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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欲做“代言”而不得】

时间:2019-01-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提要 哈金2008年发表的《移民作家》是一部散文集,在书中作者阐述了自己的创作观,论述了语言是否具有“背叛性”,想象了移民作家的最高境界乃精神回归之旅。学术化的语言显示出作者多方位的尝试。通过细读文本,比较作者与林语堂的散文创作,当可看出,这部散文集虽然大不同于其小说的“真实故事”讲述,但“自我东方化”的写作依然秉持了他一贯以西方读者为对象的套路,依然以取悦西方读者为旨归。
  关键词 哈金 《移民作家》 自我东方化 生存范畴
  已出版三部诗集、四部短篇小说集、六部长篇小说的哈金,是当代美国文坛一位比较高产的华裔作家。他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奖项,名望不小,大概从2003年开始,其创作引起了大陆批评界的关注,到目前为止,国内已发表了九篇评论哈金其人其作的学术类文章,主要评论的是《等待》等几部长篇小说,且褒贬不一,争议较大。
  大陆对哈金作品的研究分为四个方面:后殖民主义批评范式、存在主义批评范式、形式主义批评范式和外国研究。有学者指出,哈金写作是为了迎合西方读者,或者是老式东方主义认知框架的自我东方化话语,或是为了迎合美国少数族裔作家必须讲述“真实故事”(才有一席之地)的努力,或者是刻意为之的“东方主义”,正好迎合了自己身处的“西方语境”。
  如果说哈金的小说具有较强的批判目的性和意识形态倾向性,那么其散文作品呢?有学者认为,“散文集《移民作家》为读者了解作者的创作观提供了管窥之见,对作者及其作品研究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笔者深以为然。作者在散文集中试图阐述自己的创作观,即一个移民作家该为谁说话,该如何为“部落”代言等。以作者的逻辑思路推论,他似乎愿为中国人代言。然而,细读全文可以发现,作者写作这部散文集依然是以西方读者为对象,试图营造一种稀奇的“东方意象”,通过使用西方语言文字建构“身份和想象”,取悦他们,从而达到自己在西方世界“生存”的目的。
  一
  《移民作家》(The Writer as Migranst)是哈金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散文集,于2008年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是作者继小说、诗歌之后对散文创作的尝试。由目录之前的题字可知,此散文集中的内容是作者在赖斯大学堪培尔讲席进行讲座后的成果。全书的主要观点集中在中间部分的三篇散文。
  在序言中哈金将“移民者”(immigrant)作为广义词使用,认为但凡从一个国家“移动”或者“被迫移动”到另一个国家的人都可以以此称之,包括流亡者(exiles),移居国外者(emigrants)、移居国内者(immigrants的狭义)以及逃难者(refugees)。通过此种归类,作者意欲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探讨“移民作家”(migrant writer)的生活和工作。在序言结尾处,作者希望通过本书对移民作家的生存状态做出自己的阐述,供他人思考。从后文中哈金所引“移民作家”的名单来看,其所谓“移民者”,以移居国外者或某种意义上的逃难者居多,如索尔仁尼琴、纳博科夫、林语堂等。这些作家在各自的时代都取得了不俗的文学成就,出于某种原因他们都有常年居于国外的经历。哈金以这些文学巨匠为例,是否有以自身作比的愿望呢?
  在第一篇散文“代言人与部落”(The Spokesman and the Tribe)中,作者以移民作家是否具有代言人的资格开端,以两位有影响的移民作家为例展开论述。作者认为,多数移民作家欲做其成长的国家或民族的代言人而不得,原因是这样的移民作家很可能被“祖国”的人民质问:(既然身在异国)谁赋予你权力来为我们代言?(4页)作者且以自身经历为例说明代言的“困难”。
  作者在论述索尔仁尼琴和林语堂时,写到自己曾颇下了一番功夫去参观其住所和研读他们的作品,从而得出结论,两人同为有名的“移民作家”,在离开自己的“祖国”之前都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文学成就。比如索氏在离开前苏联之前已经写出像《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第一圈》和《癌症病房》等文学技巧非常高的作品。林语堂在去美之前也写成《吾国与吾民》,这是向西方介绍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的重要作品,受到西方国家人民的喜欢。这一点可能是作者内心思想的一种反映,毕竟哈金在离开自己的“祖国”之前还并不是知名作家,甚至一度在美国没有能够稳定下来。我们以为,任何身具民族文化、能深刻理解民族文化并善于表达的个人,皆可作为代言人,无论身在出生和成长的国度,还是身处异国他乡。当面对不同的民族和人民时,作为移民作家,有责任对他们讲述本部落的历史、文化、传统等。但是让他人了解自己“部落”,可以有很多方式和途径,也无需刻意凸显代言人的身份。
  在此章的后半部分哈金写到了著名作家奈保尔。奈保尔在被“流放”时,已经获得诺贝尔奖,可谓功成名就。奈保尔的《河湾》极大地影响了作者,读完《河湾》后的第三年,作者在其第一本书的序言中就声称要为“不幸的中国人”疾呼呐喊(25页)。在简述奈保尔小说的内容后,作者引述了自己当年的一首英文诗作为怀疑自己身为“代言人”的起点(27页)。在结尾处,作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到底作家要为谁代言,该如何代言?从后两章的叙述看,作者的答案是,要能“创造一种真正的文学,能够保存被压迫者的历史”(30页)。作者举的具体例子是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反右倾”运动。作者似乎对文革前后的历史“心有戚戚然”,认为其时的普通百姓都是“被压迫者”,所以要为他们代言。20世纪80年代国内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对文革前后的历史都有所表达和反思,如著名作家刘心武等人的作品。他们在作品中反映、反思曾经的历史,却并不时刻标举“代言人”的旗帜。
  在第二章“背叛的语言”中,哈金认为一个作家最大的“背叛”是以他国语言进行创作。有意思的是,作者认为既然历史上大多数情况是国家指责个人有“背叛”,那么为何不能倒过来,个人也应该指责国家“背叛”了个人。在这一章作者主要分析了康拉德和纳博科夫这两位著名作家的语言风格。前者的写作似乎是因为有“必须的压力”,康拉德受福楼拜的影响不小,立志以后者为师,以另外一位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为同侪。康拉德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即是“背叛”。康氏无法用自己的母语进行创作,但他想证明自己对波兰的“忠诚”。但如果不写波兰的事情,不用波兰语进行创作,则这种“忠诚”似乎就无法得到证明(41页),所以他只好用英语来写作,为英语世界留下一些“趣事”(41页)。纳博科夫和康拉德不一样,他可以用母语写作。在风格上,纳氏立志要超越前辈,而实际上他也做到了。但早期的纳氏诗歌并未受到重视,他真正具备国际影响的作品是小说,其风格是摒弃语言“规则”,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例如《普宁》一书(51页)。哈金似乎意欲 以两位名家为例,阐述自己以英语创作的“不得已”。而他的绝大部分作品都是以英语进行创作,这是悖论呢,还是自我解脱式暗讽?
  在“个体的家园”(An Individual"s Homeland)一章中,作者以荷马史诗中英雄奥德修斯回到自己的王国伊萨卡的“旅程”为中心展开论述。作者引述诗歌,举出具体例子,其论述归结为篇末的两句:我们的大多数(移民作家)无法再回家(回到出生之地),亦要寻找自己的伊萨卡,找到到达其地的路途(85页)。我们也要牢记,无论身处何地,依然无法完全忘记和抛弃过去,我们要利用好“过去”来帮助完成我们的旅程(86页)。换句话说,在旅途中,我们要学会想象如何重新安排我们梦想故土的种种风景(86页)。伊萨卡是众所周知的英雄故乡,奥德修斯在特洛伊之战结束后,历经十年海上漂泊,终于重返故土,与妻儿团聚,这是文学史中经典的“归乡之旅”。哈金认为作家(尤其是移民作家)的最高境界就是经历奥德修斯式的“精神之旅”,实现“回归”与“到达”。作者似乎在隐隐地以漂泊者英雄奥德修斯自喻,至少认为两者的“旅途”相似。我们认为,回到伊萨卡这样一个“旅途”是否圆满,必须有一个成熟的条件:家乡故土有热烈欢迎自己的妻儿和家人,或是亲朋好友。换言之,旅途之归宿是我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欲归之地,那儿有我们期待与之团聚的家人。这样的旅程才是真正的“英雄旅程”。再者,伊萨卡之旅毕竟也是还乡之旅,“想象中的伊萨卡”恐怕也还要有故乡的影子才行。
  二
  与其他华裔作家相比,哈金散文的语言相对比较学术化,这或许与其任教美国大学有关。大体而言,其英文写作中规中矩,句式规范,句法较严谨的长句在书中较多,体现出语言的学术化特征。以另一华裔作家谭恩美的《两类人》(Two Kinds)作品相对照,可以看出两者语言截然不同的风格。谭恩美的语言更富于口语特征,用词甚至接近俚语。当然,毕竟哈金写的是散文,谭氏写的是小说。不过管中窥豹,以小见大,也可知哈氏风格所在。另一方面,虽然谭氏语言是地道的美式英语,而主题却是活生生的华裔生活(打麻将等)。谭氏小说中多表现母女冲突,表面上的冲突折射的是身份认同的实质。虽然谭恩美一代人在美国长大,受美式教育,朋友圈也以美国人为主,但在深层文化中总是有父辈及传统的影子。这种“双重文化身份”的冲突与其说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如说是多元文化的一种,有益于多元文化的构建和发展
  在分析哈金小说《等待》的文章中,国内外不少学者指出,作者为了叙述所谓“中国真实故事”让小说中女主人公之一的淑玉在文革的时代背景下有一双因裹脚而变形的小脚,是常识性谬误。著名华裔学者欧阳桢(Eugene Chen Eoyang)在2004年美国比较文学学会上,宣读了一篇题为《中国故事书写》(Cuentos Chinos(Tall Tales and Fables):the New Chinoiserie)的论文,指出《等待》出版后(在美国)“备受好评”,但谁也没有注意到小说内这个颠倒时代的严重错误,亦即“时代误植”(anachronism)。哈金小说中此类描述所谓“中国真实故事”的细节谬误所在多有。在这部散文集里,也有不少例子。如“创造历史的不幸的底层人们”、“谁给你这样的权利替我们说话”,熟悉那段历史的读者不禁会问,这不是无根之谈吗?
  利用语言的陌生化来制造“中国真实”的效果,似乎也是一种可采取的手法。最典型的例子是谈论什么是故乡时,作者用了“Gold nests and silver nests,none is as nice as your own straw nest”(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和“Return home robed in silk and brocade and glorify your own ancestors”(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这样的字面对应的英文来表达汉语习语。有学者认为,用这两种表达来替代英语已经现有的表达(East or west,home is the best.Every man has a lurking wish to appear considerable
  in his
  native place-Samuel Johnson),是一种“合成语言观”,会给读者带来一种特殊的“陌生化”效果,增加了阅读的趣味性。什可洛夫斯基在《关于散文的理论》中认为,“所有的艺术品都是作为一个现有模式的比较物和对照物而被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的形式不是为了表达一个新内容,而是为了取代已经丧失其艺术性的旧形式。”我们认为,这种“合成语言观”并没有表达出一个新内容,英文现有的两个表达,也远远没有过时,并没有“丧失其艺术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与作者的小说写作一样,这种“陌生化”的表达只是一种炫奇罢了,是以西方读者为对象的叙述套路。西方读者读到这类句子,感兴趣的不是句子含义,而是这种“新奇”的东方意象建构所带来的语用上和情绪上的满足感吧。
  三
  在书中多处可见,哈金以那些国际著名的移民作家作比自喻。书中作者所引的主要移民作家都是文学界的重要人物,而且主要是英语文学界的知名作家。有些用英语创作,有些用英语和母语创作。就目前创作情形而言,哈金本人的绝大多数作品以英语为写作语言。从散文集中的观点来看,作者在进入美国的初期就想要做中国“部落”(尤其是“受压迫的国人”)的代言人。他同时认为,代言人是否能做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能写出具有永久价值的文学作品。在这一点上作者似乎自相矛盾。既然刻意凸显代言人身份,却又认为能否做好代言并不重要,文学作品是否具有永恒价值才至关重要。进一步讲,所谓的“受压迫国人”是否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呢?
  且以作者“推崇”的著名华人作家林语堂的散文作品《吾国与吾民》作比较。以最有可能形成西方读者“想象”中所谓“被压迫者”的中国女性为例,林氏写道:我经常想,中国的女性真的是受压迫的吗?中国女性可不是轻易受压迫的类型。他们遭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也不能通过读书执掌文书或司法职位,但她们毫无疑问是家里的主人,当然除了以女性为玩物的浪荡子家庭除外。即使在后者这类家庭里,一些妻妾(指封建时代)依然能控制家里的男主人。中国女性的结婚权是最大的福音。她们有“挺直的身板”、“劳动耕作”、“晨出而作”、“辛勤哺乳”,更有一份“自信和爱美”(wash and do their hair neatly)。《吾国与吾民》写于1930年代,但客观的叙述为作者赢得了国内外的一致赞誉,书中更无“时代误植”的错误。
  如果说林语堂先生晚年未能回故乡一探,是当时特殊的政治形势与林先生自身所持的政治观点所致。但其作品已为当今的国人所普遍接受,张振玉先生翻译的《京华烟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出了好几个版本,印刷成千上万次。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已精心出版两套共计20余本的林氏英文作品。福建漳州建有“林语堂纪念馆”,馆中珍藏了多幅珍贵照片和文稿资料。林氏作品有着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浓浓地渗透着中华文化的精髓。林氏去美之后,不仅向西方世界介绍其时相对神秘的中国和中国文化,而且也向国人介绍西方文化。而哈氏的创作从目前来说,似乎以西方世界文学创作的“规律”为鹄的和旨归,读者群则限于懂得西方文化、熟悉西方人文典故的知识分子。对其所谓的“受压迫者”而言,也许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仅英语尚未通达,遑论西方文学掌故和名人轶事。作为作者目前唯一一部散文集,作者在阐述自己的创作观时,并不以其所谓“受压迫国人”为“代言”对象。就作者作品在国内受读者关注的情况来看,其欲作“代言人”,实现所谓“精神回归”目的,在目前而言,是落空了。
  责任编辑:何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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