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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景新村人大_2011,人大新图景(上)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中国从“立法时代”步入“修法时代”。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恪守民主程序和民生取向,适应社会转型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定新法,成为人大立法的新使命。   
  人大走进修法时代
  
   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纪念中国法治进程新标度,中央电视台一套于10月下旬连续五天播出文献纪录片《铸法》。“铸法”二字正是中国法律大厦崛起的写照。
   12月28日,《法制日报》编辑部评出2011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位列第一。
   “‘立法时代’渐远,‘修法时代’到来,曾经一天通过7部法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认为,如果要为2011年的法治评选出一个年度汉字,非“补”莫属。
   笔者统计的数据佐证了修法成定势的判断。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1件法律。其中,新制定法律3件,即车船税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行政强制法;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刑法修正案(八)、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兵役法、职业病防治法8件法律。在地方,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透露了修法的“重量”:2011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1件,修改法规6件;而重庆市制定与修改法规的数量比是3:8,很多省份修改法规占立法的“半壁江山”。
   2011年,面对社会新形势,“铸法”的公共产品无疑抱守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备受公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新罪名让“醉驾”受到约束。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规定了遏制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解决证人出庭难、细化逮捕条件、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等内容,提请2012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先行调解规定、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设立小额诉讼制度、扩大检察监督范围、加大惩处“老赖”力度等五大内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民生取向和民主程序注入法制的血脉里,让人们感受到更多的欣悦。当然,2011年最让公众牵念、参与热度超乎寻常的修法当属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因为民众对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抱有深切的期待。
   2011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第一天就收到10万多条意见,至5月31日共收到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3000元的起征点标准偏低,调整为4000元比较合理。应该对CPI的涨幅和工资增长情况有充分的预期。”5月10日,全国人大机关面对面听取16名来自各行各业的社会公众代表的意见,湖北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公司销售员罗远景提出了不同看法。
   23万余条意见创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超过2009年以来20部法律征集意见数总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梳理民意时发现,要求修改3000元起征点的占48%,网络意见中有83%的人希望起征点再适当调高。这些意见送达每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3500元,约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法修改的一小步,却是民主立法的一大步。”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说,立法机关在利国和利民之间找到了最佳的平衡点。民意的本真表达,让立法机关反复打量,并践行了吴邦国 “建立健全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要求,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累积新共识。
   “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新举措。”201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报告显示,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当年,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启动。在地方,广东、云南等省,大连市、抚顺市等将立法后评估列为重点工作,地方性法规的“体检报告”出炉,为修改完善法规、改进立法提供依据。
   2011年6月,孕育12年的行政强制法出台,31个省市区人大常委会随后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对2011年7月底前颁布的在设定权限、实施主题、程序方面,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修改或废止。法规清理制度的动态运行,成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路径。
   “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和其他领域立法均衡发展,避免掉进拉美‘中等收入陷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考察巴西、阿根廷两国后认为,应通过立法均衡来改善民生,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目前上海地方性法规中74%都是经济、城市建设方面的法规,而有关公共服务、民生的法规只占12%。”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表示,对社会领域、民生方面的法规进行利益调整显得十分迫切,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任务也会重于制定新法。
   “未来3~5年将是我国社会立法的高峰时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应弥补社会法的缺漏。社会领域立法是地方立法的 “短板”,“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已成为地方立法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
   “民生立法”、“社会立法”的理念代表了地方人大立法“突围”的方向,也正是当下地方人大立法的时代主题。
   在2011年社会立法大势中,深圳市的表现尤为抢眼。2011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5个月后,历经民意发酵的立法规划出炉,提出的147个立法项目中,属于加强社会建设接近一半。按照该立法规划,12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条例在居住证制度、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社区自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思路。其中,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交通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考虑到条例影响深远,2012年1月12日,深圳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该项法规是国内首部社会建设法规,对深圳市社会建设领域立法起到“基本法”功效,同时为国家和地方立法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制定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26项补充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平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促进了残疾人实质性就业。类似北京市残疾权益保障等立法,因为关怀“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严峻的法条让人备感人性关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不同社会阶层利益诉求多元化。法律法规是立法机关锻造的“公共产品”,立法是最具民意代表性的公共事务,从立法源头上兼顾和平衡利益博弈乃题中之义。
   “立法征询民意,渠道和程序同等重要,应确保征询民意举动每一次都掷地有声。”南方都市报社论如是说。多年历练,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民意成为地方人大“常规动作”的同时,回应和吸纳民意让社会更为关切。因此,个税立法敬重民意的样本为地方人大所广泛复制。
   比如说,《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提交初审时,草案建议商品房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媒体报道后,市民对此反应强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二、三审时提出,不能为了部门或特殊集团利益,忽视了更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人大法制委充分听取民意和审议意见,提出兼顾购房者权益保护和计税统计需要。2011年5月,该条例获得通过,规定:商品房在销售时应当同时公布套内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对此十分满意。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宋茂荣说,这是坚守“为民立法”原则的直接体现。
   “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11年3月,吴邦国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染上了照抄立法、重复立法、跟风立法,甚至“形象立法”弊病。“良法利民,恶法害民,繁法扰民。”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说,提高立法质量是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诚如斯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内化成提高立法监督工作水平的过程。电子表决的推展,印证代表行权的分量越来越重,传统意义上的“一致通过”早已鲜见案例。
  
  敬畏人大代表主体地位
  
   2011年3月,吴邦国在全国人代会上宣示:“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
   对代表建议体认和办理的新高度无疑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的一个缩影。“办理代表建议是否会存在‘走形式’的状况和问题?”2011年3月4日,面对新闻记者的提问,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人李肇星说,近年,大约有70%以上的代表建议所提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或者正在计划逐步解决。几天后,会议新闻中心还邀请了6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专题来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让社会掂量到代表建议的“重量”。
   李肇星还提到,吴邦国委员长2010年在宁夏考察期间,实地督查代表建议办理进展和实效,并提出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地区饮水难、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南部山区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和宁夏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等重点问题。目前,中央已安排资金8.4亿元,实际解决了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中央安排投资6.81亿元,在宁夏中部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宁夏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项目的建议书;中央投资直接用于支持宁夏马铃薯产业发展的资金为1.72亿元。
   2011年3月31日,全国人代会闭幕半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8043件代表建议现场交由177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确定建立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11项重点办理的建议。9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提交了一份答卷:上述代表建议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7.2%,比上年有所上升。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566件议案同时办理完毕。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 2011年最后一天,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示,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全国人大对代表建议的“高看厚爱”显然已经影响地方人大。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回头看”制度成为广东省人大监督的常态。当年10月21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报会透露,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8.3%。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力量对市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审议发言进行汇总梳理,整理出536条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分别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和回复代表。此举被专家评价为,“有利于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人代会的决策监督功能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地方人大在法制框架内求索创新,在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同时,为人大代表直接履职提供“舞台”,凸显代表主体地位。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自2007年推行“季会制”以来, 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镇人代会,人大代表审议政府报告、交流履职经验,4年多来共召开19次人代会。2011年8月12日,重庆市南岸区召开全体代表参加的“小人代会”,集中测评“一府两院”及经开区的工作,现场统计投票表决满意度,防止“会散就了”的代表履职“空挡”现象。
   2011年1月,湖南省人代会首次启用电子表决系统,至此,全国有26个省级人代会已经安装或使用表决器,占总数的84%。
   带有秘密投票属性的电子表决,相对于碍于情面的举手表决,体现了对代表真实表达意志的尊重和保障。随着代表主体地位日渐提升,传统意义上的“一致通过”早已鲜见案例。
   相对举手表决而言,电子表决契合民主实情,无疑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更有尊严。
   2011年2月下旬,在广州市人代会上,496位市人大代表的表决结果显示:对财政预算报告仅以获得75.6%的赞成票通过,位列当天9项报告和议案得票倒数第一。对于广州市改进财政工作而言,反对票在压力中内化为动力。这种推动力在2011年尤为明显。
   “赞成591票,反对95票,弃权23票。”2012年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获得76.8%的赞成票释放了省人代会的凝重气氛,因为一年前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赞成票只有61%,涉险过关!面对只有61%赞成票的表决“成绩单”,湖南省高院“建立‘全员全程全面’接受监督机制”,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细化成35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整改。赞成票从61%走高到76.8%,数字背后是法院对人大代表反对票的重视,并积极改善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还体现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修炼”。自2005年中共中央9号文件提出“建立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骤然提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011年举办6期以专题学习为主的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1200余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地方各级人大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亦成为常态,大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这在人大历史上前所未有。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蔡霞教授认为,人大代表负有传达民意和参与决策的责任,应成为为公共利益服务和奔走的政治人物。
   事实上,代表的主体地位在人代会审议和代表公共行为中日渐彰显。连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82岁的申纪兰最有感触。“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见证人,内心拥护的事,她就赞成,不拥护的,她就不投票。”申纪兰说,“我始终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也是以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在申纪兰朴实的代表观念中,内心拥护的事是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
   2011年,因惊叹“物价飞涨”而在全国人代会审议发言时数度哽咽的“忧民哥”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15年前开始催促公车改革并在8年前就自我车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从2006年起每年提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等等,他们的倔强而本真、回归民本的履职操守被网民“狂顶”,成为人大代表群体珍视代表职务的靓丽缩影。
   2011年,河南漯河市长全票当选49天后旋即“落马”事件,引起人们对人大代表选票的追问。7月9日,吕清海全票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8月25日,吕清海在漯河市国际会展中心被河南省纪委带走并“双规”。吕清海“短命市长”现象,给人代会主席团如何进一步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从而让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时更加知情,提出了一个课题,这也是吴邦国委员长强调的“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的大命题。
  
   一直以来,吴邦国委员长十分看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 ,“着力加强跟踪监督”,以提升监督工作实效。2011年是地方人大的专题询问年。人大问“钱”、问“房”、问“教”,在问答之间,彰显惠泽民生的履职路径。
  
  人大监督走“亲民”路线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2011年3月,吴邦国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旅游业发展、消防工作、“五五”普法等专项工作报告,还是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等问题,都留下关切民生的密集影像。
   民生连着民心,人民的关注就是人大的关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财政决算、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改革等问题,结合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报告,继续开展专题询问。
   2011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进行了专题询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审计署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关于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取消预算外资金、均衡拨付预算资金等问题。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2011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10年间,全国的小学从55万所减少到26万所;初中从6.4万所减少到5.5万所。面对义务教育学校骤减的实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姚建年发问:“由于大批村级小学并入乡镇,初中进入县城,农村学校数量大幅减少,许多学生上学路途远、不安全因素增加。如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教育布局调整工作?”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答道,“今后要建立学校布局调整听证和公示制度,改善寄宿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好有需求的教学点。”这是2011年12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的一个镜头。
   201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行过5次专题询问。人大问“钱”、问“房”、问“教”,在问答之间,彰显对民生的关切。专题询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垂范,“自上而下”推进,很快辐射至地方人大。
   全国人大监督的“亲民”路线给地方人大以示范效应。越来越多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就民生热题首次开启专题询问。2011年是地方人大名副其实的专题询问年,20多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就保障房建设、财政决算、食品安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民生热题开展专题询问。
   当年,江苏、海南、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首次专题询问指向保障房建设;上海、广东、福建、湖南、贵州等省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黑龙江、浙江、陕西等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声声询问督促政府“阳光理财”。此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主题开展专题询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就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队伍建设和公正司法开展专题询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时,首次对省林业厅、农牧厅等相关方面负责人进行“现场考问”。
   还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同德围地区居民出行难、农民留用地落实、预算执行率低三个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其民生意蕴十分鲜明。网友评价说,“每次专题询问都是一次民主问政。”
   作为专题询问的新气象,地方人大在征询民意、扩大开放度、现场提问、邀请公民旁听等方面迈出积极步伐,广东、浙江、湖南、云南等省向公众征求对专题询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人大监督对接民情民意。2011年9月28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专题询问时,当地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专题询问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此举开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同步直播先河,为专题询问增添透明的新元素。
   2011年,专题询问从省延伸到市、县,越来越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举行联组会议、全体会议,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轮番提问,直指当前民生的热题、难题,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解答、阐述。询问后,人大常委会将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送政府研究处理,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请简短回答,不要讲理论了。”2011年8月31日,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政府投资项目专题询问会,人大代表与政府官员犀利过招。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说,“人大专题询问从尝试走到常态,会更好地融进人大的监督,也会更好地促进当地发展。”
   “专题询问不止于一般询问的解题释惑,而是在你问我答、你来我往之中实现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的互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说,专题询问探索更好的解决办法。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对该省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作出批示:常委会委员都可以提出问题;只要会场能坐下,多组织公民来旁听。在地方人大看来,作为人大监督新举措,专题询问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督促政府改善民生、推进工作,还提出民主法治新命题:人大工作如何进一步提高民主度、开放度,政府官员如何进一步提高公共沟通能力,从而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公民的现场互动。
   当然,作为专题询问的“主角”――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疑对改善专题询问抱有殷切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贺铿委员认为,“还应该敞开一点,可以更多一些互动,多一些对话。”
   有人提出疑问,专题询问会不会成为一种“民主秀”?值得重视的是,与专题询问如火如荼自上而下全面推开相比,2011年质询案例近乎“被珍稀”,大有淡出人大行权逻辑和履职实践的趋势。如何让专题询问与质询保持一种平衡,防止此起彼伏的“跷跷板”效应,以丰富人大监督方式,无疑是人大权力面临的选择。2010年,吴邦国委员长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曾庄严提出:“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面对民生难题、社会热题,专题询问无疑可以向质询“转型升级”,以增强人大监督的威力。
   一直以来,吴邦国委员长十分看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 ,“着力加强跟踪监督”,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2011年,除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从启动检查、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到交办审议意见,无不践行“跟踪监督”、“民生为大”的监督理念。
   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进行了执法检查,2011年再次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重点,意在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的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了执法检查,2011年再次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地沟油、染色馒头、有毒豆芽、瘦肉精猪肉等问题层出不穷,面对不容乐观的食品安全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2011年又组织新一轮执法检查,表达了依法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的决意。
   “有效实施人大的法律监督。”2011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人大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区县人大可加开代表大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重点工作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这是地方人大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的积极实践,值得期许。
  
   2011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怀仁堂投票站投票时说,“我很高兴作为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名选民,前来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当年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参选率均超过90%。“莫轻视一张选票的分量”,依法积极表达选民权利是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新景象。
  
  看重每一张选票的分量
  
   2011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代会上强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是年,我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大幕开启,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公民积极参选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优化代表结构成为新气象。
   2011年12月21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称2011年城市化水平超过50%,中国城市人口第一次超过乡村人口后,期待改变根深蒂固的城乡权利不对等。在当前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选举权利终于实现了城乡平等、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票同权。
   60多年来,我们不停歇地追求“同票同权”。2011年6月22日,江西省瑞金市在全国率先进行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标志着中国真正迈入了“同票同权”时代。数据显示,瑞金市有66万人口,其中城市人口近30万人,登记选民44万余人。
   据新华社消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2011年有26个启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截至当年底,北京、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广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9个省区市已依法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等省份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中。到2012年底前所有省份的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全部完成。
   除了“同票同权”大势框定,与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相比,2011年的民主演练的更大亮点当数:选民“面试”代表候选人,那是一道道在基层、在田野生长的民主风景。
   “大家好,我叫叶振伟,是浙江清溪律师事务所主任……如果能够当选人大代表,我将充分利用专业所长,为选民服务。”2011年12月17日下午,浙江德清县武康镇永兴社区居委会里,代表候选人叶振伟在与选民见面会上的承诺,这是中国上百万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接受选民“面试”的普通一幕。叶振伟很赞同与选民见面,“让选民投票给你,也得让他们投得‘有根有据’。”
   2010 年3 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选举法。新法特别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而此前的选举法只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从“可以”到“应当”,意味着按照选举新法和选民的意愿,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必答题”。
   制度刚性让候选人从“纸上”走到选民面前,众多网友对此充满期待:有助于改变选民“被代表”的尴尬。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所言,从渠道上讲,候选人如果不能跟选民有直接的沟通、交流,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选。
   “无论选民是否要求,都应组织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广州市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市区、县级市和镇选举委员会按选区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而每个选区至少应组织一次,并明确规定了见面会流程。有了制度详细指引,广州全市1687个县级人大代表选区、1360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全部开展了与选民见面活动,4536名区、县级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和4314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都参加了见面活动,代表候选人100%参加见面。
   上海市选举办的统计数据显示,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中,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率高达99.6%,而上一届这一比列是80%。山西省的县级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30078名,其中应选民要求,选举委员会组织与选民见面的代表候选人23804名,占到代表候选人总数的79.14%。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称,这个安排,就是让候选人有一个向选民“拜票”的机会,直接选举过程更加民主。其实,在不少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看来,见面会对选民、代表候选人来说,都是一场新考验。
   2011年9月5日下午,广州市番禺区丽江选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在丽江花园码头会议室举行。“以何种方式收集选民意见”,“是否每年向选民发布工作报告”……有选民提前4天向代表递交了“九问候选人”公开信,选民现场要求候选人回应这“九问”。
   面对选民“九问”,候选人龙滨承诺,当选后如果选民对她的工作不满意,将主动辞职。“九问候选人”体现了选民日渐浓重的权利本位,选民呼唤成熟的人大代表。
   多年来,“优化代表结构”几乎是每一次换届选举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近年来,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一度呈下降趋势,这引起高层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明确的法制“撑腰”,优化代表结构开始“解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说,这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地方,选民参加选举的热情较高,参选率均超过90%;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以及妇女代表的比例与上届相比都有所提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对北京、山西等8个省(区、市)选举结果的初步统计显示:选出的县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的比例平均为44.5%,比上届提高5.5%;选出的乡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的比例平均为70%,比上届提高2.3%;选出的县级人大代表中,妇女的比例平均为40.5%,比上届提高1%,领导干部的比例平均为19.8%,比上届减少0.3%;选出的县乡两级代表中,少数民族、归侨人数得到保证,基本达到了优化代表结构的效果。
   作为“优化代表结构”落地基层的一个标本,江西瑞金市党政干部代表比上届减少11人,减幅达14%;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26%,比上届多了4个百分点;农民代表比上届增加10人。而广东省72名外来人员当选人大代表,中山市一线工人、农民代表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凡此种种,以事实回应何晔晖所说的换届选举新气象,“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1年的换届选举,信息网络技术与传统面对面方式在选民登记、介绍候选人、投票选举中各有表现。比如说,上海市除了传统的“上站”( 选民到选举工作站)、“上门”进行选民登记外,为解决人户分离、人企分离导致选民登记难等情况,还建立了“上系统”、“上机”、“上线”等方式,确保选民登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而在居住分散的农村,传统上门登记依然发挥无法替代作用。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社区、新源县那拉提镇阿尔善村则分别组织了摩托车登记队、马背登记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无论是传统,还是“时尚”选民登记,都是为了让选民“一个都不能少”。
   而北京市金融街地区选举工作机构,考虑到选民习惯通过互联网了解信息以及大部分选民因上班难以参加见面会等实情,首次设计制作了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视频上网播放,方便13万选民了解候选人。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开通网络投票系统,将“电子选票”通过班级QQ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发给在外地的选民,再将返回的“电子选票”打印成纸质选票,投入票箱。在网络时代,网上介绍代表候选人、试验“电子选票”等做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因其更便利,因而受到选民的欢迎。
   尤其令公众关注的是,2011年5月以来,借助网络微博和媒体传播,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开始升温,出现了数量增加、媒体推动、网友关切、智囊支持等看点,引起社会普遍关注。5月25日,拥有290多万微博粉丝的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李承鹏的“竞争承诺”涉及老人、学生校车、菜市场、垄断企业等多项内容。网友为李承鹏策划了“没有您的授权,我不能代表您”的宣言。随着李承鹏参选,广州知名博主梁树新、北京新启蒙研究所熊伟均等30多人通过微博表示将参选人大代表。
   就在媒体热议“独立候选人”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依法予以厘清: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
   如果将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或选票上的“另选他人”冠以“独立候选人”称谓,隐含其他参选者不够独立的意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此般适时解析,体现出对规范选举、依法选举的高度关切。
   “独立候选人”提法不妥,但法律赋予公民神圣的选举权利受到尊重。2011年6月2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47岁的普通妇女蔡馥敏在微博上宣布自己参选麒麟区人大代表。麒麟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只要符合选举法,人人都有权利。”
   2011年,无论是庙堂高管,还是黎民百姓,越来越深刻地体认到:投下神圣一票,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最重要路径。
   “我很高兴作为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名选民,前来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2011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怀仁堂投票站投票表达了他作为选民的“权利观”。
   与总书记真挚表达选民权利相呼应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额尔敦塔拉嘎查(“嘎查”蒙古语意为村)的选民嘎拉朝鲁骑摩托车走60里路去投票,成为珍视选举权利的样本。他憨厚地说,走两个小时选自己信任的人大代表值得。
   当然,对选民权利表达不能有大喜过望的估价。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上,出现了选民不会、不愿提问的情形,广州某大学因为投给laughing哥(港剧《学警狙击》中的英雄角色)的选票太多,导致重选。
   民主需要历练。“选民与执政者,一张选票,承载着双赢之局。”此间,南方周末题为《莫轻视一张选票的分量》的评论,期望选民认真对待手中选票,“你放弃,改良的动力便少一点。”
   (作者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友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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