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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罪 村主任失职 [村主任张玉东和他的39栋非法别墅]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人们不知道以两年半的自由以及一块“盖着39栋别墅、长久地丧失其应有功能”林地的代价换取金钱的张玉东是否会后悔。但肯定的是,还有很多个张玉东在践踏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并火中取栗以身试法。面对满目疮痍的土地,小产权房的开发者――张玉东们固然是始作俑者,但村民、村委会、政府乃至社会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2012年2月22日,国土资源部在一场发布会上表示将对北京等小产权房问题突出的城市开展试点清理。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标为“京城首例非法占地案”的张玉东案有了更深刻的意义。
  张玉东,一位年近50岁的北京男子,高中毕业,当过工人、搞过运输、干过业务员。人们可能无法将如此平凡的履历和39栋别墅、毁林41.07亩这些数字联系起来。可正是长期的农村生活和担任村主任的工作经历,让张玉东对农村事务无比熟悉,农村小产权房土地成本低、收益高,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于是,深谙此道的张玉东开始了他的房地产事业。
  
  圈不住的利益黑手
  
  2009年8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办公桌上静静地躺着一封信访信件,反映怀柔区南关村村主任张玉东在怀柔区峪口村林地内、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施工建别墅,要求查处。紧锣密鼓的侦查随即展开――
  张玉东,2003年开始经营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一处叫怀泉山庄的农家大院;2006年,通过选举担任怀柔区南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经联社社长;2009年,辞职后开始专心经营峪泉湖农庄。截至案发,张玉东仍然是北京峪泉湖农庄有限公司的实际管理人。
  在经营怀泉山庄时,张玉东的初衷是为了搞民俗接待、观光旅游等农家乐项目。2005年年底,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张玉东开始与时任峪口村村主任的陈刚接触,表示希望承租峪口村怀泉山庄北侧的土地,以此扩大民俗接待、采摘、养殖的规模,同时许以峪口村每年1.5万元的承包费。经峪口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006年4月3日,峪口村村民委员会与张玉东签订了为期5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至此,张玉东取得了峪口村村西约50亩土地的使用权。
  正是在这块土地上,张玉东并没有履行合同上的约定,而是大张旗鼓地盖起了别墅,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触动法律底线。
  表面上看,这是一份再正常不过的土地承包合同,只是土地用途上房地产开发几个大字与种植、旅游观光、度假等显得有点儿格格不入。这究竟是张玉东为推卸责任而故意留下的缺口,抑或是其辩解的套用格式合同的无心之失,或许事实的真相只有张玉东本人才知道。
  一拿到合同,张玉东便雇了一支施工队,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峪泉湖农庄的建设。而与其当初向峪口村承诺的并不一样,村民看到的不是民俗接待的临时住所,而是一栋栋赫然矗立的欧式别墅。至2008年上半年,张玉东共建成别墅39栋。
  为了打消买房者的疑虑,张玉东甚至找到时任峪口村村主任的陈刚,要求他在房屋转让合同上加盖了峪口村村委会的公章。这样,别墅的销售就更加容易。张玉东就边施工边出售,直到案发时,39栋别墅已经全部售罄。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均价来计算,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从别墅的最初设计开发到后期的销售管理,张玉东承担了房地产开发、施工、房屋销售甚至物业管理等所有环节的全部职能,“万能”的张玉东万万没有想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利益博弈政府执法
  
  张玉东在峪口村兴建别墅,从最初施工到销售完毕历时将近3年。其间,执法部门多次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但强大的利益诱惑使得张玉东对这些置若罔闻。
  早在2006年,时任桥梓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孙科在巡查时发现峪口村小学校操场内有人施工,就立刻找到当时峪口村村主任陈刚,明确告知即便是盖管理用房也应当上报,并要求先停工。利欲熏心的张玉东不但没有就此罢手,也未补办任何手续或者上报备案,反而变本加厉地施工建房。随后,孙科便以桥梓镇政府的名义向其下发了书面停工通知书。但一心做着发财梦的张玉东并没有因此收手。
  2008年1月份,桥梓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周顺赶到张玉东的施工现场,又一次向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同年4月,桥梓镇政府以桥梓镇政府文件形式向区政府和国土局汇报了上述情况。而此时的张玉东并没有停止别墅的建设,反而是边建边卖,为别墅的施工筹得了更多的资本。
  随后,政府加大了处罚力度。2008年,北京市怀柔区林业局对张玉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非法占用林地3650.495平方米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6504.95元及责令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2009年,北京市怀柔区林业局又一次对张玉东作出行政处罚。
  对于政府部门的执法,张玉东始终置若罔闻,被金钱利益冲昏头脑的他根本没有闲暇停下来想想法律后果。
  在法庭上,张玉东才坦言自己不顾法律的真实原因,“前期投入太大,当时罢手就无法收回成本”。
  
  穷途末路的遮掩
  
  与张玉东一同受审的还有他妻子的侄子严新。
  别墅越建越多,政府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安机关也开始介入,张玉东隐约觉察到事态的严重性。非法占地是不容狡辩的事实,穷途末路的他知道东窗事发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就在此刻,张玉东想的仍然是如何脱罪并保住他现有的利益。
  通过查阅相关书籍,张玉东了解,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否则,只能处以行政处罚。精明的张玉东打起了他的如意算盘,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在他心里酝酿。
  2010年4月的一天,在北京峪泉湖农庄里,张玉东找来严新、宋亮等5人希望他们帮忙分担一下林地的亩数。
  出于义气,5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张玉东的请求,并按照张玉东的要求在他事先准备好的土地租让合同上签字证实。合同约定每人出资50万元兴建别墅,由张玉东实际运作,土地数量及别墅的位置约定明确,最后双方签名证实并由张玉东所在的北京峪泉湖农庄有限公司加盖了公章。
  接下来的事情似乎也按照张玉东预想的方向进展,森林公安对张玉东及包括严新在内的6人分别进行了询问,所有人的口供都能吻合,并且有落款时间为2006年5月3日的土地承包合同为证;而这个时间正是张玉东开始兴建别墅的时间,最重要的是包括张玉东在内的6人非法占地的面积均没有超过10亩。
  5份土地承包合同的甲方为北京峪泉湖农庄有限公司,落款处除了张玉东本人的签名、严新的印章外,还加盖了北京峪泉湖农庄有限公司的公章。正是这画蛇添足的一笔,让侦查人员发现了破绽。
  经查,北京峪泉湖农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8日,而土地承包合同落款的时间为2006年5月3日,除了事后伪造外,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解释为何承包合同上加盖了当时还未成立的公司印章。
  侦查人员抓住突破口迅速展开了调查。很快,张玉东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无奈之下,他只得将一切和盘托出。随后,侦查人员趁热打铁,将涉嫌包庇的严新等5人迅速捉拿归案。
  2011年12月8日,张玉东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玉东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经鉴定确认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面积为27384.23平方米。张玉东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严新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至此,张玉东的发财梦彻底破灭,那些他追逐的金钱和利益也注定如镜花水月,他面临的将是2年半的牢狱生活,失去的将是金钱无法换回的自由。
  宣判后,张玉东、严新均没有提出上诉。该案已经尘埃落定,但那片被毁坏的林地却再也不能恢复原貌。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2年3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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