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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下女性领导干部参政环境优化探究_优化探究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妇女参政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在当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化意识,使政府担当起优化女性领导干部参政环境的主要责任者,妇联担当起优化女性领导干部参政环境的直接推动者,将有利于中国妇女参政环境的改善,促使一大批优秀女性走上各行各业领导岗位,进一步推进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妇女 参政 环境
  
   妇女参政议政程度,是衡量妇女地位及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是全面提高妇女地位,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没有广大妇女的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无法健全和完善,和谐社会建设也就无法实现。
   一、妇女参政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促进妇女参政,而妇女参政也必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两者是同一事物发展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协调统一。
   1.妇女参政有利于推进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的标准和内涵在不同时期、地域、文化背景下各不相同。近现代以来,人类政治文明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民主政治,保证“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公民的参与意识、程度是民主政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占人口半数的女性公民具有与男性平等的政治参与是衡量社会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领域,与男性平等地占有社会政治资源,发出女性群体的声音,代表女性群体利益,是妇女解放在政治领域中的具体实现。国际社会《公民权利和政治国际公约》、《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行动纲领》、《千年发展目标》等国际公约和文件中,都将妇女参政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民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妇女争取平等参政权已获得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和各国政府不同程度的合作和支持,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了女性领导群体和女性民主参与阵营。
   2.妇女参政有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文明健康的社会应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权利和平等机会,使有政治才干的人,不论性别、民族、党派、阶层等身份,都能向社会管理层发展,充分展示才能。占人口近半数的中国妇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仅体现了妇女作为普通公民的利益和愿望,而且是赋予女性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妇女分享国家政治权利的基本前提。权力领域是否有女性参与、妇女以何种方式参与及参与程度,已成为体现公平正义,实现妇女基本人权的重要保证,成为衡量男女社会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妇女参政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序
   人的经验、经历是财富,也是人思考问题的一个先入为主的预设。人们通常不是“纯粹”的人,经验和经历往往左右人的关注点。女性生活的经验使女性更能了解自身需求,更能代表女性群体的利益。如果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参政,女性的声音更能以群体名义发出,更能将女性群体的利益需求表达出来,使各种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女性的意见和要求,从而更能体现政策的科学性、公平性,也更能维护妇女群体合法权益。妇女参政能够表达妇女呼声,有利于制定出符合妇女利益和要求的政策。
   4.妇女参政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只有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推进社会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在传统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将女性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在相当长的历史中没有政治权利和参政权利,完全蜷缩在男性统治的家庭生活的私领域。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及民主观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家庭,走上社会,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并表现出特有的政治魅力和卓越成绩,一方面逐步改变了社会对妇女参政的认识,另一方面又推动更多妇女走上政治舞台,不断瓦解性别在公私领域的隔离,促进文明社会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男女两性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地位越平等、关系越协调,人的全面发展的空间就越广阔,也越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二、将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是优化女干部参政环境的最有效途径
   社会性别理论从生理性别、社会性别等概念来告诉女性原先认为天经地义的不平等不是由生理决定的,而是后天建构的,两性应按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女性可以自由、多元选择人生道路,这彻底打破了参政女性的精神桎梏。社会性别理论不仅促进女性增强参政意识,也为政府推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提供新的视角。1975年,联合国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决策主流,并要求各国政府也推进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决策主流。中国政府响应倡导,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决策主流,以政府的责任推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社会性别视角已成为分析妇女参政的重要工具。
   (一)政府是优化女干部参政环境的主要责任者
   女性参政不仅需要自身有参政能力、意愿,还需要国家政策对之扶持、帮助和引导。政府作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评估者,应担当起促进妇女参政,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责任。
   1.建立先进性别文化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鄙弃限制女性参与公共领域发展的性别文化对于推进女性参政有深远意义。先进性别文化主张同等对待两性的人格和尊严,提倡两性平等相待、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先进性别文化的建立,有利于女性参政环境的优化。推进先进性别文化应注重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在培养下一代上下功夫,消除传统封建性别文化对下一代性别刻板模式的复制,使儿童、青年的发展不受到因生理性别不同而带来的限制就,同时应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领域,在影视作品、新闻评论、广告宣传等方面消除传统刻板模式对公众的潜移默化,宣传和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
   2.在关键制度上有所改善
   优化妇女参政环境应在关键制度上为女性参政创造氛围。选举、监督等机制是政策促进妇女参政的重要手段。在选举制度上,首先关注原选举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性别盲视的内容,并与时俱进推进法律实施结果的公平性,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鼓励女性参政,如应对妇女参政比例有更为明确的数量规定,对候选人名单的排序也应适当考虑,在选举制度中制定比例制和多数制、门槛制度、选区制度等具体的机制等。在监督机制上,及时纠正含有性别歧视或阻碍女性参与决策的政策条款,定时向公众公开妇女参政的监测和评估情况,监督有利于弱势群体增进机会和选择权利的政策和措施的执行。
   3.在培养规划和具体培养方案及目标有新的探究
   制定妇女干部培养规划和具体培养方案及目标是重要保障手段,只有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培养妇女干部,才能保障妇女参政的数量和质量,参政女性的数量是女性参政质量的重要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参政,就不能真正选出优秀的女性领导干部。
   (二)妇联是优化女干部参政环境的直接推动者
   妇联是党和国家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它通过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参与开展自己的实践活动,妇联是推进妇女参政的直接推动者。
   1.宣传和倡导先进性别文化,营造氛围。随着国民教育水平的大幅提高,妇女参政的能力和实力大幅提高。但仍受传统文化影响面临家庭和事业的两难选择。几千年传统的性别刻板分工及性别刻板印象对女性参政的影响绝非短暂的政策可以改变,要为参政妇女营造氛围需要长时间、有目标、分阶段的推进宣传、倡导。妇联可通过自己特殊的职能和社会网络,借助社会宣传、工作调研、议政建言、组织干预和对政府行政决策的性别监督,在社会上营造舆论和氛围,在决策立法过程中传递性别呼声,在就业、教育、宣传、参政、福利等各个领域呼吁女性参与比例提升,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的女企业家、女领导干部、女知识分子、女能人等,树立女性独立自主的正面形象,进而全方位地调整和改善性别关系。
   2.强化政策源头保障,推进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政策出台。妇女的参政能力和水平不仅仅是自身素质的问题,更多地是其在发展中是否拥有公平获取、使用资源的权利,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倡导社会性别理念就是强调要在资源分配上给予妇女相应的支持、关照甚至倾斜,从而为妇女参政营造优越的社会发展环境。各级妇联组织应通过不断调查研究,了解参政妇女在参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需求,特别是要研究当前各种规章制度中对妇女公平获取利用资源不利的条目、款项,分析各种规章制度中存在的社会性别盲点,找出消极的差别对待政策(性别歧视性政策)、积极的差别对待政策、性别平等对待政策以及性别中立政策中的盲点,形成调研报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协调、倡导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妇女参政出台或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真正的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政策,从而从根源上保障妇女公平获取相关资源。
   3.加强与妇女代表的联系,倡导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妇联加强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沟通,充分发挥女代表、女委员代表妇女在“两会”中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如在召开人大、政协会议之前,召开女代表、女委员座谈会,研究涉及妇女儿童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工作。妇联借助“两会”参政的舞台、参政的窗口,代表妇女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力,扩大妇女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力,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推动政府在妇女发展纲要(规划)中明确要求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促进各级政府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提高妇女参与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并对各项指标提出了更细更高的规定,从而保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的逐步实现。
   4.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妇女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目前各种机构开展的培训均以技术培训为主,是单一的文化技能培训,妇联组织应该改变这一单一培训方式,改变传统培训仅开展技术培训的模式,将女性能力建设与社会性别意识相结合,提升女性自我意识、主体意识和群体意识,肯定自我,提升女性参与政治发展意愿,挖掘参政潜能;将参政与人生规划相结合,使从事政治领域工作更富有生命力;将个人单一参与发展与团队共同发展相结合,将个人力量与妇联、组织部门等结合,通过抓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女干部的能力素质,从而更好地参政。
  参考文献:
  [1]李慧英.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2]李慧英.中国妇女参政十年回顾与评估[J].妇女研究论丛,2005(6).
  [3]杜洁.我国培养选拔女干部政策措施评估和社会性别分析[J].妇女研究论丛,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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