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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的成本和效益]成本效益原则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基层民主已在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多年,随着村民民主意识、自治理念的不断增强,要求参与政治生活的意愿也更加迫切。今年正逢我国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我们选取浙东南Z村作为典型个案进行研究,从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角度分析该村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以来所耗费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
  [关键词]选举;成本;收益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12)01-0092-04
  一、浙东南Z村基本情况及村委会选举流程
  Z村地处我国浙东南X区y街道中心部,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Z村常住人口有196户,共628人,外来流动人口2200多人。其村下辖13个组。全村党员34人,村“两委”成员5名,村民代表33名,其中村委会成员中妇女1名,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5名。近几年来,Z村抓住机遇,大力发展餐饮、旅馆、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全村投入巨资用于村电网、水网扩建,有线电视网、道路修建和环境整治,使村内的硬件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多家企业和50多家个体户到村里投资经营,共引资300多万元投资兴办水果市场,村里总投入488万多元直接投股兴办了区客运站。如今村集体资产达6000多万元,2008年总收入为600多万,人均纯收入10000元以上。
  在我国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选举方式,分别是海选、海推直选和自荐直选。今年Z村村委会选举首次实行自荐直选的方式。不同的选举方式有适合不同的具体情况。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收益。在实地考察了Z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所在街道党工委选举工作负责人和该村选举委员的介绍后。解到了实行自荐直选方式的规则和一般流程。“自荐直选”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备资格条件、有志于村务管理、为村民服务,本人自荐报名竞选其中一个职位,并进行竟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公示;选举时,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民可以写“自荐人”,也可以写“自荐人”以外的其他有被选举权的人,产生村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方式。“自荐直选”的主要流程:一是制定选举规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定选举。二是自荐报名。选民在选举日的十天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报名,并进行竟职承诺。三是组织审核。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乡镇或街道依法按规则对自荐人资格进行初审、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在选举目的五天前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自荐职位和承诺。四是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五是验票计票。在统计选票时,可采用选票“下加”计票的办法,即同个竞选者有选其高职位的也有选其低职位的,如高职位未当选,可将其高职位得票数下加到低职位上。
  二、Z村委会选举中的成本分析
  著名学者俞可平先生讲到,“民主是需要代价的”。那么基层民主自然也不例外。村委会选举作为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其选举的成本既包括选举过程中正常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经济性投入,也包括可能出现的乡镇权威下降的政治代价,以及一些既得利益群体干扰等社会成本。笔者通过此次对浙东南Z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的实地调研,下面从不同角度对村委会选举的成本进行了分析。
  (一)经济成本
  村委会组织一次合格的民主选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对Z村的调查分析,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类:(1)组织准备、宣传发动费用。村委会选举前期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将新的选举办法、选举的程序等向广大村民交待清楚,为举行选举作好思想舆论准备。就Z村来看,组织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工作有召开选前动员会、选举委员会干部培训会、选民代表会等20余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书写板报不计其数。可见,前期宣传费用也是整个选举过程预计成本的重要部分。(2)选民登记、组织选举中的费用。宣传横幅、投票箱、选票印制、选举工作人员的误工和误餐补贴费用,以及村委会为了保证村民的参选率。在正式组织选举大会时,往往会给予投票者适当的经济补偿。Z村在村委会正式选举的当天,对所有选民均给予误工费200元补贴。(3)加强监督,维护选举公正的费用。为了使选举程序和结果进一步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Z村村委员在该街道范围内率先引入了司法公证与行政监督程序。从该区公证处专门聘请了2名公证员,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等各环节都进行了公证确认。在正式投票选举当天现场,2名公证员对选民验证领票、秘密写票、投票、工作人员唱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等进行了全程司法公证。另外街道还委派了4名派出所民警对现场投票进行监督和秩序的维持。在村委会选举中,引入司法公证和行政监督,必然会增加选举经费开支。该村支付的公证费用为2000元,派出所民警行政补贴1000元。还值得注意的是,Z村所在的街道从一开始就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新当选村党支部书记、上届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等组成的村选举委员会等。(4)总结经验、获取反馈等费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街道驻村干部主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教训,获取群众反馈等。从中也花费一部分经费。
  (二)政治成本
  政治成本的量度是最困难的,而且许多政治性成本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那么笔者就Z村调查发现,该村实行民主选举的所承担的政治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乡镇(街道)面临两难局面。村委会选举使得乡镇(街道)面临两难局面。因为一方面乡镇(街道)政府在国家政治系统中居于基础和末梢地位。也就是说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和任务,最终均要由乡镇(街道)政府加以贯彻、落实。这些目标、计划和任务是国家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由各级政府层层下达的,其完成情况是衡量乡镇领导工作实绩、决定其升降去留的一项主要指标。这迫使乡镇领导干部想尽一切办法区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指标,为此,乡镇政府必然会加强对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委会的渗透、影响和控制,包括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以保证上级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但另一方面,村委会选举改变了村委会授权方式,乡镇已很难通过行政命令支配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以完成上级交办的硬性任务。于是,乡镇便在上级的刚性行政强制与下级的软抵硬抗甚至置之不理的夹缝中左右为难。从Z村调查中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在村委会主任竞选中的“亲政府”团体的劣势落选和“离政府”团体的优势当选,使得乡镇政府的传统行政权威进一步弱化,甚至加剧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导致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处于一种行政命令的恶性循环之中。笔者认为,这也是实践和推进村委会选举制度,乃至我国整个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项重大的代价和成本。(2)对村级党的领导地位的影响。行政村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是其权力机构,而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是其常设的领导机构,这就必然导致 村党支部的地位难以落实的问题。按我国《宪法》规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故在农村,党支部应处于领导地位。但这种规定非常抽象,只有一个条款,没有具体的规定。可在实践中,村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是由村内的党员(一般人数只有10-50人之间)选举产生的,其群众基础、公认度就显然不如村民委员会。笔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Z村许多村民,其结果发现他们的回答和我们预先设想的截然不同。当问道:“村里的重大事务,一般都是谁来决定?”这个问题时。惊讶的发现几乎一半以上的村民都认为,“村里的重大事务应由村主任来决定,以前都是书记说了算,主任说话分量不足。权威不够。还有些村民甚至抱怨说,村委会主任是我们全体村民选出来的,而村党支部成员只是由村中占极少数的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又是上级党委直接任命的,那么凭什么重要的事务还都是书记说了算,那我们组织这样程序复杂、形式正规和竞争激烈的的村委会选举又有什么意义呢?”可见村民对提高村委会主任地位的呼声很强,普遍存在对村党支部的不满。就目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来看,确实存在着不少一时难以克服的问题。即相当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据调查发现农村党员的平均年龄已达50岁以上;知识层次偏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40%;观念陈旧。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限。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领导工作的需要;党员发展工作困难。农村绝大多数年纪轻、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力纷纷离土离乡,政治意识渐趋淡薄,入党热情不高,少数村支部的发展还存在明显的“近亲繁殖”、只吸收“老实人”现象。上述不足使这类村党支部在村民中的威信不高,一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自然就会出现党支部地位明显的削弱。如果我们客观地对农村长期以来的实践作一番考察,我们就可以发现村党支部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领导实际上是一种包办代替,很多村务实际上并非由村民委员会决定,更多地却是由村支书或者支委决定。这在过去村主任本身也系村支委或党员时似乎问题不大,至于村支书兼任村主任的情况下更是元可厚非,但随着“海选”和“自荐”的出现、村民民主意识的提高,联合提名的非党员村民当选村主任的不断出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村党支部的地位。所以我们可以说,这是我们在不断推进村级民主自治进程中的政治代价。
  (三)社会成本
  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除了需要投入一定的经济成本、政治代价之外,还可能会加大一些社会成本,如受到乡村既得利益集团、宗族势力以及涉黑势力的干扰和影响。(1)村中外出经商或乡镇企业老板等一批既得利益群体企图控制村委会。在调研中发现,Z村前几届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由于绝大多数村民被少数人控制,因而出现了无人竞选或者竞选绝对优势的局面。而这些人通常是村里一些外出经商的有钱人或在乡办企业的老板。这一批既得利益群体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乡村“钱势阶层”,他们经过多年经营形成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在选举前,他们利用金钱或者更大利益交易等贿选方式来控制选举。这些人当选村委会领导后。他们不但不为村民干一件实事,而且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不断获取自身利益,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基层民主选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近两届以来,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普遍提高和引入了司法公证与行政监督程序,这一既得利益群体也很难控制选举,与此同时,无形中也增加了民主选举的成本。(2)宗族势力的影响。由于宗族势力在农村的影响,Z村村委会选举出现一下两种现象:一是宗族势力占绝对优势的同姓村民当选村委会主任,而使得一些村里的能人落选。这样的人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合法的控制村委会,为同性宗族谋取利益,损害其它村民的权利。二是参与竞选的异姓村民通过“贿选”的方式拉拢村中宗族势力强大的家族,以获得绝大多数选票,赢得选举。这两种现象在前几届LJ村村委会选举中都有发生。宗族势力的影响不但严重破坏了村民选举公平竞争的原则。而且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能人治村”的局面。(3)社会上黑恶势力的介入。据了解,由于人民群众知识严重缺乏,素质不高,民主程度有限,农村法律普及不到位等方面的因素,在Z村曾经也出现过“恶人治村”的局面。村里黑社会人员选上村委会主任。他们对国家政权的恶性抵制,不仅会造成国家管理的困难、乡村的失控,甚至使乡村社会的沉渣泛起,严重危害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近几年来,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一定的提高,再加上今年新修改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明确规定“五类人”不得参选,其中一类就包括涉黑、涉恶人员。所以从法律上就严格限制了黑恶势力对村级组织的渗透。但是农村毕竟还是农村,民主法制观虽然较以前有了改善,但程度相对比较低,一些黑恶势力还是会强行干扰村委会正常选举,如培植代理人参加选举、对选民及竞选对手进行人身威胁、肆意破坏选举秩序。甚至严重的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打架、斗殴等暴力冲突。因此我们可以把黑恶势力的介入和影响视为一种村级民主的社会成本。
  三、Z村村委会选举中的收益分析
  通过对Z村各方面地调查分析,较之村委会选举的成本来说。其收益则更为显著。
  (一)经济收益
  (1)增加农民收入和激活农村经济。改革开放初期,村民自治组织都首先出现在经济比较落后地区,这并不是偶然的。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个普遍现象:那些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的地区对村委会选举的呼声反而更强烈。要求也更高。因为,村委会选举状况直接影响到村委会的组织程度、管理能力和权威性。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民政部1993年表彰的200个“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大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浙江省,经过三次换届选举后,村民委员会的组织程度大大提高,领导能力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并在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问题上作出了显著的成就。全省村委会平均集体纯收入大大提高,农民人均收入也不断上升。就如我们研究的Z村来看,该村的集体经济由实行村委会选举前的10万元到现在的600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也从之前的1500元左右上升到12000元左右。近年来。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班子能够带领村民抢抓机遇,大力发展餐饮、旅馆、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对外招商引资,目前有多家企业和个体户到村里投资经营。共引资300多万元投资兴办农贸市场;村委会干部还鼓励村民积极对外投资,总投入488万多元直接投股兴办市客运站。改革开放30多年来,Z村经济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好的局面,虽然主要原因是我们整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其中我们也不能否认得益于村级民主选举的巨大作用。(2)降低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成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农村陷入了一定程度的无序和失范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选择鼓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这一载体,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这样能够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利用村民自治组织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 担的前提下,在村级社区履行政府机构的部分行政职能,并通过对村委会的宏观控制和具体工作指导,将村民自治纳入国家法制和政策规范的有机整合之中,这有利于减少和克服农村社会的紊乱和无序。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一个制度化机制。通过翻阅Z村许多存档资料发现,该村1998年比起村委会民主选举以前,民事纠纷下降20%,治安案件下降10%,刑事案件下降33.6%。另外,Z村实行村民自治后,还成立了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村调解治理小组,故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
  (二)政治收益
  (1)推动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精英化。通过开放、竞争、定期的选举机制,克服了村干部与村民之间长期缺乏流动导致的地位不平等,村庄精英阶层已经出现开放、竞争、流动的态势。Z村近两届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中都有“新人”出现,而这些“新人”一般都是比较年轻、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所以村干部仅凭借与乡镇领导关系就年复一年干下去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少了。正是因为实行了公开选举,才开放了村庄公共权力资源,为村民提供了机会均等的流动途径。使村民更多地凭借个人素质、能力、成就以及对村民善意的承诺等,在竞选中脱颖而出。村委会选举也促使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一些年轻有为的人,走上村级领导岗位。所以通过村委会选举,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能人治村”、“精英治村”的现象。(2)推进党和国家民主化。我们都知道。虽然村委会不属于正式的政权组织,但村委会民主选举对党和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却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一方面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对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产生了直接的示范效应。村委会和各级人大均由民主选举产生,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更与村委会类似,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因此,已广泛运用于村委会选举的各种选举规则和方法,如“海推直选”、“自荐直选”等形式;设立秘密划票间:候选人竞选演进并现场回答选民提问等等,将有可能为人大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选举时采用。这必将有效提升人大自身的民主性、合法性以及权威性,从而有利于加强人大的权力,进一步改变其“橡皮图章”的形象。另一方面村委会选举也促进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建设在整个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党内民主状况往往对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当然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反过来也会促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村委会选举作为基层社会民主的重要一环,对党内民主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民主是有积极影响的。Z村在2月份的党支部换届选举中首次实行了村党支部换届“两票制”,即在原有的党员选票前,增加了村民的民主评议票,作为确定村党支部候选人的依据。这将有助于促进党内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健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进而拉动整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3)加快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契约化和法律化。政治发展的最深层基础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对国家有制约的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但长期以来,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或者准确地说,社会一直湮没于无所不包、元孔不入的国家权力之中。这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一盘散沙的农村比城市表现突显。就现在来看,村民委员会不仅是农村自治性组织,而且还扮演着农村社会团体的角色,起着沟通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组织农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作用。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以来,一方面推进了农村社会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从而抵挡来自乡镇政府的可能侵犯。同时。当村委会作为农村社会的代表与乡镇政府发生联系时。比如在签定行政合同时。实际就扮演了农民“代理人”的角色。成为国家与社会的缓冲环节。显然,村委会选举使得授权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就意味着传统的国家控制社会、社会隶属于国家的模式将被打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契约化和法律化的特征,从而为我国迈向民主法治国家奠定最深厚的社会基础。
  (三)社会效益
  (1)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以来。一批能力强、素质高的人走上了村委会领导岗位,他们思路开放、目光长远,加上在乡镇政府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更重要的是以便赢得下届留任,所以他们会尽最大力量去推动村庄的发展,会更加注重村民的利益。据了解,Z村从上一届开始实行“履行承诺连任制”,规定如果村委会主任三年后能实现大部分竞选承诺,那么可以获得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这样进一步激发了村委会主任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服务性,做到更大程度地为村民谋福祉。三年来,Z村村委干部坚持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加强与街道政府的关系,前年还争取到了该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名额。于是Z村在街道党委、政府支持和村委领导的推动下,以建立示点为契机,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在村委会办公楼设立办证厅、咨询服务处、热线服务站、信息平台、计生服务室、还有文艺活动室、聊天室、学习室、图书室、协会活动室、休闲健身俱乐部等,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一个集休闲、娱乐、学习、交流和便民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该村还实行了村务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和宣传窗等形式为村民公开村务,接受广大村民监督。Z村还特别重视村庄治安和协调村民关系,尽量减少和避免村民冲突和村庄安全隐患。据了解这几年来该村的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以及群众上访事件都很少出现,整个乡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2)有利于选民选举心态的转变和民主意识的增强。通过对Z村的调查发现,从1998年开始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到今年已历经四届,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创造性实践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此选民的选举心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是选民对于选举由冷漠转变为关心。许多村民过去认为选举就是选“鬼”,即选出的代表与己无关,但是现在却能够认识到自己选票的重要性。可能会决定着竞选的结果和村庄今后的发展。二是对于选举法令、办法,由无知转变为了解。过去有些事情是百姓说不清楚的、不明白的,现在所有的事务百姓都能够了解。选举办法、规章制度都是根据乡镇提供的大方向下各村自行制定的实施细则,通俗易懂。而且乡镇街道、电视、媒体等宣传力度比较大。三是选民由盲从转为理性。村民开始理性选人,过去存在着互相参考,盲目选举对象,现在则认识到选举权利是属于个人的,要求珍惜和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四是投票时。村民的态度由消极转为积极,投票率不断上升,现在村民认为自己的票值钱了,应该自己投。还有很多如选民对选举从无序到守序、从怀疑到相信、从抵制到服从等等。随着选民选举心态备方面不断转变的同时,他们民主意识、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选举过程本身就是教育他们严格依法选举、依法行使他们的政治权利。选举心态的转变其实就是民主意识的进步。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委会选举无疑是最有效的民主教育和民主意识培养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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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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