用人才智力优势建言献策,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主要包括参政能力和议政能力两个方面。[3]有的学者从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体现形式上对参政议政能力进行了概括:参政议政能力的主要体现是:一是对重大政治事件及时鲜明表达政治态度的能力;二是参与高层政治协商的能力;三是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并参与决策的能力;四是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五是反映本党派成员与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主张的理性表达能力[4]。这从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上,对参政议政能力的内涵进行了很有价值的揭示。?
  在对参政议政概念的界定中,我们从行为主体的不同,对“参政”和“议政”进行了相对的区分。基于此,我们把参政议政能力也可以进行相对地区分,即参政议政能力分为参政能力和议政能力。参政能力是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其主体是民主党派组织的各级代表们,尤其侧重于民主党派中具有一定层次的领导人或代表性人士。其能力的要求应该有比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与执行能力、利益代表能力等。议政能力是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其主体既包括民主党派上级组织及领导人,也包括基层组织及普通的党派成员,在行为主体上大量的在于后者。其能力的要求侧重于发现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社会影响能力等。?
  (三) 从“参政”、“议政”的区分上认识参政议政能力的意义?
  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在行为方式上进行区别,在理论上,丰富和深化了对参政议政概念内涵的理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参政”和“议政”两个层面组成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议政”是“参政”的基础,“议政”的过程既是民主党派个体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或成长为代表性人士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也是民主党派组织或代表人士为“参政”累积素材、夯实基础的过程。“参政”是“议政”的集中表现,是“议政”的高级阶段。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在行为方式上进行区分,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民主党派,尤其是基层组织及普通党派成员的疑惑:基层组织及普通党派成员要不要参政议政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基层组织及普通党派成员有参政议政的职责,其侧重点在议政方面,凡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凡是有利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面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反映出来。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普通成员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是参政议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政议政的基础性工作。?
  从“参政”、“议政”的区分上认识参政议政能力,对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养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种区分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性,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党外代表人士进步和成长,给他们搭建成长的台阶和舞台。其次,对统一战线的教育培训具有重要性。针对不同层次培训人士的特点,设置培训方案和内容,做到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增强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关系和过程:解读参政议政能力的视角之二?
  2004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要坚持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这里,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提高民主党派“四种能力”的期望和要求。?
  (一) 从关系和过程综合的角度认识参政议政能力?
  参政党能力建设,最基本的就是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四种能力”。四种能力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渗透,共同构成参政党能力建设的内容。所以,界定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内涵,必然涉及参政议政能力与其它能力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是一个过程,有一定的规律,这就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找出参政议政能力中的比较核心和关键的能力。基于关系和过程综合的角度,我们把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作为参政议政能力的基础保障系统,或叫基础保障能力;而参政议政能力中比较核心和关键的能力是:利益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社会影响能力。?
  1.基础保障能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中所必须具备、不可或缺的能力?
  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党及政治组织和人士首要的能力要求。它包括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政治把握能力要求党派组织和成员应具有宽阔的眼界、政治和大局意识及辩证思维,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合作共事能力主要是指民主党派与中共在多党合作中,既能够坚持共同政治基础、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和衷共济、和谐共处、一道前进的能力。[5]?
  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是指民主党派在工作中善于谋划部署、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沟通交流、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任务完成的能力。?
  没有比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就失去基础;没有较强的合作共事能力,就不能真正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参政议政也就缺乏内在的责任感和持久的推动力。同样,没有党派组织对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对内对外的协调运作、对既定决策的坚决实施,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能力作保证,参政议政也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2.关键核心能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中最为关键、非常重要的能力?
  利益代表能力是指民主党派作为一定阶级、阶层或群体的政治组织,代表和反映、维护他们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利益或诉求的能力。在现代社会,政党的利益表达和代表功能日益突出。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每个人的主张和诉求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参政党必须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能力,并且善于通过不同的途径将这些利益表达出来。?
  调查研究能力是指通过运用观察、访谈或者问卷等形式直接从调查对象那里了解事实真相,掌握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得出结论,从而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
  建言献策能力是指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国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能力。建言献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在中共党委召开的协商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交议案、提案、作大会发言,向政府有关部门送交调研报告和相关建议,向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提供稿件、发表专题文章等。?
  社会影响能力是指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及其成员在社会力量的作用下,引起他人或个体的信念、态度、情绪以及行为朝着积极方面发生变化的能力。这种社会力量主要来源于民主党派的社会地位、专家权威、信息魅力等方面,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民主党派提案的数量和质量(社会反响、领导批示等),对中共决策的影响程度以及在政府部门中任职的人数和比例。?
  这四种能力在参政议政行为实施过程上,构成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重点和关键,是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着力点。利益表达能力是民主党派作为现代政党本身就应当具有的功能,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观动力和重要环节;在这一动力的推动下,民主党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把研究的成果以不同的形式,积极向中共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多渠道的政治参与、高质量的建言献策,提高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地位,扩大了其社会影响力。这四种能力有着逻辑上的连贯性,它们互相作用,共同推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利益表达能力是参政议政的原始动力,为其他三个能力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提供保证;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能力的提高是其他能力提高的现实基础和实践平台;社会影响能力的提高可以推动和引导其他三种能力的健康发展。总之,利益表达能力决定了参政议政的起点和基本方向;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能力伴随着参政议政的过程;社会影响能力标志着参政议政的成效和水平。?
  综上,参政议政能力是一种既以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为基础保障,又以利益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和社会影响能力为关键核心的高度综合能力。?
  (二) 从关系和过程综合的角度认识参政议政能力的意义?
  从关系和过程综合的角度认识参政议政能力的内涵,其理论意义在于,对民主党派各种能力的理解要有联系的观点、系统的思维。参政议政能力尽管与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并列提出,但它不是一种单一能力,而是综合性的能力。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课题,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能力建设也提出新要求。为此,各民主党派都进行了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自身建设。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也提出了关于参政党能力建设的多个概念。如,参政党能力建设、参政能力建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参政党“四种”能力建设,等等。不同参政党能力概念的提出,除了对参政党能力的专门划分外,还有提出者角度和语境的差异。如在2010年出版的、浙江社院主编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格局中的参政党能力建设》中,就使用了“参政党能力建设”的概念。而民革中央2010年12月通过的《关于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的意见》就使用了“参政能力建设”的概念。而2005年,民进中央将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确定为工作重点,制定了《民进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的意见》。而几种能力建设所涉及的内容有很大的交集。其核心都在于怎样履行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
  从实践运作看,由于参政议政能力是一个综合性的能力,所以,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也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既要全面地提高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为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打好基础和保障,又要针对参政议政的特点和要求,着力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的利益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和社会影响能力。在提高民主党派个体的参政议政能力方面要体现两个结合:自身学习提高与组织培养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对他们要设台阶,压担子,善引导,多锻炼,经世面,长才干。对民主党派整体,不管是中共各级党委、还是政府部门乃至社会各界要多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参考文献:?
  [1]民主党派成员读本[M].中国致公出版社,2002:170.?
  [2]刘海富.关于参政议政概念的学习与思考[J].中央统战部.调研参考,30.?
  [3][5]张献生,徐小凤.试论提高民主党派的“四个能力”[J].黑龙江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1).?
  [4]彭镇秋.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是加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任务[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5).?
  编辑:壬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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