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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篇佚文看苏青与姜贵的一段情] 苏青

时间:2019-01-2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问世,再度掀起话题,一时之间报章杂志“满城争说《小团圆》”。当代中国作家的遗著,还能引起如此热烈地讨论者,大概只有我们“祖师奶奶”了。在如此巨大的讨论中,有相当大的篇幅集中于《小团圆》的影射人物。《小团圆》是自传体小说,无庸讳言,有它指涉的对象,但张爱玲写起小说来,充满想像力,“穿、插、藏、闪”,一直是她的拿手绝活。因此《小团圆》书中,即便你对出“实际”的人物,有些事你还是无法“一一覆按”的。
   而不同于张爱玲,苏青的《续结婚十年》虽也是自传体小说,但它是纪实的,甚少有虚构的地方。对《续结婚十年》甚有研究的黄恽就说:“张爱玲一直是个虚构的高手,即写自己也有笔下故弄狡狯处,而苏青才是写实的作家。她很可能是想像力不足,所以张爱玲说苏青近于世俗,言下自己才充盈着灵性呢!”因此《续结婚十年》,是秉承《孽海花》以降的小说传统,苏青采用化名去写真实的故事。黄恽就考证索隐出其中人物对照表:金世诚(金总理)――陈公博;戚中江――周佛海;徐光来――朱朴;鲁思纯――陶亢德;潘子美――柳雨生;周凡――谭惟翰;木然――实斋;范其时――鲁风;秋韵声――关露;裘尚文――金性尧;周礼堂――纪果庵;谈维明――胡兰成;郭小姐――莫国康;郑烈――袁殊;张明健――吴婴之;钱英俊――周黎庵。苏青在写这部小说时,或许有为离婚后的这几年,留下生活实录,而这段期间正好是上海沦陷时期到抗战胜利后的初期,她同时也记载了当时文坛作家的情况,其史料价值正不言可喻。
   苏青的《续结婚十年》第二十小节《十二因缘空色相》,记载她和“谢上校”的一段恋情,两人后来还曾同居过一段日子。根据苏青的习惯,书中所写的是“确有其人”也“确有其事”,然查大陆的相关研究书籍及三本苏青的传记,均无人提及“谢上校”所指为何人。日前与台湾史料专家秦贤次兄闲聊,秦兄告知他听闻姜贵的研究者应凤凰女士提及“谢上校”当为姜贵(日后在台湾文坛鼎鼎大名,著有《旋风》、《重阳》、《碧海青天夜夜心》等小说)。于是我查了应女士所写《姜贵的一生》(收入于其所编的《姜贵的小说续编》一书),果有“抗战胜利时,姜贵已是汤恩伯将军总部一员上校。在上海接收,可说十分风光。他与当时的上海文艺界亦有往来。出版《结婚十年》的当红女作家苏青,有篇文章提到‘某上校’即是姜贵,这是他亲口告诉好友墨人的。而他与苏青的一段恋爱,经姜贵的‘重塑’,清清楚楚写在另一个中篇《三艳妇》之中。”
  
  一、姜贵与《三妇艳》对苏青的影射
  
   姜贵(1908―1980),本名王意坚,后改名王林渡,山东诸城人。曾就读于济南省立一中,后转学青岛胶澳中学。1926年中学毕业,到广州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作。“九一八”事变后到北平铁道学院读书。1935年任职于徐州津浦铁路。1937年将妻子安置于重庆后,抗战从军,抗战胜利时已是汤恩伯部下一名上校,参与了上海接收。在这期间他认识了苏青,他们两人相识后就过从甚密,终赋同居。因此当时上海的方形周刊(小报)《东南风》在1946年第六期,曾刊有名为“期森”写的《苏青的靠山是一个军人》的文章说:“……近闻苏见汉奸多告复活,久寂思动,结识一某军人作其保镖,拟办一白话旬刊,其通讯处为静安寺路某弄,大事宣传,毫不知耻,诚怪事也。”
   1946年姜贵辞去军职,稍后在上海出任中国工矿银行总管理处秘书,兼江海银行总行秘书处长,且担任永兴产物保险公司业务副理。1948年12月举家到台湾,住在台南十七年。起初经商,后来经商失败,逐渐以写稿卖文谋生。
   姜贵的中篇小说《三妇艳》原发表于1971年12月1日出版的《文艺月刊》第三十期,曾收入远景出版社1977年3月初版的《苏不缠的世界》一书,1987年应凤凰编《姜贵的小说续编》(九歌出版)又收入此篇,唯改题为《三艳妇》。《三妇艳》其实也可以说是姜贵的自传体小说,描写他与三位女子的爱恋情结,是为他一生中的三段艳事,故名之为《三妇艳》。改题为《三艳妇》,似有些名不符实,因小说中任何一位女子都无以当为“艳妇”也。
   姜贵在该篇小说中也一如苏青采用化名的手法,但明眼人马上可以看出其中的影射。他说在这三名女子中,有一位名叫“苏白”,她写了一部《离婚十年》(按:实际上当为《结婚十年》),她把“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改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生动妙绝,可谓慧黠之极。她有个短篇集子,题名《饮食男女》……至此,苏青的形象已经呼之欲出了。
   我们再看小说《三妇艳》中的一段描写:
   我与苏白往来日密。有天晚上我去看她,事先未约定,时间又迟了些。发现她十一二岁的两个女儿,在地上打铺睡觉,而大床空着。她一个人还坐着,一灯相对,若有所待。
   “怎么还没睡觉?大床空着,你是不是等人?”
   “是的。”
   “等谁?要是就快来了,我马上就走。”
   “等的人已经来了。要是你不走,我等的就是你。”
   “怎么知道我要来?”
   “那很简单,因为我天天都等。”
   这使我不觉渐渐着迷。离婚丈夫就住在对面二楼上,也还不曾结婚,如果这边不拉窗帘,他居高临下,一目了然。丈夫是律师,为了双方的某种利益,有人说他们离婚是假的。我问过她,她断然否认。律师的业务不振,她托南京伪府的陈,替他找过差事。差事不好,干了一阵辞掉。如此而已。
   离婚后的苏青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前夫李钦后的情况也一如小说中所描写的,连苏青的对白都像极了她的个性,若非曾是“枕边人”是很难描摹得出的。小说又说:“对于苏白,说老实的,我已渐渐着迷。她是南京伪府陈(按:陈公博)的一碟青菜,却是我的山珍海味。……总之,为了和苏白方便相会,我决定弄个房子。……周君先带我去看看,我又带苏白去看看,中意,一个晚上,就住进去了。”
   而苏青在《续结婚十年》中对谢上校的金屋藏娇有细腻的描写:
   有一天,他忽然对我说,有人送给他一幢接收下来的房子,他是不久要回部队的,房子空着没有用,不如送给我去住了吧。女人大都是贪小利的,我也自然不能例外,嘴里尽管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心里也不免觉得高兴。
   又过了几天,他说房子家具都收拾好了,不过他是一个武人,恐怕不够艺术眼光,还是请我自己去看看吧。“等你把一切都布置好了以后,再去把你的儿女接回来同住吧。”他怪周到地替我设想好了。
   就在一个下着毛毛雨的傍晚,他坐着一辆小汽车来接我去了,汽车穿过许多湿淋淋的街道,他欲语又止,我含笑凝视着他,等他说出话来,最后他这才怪抱歉似地一字一句说道:“我……因为……那房子……必须用我的名义才可以接收下来……所以……只得……对他们说……说……你是……”
   “说我是怎么呢?”我恐怕房子有问题,不禁焦急地问。
   他俯首不语,半晌,这才抬起头来向我告罪道:“我很抱歉,好在我明天就要回去了,我只好对他们说你是我的太太。”
   我骤然觉得脸热起来,把眼光移开,他却独自微笑了。
   姜贵和苏青的小说两相对照,相互呼应的地方倒不少,可看出相当大成分的真实性。只是一般读者还是常常会把它们当小说看,因为他们对当时的时空背景、人与事没那么熟悉,一时没那么容易地“对号入座”。而这或许也是姜贵敢于“重塑”这段故事的原因之一。
  
  二、谢九的《我与苏青》
  
   笔者作为一个史料研究者,当然不能因此两篇小说而去百分百断言某些情事,虽然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证”,但毕竟它还是小说,很难当十分有力的一手资料。于是我找遍了姜贵的著作,想要从中找到他回忆的文章,或许能窥探出一些蛛丝马迹,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
   而偶然间我在南港“中央研究院”近史所的图书馆翻阅香港《春秋》杂志,发现卢大方写有一文章,谈到抗战胜利初期他在上海办了一张《沪报》,曾托潘柳黛邀请苏青写《续结婚十年》,后来《沪报》办了半年,因亏损过巨,被迫停刊,致使苏青的《续结婚十年》也没登完。卢大方说:“这一本书,其后由她自己补足而加以出版的,我没有看到,可能在此书出版后不久,我和柳黛早已到了香港了。”(笔者按:《续结婚十年》1947年2月,由四海出版社出版)。又说:“事有凑巧,一天在朋友所办的一张日报,读到一篇题为《我与苏青》的文字,作者署名谢九,这不用说即是苏青笔下的‘谢上校’了。这位谢九先生官居上校,竟然也能执笔,该是一个文武不挡的人物;所述对象又是我的旧识,引起我的兴趣,因此在读罢之后,更拿他的原稿剪贴起来,一直保存到今天。”文后附有重排过的谢九的《我与苏青》全文,但没有记载该文发表于何时、何处。从谢文中我得知该文是发表在香港的《上海日报》,由于文中一开始写到“民国三十八年九月间,……到了上海”,第一直觉我觉得是重排时手误,实际上应该是“民国三十四年九月间”,这使我觉得必须找到原报纸来核对。卢大方的文章发表于1978年3月16日,但谢九的《我与苏青》发表于何时,他当时也没记下日期。于是我开始要做海底捞针而未必有成的工作了。
   首先我请教了忘年之交的新闻界耆宿黄天才先生,确定当年台湾确有香港的《上海日报》。于是在“国家图书馆”查到有1955―1964年的微卷报纸,在机器上逐页逐页翻找,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1957年1月15日发现了谢九的《我与苏青》一文。香港《上海日报》其实是延续上海的小报风格,是小方块的文章,谢九的《我与苏青》也是每天约五百字,连登半个月,至1月29日登完的。该报虽是小报,但名家辈出,在谢文刊登的前后,就有潘柳黛、卢大方、周天籁、冯蘅、猫庵、马五(雷啸岑)等人的文章,又因它在台北市南阳街十八号设有台湾分社,因此也有台湾作者,如写有《春申旧闻》闻名的陈定山,就在此时连载他的《百丑图》长文,并由他的儿子陈克言绘图。
   看过谢文的卢大方,一眼就认出谢九是苏青笔下的“谢上校”,而谢九在文章中也承认他就是“谢上校”。他对苏青在《续结婚十年》中对他的描述也没有任何的辩驳;而他指出苏青引用他两首诗,第一首“后来被收入《续结婚十年》中,‘两’字印成‘雨’字,颇与我的原意有距离。”而第二首是1944年春,“姬人韩氏逝,我曾写悼诗四首。虹口居常无事,我写出来给苏青看看。她把第一首拿去了,也印在《续结婚十年》中,算作我赠她的第二首,实在不伦不类。”这些细节若非当事者,旁人很难道出。
  
  三、谢九即姜贵的内证与外证
  
   谢九是“谢上校”殆无可怀疑的,但又何以证明谢九就是姜贵的化名?首先,从谢文中说“苏青生于甲寅,我则生于戊申,按理寅申一冲,不能好和。”若非两人其中之一人,难以知道苏青是1914(甲寅)年生,姜贵是1908(戊申)年生,两人相差六岁,命理上是犯冲。谢文又说:“我在北方长到十多岁,然后到上海,去广州……”,“民国三十四年九月间,我带着整整八年的大后方的泥土气,到了上海。我在虹口一座大楼里担任一个片刻不能离开的内勤工作。”“以后,因我常住无锡,虹口的房子被收去了。”这跟姜贵当时的履历、行止完全吻合。当然这些都只是“外证”而已。
   更重要的“内证”,则是拿晚出十四年的小说《三妇艳》(1971)来和《我与苏青》(1957)两相对照,即可知道同属一人手笔。例如:《三妇艳》中说他回到上海奉命主持一个机构,因机构中的打字小姐而借得《结婚十年》这书,读完后,按着出版社的地址,给作者写了一封信去,后来信转了几道手,她才收到。又说:“她为文私淑周作人。周氏昆仲,树人锋芒毕露,一针见血,尖刻表里互见。作人则表面平淡,有似不食烟火者,而锋芒暗藏,妙在针不见血。苏白视作人为偶像,崇拜之至。特地做了一套黑色礼服,准备北上专诚拜谒。适逢时局大变,未获成行,而作人入狱了。”又说:“我不吸烟,而爱小酌。晚上她出来,两个人饭馆里一坐,我一喝就是一两小时。她滴酒不饮,一旁陪着娓娓清谈,自始至终,毫不厌倦。”《三妇艳》又描写战败后的楼下日本人石原,捧着一个唱机和许多唱片,走上楼来,打开唱机,一径捡一张唱片放上,就唱起来了。这是一种日本的悲歌,其声凄厉,偶然一声两声,听得汗毛直竖。后来石原站起来,鞠躬:“唱机留在这里,喜欢的时候听听。”悄然下楼而去。他的背影消失之后,苏白立刻把唱机停了,拭泪说:“战败,使我对他个人同情伤感。今天,石原君的过访,是一个凄凉的场面。”“是的,你和我的感受完全相同。”苏白把唱机唱片放到一边去,以后我们从未碰过它。诸如以上情节,早在十四年前谢九的《我与苏青》一文就出现过,甚至有的句子还一字不差,若谢九和姜贵不是同一人,那姜贵岂不犯了严重抄袭之嫌了吗?
   再者,就在谢九的《我与苏青》刊毕的一个半月后,姜贵以“姜贵”的笔名在香港的《上海日报》连续刊出方块文章《新年如意》(3月14日)、《我的春联》(3月15日)、《兰酒》(3月16日)、《论台湾酒》(3月17日、18日、19日)、《长篇罪言(一、二、三、四)》(5月26―29日),难道这是巧合吗?
   至于姜贵何以用“谢九”的化名写《我与苏青》,一方面是延续苏青《续结婚十年》中的“谢上校”,让读者认为是“谢上校”现身说法,而事实也是如此。当时的卢大方甚至还认为“这位谢上校也到香港来了。我不认识他,遂也无法向他打听苏青的消息。”而《上海日报》的编辑也认为《我与苏青》极具可看性,有当事者爆料的内容,因此分成十五天刊登,还加上“奇文共赏”的副标题。
   至于姜贵何以不敢用姜贵之名发表《我与苏青》,笔者推断,姜贵当时是有妻有儿,爆出如此大的绯闻,在当时保守的台湾社会将会引起多大的非议,对久卧病床的妻子,将情何以堪!因此他用化名,来写他所知道的苏青。这一方面是由于他读了潘柳黛的《记苏青》一文,潘柳黛和苏青虽是好友,但有些事就不如他这个苏青的“枕边人”知道得多,因此他看了潘柳黛的文章,不觉技痒,不吐不快,于是提笔为文,他甚至还更正了潘柳黛的某些误记。文章选择在香港刊登,台湾看到的人不多,即使看到了,也会如同卢大方般的以为“谢上校”是在香港。
   至于十四年后他以姜贵之名重塑这段情节时,那时他的妻子墓木已拱。加上是以小说形式来写,完全不同于自述文章。自述文章白纸黑字不容狡辩;小说则可以“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皆属巧合”当护身符,拒绝被“对号入座”,因此他采用姜贵之名发表。
   姜贵巧妙地用“谢九”写下了《我与苏青》,向历史做了坦白的交代;同时也躲过当时社会的非议和自身难堪的尴尬。但遗憾的是,这篇文章却成为他的佚文,不仅卢大方把他剪报剪下来贴在簿子保存了二十一年,到公布时还不知真正的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姜贵。甚至连姜贵的研究者都不知有这篇文章,笔者是在机缘凑巧之下,层层地追索,终于找到它的出处,但它已经被雪藏了五十三年之久了!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往事已苍老!
  
  (选自《带着问号看历史:激扬文字》/刘伟茗 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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