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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观念维新 公益慈善观念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3月北京,全国“两会”上,一位来自香港的全国政协委员的大会发言,列举了慈善的“五是”和“五不是”。他叫何志平,曾任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告诉《南风窗》记者,这是他2011年提交的一份提案,有关方面请他今年再度提交并安排做大会发言,“他们觉得应该在一个广泛的层面介绍出来”。
  慈善立法是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这几年慈善法起草过程争议太大,迟迟无法出台,反映了国人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冲突。2011年,“郭美美事件”又暴露了“官民不分慈善体制”这一尴尬现状。这是何志平被安排在人民大会堂分享“香港经验”的背景。何志平的发言具有维新慈善观念的价值,暗合了高层“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胡锦涛语)的最新取向。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巨大而深刻的现代慈善思想解放运动”。
  
  激发社会活力
  何志平主管香港社团事务多年,他很清楚政府与社会慈善事业之间的界限,“社会慈善事业是民间行动,不是政府行为”,而且“不是为政府省钱”。
  政府的角色,是充分提供一个全面性、全民性的社会福利保障系统,是担当完备法律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与捍卫者,全面监督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与机构,保障捐款者与受助人的利益。“政府可以提供意见,但一定是民间去配合,民间去管理,民间去主导。”何志平说。
  改革开放以来,以往政府保障福利式的大包大揽,逐步向依赖社会民间力量为主的形式发展过渡,但仍未彻底转型。现在的提法是,“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并列,主张“政府主导”。一些地方政府直接操盘,大刮“慈善风暴”。2011年比“郭美美事件”更恶劣的是,陕西某产煤县政府搞的“煤慈善”,向企业和个人派捐竟达38亿。
  《2011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58.3%的捐款都流入政府以及有政府背景的慈善会和红会系统,只有1.3%进入慈善会之外的社团、民非和福利院领域里,而在这个领域里,依然有不少是有政府背景的机构。另外,1300多家公募基金会吸收的捐款绝大部分也是通过政府主管的行政系统来“执行”的。这不仅恶化了慈善生态,亦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因而,何志平今年在人民大会堂念出“社会慈善事业是‘救济式福利’,不是‘权利式保障’”这句话,有针砭时弊之功效。“‘救济式福利’都是有特别需要的人才会需要。可能是天灾人祸,或者是个人出现一些特殊的需要,那个时候就需要社会的慈善事业帮他一把。”何志平对《南风窗》记者说,政府承担社会保障,是政府的安全网,那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权利,即“权利式保障”。
  陈达文,曾任香港文化署署长,也曾任香港公益金行政总裁,与何志平是多年好友。他对记者说,理清政府与慈善事业的界限非常必要,那么多企业或企业家把钱捐给官办的慈善机构而不是民间组织,“是要拿到政府的支持,他们捐款不是为了公益,而是自己企业的发展”。这种微妙的“权钱合作”也造就了官办慈善机构对善款的垄断局面。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便认为,中国慈善体制改革“硬骨头”,或曰改革的困难和阻力就在于政府的部门利益,在于每年以千亿计的慈善捐赠资源主要由政府主导支配还是回归民间、由民间组织自己来使用支配的问题。何志平的答案是:“只有公民才有慈爱之心,政府不应该谈慈爱之心,政府本来就应该关注市民。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之外的另一个制度。政府不应该以慈善作为施政的目标。如果政府的执政等于奉献爱心的话,所有政府做的事情都是慈善。”
  在何志平看来,政府的责任是“权利式保障”,譬如医疗、教育、房屋、食品等各方面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济人权,属于每一个国家公民都有权利享受的待遇,必须要由政府负责,这才是政府行为。理解了这个区别以后,政府应该做的是,鼓励和支持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仅对这些组织表示认同,也要鼓励他们去做慈善,这是一个导向问题。
  这样一来,民众才会乐于把钱捐给民间组织,而企业要进一步得到民间的认同,“就不应该捐款给官办的慈善组织,应该捐给草根的民间组织。后者的动力比一般官办的慈善组织动力还要足”。陈达文向记者透露,民政部已经开始考虑放宽社会组织的登记,原来规定的高难度动作即申请者必须有“主管单位”很可能取消,只要一个“指导单位”就行了。
  3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第13次全国民政会议座谈会上说,公共服务可适当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并提到了“社会自治”、“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等关键词。“这就是不拿社会组织作为一种需要管理、需要控制的机构来看,而是作为一个政府的伙伴,大家一起推动社会的发展。这个基本概念的改变非常重要。”陈达文说。
  
  小众与大众
  几年前,参加一次全国慈善研讨会后,何志平遗憾地说:“这次大会的讨论,没有讲清楚慈善的理念。慈善不单是让人家捐钱,捐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问题是,这些钱给谁,谁来干,为谁来干,这才是重要的问题。”
  这次大会发言,在告诉人们社会慈善事业应由民间办之后,何志平接着说,社会慈善事业是救济“小众”,不是平衡“大众”。慈善事业是福利而非权利。权利是人人都能够享有的,而福利是有需要的人才可获得的。
  说白了,社会慈善事业是办给“小众”的。“慈善事业的受众对象,是政府政策未能覆盖的小众弱势之群,而非大众社群。倘若是大众集体需要的,那应是政府出面协调供应,最终变成全民的社会福利保障了。”何志平说。
  他举例说,以前很多慈善项目是盖希望小学,那是以前政府穷,照顾不了,让社会资金去补救,民间就去做了“希望工程”。当政府越来越富有的时候,教育投入占GDP的4%了,就不用民间去盖希望小学了,但是政府照顾不到的那些困难孩子,依然需要更多的资源去帮助他们,这一块就可以让慈善事业去照顾,即照顾政府社会福利保障系统之下的“漏网之鱼”。
  比如说,眼下耳聋、智障等特殊教育问题,政府还顾及不到,这些慈善可以帮政府去做。但有一天政府财政更加强大了,特殊教育政府也会承担起来。一个社会的主角是政府,解决大众的问题,就是政府的责任,譬如社会贫富不均现象。记者将了何志平一军,说他当民政事务局局长那几年直到现在,香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作为局长出过什么对策吗?何志平连连说不,称贫富差距不是民政事务这个系统来解决的。怎么样去分配社会财富,这是最高领导去处理的事情,而不是一个局一个部来处理,一个局一个部只是执行政策。
  在何志平看来,民间慈善组织在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始终是配角,盯政府照顾不到的小众,大众的事一定是社会保障,一定是政府来做的,“整个架构是政府来做,民间的慈善事业是补贴而已”。但是这个“拾遗补缺”又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关乎社会稳定,也关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慈善事业是一个社会成熟的表现,也是21世纪的一个共鸣。”何志平说。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团敏锐地意识到,何志平提的大众与小众的关系,不光是一个社会资源分配问题,还是一种政治责任的分配。“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一种权力的分配。是政府有意把满足小众需求的权力放给社会。”杨团说。
  
  民间配合政府
  慈善体制“顶层设计”涉及立法、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治理创新,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等问题,与社会开放进程密不可分,需要整体规划。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给2012年全国人代会提了一个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法》的议案,敦促“顶层设计”。
  在议案中,周洪宇建议立法给予慈善组织独立法人的地位,这就呼应了何志平阐述的“社会慈善事业是民间行动,民间主导”这一全球普遍做法。周洪宇还建议实行免税,以激励企业和个人对慈善事业的捐赠。目前只有向几大官办慈善组织捐赠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接下来要让其他慈善组织享有这项“国民待遇”。慈善捐赠免税是一项平等权利,而不是一项特权。
  在何志平看来,政府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职责是授予民间慈善组织整合、分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让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让民间与政府共同分享社会治理的资源。一个成熟的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既可以走“税收―财政―公共支出”的路径,亦可以走“社会捐款―慈善基金―慈善事业”的路径,前者办“大众”的事,后者办“小众”的事。
  捐赠免税政策,这是慈善体制“顶层设计”最重要的一环。个人或企业把财富捐给慈善组织而无须纳税,这是政府有意“放钱”给民间的结果。正如何志平所言,慈善的本质不是募款的多寡,而是政府有意让资源流向何处,由民间分担责任。徐永光也谈到,慈善体制唯有回归民间,才能走出困境,焕发活力,“根植民间社会的公众互助意愿、志愿精神、公民意识和善举善行,是慈善事业发展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降低民间慈善组织注册门槛,给予独立法人地位,又给予免税政策,一个社会开放的时代将缓缓走来。善款留在民间,而每一个慈善组织又相对独立,这样社会越来越强大,慈善舞台越来越大,政府越来越小,这是一个趋势,符合未来公民社会、法治社会的要求。社会变大,政府变小,公民社会壮大。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甚至呼吁,新的战略选择,应将现代慈善作为社会建设的核心部分,用现代慈善来引领社会建设,用慈善的力量来解决大量的现实社会问题,实现成本最小的社会转型。
  毕竟当过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知道他的内地朋友们对公民社会的发展多少有些顾虑,尤其对民间组织的壮大感到忧虑,因此在人民大会堂,他还讲了一层意思,“社会慈善事业是‘配合’政府政策,不是‘对立’政府”。他有一句话讲给民间慈善组织听:在西方有很多非政府民间团体,采取与本国政府对抗性的政策推行慈善事业,但这些举措完全不利于中国国情,有碍中国社会和谐发展。他还有另一句话讲给内地执政者听:在中国实行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下,民间慈善力量是天然的可以对政府保障水平作出补充的力量,能够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质量。
  为什么要强调“配合”政府,民间慈善组织“中立”不行吗?何志平认为,用小众的钱可以干很重要的、有意义的事,你要是配合政府,目标就容易干得成;一定要跟政府配合才能成长起来,老是跟政府顶着,你还干得成吗?
  在陈达文看来,何志平讲政府与民间慈善力量的互补配合极具现实意义:“内地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认为,草根民间组织是对抗政府管理的,他们可能不当民间组织是伙伴,甚至当作对手。整个社会也需要教育,让大家知道怎样配合推动整体社会的发展。”
  “为什么配合政府是那么坏的一件事呢?”何志平反问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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