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责任书 > 正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7-03-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xt">责

胡屯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 月

201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 工作目标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 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盖章)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 (签字) 2014 年 月日

篇二: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种植、养殖基地

txt">责

(种植、养殖基地)

习水县农牧局

二0一五年一月

2015年习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明确目标职责,践行安全监管

各种植、养殖基地负责人要结合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及生产操作规程,明确目标职责,践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积极争取基地所在乡镇(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体系建设;加强人员管理技术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及安全意识,明细生产环节责任及注意事项,实行层层管理;积极配合乡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从生产、销售到消费全程安全监督管理,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规范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控制

根据种植、养殖基地安全生产要求并结合生产基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及季度目标计划并切实开展实施,规范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明确负责人、技术人员、种植和饲养员职责;完善控制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提升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严格生产质量控制,主要加强投入品的管理(采购、加工、保管)、动、植物传染病及检疫性病虫杂草的预防与防控、卫生防疫、基地环境保护、质量监管等。在高效优质高产发展农产品生产的同时,确保生产基地各项指标合格。

(一)、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各生产基地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建立完备的生产线,对投入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档案登记管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等。

2、技术人员、种植和饲养人员要根据基地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工作按计划实施,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全民切身利益。

(二)、控制操作规程,提升工作人员技能水平

在建立完备生产线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各项生产操作要求,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

(三)、注重生产质量控制

首先应加强投入品的应用管理,主要针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等投入品的采购、加工和保管,对于所使用投入品要由专人负责档案记录,做到出入明细登记,任何投入品的使用均可追溯。并承诺不使用违规手段采购和使用禁用、不合格投入品。其次是要加强动、植物检疫性病虫杂草的预防控制,其中包括种苗采购检疫、各生长期有针对性的病虫害检查,以及生产环境卫生防疫等。要加快监管系统的建立完善,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要求。真正实现农产品生产高效优质高产基本要求。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建设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建设,各种植、养殖基地要做到

“五有”,即有牌子、有房子、有人员、有检测设备、有制度。

四、资料报送

各种植、养殖基地要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对于生产基地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生产各阶段进展情况以及病、虫、疫情等做好记录并按季度按时报送,每季度至少报送信息一期,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五、责任追究

根据责任目标计划相关规定及要求,农牧局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生产基地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到位、生产质量控制不严格并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习水县农牧局,种植(养殖)基地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习水县农牧局(盖章)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5年1月

篇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 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七)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签字)年月 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日

标签:责任书 农产品 乡镇 乡镇农产品目标责任书 乡镇农产品质量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