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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民主党派趋同化问题的研究: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当前,我国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民主党派之间都存在一定的趋同化现象。这种政党之间的趋同有一定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但是过于趋同必将影响民主党派特色和优势的发挥,不利于多党合作事业和民主党派自身的发展。因此,必须辩证地看待民主党派趋同化问题,在趋同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各自的特色。
  关键词:民主党派;趋同化问题;中国共产党
  作者简介:杨宗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150-02
  我国的民主党派特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建设和发展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主党派的“特色”在逐渐褪去,呈现出“趋同化”的倾向。本文试就民主党派趋同化的现象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民主党派趋同化的利弊,并就民主党派如何保持自身特色,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出建议。
  一、我国民主党派的主要特色
  我国的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不同的民主党派在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特色。
  与中国共产党比较,我国民主党派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从政党性质看,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各民主党派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从政党地位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者;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通力合作。从政党组成看,中国共产党有8000万党员,主要来自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属于群众型政党;各民主党派共有84万成员,来自各自所联系的范围,属于干部型政党。从代表群体的利益看,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主要代表其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
  各民主党派成立之初,在社会基础、政治纲领、组织结构、工作途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组织构成上。建国初期,根据各个民主党派组织成员的历史情况,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了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重点及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1996年各民主党派协商形成了《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各自发展对象。民革主要发展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中上层人士;民盟主要发展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民建主要发展是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民进主要发展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以及科技等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农工党主要发展是从事医药卫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致公党主要发展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九三学社主要发展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台盟主要发展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代表性人士。这种分工既体现了各民主党派不同的历史渊源,又反映了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二、我国民主党派的趋同化现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不断发展,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和发展方面也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也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趋同化就是其中之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趋同;二是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
  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之间的趋同主要体现在:一是指导思想上的趋同。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民主党派也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指导思想。二是根本利益和政治目标上的趋同。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不仅仅反映和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和诉求,而是通过反映和表达不同阶层、不同群众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的目标追求。三是成员结构上的趋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成员结构相比较建国时有较大程度的交叉和重叠。比如,过去知识分子主要集中在民主党派,而如今我国大概80%以上的中高级知识分子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时,随着时代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队伍中都发展了一部分有代表性的新的社会阶层成员。
  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主要体现在组织结构上的趋同和参政内容上的趋同。虽然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协商的发展成员分工范围,但是近些年来,跨界别发展的情况不断增多,不少民主党派主体特色成员在各党派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民主党派成员人数与主体特色成员人数呈逆向增长趋势,形成特色不特的现象。比如,民盟、民进、九三学社的成员中,教育界别都占相当数量;除民建以外,各个党派也发展了不少非公经济界人士。此外,主体特色成员与非主体特色成员也存在交叉错位情况。比如,一些教育专家开办民办学校,既属于教育界别,又属于非公界别;一些医科大学的教师,既是医药卫生方面的高级知识分子,又属于教育界别;一些与台湾各界有关系的人士、归国侨眷在祖国大陆从事其它行业,其界别归属也很难界定。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的群体对象界限模糊,造成各民主党派代表性不明晰。由于组织结构上趋同的普遍存在,导致了民主党派人才结构的相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党派在参政内容上的趋同。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事关国计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涉及国家建设发展各个方面,并不能反映主要界别特色,因此,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特色也逐渐淡化。
  三、我国民主党派趋同化的必然性
  政党趋同是各个国家政党的普遍现象。我国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化有一定世界政党格局和体制变化的影响,但更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与多党合作制度的格局是我国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趋同最根本的原因。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开始发生根本变化,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组织。民主党派由原来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政党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从成立之初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建国后转变为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并由“二者的政治联盟”,进而发展到“三者的政治联盟”。同时,在我国多党合作格局下,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合作共事。合作的基础就是各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并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服务国家大局,不断调整自己的目标、任务,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要求上来”。
  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民主党派在历史发展、指导思想、政党职能等方面的“先天性“类似。我国各民主党派基本是在抗日反蒋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中国共产党有长期合作的历史。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时,各民主党派都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共同的指导思想。二是社会基础的不断变化,为民主党派结构性趋同变化提供了现实条件。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民主党派,特别是有历史渊源和地域特点要求的民主党派发展对象逐渐萎缩。如:民革发展成员范围界定中的“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与台盟成员范围界定中的“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代表性人士”越来越少;而新社会阶层成员的出现,也成为各民主党派竞相发展对象。三是各民主党派协商的界别划分存在重叠和交叉,不易区别、容易混淆。如,2007年各民主党派修订的章程中,民盟、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等四个党派主要界别都涉及到教育界和科技界;民盟成员范围的“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和民进的“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在界限上也有交叉。四是执政党和政府对参政党参政议政要求的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并没有特别的以界别特色作为要求的动力机制,而往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议题包罗万象,并不局限于原有的优势领域。由于与之相对应的力量不足,为了适应参政议政全面性的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发展了一批非主界别的优秀人才,力求通过组织发展以改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四、对我国民主党派趋同化的分析思考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国民主党派趋同问题也是如此。关键是要把握好“同”与“异”的尺度,明确什么要“同”,什么要“异”,才能更好地推动多党合作的发展。
  一方面,同是多党合作的基础,也是长期合作稳定合作的必要条件。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的同,主要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同,而不是组织上的同;主要是志同道合、共同奋斗的同,而不是性质和职能上的同;不是绝对的、固定的同,而是相对的、发展的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同也是在政治方向和履行职能上的同,而不是组织发展、成员构成和自身特色的同。
  另一方面,不同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条件。如果各民主党派失去自己的特色,与中国共产党没有区别、各民主党之间没有差异,那就失去了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和代表之源,甚至失去了民主党派存在价值。要保持民主党派的特色,首先要明确参政党的定位,只有清楚参政党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树立参政党意识,才能在根本上保持参政党的特色。二是要按照《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要求,在组织发展中进一步保持界别特色,避免出现“八党一面”的现象。三是要在参政议政领域中,立足“老阵地”,从党派的特点和优势出发,选准方向和领域,充分发挥主界别成员的作用,在党派优势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章》.2007年10月21日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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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杨绪盟,孙俐俐.中国政党趋同现状与原因分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
  [6]陈肖勤.浅议民主党派趋同发展的必要性和保持特色的必要性.参政党建设.2009(5).
  [7]张献生.“趋同论”刍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
  [8]黄爱军.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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