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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_中国悲剧小说名著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西方学者称“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我认为是西方学者将悲剧作为狭义的艺术类型而非审美形态导致其对中国悲剧的不认同,本文将“悲剧”作为一种审美形态论述了中国悲剧文学的源远流长,反驳了西方学者的“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的说法。
  关键词:中国 西方 悲剧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2-0000-01
  
  上世纪学术界关于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这一论点曾经有过激烈的论证。
  在朱立元先生主编的《美学》教材中审美形态论部分将西方的基本审美形态分为悲剧与喜剧、崇高与优美、丑与荒诞三类,所以我们很清晰的看到悲剧属于西方美学的范畴,中国在地理上属于东方,为什么要让中国的戏曲有西方的属性?
  我们习惯于以戏剧中的悲喜剧为例分析作为审美形态的悲剧喜剧,而在这里讨论“悲剧”我们首先要设置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应该把审美看作是一种人生实践,把广义的美作为一种自由人生境界的对象化和感性显现,因此,作为审美形态的悲剧比作为艺术类型之一的戏剧中的悲剧的范围要宽广得多,又比生活中存在的不幸有着更加确定的审美内涵。作为审美形态的悲剧和喜剧既可以存在于戏剧之中,也可以存在于小说、诗歌、电影等诸种艺术形式之中。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国悲剧是早已有之(从远古时期的神话就开始了):
  载于《山海经?海内经》的鲧禹治水的故事在我国流传较广、影响较大。传说共工肆虐造成滔天洪水,鲧为了治平洪水“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因此触犯了天帝,“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的善良和努力在行将成功时失败了,他是为了解救人类的灾难而牺牲的,他的不幸和牺牲令人同情,其悲剧性就在于鲧这一英雄的自我牺牲上。其形象和和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的形象具有同样感人的力量,他们交相辉映,各自成为东西方神话中的耀眼明珠。仅从这一条上看怎能片面的说“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呢?
  《山海经?海外北经》中记载了夸父逐日的故事,英雄夸父敢与日竞走,表现了其征服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后夸父“未至,道渴而死”但其“弃其杖,化为邓林”的伟大而崇高的举动更将其悲剧性推到了高潮。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这句诗让我想起了神话中的英雄刑天,在《山海经?海外西经》中有这样的记载“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刑天敢于反抗天帝却被斩首但其不屈服不气馁仍以乳为目,以脐为口继续斗争可谓悲剧。
  从上面的神话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都描写了主人公在与外界做斗争时的悲剧性冲突且在冲突的最后往往是善良者或代表正义的人物的死亡,但是肉体的毁灭、生命的结束又往往不是斗争的终结,鲧腹生禹、弃杖为林、断首舞干戚,都表现出至死不渝的精神,从而表现出斗争必然取得胜利的信心,英雄人物的不幸和死亡,构成了这些故事激荡人心的悲剧美,而他们最终不屈的气概更显示出他们的伟大和崇高。
  任何悲剧艺术绝不仅仅是展示苦难、恐怖或死亡,而是要通过“悲”来反射“美”,通过毁灭展示出希望,从而歌颂光明,鞭挞黑暗,扫除污秽,预见未来,这才是悲剧美的灵魂。事实上,文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裕往往会造成人性的柔弱和精神的漠然。因此,人的心灵需要用痛苦来刺激,使之在惊讶中觉醒,难怪韩愈会说“欢娱之词难功,愁苦之言易好”。
  我国古代神话开辟了我国悲剧主义文学的先河。屈原的《离骚》洋溢着浓郁的悲剧意味,与古代神话的美学精神是一致的。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五十七篇专写悲剧人物,加上附带写出的悲剧人物约有一百二十人之多。这些人讴歌豪迈壮阔的生活,推崇建功立业的生命价值,呈现出激越高亢、慷慨悲壮的悲剧风格。再如《窦娥冤》、《长生殿》、《桃花扇》、《赵氏孤儿》等优秀文学作品,无一不是伟大的悲剧艺术。尤其是《窦娥冤》和《赵氏孤儿》,王国维在其著作《宋元戏曲考》里称“剧中虽有恶人交?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张庚、郭汉成先生主编的《中国戏曲通史》中更将关汉卿的《窦娥冤》形容为充满战斗性的悲剧。《窦娥冤》写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故事从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元蒙统治下中国社会极端黑暗、极端残酷、极端混乱的悲剧时代,表现了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斗争精神和争取独立生存的强烈要求。它成功地塑造了“窦娥”这个悲剧主人公形象,使其成为元代被压迫、被剥削、被损害的妇女的代表,成为元代社会底层善良、坚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
  朱立元先生在其《美学》中指出“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受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但具体的人的实践行为却可以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当一种代表历史发展的价值取向的实践行为付诸实施时,它自身当然代表着历史的必然要求,但这种实践行为却往往会因为缺少现实根基而遭致失败,这就构成了实践主体的悲剧因素。这种实践行为的正义性与其失败的必然性是产生悲剧的根本原因,也是悲剧有异于一般悲惨事件的关键所在”(朱立元《美学》第187页)在君权至高无上的封建社会,吏治腐败、贪官横行、官员鱼肉百姓是屡见不鲜的,窦娥却将希望寄托于官府,她的这种想法是缺少现实根基的。
  《赵氏孤儿》主要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国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而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长大后为家族复仇的故事。此剧十分典型地反映了中国悲剧那种前赴后继、不屈不挠地同邪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抗争精神。为了赵氏孤儿的安全,一批舍生取义的壮士牺牲了。
  孤儿母亲晋国公主把孤儿托付给程婴,为消除其对于泄密的担忧,公主自缢;程婴把孤儿藏在药箱里企图带出宫外,却被守门将军韩厥搜出,没料到韩厥也申明大义,指挥程婴把婴儿带了出去,自己把剑自刎;屠岸贾得知赵氏孤儿逃出,竟下令杀光全国一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婴儿,程婴为拯救赵氏孤儿和全国无辜婴儿决定献出自己的独子,并承担“窝藏”的罪名;大夫公孙杵臼以年迈之躯代替程婴承担窝藏赵氏孤儿的罪名然后撞阶而死。终于赵氏孤儿被屠岸贾当做程婴之子收做义子才安全了,20年后孤儿手刃仇人。
  《赵氏孤儿》的悲剧主人公们是在恶势力(屠岸贾和晋灵公)比自己强大的情况下,为维护正义而进行斗争的主体,主人公们的责任感超过了自卫的本能和追求个人幸福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主任公们所代表的正义精神便同主人公得不到满足的客观现实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矛盾的结果往往是精神取得了胜利,通过感性的毁灭而成就精神的自我,充分体现悲壮激越的情调,在精神上具有不朽的意义。这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言:“悲剧有不幸、有死亡,但它更质的东西却是崇高性、壮丽性、英雄性。”
  除此之外,五四以来在鲁迅等人的倡导下,中国大团圆式的悲剧模式逐步改变,鲁迅便是其中的身体力行者,他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更提到“不过在戏台上罢了,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而激起人们对丑的憎恨,对美的追求;再到后来曹禺的《雷雨》出现了,其主要人物都死了,结局和莎氏的悲剧如出一辙。中国如此众多的实实在在的悲剧,说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确实是不公平的。
  
  参考文献:
  [1]朱立元《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张庚、郭汉成《中国戏曲通史》,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
  [3]周贻白《中国戏曲史长编》。
  [4]朱光潜《悲剧心理学》,人民文学出版社。
  [5]黄艳兰《崇高与壮美-中西两种审美范畴的异同》,新余高专学报,第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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