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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贯历史:辛亥前后的铁路国有]纵贯铁路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提要:1911年,由铁路国有引发的保路运动,正是辛亥革命爆发的导火线,辛亥革命则导致了清朝的灭亡。不过,铁路国有的政策却并未成为清帝国倒台的殉葬品。民国建立以后,铁路国有化的整体趋势却是不可逆转的。铁路国有在清朝和民国的不同命运,揭示了辛亥前后政治格局的变动。
  关键词:历史 辛亥 铁路国有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2)01-25-30
  众所周知,1911年,由铁路国有引发的保路运动,正是辛亥革命爆发的导火线,而辛亥革命则使得雨飘摇的满清帝国轰然坍塌。因此,清政府的“铁路国有”可谓是一个自掘坟墓的政策。不过,铁路国有的政策倒并没有成为清帝国倒台的殉葬品。民国建立以后,铁路国有化继续进行。直到1916年时,除广东以外的其他各省,先后与交通部订立了赎回合同,铁路国有化已基本完成。铁路国有的政策何以出台?它为何埋葬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同样的铁路国为何在清朝和民国有着迥异的结果?本文拟根据已有的研究和史料,对辛亥前后的铁路国有作以简要的评析,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辛亥前后的政治变迁。
  走向“商办”:热情之下的无奈现实
  自甲午战败之后,清朝大国迷梦随之破灭,统治阶层渐渐认识到只有修筑铁路才可富国强兵,重振国威。与此同时,知识精英对于修筑铁路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庚子事变之后,举国上下一致认为,只有铁路才能救国救民的灵丹妙药。然而,仅有一腔热情是不行的,毕竟修筑铁路需要巨额的资金,为了筹集资金,甲午战后以来的清政府的铁路政策经过了官股商办、商办和路权国有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合股官办”,这可以说是铁路国有的前身。甲午战后,清政府鉴于铁路对于国防的重要性,决定由国家集资来自办铁路。不过,由于国库的羞涩与民间资本的短少,清政府主要还是依赖向国外贷款的方式来兴建铁路。这种“官股合办”政策所付出的代价是不小的。由于集资主要依靠外国的贷款,为了回报,铁路的管理权、用人权、稽核权和购料权等拱手送给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从从中获取各种回扣、经纪费、余利,中国的路权严重流失。最令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是,外国公司要求中国的全部路产业作为抵押,如果中方不能到期还本利息。那么,外国人将毫不客气地将铁路据为己有。在当时的国人看来,外国公司并非救世主,而是一个道貌岸然的掠夺者。如此苛刻的合同和盘剥,无异于趁火打劫。
  第二阶段是“商办”。由于“官股合办”的种种弊端,清廷在朝野的压力之下,不得不在铁路政策上进行改弦易辙,转而鼓励民间集来修筑铁路。1903年7月,四川总督锡良向清廷呈递了一份奏折。他在奏折提醒朝廷道,外国铁路所到之处,魔爪将会伸到那向那个地方。让外国来修筑铁路,不仅朝廷甭想从铁路上捞到好处,更会削自己的权力。为此,锡良请求允许四川设立川汉铁路公司,以自筹资金来修筑铁路。锡良的奏议发出以后,铁路商从清廷到各省的绅商,空前一致地表示了赞同。这可以说是商办铁路的先声。5个月后,清政府颁布了《铁路简明章程》,规定无论华商、洋官商都可以禀请开办铁路,这样便进入了商办阶段。1904年,张之洞听从湖南士绅王先谦的建议,用650万美元的巨资,即高于原价近一倍的资金,从美商那里赎回了粤汉铁路的修筑权。收回粤汉路权之举,大大鼓舞了各省绅民的士气,并且对其他省份产生了连锁反应。从1905年至1908年间,各省绅民相继收回了沪宁铁路、苏甬杭、广九铁路承办权,铁路商办进入高潮时期。
  不过,商办铁路远比绅民们设想的要糟糕。与商办铁路的高潮热情相比,举步维艰的铁路修筑似乎给人们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
  首先,商办铁路无法筹集到巨额的资金。1904年,就在锡良和张之洞主张自办川汉铁路时,他们为铁路的集资而担忧。在锡良看来,要是借外款来筹办,外国都会争着借款给中国,那么,筹款将并不困难。而修筑4000多里的川汉铁路,需要费用在5000万元以上,招集民股将是最为困难的。此外,他特意指出四川民股的筹集一个不利因素就是:处于偏远的四川,人们根本未看到邻省办矿等股的成效,他们必然会怀疑这数百万民股的可信度。无奈之下,四川、湖南两省只好向商民强行摊派路款。到了1911年6月,川路仅能征集到六分之一的路款。湘路只能征集到七分之一的路款。其他各省也并不比这两省好多少。鄂路则迟至1910年才收归商办,但为时已晚,进展不大。即使商业和外贸较为发达的广东,所征集的商股也不够全路所需。据有人对1911前全国16个省铁路公司的集股统计,能够按照预期完成的只有1个,完成率不到7%,只有2个公司能够完成预期集股的75%,其他的13个公司都未能完成预期的一半,甚至还有6个省的根本就没推行过。
  其次,管理和技术的缺陷,也是商办铁路公司难以逾越的一个障碍。当时,商办铁路公司的经营者的集资能力,远比不上其贪污和中饱的能力。就当时的川汉商办铁路而言,经营者才仅筹到1100余万元的路款,但却被经营铁路的人员贪污挪用了300余万元之巨,绅民追讨无门。粤汉铁路公司在花了1000万元的之后,只铺设了40英里的铁路。低效和贪污,使得商办公司的信誉扫地。更为要命的是,商办公司所侵吞的股款,则是千万普通民众硬着头皮而缴纳的血汗钱。民众的痛苦不是政府所能理解的:为了缴纳路款,他们被迫向富家那里借款;有的因缴纳不上租股就被官府给关押起来,免不了一顿皮鞭之苦;有的因此而倾家荡产,被迫卖掉了他们的妻儿。民众蒙受这种巨额的损失,必将引发他们心中那山洪般的愤恨的。
  再者,由于各省铁路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和协调,其结果就是出现了一个杂乱的“大拼盘”。由于缺乏统筹,四川和广东的铁路是商办的,湖南的铁路则是官督商办的,湖北的铁路又是官办的,四省的铁路竟有三种管理体制。早在1906年,一位日本领事在他的报告书中写道:“粤汉铁路之敷设,已决定由三省各别出资筑造,然各省皆有其特殊困难。例如广东方面,资金筹集虽不成困强,但在铁路管理权上,官商间发生冲突,致使工事的修筑大为缓慢。湖南方面原归绅办,但湖南绅士徒多议论,经费筹集则毫无头绪。此实为粤汉铁路腹心之患也。湖北方面,绅商皆无势力,全赖怨督之措置经营。”毫不奇怪,同年商部的一份奏折中指出:各省所筹划的路线,往往因省界分明而各存畛域,造成了路线交错。干枝的维系和轨道的贯通,各地都未能考虑进去。该奏折担忧道:“将来通国铁路告成之日,势必有参互复沓骈拇校指之虞,于日后修养之需,亦恐难操胜算。”
  山雨欲来,由于商办铁路的种种弊端,清政府开始酝酿一场铁路国有的行动。
  重拳出击:铁路国有政策的出台
  就在各省商办铁路的热情不断高涨时,清政府关于铁路国有的诉求却是潜滋暗长。
  早在1905年8月,粤汉铁路收回时,清政府就不准湖南、湖北的铁路商办,只准官督商办,表示对这两省商办的怀疑。1906年,清政府觉地方铁路公司纷纷出现,路政颇为凌乱,便准备规划全国的铁路布局。
  1908年,清政府已派邮传部到各地调查商办铁路的情况,同时也为了搜集商办铁路的“罪证”,铁路国有 已经有所端倪。同年6月,湖南巡抚陈启泰向清政府上书说,粤汉官绅商董意见不一,这是粤汉路段毫无成效的原因。这名陈巡抚请求清廷派张之洞为督办粤汉铁路大臣。随后,清廷接受了这名巡抚的建议。7月,清廷委任张之洞为督办粤汉铁路大臣(后再派张兼任湖北境内的川汉路)。本来,张之洞是首倡赎回粤汉铁路的大臣,自然希望能早日看到粤汉铁路的成效。不过,现实的糟糕情况让张之洞不得为之皱眉:各省铁路各自为政,绅民们议论纷纷,人声鼎沸。湖北的路款尚无着落。鉴于这样,张之洞便召集两湖的士绅私下讨论,决定用借款来解决问题。1909年4月8日,张之洞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集团订立粤汉川借款合同。当张还没回邮传部时,报纸已将这个合同公布。四省的绅民群起反对,湖北推举了刘心源、张伯烈等人进京请愿。不久,张之洞病逝。湖南巡抚和两省的京官认为已有筹款的门路,7次上书都请求将此合同废除。清政府没有表态,但为了安抚湖北绅民,便同意将该省的铁路改为商办,以作缓兵之计。与此同时,订立正约的一事就被搁置起来。
  举借外款似乎陷入了僵局,但统一路权的呼声确并未随之沉寂。1909年7月,27岁的邮传部职员曾鲲化在《交通官报》里发文呼吁统一路权的必要性,曾指出:事权的不统一,是导致中国的交通比不上欧美和日本的最主要的原因。没有统一的机关,事权和责任是无法专一的。次年的5月,薛大可也发文批评分省修筑铁路的弊端,那便是不能分别缓急,更不能合几个省的财力来修筑最为关键的路段。而且,各省修筑的铁路,运价难有统一的标准,民众将因此而吃亏的。一个月后,薛大可的支持者张嘉?同样这样地争辩道:国家行政的统一有赖于交通机关的统一。要是交通不能统一,行政是无法普及的。行政不能普及,国家的政治如何能够统一呢?因而。要想求国家政治的统一,不可不先谋求交通行政的统一。铁路的统一难道不是当今急务中的急务吗?
  统一路权的行动也在悄无声息地展开。1910年月,以强硬主张铁路国有的盛宣怀出任了邮传部尚书,他在受摄政王召见时,明确表示铁路必须国有的观点。他并痛斥那些商办的士绅是如何地清谈误国,以商办集资的方法,恐怕再过30年也见不到一条完整的铁路。而且,他认为,一味排斥外资是不明智的。只要能在合同严格限定,外人只能从中国得到投资之利。至于想把持铁路的用人权,那是没门的。这位摄政王听后大为动容。盛宣怀与四国代表团经过20余次的艰难谈判后,四国代表团作出了若干让步。合同要进入正式签订的阶段。
  就在即将签约的关键时刻,一位名叫石长信的监察官员,于1911年5月4日向朝廷上了一份奏折,他提出了“干路国有,支线商办”的新思路。石长信在这份奏折里说道,一方面,靠以民间零星的集资去修筑绵延数千里的干路,那简直是天方夜谭的。况且,铁路国有并非中国独创,德日法等国都有过这样的先例。另一方面,以民间资本去修筑支线铁路,集资不是什么难事,民众更不会有什么阻力的。清政府接到石长信的奏折后,不再为到底国有还是民有而纠结了。几天后,清政府将这份石长信的奏折交给邮传部评议,本来就力主铁路国有的盛宣怀,自然对石长信的奏折给予积极呼应和补充。5月8日,“皇族内阁”成立。次日,清政府为了刷新朝纲,发布上谕,宣布“干路国有政策”。这份上谕指出,以往的铁路修筑,不分枝干,也不量民力,只凭一纸呈请呈请,便随便准予商办。其结果就是造成现在全国路政错乱分歧的被动局面。上谕宣布将商办干线铁路,一律收归国有,枝路则留给商民量力筹办。并告诫绅民们,如果不顾全大局,阻挠路政和煽惑抵抗的话,将予以严惩。5月20日,盛宣怀就与四国银行集团签订了借款合同,铁路国有的政策尘埃落定。
  山洪之愤:铁路国有的中断
  清政府的设想未免太天真了,“干路国有,支线商办”并不能解决问题。一方面,在民间资本看来,这个政策太无耻了,那和“政府吃肉,民间喝汤”没什么区别。它不仅堵塞了民间资本介入投资的通路,而且对筹集的资金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另一方面,清政府接二连三的失误,致使民间的不断反对,尤其是四川省,四川成了清政府政权垮台的“落凤坡”。
  5月19日,盛宣怀请求清政府派端方为督办川汉铁路大臣。他认为,曾经担任湖广总督的端方,门生故吏很多,社会关系较广,足以震慑住四省那些反对者的。在清政府的任命下,端方欣然接受这个督办铁路大臣的职务,前往即将成为他葬身之地的四川去任职。第二天,当盛宣怀与四国银行集团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四川、湖北、湖南和广东立即通电反对。随后,其他各省的商办公司都争相请求朝廷收回成命。在清政府内部,反对的声音也不是没有的。如一位名叫孙培元的御史上书说:商办铁路已经很久了,骤然改为国有,绅民们自然会觉得血本全亏的,奔走呼号那是必然的。孙请求朝廷能够顾全商民的利益。
  然而,清政府并不愿理会反对者的建议。6月1日,盛宣怀和端方通电四川总督王人文表示,政府必须要收回路权,但决不会退还先前民间资本投入,先前民间资本的投入可用国家铁路股票来兑换。四川总督王人文看了这个方案以后,大吃一惊,他请求清政府应暂缓铁路接收时,王遭到了清政府的申斥。清政府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铁路国有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执行与不执行之区别。它下令各铁路公司必须清理账目,准备交接。
  盛宣怀的一意孤行终于激怒了各省人民。湖南人最先举行万人大会抗议。紧接着,湖北、广东和四川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示、长沙,万余人集会,大批筑路工人入城示威。湖北和湖南的咨议局开会抨击政府。宜昌段的工人则举行了罢工,留日学生则声援国内斗争。广东的商民纷纷到银行抛出纸币,挤兑现银,对清政府的金融失去了信心。
  在各省的反对声中,尤以四川的士绅反对最为激烈。四川成立了保路同志会,府州县都设立有相应的分会。与此同时,同盟会和哥老会等也积极地参与保路同志会。8月下旬,成都开始罢课和罢市的开展。农民开始抗粮抗捐的斗争。9月4日,当成都血案爆发后,武装起义已经不可避免。9月7日,四川总督逮捕了蒲殿俊为首的保路会首领之后,愤怒的火焰迅速蔓延到到全省,一批县城宣布独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地方民团捣毁了警察所和税务所,开监劫仓,切断电话线。旧式巡防队也参加了骚乱,多达十万人的各种武装集团打垮了清政府的军队。清政府的军队只能退缩在省会和少数几个城市。惊恐之下的清政府,急忙调遣湖北的新军入川镇压,无奈“按了葫芦起了瓢”。形势急迫之下,革命党人提前在新军发动武昌起义,清帝国的大厦在革命的风暴中轰然倒下。由于忙着镇压各阶层的叛乱,清政府的铁路国有自然让位于军事行动。
  应当说,一个王朝要想赢得最广大民众的支持自然不容易,而得到广大阶层(绅士、革命党、农民、新军和会党)的愤恨也是较为少见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愤恨的火焰在各阶层那里蔓延呢?其实,各阶层都在自觉不自觉中都将铁路国有当成“排满”的最好手段。
  绅士的愤怒。自湘淮军崛起以来,绅士们开始自上而下地蚕食地方的政权。尤其在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岁苟延残喘地延续下来,但其天朝国威却丧失殆尽。为了赢取绅士们的支持,清末开始推行“新政”,编 练新军、发展实业、废除科举和改革官制等一系列的改革中,绅士们活跃的身影无处不在,他们是各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而清政府则因每一次的改革而权威丧失。到了1909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时,绅士们又把持各省的谘议局,控制着各省的舆论。当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时,竟没有经过绅士所掌握的谘议局的讨论,这对绅士来说简直是一种蔑视。与铁路国有相伴随的“皇族内阁”的出现,更令士绅们感到沮丧。在他们看来,所谓的“铁路国有”,任凭清政府吹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也不过是为了维护“皇族内阁”的统治。“皇族内阁”本身已经招致骂声一片。“皇族内阁”所推行的政策,其权威度自然难以无法令绅士们信服的。正如一个声名狼藉的人,任凭他无论鼓动别人去投资发财,也是无人肯相信的。绅士们的愤怒自然是难以抑制的。
  革命党人的敌意。如果说绅士和清政府之间尚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话,革命党人则以推翻清廷为宗旨。自同盟会成立以后,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以民族主义为感召,动员青年学生、不满现状的文人和进步的军官支持革命。此时革命党的脉搏跳动加快了,从1906至1911年间,此起彼伏的起义大大地鼓舞那些不满清廷统治的人们。“皇族内阁”的出现,更令人们相信革命党人对清政府的指责是对的,即满洲人执行的是反汉人的政策,这无疑激起了普遍的愤怒和绝望。革命党人坚信,清政府的各种改革(包括铁路国有),无非是为了加强自身,这使得他们又有新的弹药和新的攻击目标了。
  民众的反抗。自清末新政以来,统治者所推行所谓的现代化,离民众相去甚远。现代化带来的好处,老百姓并不能看到。他们未曾见到新军抵抗强敌,但见军队镇压民众,保护洋人的商业、租界和公使馆等;警察不过是土匪和地痞的同类,并不能起到保护地方的作用。户口清查,不过是按户摊派的征兆;新式学堂昂贵的费用令民众望而却步。然而,新政所所需的巨额费用,则多必须由老百姓来承担。无休止的摊派和索取令民众感到生厌。就铁路修筑而言,曾为缴纳租股而饱受苦难的农民,自然不愿看到一纸国有,就将自己多年的血汗化为泡影,这使得他们坚定地站在国有政策的对立面。
  在一定意义上说,各界与其说声讨铁路国有,不如说更愤恨政策的制定者――“皇族内阁”。这样,反对铁路国有便与“反满”结合起来。
  不可逆转:辛亥以后的铁路国有
  民国建立以后,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和北京政府都积极倡导铁路国有的政策。孙中山先生自辞去临时大总统后,尤其是在他就任全国铁路督办之后,他便对铁路建设投入了较多的精力。在1912年4月,在南京同盟会会员的钱别会上,孙中山指出,诸如铁道、电气和水道等之类的大实业,是很有必要进行国有的。只有这样,才可避免私人资本家垄断和赢利的流弊。中国应当仿效德国,“全国铁路皆为国有”。为了进一步推动铁路国有的实现,孙中山还对民国铁路的规划和集资方式进行了积极地思考。同年6月,在与《民立报》记者的一次谈话中,孙中山提出了一个气势恢弘而富有浪漫色彩的铁路计划。在这个计划中,他将中国的铁路建设分为南路、中路和北路三大干线:“南路干线起于广州,由广东而广西、贵州、走云南、四川,间道入西藏,绕至天山之南;中路干线起于扬子江口,由江苏而安徽,而河南,而陕甘,趋于新疆,而迄于伊犁;北路起于秦皇岛,绕辽东,折入内蒙古,达于乌梁海。”10月10日,正值武昌起义一周年的时候,孙中山发表了一篇《中国之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在该文中,他指出:今后十年内,中国将会铺设20万里的铁路,以期达到伊犁和山东恍如毗邻,沈阳与广州言语相通,云南和太原亲如兄弟。两天后,在对上海报界公会的演说中,他热情洋溢地讲述了利用外资修筑铁路的合理性:一方面,如果只靠中国自身的资本去修筑这20万里的铁路,恐怕至少需要60年的时间,这肯定会让中国的经济筋疲力尽的。另一方面,利用外资筑路并不必然会引发列强的侵略。为此,他呼吁民众不可一味盲目地排斥借用外资筑路的方式,相反,只要在不妨害国家主权的情况先,中国还应当鼓励外国资本家在华建筑铁路,并以今后40年将铁路归还中国政府为条件。正是孙中山先生的积极倡导之下,1913-1914年间,湖南、江苏和河南等省的商办铁路公司自愿归为国有,大大地减少了铁路国有化的阻力。
  1912年12月,交通部制定了以赎买方式将商办各路收归国有的政策。川汉商办铁路收归国有拉开了民国铁路国有化的序幕。早在1912年5月,四川铁路公司股东鉴于财力窘困,便公推刘声元等人与交通部协商国有的条件。经过数月的谈判,双方于11月2日达成了协议。随后,其他各省主要的商办铁路也逐步卷入了国有化的浪潮,其收归国有的具体时间如下:川路定约于1912年11月2日,湘路与苏路均定约于1913年6月3日,同蒲路定约于1913年9月9日,皖路定约于1914年3月3日,浙路定约于1914年4月11日,洛潼路定约于1914年2月,鄂路定于1915年1月10日。接收过程中,北京政府不惜以武力来迫使反对的铁路公司就范。浙路的国有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13年,在苏路收归国有后,浙路公司起初表示反对。不久,袁世凯派遣大军南下,攻占了国民党军队驻守的宁、沪两地,并进军至苏、浙两省边境的枫泾镇,气氛紧张恐怖。在北京政府的武力震慑之下,浙路公司股东便投票表决,赞同国有为9757权,反对者为1428权,遂服从多数的决定,将全路让归国有。更多的情况是,铁路国有并未遇到太大的阻力。
  尽管民初时期铁路国有的进程较为顺利,然而,铁路国有之后北京政府的尾欠却是极为严重。按照原计划,北京政府应当向各路公司付商股本息6500余万元。但除了付给豫路的400万元之外,其余的或发给债票,或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京钞,相当部分并未兑现。换言之,民国政府竞用一些无法兑换的空头支票,就轻而易举地将商办铁路收归国有。这时,绅民们则很少提出异议了。曾经高呼“路亡国亡”的口号来抗拒铁路国有的绅民,已经大大放低了自己的要求,只求股本有着落就行。经过协商,民国政府决定按照先前清政府川路成案分年摊还,摊还期达到15年之久。先前的清政府所提出的赎顾方案,尚以国家保利股票或通货购来实现,民国政府则用无法兑现的京钞来敷衍绅民。相比之下,清政府的赎回方案要更为优惠一些。甚至到了1924年底,北京政府尚欠各路公司近3600万元,已认还的充其量还不到半数。到了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从沪杭甬路提取80万元,算是指还了江浙两省原铁路的商股,其他各省尚欠的商股,已是只字不提了。当新的政治问题层出不穷时,人们兴趣已经转移到他处,民国的铁路则在历史的风雨中艰难地延展着。
  辛亥前后的铁路国有,为何有着不同的命运?笔者认为可以从当时满汉矛盾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迷雾也许可以被揭开。其一,清朝的灭亡使得“反满”情绪在各阶层那里得到很好的释放。民国建立后,同盟会觉得革命的任务完成了,立宪派在新的权力格局中获取了比满清时期更大的权力。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贫苦民众,他们对于政治格局产生不了多大的作用。曾作为众矢之的作用的“反满”已不复存在,民国政府推行铁路国有的阻力大大减小。其二、政治领袖和社会精英们对于铁路国有的重视并未改变,精英们与其说是反对铁路国有,不如说是反对“铁路满有”。其三,由于商办铁路筹资和兴办的无望,即使那些曾经激烈反对铁路国有的绅民,也渐渐被无奈的现实给磨平,自然趋于接受民国政府的铁路国有。这些因素促成了辛亥前后的铁路国有有着不同的命运。
  
  
  责任编辑 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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