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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广告法禁用词汇 [保健品禁用“祖传”等词汇]

时间:2019-01-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据《北京日报》3月20日报道,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国家食药监局于3月19日发布第一批可能非法添加的名单。按照功能类别,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近50种,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他达拉非、盐酸可乐定等。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声称,有保健、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的产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
  国家药监局表示,此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及时上报。
  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科学、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根据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地名,包括中华、中国、华夏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规定还要求,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配方为单一原料并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不得使用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以产品所用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但不得以配方中的部分原料命名或擅自简写命名。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一般应以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配方由3种以上维生素或3种以上矿物质组成的产品方可以“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命名,不得以部分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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