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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着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为“十二五”农业与农村工作良好开局作出了努力。
  一、着力加强监督工作,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简称农业“两区”),是我省“十二五”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离不开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农业机械化的保障。在连续两年开展农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去年,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委组织开展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是去年常委会一项重点监督工作。农委深入开展调研,制订检查方案,突出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实施。6月至9月,在听取省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由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和委员会领导带队,分赴6个市、12个县(市、区)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检查报告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这次检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紧迫感;对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农机库房用地难、农机与农艺融合不够紧密、购机补贴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引起省政府的重视;理清了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思路和重点,为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奠定了基础,对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保障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我们较为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了这部法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政府认真解决,推动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落实。同时,就如何处理现行法律与村规民约的矛盾、遏制土地流转后“非粮化”和“非农化”倾向、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等问题,积极向全国人大提出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对法律进行修改,使这部法律得到更好地实施。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既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3月至4月,由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和委员会领导带队的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乡村,实地了解了4个市、10个县(市、区)、15个镇、6个村的情况。通过调研,总结经验、解剖麻雀、分析问题,形成了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领导、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相关地方立法工作等建议。常委会审议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做好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水。去年中央下发一号文件,第一次以中央名义召开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对于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提升防汛抗旱减灾综合能力意义重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列为常委会去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后,农委提前参与,多次听取了省水利厅的汇报,组织省人大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小组进行了专题视察,赴湖州、绍兴、丽水等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了初审报告,并就条例草案中河道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占用河道水域管理、采砂管理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这些意见,符合各地实际,针对性强,多数被条例二审时所采纳。目前,这一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与此同时,还重点关注《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水利方面法规的修订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提出建议,加快修订进程,为推进水利改革和发展,促进依法治水提供法制保障。此外,委员会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19件涉农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改善民生献计出力。“三农”工作,特别是主要农产品的供应和价格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2010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措施。去年初,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农委自加压力,组织开展了我省农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的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农产品价格波动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了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3月份常委会会议后,我们又围绕我省“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由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带队赴各地调研,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蔬菜配送物流中心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实地了解,问计于民,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的调研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查与研究》刊发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和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夏宝龙都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工作交流》第147期全文刊载,要求各市县政府负责人阅研,调研成果得到各级广泛的重视。此外,还就我省省级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组建省农产品行业联合会向省政府提出了四条具体的建议。
  四、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一年来,委员会坚持行之有效的联系代表的做法,把审议代表议案、督办代表建议与立法、监督和调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邀请代表参加工作,倾听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对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2件议案,在深入调研、征求领衔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其中“要求尽快制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第7号),已列入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去年由委员会承办的重点督办建议是“关于增加投入扶持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杭61号),委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加强与领衔代表的联系,邀请其参加建议办理会议和执法检查,与建议主办方、会办方面对面沟通,对办理的结果代表表示满意。通过议案审议、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提升了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推进依法行政。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委员会在加强立法的同时,重视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着力推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年来,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分别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会议。我省是动物及动物制品调入大省,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繁重。为此,委员会联合召开《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贯彻暨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启动大会,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作出了批示,省人大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作了动员讲话。通过新闻宣传,扩大影响,对依法构建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加快畜牧养殖和流通业的转型升级、推进各级政府依法办事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水是生命之源。结合去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中央和省委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还汇编了3套法律法规文本,送法律到基层、进农村、入农户,积极营造依法护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保障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委员会重视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全体人员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去年,委员会有关同志共在《今日浙江》、《政策?望》、《现代农业》、《浙江人大》、《农村信息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了8篇文章。此外,还接待了9批外省市人大农委领导来我省考察。
  一年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监督方式还需创新完善、监督实效有待提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省人大农委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要求,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认真总结本届以来的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推进我省“三农”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继续做好农业与农村方面的立法工作。今年,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的有《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和安全管理条例》等2项。委员会将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把好法规初审质量关,确保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列入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订)、《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修订)等7件法规,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前期工作,为下一步立法打下基础。同时,继续做好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农委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5月份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专项工作的报告,农委要认真组织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同时,对去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进行“回头看”,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农委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农委的工作部署,将继续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配合做好制定粮食法和修改森林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城乡统筹、农产品安全等问题的调研工作。
  四、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认真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努力提高议案审议的质量;认真开展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完善代表参与委员会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机制,组织好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五、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履职水平。认真总结本届以来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密切与市、县(市、区)的联系,加强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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