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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家审计视角探析第三方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审计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繁荣而出现并得到迅速发展,国家审计机关应尽早关注其基于网络支付存在的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第三方支付提供良好环境,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审计 银行 风险
  
  知名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申请设立商业银行一事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这应成为国家审计机关将第三方支付业务纳入审计视角的契机。审计机关对商业银行开展审计时,可以考虑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点,通过延伸审计,尽早研究这项规模呈几何增长的金融创新业务,开展风险分析,并准确预警,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迅速
  第三方支付是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平台。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就称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一)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迅速增长
  2007至2009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分别为900亿元、2800亿元和5850亿元,2010至2012年交易规模有望继续快速发展,预计分别增至8500亿元、9800亿元、12500亿元。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提供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机构数量已达320家,其中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和腾讯公司的财付通个人客户数量分别为3.5亿、1亿,企业客户数量分别为46万、40万。
  (二)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第三方支付交易额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中的比重由2007年的4%,稳步提高到2008年的9.56%和2009年的16.67%;第三方支付交易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也由2007年的1.01%,逐步提升到2008年的2.58%和2009年的4.44%。
  (三)第三方支付的增值业务不断拓展
  第三方支付为商户提供了订单查询、退款止付、发货信息同步、自动对账和广告营销等各种增值服务。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向企业客户提供各种资金结算产品,帮助企业管理资金,做互动推广服务;向个人客户提供缴费、信用卡还款、交房租、捐赠、订酒店、买保险、机票、彩票和游戏点卡等支付服务。
  (四)第三方支付服务逐步迈入健康发展轨道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使第三方支付服务合法化、制度化,有效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相对于商业银行业务的竞争优势分析
  第三方支付的成长和发展依托于商业银行,资金划拨和结算清算业务最终都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来完成。但在业务量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已初步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甚至在某些方面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构成竞争关系,以下结合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分析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特点及优势。
  (一)便捷的资金交易机制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形成竞争关系
  第三方支付实现了对交易双方的约束和监督,当买方选购商品后,将货款支付到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的账户,并由第三方支付企业通知卖家款到发货,买方收到货物,经检验确认无误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货款转至卖家账户。目前,用户可以方便地通过网银转账、邮政汇款、手机充值卡及指定网点为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具备了吸收存款的能力,能够一定程度上分流商业银行的部分活期存款业务。
  (二)优越的信用评估模式与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形成竞争关系
  第三方支付企业对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并以双方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作为划分信用等级的重要参照,凭借这些大量交易行为和资信记录,第三方支付企业有条件为商户打造网络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支持,与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形成竞争。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其“网络融资”贷款规模从2007年的0.2亿元,迅猛增至2008年的14亿元、2009年的46亿元,预计2010年将超过100亿元。
  (三)独特的支付结算服务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形成竞争关系
  如前所述,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形成与商业银行功能类似的结算账户体系,能为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产品和支付服务,而且价格较低,已形成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竞争优势。此外,第三方支付企业还通过铺设POS网络和代收付系统开展线下收单、医保支付等业务,与商业银行形成了新的竞争。
  (四)资金转移支付功能与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形成竞争关系
  用户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后,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完成账户资金的转移支付,其中收付款管理、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网上缴费、网上基金、网上保险等与商业银行的网银功能无明显差异,用户无需注册相对繁锁的银行网银就能方便地实现大部分支付要求,导致商业银行的部分网银客户流失。
  三、以国家审计视角审视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业务是新颖的网上支付业务,国家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重点剖析该业务对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影响,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分析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难以辨别交易真伪
  通过查询资金流,掌握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从而判断资金的真实用途,是国家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时经常使用的方法。但采用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结算时,资金完全通过在第三方支付企业开立的“虚拟账户”中划转,因此判断资金的真实用途变得异常困难,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成为洗钱、贿赂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
  1.资金来源被隐藏
  用户可以用不记名的充值卡向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把资金注入虚拟账户。不记名的充值卡类似现金,无法追索来源,因此第三方支付可以隐藏资金来源。
  2.交易链条被割裂
  第三方支付企业参与结算业务时,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过程被虚拟账户断裂为两个独立交易。因此即便发生在同一银行,也难以确定资金的往来关系。
  3.一旦取消交易,资金链条更不清晰
  当买卖双方的交易被取消时,付款人可以将资金从虚拟账户转回银行账户,而资金转回付款人的哪个银行账户由付款人选择,即资金可以不回流至交易发起时的银行账户。这样一来,交易被取消后,资金只要不回流至原账户,就难以掌握真实情况。
  (二)利用虚假贸易轻而易举实现套现
  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卖方实现了销售终端功能,是卖方的虚拟商户POS机,而且突破了时间、空间以及申请人资质的限制,拓展了用户的范围。因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和无人审核单据真伪的情况下,“买方”将资金注入虚拟账户,在虚构贸易的掩护下,资金转入交易对手“卖方”账户,实现虚拟账户到可提取现金的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这种做法逃避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现金存取的监管规定,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三)在途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控
  买方将货款汇入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定账户,待验货后,才由第三方支付企业根据买方同意付款信息将资金支付给卖方。因此买方支付的资金在第三方支付企业有若干天的滞留期,形成在途结算资金。当在途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时,怎么管理这些资金,正是现行体制未能有效约束的地方,也正是审计应当关注的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
  (四)成为热钱非法跨境流动的通道
  目前,在资本收益率较高、人民币升值预期和中美利差等因素的作用下,热钱流入中国进行套利和投机的可能性很大,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热钱能够突破外汇管制进入中国。在外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动。例如,境外热钱以购货等名义将外汇资金存入第三方支付企业账户,第三方支付企业效仿地下钱庄操作模式,将等值的人民币支付至虚构的境内销货方,从而实现热钱非法入境。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郝建军,王大贤.第三方网上跨境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性建议.中国信用卡,2010;16
  [3]李绪亮.第三方支付监管问题研究.现代商业.2007;17
  [4]范如倩,石玉洲,叶青.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洗钱风险分析及监管建议.上海金融,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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