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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的好人好事 生活中的好人好事例子

时间:2019-01-2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据《江西日报》报道,江西南昌红谷滩新区一所小学搞了一次语文单元测验,最后一道作文题要求学生写一篇关于好人好事的作文。九岁的小学生余玉在作文中虚构了一个故事情节:一天,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在马路上不慎摔倒,手肘磕破了皮,流了血。这个时候来来往往的车很多,躺在地上的老大爷很危险,我就跑上前去,将老大爷扶了起来,路上的行人都夸我是好孩子……不料,30分的作文只得了5分。老师的评语是:“现在这个社会,老人摔倒了还有人敢扶吗?”
   这个报道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直接就抵达了道德层面。
   表面看来,九岁的小学生虚构一个故事来写作文,总是符合老师的指导的,她这么好词好句地写下来,自己稚嫩天真的心灵说不定也信以为真。被改卷老师判了低分,确实很委屈。
   我去年曾撰文批判教师教育小学生写作文时弄虚作假。一位济南语文教师留言教训我说:作文是很专业的,你一个外行不懂别来指手画脚。他说,作文就是杜撰。这位济南教师的看法,大概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语文教师的观点。他还很得意地说,我教的学生,在全国各地报纸上都发表文章了。你懂什么?
   教师这么教,学生这么写,不很顺理成章么?
   看学生作文真是不得了:一年下来,爸爸摔断了胳膊,妈妈被车撞了,隔壁大妈一跤摔在了水潭里……总之,在作文里成全孝道,或做好人好事,孩子们被迫在想象中干掉大人们。
   一个孩子从小学二年级就周周写作文,甚至天天写作文。孩子的生活都很简单很乏味,每天就是上学听课做作业,没有一点业余时间可以玩,哪来这么多事情可写?不是抄袭,就只好杜撰了。
   这么高强度训练,几年下来,就习惯成自然了。在小学的语文教育中,在一些语文教师所指导的作文中,类似书面道德不知道被反复灌输了多少次。考试时,没有人真的往心里去想,这些不是日常生活发生的事情,只是在作文里发生的事情。按照改作文的规范,教师也只该闭着眼睛批卷子。没想到这次碰到了一位较真的老师,用社会上发生的具体事例来核对小学生作文,于是就产生了巨大的偏差:作文和现实的矛盾。
   小学生按照老师的要求写作文,是符合规范的。这位老师的判断如果独立开来,不跟这份卷子发生直接关系,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两者合在一起,就错位了。这个惊人的错位,实际上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学校教育脱离了社会现实。学校教的道德,更多是纸面道德,抽象道德。
   道德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可以说,“善”是道德的核心价值,善意则是道德的表现形式之一。一位教师如果对自己的学生都缺乏基本的善意,这位教师就是不道德的。
   撇开具体的善意或恶意不谈,我觉得江西南昌这位老师起码是缺乏同情心,同时,九岁的孩子,还处在一种天真的幻想时期,她们会把幻想中的人物当做现实发生的,她们也相信存在着美好的事物。但老师的粗暴,可能会击碎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撇开测验试卷不谈,这位老师也算是诚实的,他对此的判断也有现实依据。他是一位关心时事的老师,知道南京的“彭宇案”,被这个案子中法官所作的“有罪推定”逻辑所震慑,也知道广东顺德女孩被撞后无人援手的报道。
   这些事例发生了很多,有人以为并不是“彭宇案”所造成的,还有一些人组织了游行队伍搞拥抱陌生人的行为艺术活动,来倡议社会道德。
   但是,道德不是纸上谈兵,也从来都不是抽象的。道德一直是具体的。
   《汉语大辞典》,解释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那么,这个“准则”和“规范”的核心基础是什么呢?
   《后汉书?种岱传》说:“臣闻仁义兴则道德昌,道德昌则政化明,政化明而万姓宁。”
   种岱解释得很清楚:“道德昌”的前提是“仁义兴”。只有“仁爱”和“正义”得到法律和执法机构的真正保护,并且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时,“道德”才会昌盛起来。
   (摘自《东方早报》 图/汉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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