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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表与个别会计报表关系探讨】会计报表模板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本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合并会计报表常用方法,合并会计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关系。   关键词:合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 个别会计报表       引言
  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一种总结报表,它综合了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会计报表全部项目的内容,它是可以反映母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与资金变动的报告。合并会计表由母公司会计人员编制的,它抵消了子母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事项。
   一、会计报表常用合并方法
  1.比例合并法
  比例合并法利用的是所有权理论母公司会计在根据子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对象是子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资源,而非实际控制的资源。所以会计人员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将个别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费用、收入等项目合并至合并会计报表。此种合并方法违背了控制的经济实质。并且将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按照股权比例分割成了两个部分,合并部分与非合并部分。导致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信息缺乏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比例合并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隶属多个集团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汇报问题。
  2.完全合并法
  完全合并法强调的是完全,不是按照比例合并,该合并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主体和母公司理论。完全合并法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强调内容与比例合并法正好相反,它主张的是母公司所控制的资源。母公司实际控制的资源包括使用或指导使用子公司的全部资产。所以,当母公司会计人员在编制合并会计表时,会合并非全资拥有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全部资产、负债、费用、收入等项目,运用的就是完全合并法。母公司在运用完全合并法编制合并会计表时,对公司的净资产到底是按母子公司之间控股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还是按其原来帐面价值予以合并,出现矛盾纷争。相关会计人员依据子母公司之间不同的控股合并业务性质,选用不完全相同的合并法,于是完全和并法发展为两个分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3.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
  (1)理论基础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在计价基础与损益影响方面,区别是:购买法中,子工资净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合并于合并会表中,若存在商誉,则需予以确认。权益合并法是将子公司资产按照账目价值并于会计报表中,缺乏确认商誉步骤。而在通常情况下,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往往高于账面价值,无资产、负债升(贬)值等方面内容,权益合并法会得出较好的合并收益,运用购买法编制的合并会计表反映的合并收益较差,权益合并法和购买法运用的理论依据不一样,会计处理方式也不一样。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对子公司净资产的计价基础不同,对母子工资之间控股合并业务的性质认识不同。
  (2)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应用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不难看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理论依据不同,对于通过交换股票而实现的控股合并,应该按照何种合并方法,理论上应取决于对母子公司之间控股合并业务性质及其是否影响子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判定。我们若运用权益结合法可以得出较好的合并收益。因此在选择合并方法时,往往会选择对会计报表有利影响,而不是根据子母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做出正确判断。为最大化保证合并会计表的准确性,在目前的会计实际操作中,权益结合法使用条件较为严格,购买法使用范围较为宽松。
   二、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的联系
  1.信息需要者基本相同
  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一般都是与集团利益相关的人员,例如母公司投资人、债权人、管理层、政府审计部门等,以满足领导决策需要。
  2.合并报表是个别会计报表信息的延展
  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法编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都是立于个别会计报表基础之上的,主要是展开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对子公司“投资”和“收益”两个项目的内容。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被子公司资产和负债所取代;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收益情况从子公司的收入、支出、盈利和损失等内容反映得出。通过信息延展补充,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出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了解的集团信息、经营成果、现金流通等信息。
   三、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的区别
  1.会计主体的法律形式不一样,集团并非一个法律实体,只是一个“衍生”的会计概念,所以只有母公司能独立行使相关法律权责,它才是一个法律实体。
  2.合并报表可靠性较低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由母公司会计选用相关合并方法编制而成的,由于合并方法使用也不一定规范,因此合并报表包含了太多“雕琢”痕迹。个别会计报表时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数据、完整的账簿等内容编制而成的,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收益情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合并报表运用较为复杂的合并编制方法,与个别报表相比,其信息可靠性较差。
  3.合并报表不能有效地实现“受托责任”目标因为母公司自身才具有法律权责,是一个真实的法律主体,集团并不是一个真实的法律主体。因为集团只能根据母公司个别报表会计信息,做出当期分派股利、支付报酬、偿付债务、缴纳税金等动作,可向母公司、受托人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母公司个别报表和子公司个别报表在反映子母公司个别的偿债能力、现金流转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更具有代表价值。因此合并会计报表不能有效实现“受托责任”目标。
  4.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有关联性 从法律上看,母、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母公司对子公司有绝对控制与指导权,并且拥有整个集团的控制权。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整个集团的综合情况。第一,合并报表扩展了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内容,会计合并表在可靠性虽较差,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集团的经济运营情况,具有一定的决策价值。子公司的资产通常由母公司控制,其负债也由母公司担保。母公司的收益获得的范围是整个集团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第二,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不出集团内部的交易情况与收益情况。集团内部交易属于典型的关联交易。会计界长久以来的目标是抑制非公允关联交易对真实会计信息的侵蚀。合并报表中抵消了集团内部交易,是实现该目标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黎明,祖根蕾.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权益结合法的认识[J].财会月刊,2007,(34)
  [2]惠言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J].财会研究,2007,(06)(责任编辑:刘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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