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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疑难案例解析|交警让我认全责后悔了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作者简介:李鹏(1986-),男,汉族,河北经贸大学,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验          摘 要:对于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和超速行驶两种违章行为何轻何重,现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此案诉与不诉发生了争议。笔者认为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宜作起诉处理。
   关键词: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公诉
   2010年9月24日晚20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甲驾驶川亚特重工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至一十字路口,在交通信号灯呈黄灯信号时进入路口直行,遇乙(男,23岁)驾驶一辆北京现代牌轿车搭载丙(女,20岁)、丁(男,21岁)行至此,在交通信号灯呈绿灯信号时进入路口直行。甲所驾车与乙所驾车发生碰撞,致丁当场死亡,乙丙受伤,车物受损。经现场勘验与调查,交警认定:此事故中,甲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违反《道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乙因在过路口时未减速(该车道限速70公里/小时,而乙所驾轿车的瞬时速度71.2km/h-77.7km/h),违反《道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和超速行驶两种违章行为何轻何重,现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都是处以一次记3分的扣分处罚;《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低于50%的,处机动车驾驶人100元罚款”;据此甲违反信号灯通行和乙超速未达50%两种违章行为在行政处罚中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是一致的。
   对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甲应作何处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公诉方有四种意见:
   1、从现有证据和法律依据看,认定甲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依据不足,但不能仅凭闯灯和超速50%以下两种违章行为处罚种类和幅度相同就认定甲和乙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建议对甲作存疑不诉处理。
   2、根据甲违反信号灯通行和乙超速未达50%两种违章行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一致,认定二人对事故的发生负同等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作绝对不诉处理。
   3、虽然道法对超速和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是一致的,但是从道路通行权角度分析,乙有道路通行权的,而且超速在10%以内,属于轻微超速;而当信号灯为黄灯时,甲此时没有道路通行权,从驾驶常识上讲闯信号灯比轻微超速更严重,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应予起诉。
   4、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本案的事故系双方过错共同造成,而且民事赔偿已经解决,在认定甲系同等责任还是主要责任这一问题上存在较大认识分歧,同时考虑死者家属不同意刑事和解的情况下,可按情节轻微作微罪不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了质疑,认为违反信号灯通行和超速未达50%两种违章行为在行政处罚中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是一致的,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肇事双方承担事故主次责任的依据不足。笔者认为检察院仅仅以两种违章行为处罚种类和幅度相同为理由质疑《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分配,理由单薄,并不能支撑它的质疑,理由如下:
   第一,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部门的专业人员,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客观情况,运用其具有的交通安全专门知识,对交通事故的性质及各方责任的大小做出的分析判断。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会涉及到路况安全工程鉴定、车况技术鉴定、痕迹鉴定、车速鉴定、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等一系列专业的技术性鉴定,责任认定工作具有技术性、复杂性和法律性的特征。责任的认定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检察官仅仅依据二违章行为处罚种类和幅度相同就质疑二者的责任分配,我们无意去怀疑检察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但要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仅要求精通法律,还要求精通交通技术鉴定。
   第二,认定事故责任要具体到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准确地分清事故责任,不能因为处罚幅度和种类相同就笼统抽象地认为二违章行为难辨轻重。从一个笼统的处罚幅度来反推行为的责任大小是不科学的,故意杀人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幅度都能适用死刑,我们能笼统地说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一样大的吗?一次杀死几十个人与向某一个人传授偷车技巧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样大吗?对一个晚期癌症病人安乐死与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杀人技巧的社会危害性一样大吗?具体到这次交通事故中,要结合车祸现场的实际情况具体认定两方的责任大小。虽然违反信号灯通行和超速未达50%两种违章行为在行政处罚中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是一致的,但判断事故责任不仅要根据法律法规,更要根据当时交通事故现场的路况、车况、痕迹、车速、肇事双方主观心态、周围环境、甚至天气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比如,该十字路口平时车流量大还是小,该十字路口是否有建筑物遮挡视线,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司机踩刹车是否及时(有很多重型车司机依仗自己的车是个庞然大物,一般不主动避让别的车),当时天气晴朗还是阴雨,两车是直接相撞还是在滑行途中相撞,小车司机是轻微超速还是超速较多。试想一种情况,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司机经常跑这一路段,该路口无建筑物遮挡视线较开阔,司机在明知该路口车流量较大的情况下,漠视交通法规,高速闯黄灯,在侧面路口小车驶来时未及时刹车,导致两车相撞的惨剧。试想另外一种情况,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司机经常跑这一路段,该路段平时车流量较少,过往货车司机为了赶时间多有闯黄灯的行为,该十字路口路面较窄,两边建筑物遮挡视线,司机打望两边无过往车辆后低速闯黄灯,在看到侧面小车驶来后立马踩住刹车,急按喇叭提醒对方注意,只因对方车速较快,又未及时刹车,最终导致两车相撞的惨剧。由此可见,具体情况不同,两车主对事故发生的责任大小也不尽相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作出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的警察是最初到现场的证人,经过现场勘验与调查,其基于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专门知识,对交通事故的性质及各方责任的大小做出的分析判断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检察官作为非专业技术人员,在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应当采信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结论。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宜作起诉处理。(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禄兴.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据属性及完善机制探析[J].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6,(02) .
  [2] 李蕊.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争议与解决途径[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2003,(05) .
  [3] 马振川. 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理性思考[J]. 公安研究, 2000,(04) .
  [4] 刘星,李娜.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救济途径研究[J]. 河北法学, 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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