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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 兴国之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三重视阈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作者简介:?唐志龙(1949- ),男,湖北荆门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基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兴国之魂”的建设,应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握三重视阈: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及群众进行思想理论教育,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二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巨大引领力,即马克思主义指导力、共同理想整合力、“两个精神”凝聚力、道德规范感召力;三是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包括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主体垂范功能、宣传文化工作者的主体导向功能以及基层民众的主体反馈功能等。
  关键词:兴国之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理论武装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3-004-04
  
  文化强国需多方面合力铸就,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疑居重要地位,为根本举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1]11,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时代意蕴。锻铸这一兴国之魂,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应着重把握其科学性、引领力、主体性三重视阈。
  一、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揭示,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对于全面意义上的社会进步而言,核心价值体系是最能反映与影响一个民族发展模式与道路的精神文化因素,必定成为先进文化的精华。《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1]11。搞好社会主义“兴国之魂”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及群众进行思想理论武装,必须进一步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
  核心价值体系属于意识形态的观念文化范畴,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根本利益的体现,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2]。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意识可分为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形式两大部分,前者属于较低层次,后者是自觉、定型化的社会意识形式,主要有政治法律思想、文学艺术、道德、宗教、哲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等,具体反映着社会的经济基础与政治制度。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集中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诉求。实践上,意识形态既是团结本阶级、维护其共同利益的观念手段,又是同敌对阶级进行斗争的思想武器。统治阶级力图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影响和支配全社会,把思想引导作为经济支配、政治统治的补充手段,藉以巩固自己统治。《共产党宣言》指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3]因此,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必定为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铸就;同时,它又必定通过其核心价值体系凸显出来,表征出观念形态的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巨大反作用。
  历史证明,人类社会是一个物质与精神发展在不断协调及作用下相伴共进的过程,充盈着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的普遍联系。纵观人类发展史,任何民族及其具体社会形态与发展状态,其物质发展与精神进步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不可或缺。尽管在某个特定阶段内,物质文明发展的程度可能会超过精神文明的状况与水平,但整个社会发展的长期历史仍是在物质丰富和精神进步的相互配合、协调与促进下,通过持续不断地发展来实现的。精神、文化之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我们应深刻认识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意义,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繁荣。建设和谐、先进的文化,必定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建设和谐、先进文化的根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4]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代表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其促进文化强国建设的积极功能。
  现实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它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体制机制与目标任务,在所有价值目标中居于统摄和支配地位,有着严格的科学性。这种科学性,直接来源于社会主义这个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制度。毫无疑问,其价值体系与别的社会形态来说必然具有先进性,因其思想根基就在于马克思主义伟大理论。马克思所创立和提倡的,是一套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在全世界最终建立一种“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为目标的全新价值观。这一价值观奠定于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和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现实基础之上,成为代表人类光明前途最富有生命力的科学价值观。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创新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当代化,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也展现了以这些理论为光辉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
  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项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它不仅为新时期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确立了鲜明而正确的价值导向,也及时因应了国内外崭新的时代诉求,有效应对着多元文化的碰撞。改革开放中,多样化的社会存在导致人们思想空前活跃,各种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各种观念多样化趋势凸显,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错综复杂,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将长期面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特别是承载着资本主义国家“西化”“分化”、进行文化扩张和思想渗透的冲击。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对于我们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熔铸中华民族精神支柱,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十分重要与必要。
  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力
  思想上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是为实践中充分发挥其巨大引领力,即通过思想理论教育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引导与领率文化强国建设的能力,这正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反复提出的时代诉求。《决定》强调:“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1]12马克思主义指导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力的灵魂。160多年的实践反复证明: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定维护与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指引人民进行革命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灵魂,也是一个不断完善、创新发展的开放体系。当代中国,必须认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着力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在错综复杂的多种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积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决定》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紧密结合中国实际、时代特征、人民愿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1]12
  共同理想整合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力的主题。共同理想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选择、认定并为之奋斗的理想与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共同愿望,既是一个理论体系,又是一种制度模式,也是一条实践道路。在共产党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一切爱国者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坚持这一共同理想的整合力,必须自觉克服“信仰危机”,坚定对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信,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定》指出:“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最大限度把广大人民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1]13
  “两个精神”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力的源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团结、凝聚党和人民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思想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动力源泉。“两个精神”内在统一、相辅相成,其凝聚力要求努力扬弃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科学借鉴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和精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形成共识,凝聚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不懈奋斗。《决定》要求: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永不自满、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思想不断解放推动事业持续发展。
  道德规范感召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力的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用以引导、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坚持其感召力就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科学的道德观念,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达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在自觉实践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决定》强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1]15。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力,特别要注意完整准确理解和认识“四位一体”的整体内容,防止片面化。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α)历史地,(β)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容的四方面内容彼此区别又相互联系,是有机统一整体。相对而言,前三者是对社会主义思想理念的价值认同,发挥着理论前提与思想指导功能;荣辱观则是在它们指引下,对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与世界道德文明成果相接轨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全面概括,凸显了这一科学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者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逻辑严谨和层次分明、由理论到实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框架结构。坚持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引领力,必须正确处理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关系,不断提升全民族文明素质,保证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昭示着同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必然联系。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6]。我们应对各种挑战,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文化强国,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主体能动性。
  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一定要恪守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的观念。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7]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个历史范畴,有着质和量的规定性。从质上说,它指一切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阶级、阶层、政党、团体和个人;从量上说,它指人口的绝大多数。当代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干部以及私营企业主、个体户、技术管理人员等一切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都属人民范畴。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主体具有多样化、多层次的基本特征,人民群众不仅是价值主体,即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实践主体,即依靠力量。这种“共享者”与“共建者”的有机联结,凸显出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实践主体、认识主体、价值主体的内在统一,表征出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体自觉性的时代价值。
  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既有合力原则也有重点要求,具体显现于三个层面:党员、领导干部,宣传文化工作者,基层民众。第一,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垂范功能不可丢失。在我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肩负着建设文化强国的领导重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键在党。各级党委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其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本身也必定是建设中的重要主体。他们不仅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文化工作,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更要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在积极回应挑战中有效超越多元价值观干扰,注重以身作则,做真学真懂真信真干的模范,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当好领路人。《决定》要求:“全体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42第二,宣传文化工作者的主体导向功能不可丧失。广义地看,宣传文化工作者包括理论界学术界文艺界新闻媒介等众多学者、研究者、教育者、艺术工作者,统称为知识分子人才主体。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在建设过程中,宣传文化工作者应对自己的社会角色有准确而科学的定位,具备忧患意识,正确运用宣传舆论阵地,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为群众切实当好解惑者。《决定》强调:“要引导文化工作者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坚持正确文化立场,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的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把学术探索和艺术创作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1]17第三,基层民众的主体反馈功能不可缺失。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深厚的内在力量。特别是基层民众,生活、工作在社会最下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最深厚、最广泛、最坚实的基础。《决定》要求:“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1]44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过程中,广大民众不仅是实践的主体,也是获得再认识使之不断深化的主体,这种再认识的提升是通过积极反馈而实现的,包括开展教育、总结经验、改进路径、发展思路等。因此,不但要求广大民众以主人翁姿态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积极参与并反馈建设活动的实际情况,还要求领导干部、宣传理论工作者深入群众之中,真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践,集群众智慧、与时俱进地不断充实、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文化强国灌注精魂,促进发展。
  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制度属于“硬件”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也是对人们外控和他律的重要依据,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其他建设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1]43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按照“一靠教育、二靠制度”的要求,坚持不懈做好有关工作,认真抓好一系列合理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扶持正气、狠刹歪风,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形成长效机制、拓宽管理渠道等,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体能动性积极发挥,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顺利展开并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冯契.哲学大辞典(修订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81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70.
  [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
  [5]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5.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
  [7]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5.
  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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