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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构建] 公司内部审计都做什么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构建不合理,内部审计的职能不能很好发挥,直接的影响了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本文主要讨论如何构建内部审计体系,以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内部 审计体系 构建
  
  一、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石
  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公司制企业在决策、执行、激励和监督方面所遵循的一种制度或程序,旨在对管理层执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加以监督,确保经营者的行为符合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安然公司财务丑闻曝光之后,为了弥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现在大部分公司将审计委员会提升为公司法定审计监管机构,要求内部审计师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从而形成了以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组成的公司治理四大基石。审计委员会首先弥补了公司三位一体治理结构的缺陷,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其次在高级管理层和外部审计之间设立隔离带,避免由高级管理层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功能;最后审计委员会能有效的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确保审计结果受到重视,进而提高内部审计的效果。
  二、内部审计组织设置的原则和影响因素
  (一)设置原则
  集团公司要在整个集团中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上下战略协同、资源有效配置、信息通畅的经营体系,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定位清晰、管理顺畅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显得十分重要。集团公司设置内部审计体系应坚持以下原则:
  1、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的地位,即接受内部审计报告的层级越高,独立性越强。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的人事关系和经济利益与服务对象的依赖程度。当然以上两种独立性是指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而非绝对的独立性,其中以人员的独立犹为重要。
  2、适应性原则
  内部审计体系要在对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管理体制、经营理念、运营风格以及经营环境等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建立。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仅要符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自身的需要,更要符合整个集团公司管理的需要,为整个集团价值最大化服务。因此,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从整个集团的利益出发,对其进行系统地规划,充分发挥其整体效应和协同效应,充分利用集团有限的审计资源,提高集团整体的审计工作效率,使内部审计机构能够高效有序地运转。
  3、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审计作为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一种经营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的手段,和其他经营活动一样需要考虑成本效益。在各级责任主体中是否设立审计机构,如何设立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管理幅度和层级,配备多少审计人员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都要考虑内部审计的职能以及人力、物力等成本费用。
  (二)影响因素
  1、相关法律的规定和限制
  《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公司应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各地方制定的内部审计条例对内审机构的设置也格了相应的规定,如《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规定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对于分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等是否设计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相关法律并没有作规定。
  综合上述相关规定:中央企业、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他企业可视管理需要设立独立或非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2、集团公司是集权型还是分权型
  集团公司的管理大体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两大类。所有能提升所属企业重要性的方式是分权,而所有能有所降低所属企业重要性的方式则是集权。
  当集团公司采取更偏集权型的管理方式时,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可以考虑更多地采取集中控制,统一管理,统一设置机构,统一编制的方式,将内部审计的权力上移,在集团总部设立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可对总部及其下级公司进行审计。这样可以放大优秀内审人才的作用,减少内审的组织层级和人员。这种设置相对于下级企业来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强。
  当集团采取更偏分权型的管理方式时,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可以考虑更多地采取总公司制订审计规划、审计方案、统一协调、分级实施的管理办法。各下级公司的审计部门主要对本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会负责,与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只有业务指导关系。
  所以,集团公司是认同集权型还是分权型的管理哲学对整个集团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起到重要的影响。
  3、所属企业对集团公司的重要程度
  集团公司都有下属企业,有独资成立的,也有控股的,也有非控股的等等。本文所讨论的是集团公司是指能控制其董事会的所属企业组成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对控股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来实现对控股公司审计事务的管理或控制,达到保证集团公司的影响和控制力能顺利传达到控股公司。这些公司中有规模较大、集团公司利润主要来源的重要公司。也可能是一些规模较小,属于多元化经营的小公司。按对集团公司经营影响程度不一样,集团可能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和控制手段。对于集团公司影响较大,相对比较重要的公司,不仅要关注经营成果,更重要的是要监督经营过程,避免出现经营失控。而相对不重要的公司的管理可能更注重结果,所以对这两类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也会有所不同。对于重要的公司,应该在其公司内设立内审部门,对其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督。而对于不重要的公司,可能根本就不需要在其公司设立独立的内审部门,当集团提出审计要求或集团认为有必要时,可由集团的审计部直接进驻该公司进行审计。
  从短期来看,审计机构的设置还受到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等影响。
  三、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
  (一)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由此可见,在我国没有明确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关系。在实践中内部审计机构大部分隶属于管理层。也有少数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该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最强。也有公司采用“双重领导”的模式,即内部审计同时对经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负责,把内部管理的问题报告给经理层,把经理层的问题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当然这种是这种折衷的做法。
  IIA认为双方互为支持的关系。审计委员会要对机构运营有完整的了解,必须考虑内部审计师的工作。审计执行主管对于委员会的一个主要作用是确保实现此目标和成为委员会可以信赖的顾问。
  (二)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
  集团公司一般在子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设独立的审计部门,从法律形式上满足要求。子公司审计部门行政上接受子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审计部的领导。总公司审计委员会是整个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直接领导机构。
  在满足上述设置原则以及充分考虑影响因素的前提下,我们还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综合应用多种形式设置集团公司审计体系。
  1、审计中心
  在集团公司本部设立审计中心,即子公司不设内审机构或只是为了满足法律要求形式上设立审计机构。审计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审计事务。这种形式主要优点有对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很强;审计中心无论是审计人员专业结构还是在人员数量上都有较大的保证,能够有效提升审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审计管理幅度过宽、层级过多,可能出现审计服务真空地带;同时所属企业管理层可能丧失审计监督这一有效的内部监督程序。
  2、审计委派
  审计委派制是指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委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派驻办公室,向被委派单位提供审计服务,并对被委派单位实施审计监督的一种制度。由于派驻办审计人员人事、薪酬在上级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强。如果派驻办在业务上不受被委派企业的安排,所属企业管理层同样面临失去审计监督手段。为了减低审计服务成本,在实践中一般都实行双重领导,以派出单位为主,接受被委派单位领导。
  3、审计外包
  内部审计外包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指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内部审计外包有两种形式:全部外包与合作内审(即部分外包)。全部外包是指企业不设内部审计机构,而是与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签约,由其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合作内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组织拥有大批管理咨询、资产评估、税务服务、工程技术、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内部审计外包能有效改善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内部审计外包使内部审计师有机会与外部审计师交流知识与经验,外部人员能为内部审计带来崭新视角,拓展内部审计人员的视野,转变其传统的审计观念。
  参考文献:
  [1]汤谷良.集团内审计组织的构建与功能协调

标签:内部审计 构建 集团公司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