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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数学考试性质,等】 2016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时间:2019-01-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我省高中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考试说明》的数学科部分.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命题指导思想
   1.数学科(湖北卷)命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本考试说明为依据.
   2.命题遵循“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高中数学新课程改革”的原则,确保考试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3.命题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和应用数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在源于教材的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探究性和开放性,既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础,又考查考生的学习潜能,以满足选拔不同层次考生的需求.
  Ⅲ.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分别用A,B,C表示.
   (1)了解(A)
   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解决相关的简单问题.
   (2)理解(B)
   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并加以解决.
   (3)掌握(C)
   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具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
   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
   能在对具体的实例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足够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合理的结论.
   (3)推理论证能力
   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4)运算求解能力
   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的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和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运算.
   (5)数据处理能力
   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
   能够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将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
   能够综合、灵活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和思想方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三、考查要求
   (1)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全面又突出重点,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
   (2)数学思想和方法是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 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与数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考查时,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含义上立意,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
   (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以抽象概括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为核心,全面考查各种能力. 强调探究性、综合性、应用性. 突出数学试题的能力立意,坚持素质教育导向.
   (4)注重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层次性. 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
  Ⅳ.考试范围与要求层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结合我省高中基础教育的实际,确定文史类高考数学科的考试范围为必修课程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的内容、选修课程系列1(选修1-1、选修1-2)的内容,选修课程系列4中的《不等式选讲》的部分内容(详见下表);
   确定理工类高考数学科必做题的考试范围为必修课程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的内容、选修课程系列2(选修2-1、选修2-2、选修2-3)的内容,选修课程系列4中的《不等式选讲》的部分内容;选做题的考试范围为选修课程系列4中的《几何证明选讲》和《坐标系与参数方程》的部分内容.
   具体内容及层次要求详见下表.
  
  数学
   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上所有的点都在此平面内.
   公理2:过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一个角的两边与另一个角的两边分别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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