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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导思想 论列宁对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的偏离与回归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马克思根据东、西方不同的社会背景提出了两条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列宁以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为指导在俄国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列宁在建国初期实施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由于背离了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而造成了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之后列宁及时调整思路实行了新经济政策,从而最终实现了对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的回归,也为东方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科学理论的指导。
  关键词:马克思;列宁;俄国;新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A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2-87 -03
  
   一、马克思对俄国农业公社命运和革命前途的设想
   巴黎公社失败后,西欧革命转入低潮,而此时东方俄国的民粹主义革命运动正逐渐兴起,马克思随之对俄国的农业公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俄国农业公社和革命前途问题,马克思在相关文献中曾有三次涉及并加以分析阐述。
   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虽然未就“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1](p129)这一问题给出明确回答,但在信中,马克思提出如果俄国继续走1861年改革所开始的资本主义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 [1](p129)即农业公社的存在是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良好契机,农业公社如果选择继续走1861年的资本主义道路,那么俄国将失去革命的最好时机,从而将受到资本主义铁面无情的规律的支配,当然也必然要遭受资本主义的苦难。
   1881年2月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第三稿)中,马克思对俄国农业公社的认识已经深化,在认识深化的基础上,马克思对俄国农业公社的特点及其发展道路做出了深刻分析,“农业公社天生的二重性使得它只可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私有原则在公社中战胜集体原则,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1](p450-451) “土地公有制赋予它以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而它的历史环境(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又给予它以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成物质条件。因此,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它可以借使用机器而逐步以联合耕种代替小土地耕种,而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又非常适合于使用机器。如果它在现在的形式下事先被引导到正常状态,那它就能直接变成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获得新的生命。”[1](p451)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农业公社的发展可以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取决于历史环境的影响。农业公社土地集体所有制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形成的大规模组织的合作劳动以及机器使用的同时并存,为农业公社不必经历资本主义阶段的痛苦而可以直接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肯定成果提供了可能,即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只要赋予农业公社一个能够正常发展的环境,这一经济形式将成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起点。
   在1882年1月《共产党宣言》 俄文第二版序言中,马克思再一次阐明俄国公社的发展道路问题,他指出,“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1](p326)“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p326)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俄国能够先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作为信号继而引发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这样东西方革命能够相互补充形成一个较大的社会主义阵营,在此情形下,俄国的农业公社便可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马克思前后三次关于俄国农业公社命运和革命前途的探讨总体上都肯定:在以土地公有制为特征的基础上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的大规模组织合作劳动及机器使用的先进成果,农业公社将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即俄国在借鉴吸收资本主义阶段的先进成果的基础上,不必经历资本主义阶段而可以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二、马克思东、西方革命理论的比较
   1848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先期对西欧各国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入研究,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及社会发展趋势做出了如下论述:“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增长到这种关系所不能容纳的地步,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生产力一开始突破这种障碍的时候,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状态,就使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们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2](p472) “资产阶级所无意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的进步,却使工人们因成立团体而达到的革命团结,代替了他们因相互竞争而引起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借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底下抽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2](p478-479)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要推翻资产阶级,“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暴力的干涉,即采取这样一些措施,它们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和没有效力的,但是在运动进程中它们却会越出本身,成为变革全部生产方式所不可避免的手段。”[2](p489-490)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而社会主义革命则是这一固有矛盾激化的必然产物,工人阶级必将发动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他们对西欧国家提出的可能革命路径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基础上推翻资本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综合马克思对俄国农业公社命运和革命前途的设想,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描绘了东、西方两条不同的社会主义道路:一条是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但借鉴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由农业公社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东方革命道路;一条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基础上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西方革命道路。[3](p50)
   上述两条道路既有不同点,又有共同之处。两者的不同点在于:首先,两者的起点不同。东方革命道路是以生产力尚不发达的农业公社为起点;而西方革命道路则是以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为起点。其次,两者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不同。东方革命道路是由农业公社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中间跨越了资本主义阶段,在社会形态上具有非连续性;而西方革命道路则是由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转变,中间没有跨越任何社会阶段,社会制度变迁具有连续性。第三,转变的内容不同。东方革命道路由于跨越了资本主义阶段,则其在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必须要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共同转变;而西方革命道路由于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其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则主要是生产关系的转变。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对于这两条道路――在农业公社基础上对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借鉴吸收的东方革命道路和在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西方革命道路,马克思事实上都强调了一个共同的前提,即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其他文明成果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前提。马克思强调这一前提,意在指出:社会制度的更替可根据该国的具体情况实现跨越式发展,但生产力的发展却不能因此而出现断层,生产力的发展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连续的过程。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东、西方革命理论虽然在内容上各有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体现。
   三、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的偏离
   在上文中已经提到,马克思认为农业公社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大规模组织的合作劳动以及机器使用的同时并存,可以使农业公社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如果农业公社能够得以正常发展,这一经济形式将成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起点。
   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为:土地集体所有制、社会化生产及大工业机器的使用三者结合的生产方式是农业公社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和前提,即强调了对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吸收;另一层含义为:土地集体所有制、社会化生产及大工业机器的使用三者结合的生产方式首先应该是在农业公社中获得发展,也即强调了农业社会主义化(土地公有制与先进生产力相结合的农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的重要基础地位。
   列宁以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为指导,在俄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在建国后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将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但余粮收集制却严重的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农民与工人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抗加剧,虽然之后逐步组建了国有农场、公社、劳动组合和共耕社,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农业生产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呈下降趋势。而且,由于限制粮食和产品的自由流通,本来就几无粮食的农民更是失去了生活来源。[4](p184)最终,导致了喀琅施塔德水兵暴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已经危及到苏维埃政权的稳定。
  若将列宁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同马克思有关俄国农业公社命运和革命前途的论述两相比较,不难发现其对马克思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思想的两个主要的背离点。第一、马克思认为以农业公社为基础的俄国革命的发展可以跨越制度形态,但生产力阶段却不能因为制度形态的跨越而出现断层,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社会制度形态的转变――转变为社会主义制度,即生产关系实现了跨越,但伴随着这种生产关系的转变,生产力并没有发生跨越。相反,由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不配套反而导致了生产力的严重衰落。第二、马克思认为吸收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农业公社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起点,也即强调了农业社会主义化在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的重要基础地位。这里的农业社会主义化意味着土地公有,农业生产高度发展,农产品供应充足,农民生活富裕。只有农业实现社会主义化,才能为其他行业的社会主义化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和生活保障。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尽管实行了土地国有化,但余粮收集制的实行却严重的限制了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逐渐衰落,粮食供应紧张,农民生活贫困,社会矛盾加剧,经济、政治形势恶化。这明显有悖于马克思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设想。
   此外,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在发现资本主义生产内在固有矛盾的基础上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即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而这一理论的终极目标是解放全人类,每个人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却导致了生产力的衰退,从而使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危机重重,人民生活水平不仅停滞不前,甚至趋于恶化,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更无从谈起,从而偏离了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
   四、新经济政策对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的回归
   国内不断恶化的政治、经济形势,尤其是喀琅施塔德水兵暴动促使苏维埃政权不得不调整之前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以实物税取代余粮收集制的新经济政策于1921年3月开始推行,随后又推出贸易自由和租让制度。这一系列新经济政策推出的过程同时也是列宁关于俄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转变的过程,是由最初对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的背离开始向马克思东方革命理论回归的过程。
   首先,列宁意识到“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5](p50)“要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就需要有粮食和燃料。从整个国家经济的角度来看,现在最大的“阻碍”正是这方面引起的。要增加粮食的生产和收成,增加燃料的收购和运输,非得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产力不可。” [5](p207)在此,列宁将农民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的高度,并强调了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对于无产阶级政权稳定、国家经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工人生活的改善以及社会主义建设都将是空中楼阁。而这一思想恰恰是马克思关于俄国农业公社如果“在现在的形式下事先被引导到正常状态,那它就能直接变成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出发点。”[1](p451)这一论断的最好阐释。
   其次,列宁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提出:“只有有了物质基础,只有有了技术,只有在农业中大规模地使用拖拉机和机器,只有大规模电气化,才能解决小农这个问题。”[5](p53)另外,他还认为“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5](p199)此时的列宁已经充分认识到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大资本主义技术基础,社会主义建设就无从谈起。而这正是马克思关于俄国农业公社向社会主义过渡理论所强调的前提条件:必须吸收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其他一切先进成果,才有可能实现顺利过渡。
   第三,列宁认为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代替是与交完粮食税之后的自由贸易,至少是与地方经济流转中的自由贸易相联系的。”[5](p208)同时,列宁还认为租让是苏维埃政权把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最简单的方法。他还提出“党和苏维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租让(即和“租让制”的国家资本主义相类似的)政策的原则和原理运用到自由贸易及地方流转等等的其他资本主义形式上去。”[5](p213)在上述论述中,列宁提出的地方经济流转、自由贸易以及租让制等都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措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列宁已经开始主动调整生产关系,以使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这一点则可视作列宁对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在俄国国内的具体运用。
   第四,列宁认为“毫无疑问,在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5](p50)他还强调“至于变革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马克思没有束缚自己的手脚,他非常懂得在变革时会有怎样多的新问题发生,在变革进程中整个情况会怎样变化,在变革进程中情况会怎样频繁而剧烈地变化。”[5](p203)列宁的上述论述充分体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深刻理解和领会。着眼于实际,着眼于历史条件的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待事物的一贯态度。早在1872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6](p14) 马克思对俄国农业公社命运和革命前途的设想就是在具体分析研究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背景的俄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的。列宁根据俄国革命的具体情况提出新经济政策,采取适合于国情的向社会主义过渡办法恰是马克思主义这一实事求是精神的生动体现。
   此外,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即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学说。这就要求这一理论体系必须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而不断发展。而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发展变化的俄国具体实际的结合,在实践中富有创造性的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因此,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不仅是向马克思主义的回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它为东方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科学理论的指导。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朱聪明,陈凡.列宁新经济政策对马克思东方学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发展[J].理论探讨,2008,(05).
  [4]郑异凡.苏维埃政权的危机和列宁的应对之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10,(02).
  [5]列宁全集:第2版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文萍,女,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胡连生,男,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当代资本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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