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礼仪 > 正文

京城之霜在电视购物 [三个美女一台戏,演绎京城电视购物第一案]

时间:2019-01-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2007年8月,一家名为朗润通天的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内挂牌成立,公司CEO是芳龄25岁的80后美女向嫒媛。      向嫒媛1982年12月12日出生于河北省河间市农村,虽为农家妹子,但她却出落得高挑靓丽,再加上喜欢美容打扮,俨然有一股城市白领的气质。2005年7月,向媛媛大专毕业后,只身来到北京,在一家电视购物公司打工。
  向嫒媛工作十分卖力,她能言善辩,深得公司领导赏识,很快从普通的发货员晋升为电视购物导购员。由她担纲制作的电视购物广告节目在多家电视台播出后,市场反响不错,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她赢得公司“第一美女导购”的美称。
  一次,向媛媛与一位同事吃午餐时,那位同事感慨地说:“你来公司打工将近两年了,已经掌握了电视购物的整个流程,而且也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不跳槽单干太可惜了。”
  同事的话刺醒了向媛嫒,在电视购物公司中,简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跳槽现象十分频繁。她心里也盘算了一笔账,电视购物大多是虚张声势地夸大宣传,只求把货卖出去就行。就拿她所在的公司来说,所卖的“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其实都是从北京十里河保健品批发市场批发过来后,经过一番重新包装后,加价3至4倍卖给消费者。公司只管销售,至于使用效果,几乎不闻不问。虽然公司给向媛媛的提成很高,但跟公司所得的暴利相比,那简直是天上地下。
  向媛嫒打定了辞职单干的主意。当她将辞职报告交上去时,公司曾想通过提职、加薪等办法来挽留她,但她去意已决,公司最终只得忍痛放行。
  辞职后,向媛媛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位出资人,由对方出资五六万元,并由出资人借来一个早已注册过的朗润通天商贸有限公司的名号,她在海淀区曙光花园租了两室一厅的小房子,购置了必要的办公用品。当她志得意满地坐上“大班椅”时,一番大干一场的计划已经跃然于心。
  公司虽小,但向媛媛对招聘的员工却要求十分严格。两年电视购物的导购经验提醒她:要做一名优秀的导购,必须反应能力快,嘴巴能说会道。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胆大心细。用向嫒媛的话说就是:“要想在这一行里做得风生水起,就得有能把死人都说活的能力,要善于忽悠,还要能像演员一样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不露出破绽。”
  向媛媛用“挑演员”的标准来招聘员工,先后淘汰出局的应聘者不下几十个。一天,她从投来的应聘表中看到了一个名叫王芳菲的80后女孩,王芳菲比她大一岁,大学学历,她的老家是河北省行唐县农村,与向媛媛算得上是老乡。
  在面试中,向媛媛的话还没说完,王芳菲就接过话头说:“我也做过导购,我知道怎么拉拢和发展客户,你就直接说给我多少报酬吧。”
  向媛媛对王芳菲的反应能力和工作经验大加赞赏,她也快人快语地说:“除了底薪而外,每发展一个客户,给你30%的提成。”
  这样的提成在电视购物行业是较高的,向媛媛此前做导购的提成也就20%封顶,她之所以能给王芳菲开出如此高的提成,“就是看中了她的市场开发潜力,一定会成为公司的摇钱树”。
  王芳菲加盟公司后,向媛媛又物色了一个80后美女唐萍,她让唐萍做了王芳菲的助手。至此,3名美女基本搭建了公司的“美女团队”,向媛媛在对她们进行了电视购物发展客户经验的上课“洗脑”后,她们就信心满满地准备甩开胳膊,大干一场了。
  当年8月底,向媛媛接到了上海一位30多岁男子张子良打来的电话。张子良在上海做小生意,虽没赚到大钱,但家资颇丰。在多年的打拼中,张子良感到做男人极为疲累,他一心想“变性”成为女人,而且想出国发展。因此,他根据向媛嫒所做的“丰胸”、“美白”的电视购物节目,订购了大量“丰胸”、“美白”产品,但使用了大半年时间,却一点效果也没有,他感觉上当受骗,就打电话找向媛媛讨要说法。
  向媛媛在电话中敷衍了张子良几句,就把电话给挂了。然后她对王芳菲说:“这个傻冒儿,还真相信了电视购物,那些都是批发过来的大路货保健品,吃不死人,要效果,怎么可能啊!”
  刚到公司上班不久的王芳菲正为找不到客户而发愁,她得知张子良的情况,眼前一亮,对向嫒媛说:“这个客户交给我来吧,我有办法让他接着往我们这儿扔钱。”接着,她将构思的拉拢客户计划对向媛媛和盘托出,向媛媛听后眉开眼笑:“真有你的,这个点子太好了,就按你说的执行吧。”
  根据向媛媛提供的张子良的电话号码,王芳菲“依计行事”,她先让唐萍“扮演”中国中医院院长助理的角色,给张子良打电话,称她们现在有一款产品,具有“丰胸”、“美白”的奇效,特地向张子良推荐。
  张子良起初不相信,接了电话后就不再理会。
  王芳菲就向向媛媛求助,向嫒嫒建议道:“现在该你登场了,你就说包有效果,如果无效,全额退款。”
  “这么说行吗?效果肯定是没有的,到时他真的退款咋办?”王芳菲有些纳闷。
  向媛媛得意地一笑道:“你不至于这么笨OE?你跟他说无效退款,可你要告诉他,服药要有一年的疗程,这一年中,你就可以向他不断地推销保健品,先收了他的钱再说,如果一年后他再打电话投诉无效,我们可以找借口来推托啊,比如服药的剂量不够,比如变性很复杂,哪能一下子就收到效果。实在不济,我们换掉电话号码,重新租一个地方另起炉灶呗。”
  有了向媛嫒的点拨后,王芳菲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此后,她以中国中医院及中国医学院院长的身份“亲自”给张子良打电话,她抓住张子良变性心切的心理,再利用从网上搜来的一些医学术语与张子良一阵胡侃乱说,把张子良说得云山雾罩。
  为了让张子良相信,她还与向嫒媛一道炮制了一个“访谈节目”,在“主持人”向媛媛浓墨重彩的介绍下,“中国中医院院长”王芳菲粉墨登场,大谈医疗与养生。为了使节目逼真,她们还在后期制作中加了“观众互动”场景。随后将“访谈节目”的碟片寄给了张子良。
  两个回合下来后,张子良抛除疑虑,信以为真。他真的打来几万元购买王芳菲所推荐的“神药”。其实所谓“神药”都是向嫒媛从北京十里河保健品批发市场买回来的,成本不及售价的20%。收到钱后,向媛媛按约定给王芳菲提成了30%。
  几个月后,一直吃着“神药”的张子良又打来电话,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不会是骗人吧?药物吃下去一点效果都没有。”
  面对客户的质疑,王芳菲先是一阵慌乱,不过她很快将情绪稳定下来,按照向嫒媛的事先交待对张子良说:“服药得有一年的周期,你还没到时间嘛,再等一等。”接着,王芳菲虚构了几个服用“神药”产生神奇效果的例子,以期让张子良深信不疑。
  张子良听后虽然没再说什 么,但他逐渐停止了购药,这就意味着,在张子良身上,王芳菲再也尝不到甜头了。王芳菲岂能甘心,经过一番考虑,她觉得张子良出国心切,何不利用他的这个心理再骗他一笔钱呢?
  王芳菲也没对向嫒嫒请示回报,就自作主张地变换了身份,以北京某公关公司“吴经理”的身份给张子良打电话,由于在电话中,她捏着嗓子说话,张子良也没引起怀疑。“吴经理”对张子良说:“我们得知张先生要变性后出国,这个业务我们承接了,出国的事就包在我身上。”
  “我想出国是不假,可我怎么能相信你能包我出国呢?”张子良反问道。
  对于张子良的疑问,王芳菲早做了精心准备,她从容不迫地答复:“你不是想去泰国吗?很好办,我让我们的协作单位泰国的露易斯小姐直接给你打电话。”
  放下电话后不久,王芳菲就利用另一部电话给张子良打去了电话,这回她的身份是泰国某公司驻华代办、英国人“露易斯”。王芳菲拥有大学学历,英语测试达到六级。因此,在给张子良打电话时,她操一口流利的英语跟张子良说话。张子良是个“英语盲”,根本没听懂“露易斯”小姐说的是什么,可对方流利的英语已开始让他深信不疑。
  经过这一番铺垫,王芳菲认为“收网”的时机到了。她再度给张子良打电话,说要办出国手续,先要他支付前期费用。张子良很爽快地就汇了几万元到了王芳菲指定的银行卡上。当王芳菲将这一辉煌“战果”对向媛媛表功时,向媛媛却大惊失色:“你们搞得太过了,这会引火烧身的。”
  王芳菲不以为然地说:“卖假保健品不也是诈骗吗?这跟骗他说出国有什么区别呢?”
  她的一番话让向媛嫒无语。王芳菲走后,向媛媛陷入了沉思:如果仅仅是卖保健品,对方发现上当后,顶多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远不够触及刑法的“高压线”。但是以出国为诱饵,诈骗钱财,那就是诈骗罪了。虽说“包出国”这件事是由王芳菲自作主张在做,可她身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到时肯定难辞其咎!想到这儿,向媛媛惊出了一身冷汗。
  不久,向媛媛接到张子良打来的询问出国的电话,向媛媛在电话中明确地对张子良说:“出国那是她们许诺你的,绝不可能,你找她们吧,与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张子良有些不悦地说:“我不管,如果我变不了性出不了国,我连同你们公司一起告!”
  张子良的威胁让向媛媛惊惶不安。担心出事的她将张子良陆续打来的17万元,除了应付给王芳菲与唐萍的提成外,其余的钱她与出资方进行了瓜分后,解散了公司,并将公司注销。向媛嫒想通过“销声匿迹”的办法来逃避法律的严惩。
  2010年3月,吃“神药”不见任何效果,且“出国”之事也迟迟不见动静的张子良,一直联系不上向嫒嫒及“中医院院长”、“吴经理”、“露易斯”,这才如梦初醒,大呼上当!
  张子良愤而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分局报警。警方通过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电视购物诈骗案”。警方迅速行动,2010年3月29日将向媛媛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内抓获归案。
  2010年4月4日,王芳菲亦被抓获归案。在审讯中,她交待了实施诈骗的全部经过。由于在这起诈骗案中,唐萍只是一个“跑龙套”的小配角,没有参与诈骗活动,检察机关对唐萍未予以起诉。
  2011年8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电视购物诈骗第一案”,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止,“美女诈骗团”共诈骗报案人张子良钱款176100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根据2011年4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定被告人向嫒媛、王芳菲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钱款,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以向媛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王芳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审判决后,向媛嫒与王芳菲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2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许兰亭认为:此案是由“电视购物”一步步演化为诈骗案的,虽有其偶然性,但更有其必然性。因“电视购物”而引起的入刑案,在京城尚属首例。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对各种虚假广告有明令禁止并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效果一直不明显。这主要是惩罚机制不完善,处罚和打击的力度不够。他认为,一定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审查和监管力度,更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消费者要睁大眼睛,“不看广告,看疗效”,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闵文娟

标签:京城 一台 电视购物 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