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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生: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十年任教义务的一点思考和建议】 毕业生自我鉴定300字

时间:2019-01-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免费师范生教育是国家教育部2007年实施的一项旨在培养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高等教育政策。本文对免费师范生教育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错误言论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严进严出,试行年度考核制,及时淘汰和替补,实行生活补助分级制度”等建议。
  关键词:免费师范生;十年任教;思考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095-02
  
   2007年5月,国家国务院正式在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推行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这项政策旨在解决我国偏远地区师资匮乏,提高我国农村地区中小学师资整体素质,目的是培养大批优秀的中小学教师,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事教育工作。该政策的实施四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争议和讨论。在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就业之后,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十年任教义务的讨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对免费师范生教育过程中对十年任教义务出现的一些错误言论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实施现状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最初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源于其“两免一补”:免除学生在大学本科四年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并且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该政策的出台深受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欢迎。据教育部历年公布数据统计,2007至2011年,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共计招收免费师范生约4.3万人,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平均成绩高出各省重点线40分以上。社会各界热议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同时,广大教育工作者们也就政策实施可能面临的问题,师范生免费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按照《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应回到生源所在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这项条款在政策颁布之初的一遍赞誉声中鲜有人提及,但是随着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的毕业就职,对“十年任教义务”也逐渐出现一些错误的言论。
  二、免费师范生教育实施过程中针对“十年任教义务”的一些错误言论
  1.“十年任教义务”是国家变相贱买了学子人生中最宝贵的十年青春。以我校物理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为例,每人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再加上每年发放10个月的400元/月生活费,就读四年,国家财政共计支出34800元/人,而与之相对的是,免费师范生须“任教十年”。这笔钱对于贫困家庭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是对城镇一般工薪家庭而言,也并不是一笔无法负担的钱。由于社会普遍认为,教师是一种清贫的职业,因此才有了这种错误言论。事实上,随着社会就业形势的严峻,2007级免费毕业生以100%的就业率,以及稳定的工资和福利保障使得该错误言论不攻自破。
  2.“十年任教义务”不利于免费师范生的个人深造和后续发展。《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最初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从事中小教学工作十年,期间不得就读脱产研究生,于是部分免费师范生认为这耽误了其进一步的深造和个人发展。这种观点不仅曾是相当一部分免费师范生的心结,也曾一度博得社会各界包括任课教师的同情。值得庆幸的是,国家教育部及时注意到了这个不足,因此在2010年5月26日颁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毕业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以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本科所读院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本科就读学校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该办法的出台基本解决了优秀免费师范生毕业生履行“十年任教义务”与个人深造发展的矛盾,令人拍手称快。
  3.“十年任教义务”等同于一张旱涝保收的就业协议。遗憾的是,在部分愿意从事教育工作,但同时也没有读研打算的在读免费师范生中,逐渐滋生蔓延出这样一种不良思想:“反正以后就是一农村中学教师,学好学坏都有工作,所以得过且过吧”。具体表现为消极怠学,追求“六十分万岁”。这一部分同学虽然只是少数,但是对整个班级的学风却有着不小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了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高度重视。
  三、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十年任教义务的若干建议
  针对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中的各种不足之处,笔者建议可以实行“严进严出,施行年度考核制,及时淘汰和替补,实行生活补助分级制度”管理措施。
  1.加强诚信和师德教育,严进严出,宁缺勿滥。首先,在免费师范生的四年的本科教育过程中,进行诚信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理解并自愿履行其十年任教义务。其次,做到“严进”:实行免费师范生报考资格审查。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拒绝不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参与报名。建议可效仿自主招生试行中学校长推荐负责制。在报考资格审查过程中,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除应告之考生享受的权利外,还要明确强调其“十年任教义务”,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同等报考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学生。全国范围内,六所部属师范大学招生名额应大幅向中西部落后地区进行倾斜。“严出”指的是在保证免费师范生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坚决严惩“毕业违约”现象,同时强化所签署的《免费师范生就读协议》的法律效应。
  2.为保证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建议施行年度考核制,及时进行淘汰和替补。为保证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建议加强免费师范生期中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制。对于每学年重修科目达到一定数量的学生,实行留级一年观察,留级期间不享受国家发放的生活补助;若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免费师范生资格,在其退还所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后,可申请转入该院校非免费师范专业,若申请失败则做退学处理。空缺的免费师范生名额建议各师范院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增补对象可以扩大到同专业其它愿意就读并且达到免费师范生录取资格的同年级或高一年级学生。如果本专业无人申请替补,则该名额在全校,或在部属六所师范大学范围内投放。
  3.为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动力,建议试行“生活补助分级制度”。现行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实行一刀切,对于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而言,这点生活补助不够日常生活花费。因此建议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在保障最低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取消人均相同的补助制度,效仿现行奖学金制度,实行“生活补助分级制度”,对部分学习优秀的免费师范生提高生活补助额度。
  4.为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建议可针对“十年任教”实行以下奖励政策:①合格履行完2年农村中小学任教义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果选择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话,则1年农村任教或者从事教育相关工作时间等同于2年任教义务。换言之,在农村中小学连续任教6年等同于就读协议要求的10年任教义务要求。②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优先免试在职读研的资格;如果国家教育部财政预算允许的话,在农村中小学连续任教3年及其以上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符合免试在职读研的各项条件后,不仅可优先申请在职读研,而且读研期间的学杂费全免。③合格履行完任教义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若以后选择从事与教育相关的工作,如考博,考公务员等事业单位用人制度选拔时,享受一定程度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作为一项新的教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我相信只要国家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积累经验,逐步进行补充调整,最终会实现“国家和个人双赢”的局面。当然,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国家有足够的财力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并且大幅提高农村教育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达到甚至超过公务员福利待遇水平的话,我相信一定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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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黎婉勤.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若干思考.教师教育研究[J].2007,19(3):24-28.
  [3]武媛媛.浅谈免费师范生政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9,(5).
  [4]易连云,兰英.免费师范生实践教学体系探讨[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11):16-19.
  
   注:重庆市教委(项目号103122);西南大学(项目号2009JY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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