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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问题及对策_关于我国旅游企业集团化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在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我国旅游企业实行集团化可以形成规模综合效益,提高综合竞争力。本文介绍了旅游集团发展现状,对集团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若干发展对策。
  关键词:旅游,集团化,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3―0―01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旅游业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和组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但与旅游发达国家相比,仍未摆脱“小、散、弱、差”的境况,旅游企业集团化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本文试对中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现状
  从主营业务角度看,我国旅游业现有500多家企业集团,其中,景区和旅游交通集团50多家、旅行社集团360家、饭店集团100余家,管理着1000多家旅游企业,但真正以产权为纽带的仅500余家。其他集团有些规模不够,有些属联谊性的、协作性的。500余家中业态发展也不尽相同。如浙江开元集团以饭店、房地产并重,首旅集团融景区、交通、旅行社和饭店为一体,黄山旅游、泰山旅游以景区门票和饭店业为主。在众多管理公司之中,锦江、首旅各已形成30~50余家联号的规模,鲁能、金陵各20余家,大连渤海、北京凯莱、华天、开元各10余家。一些旅游饭店企业在大环境中乘势而上,一部分还完成了原始积累和引资扩建,但由于我国旅游业还处于高速增长的粗放化经营阶段,维持简单生存、管理粗放、发展缓慢和资本收益率低下的旅游集团仍占总数一半以上。饭店业作为旅游业的重要行业,国内市场总体上单体饭店仍占主导力量,连锁饭店仅占16%的市场份额。而国际饭店集团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均处于领先地位,50间以上的饭店和五星级饭店基本上是中外合资饭店,并基本上是由跨国饭店集团管理。
  二、我国旅游集团发展问题分析
  我国旅游集团虽已初具规模,但同国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我国旅游集团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发现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体制障碍问题。一是产权关系不明晰,所有者缺位。我国已组建的旅游集团基本上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名义上国家是集团的所有者,但实际上造成了所有者缺位。二是政企不分、条块分割。相当多旅游企业与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造成旅游企业集团自成体系,各自为政,不能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2.全国统一的旅游大市场尚未形成。目前中国的旅游企业大多分散,没有形成大的旅游集团,资本组成不够多元化,无法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影响了企业集团完整的网络化建设。
  3.不完善的旅游市场机制。我国旅游市场既缺乏传统的行政性约束,又没有市场机制的经济性约束,市场竞争条件不平等,市场组织不规范导致总体效益下降,交易成本暴涨。
  4.政府依然起支配作用。许多地方政府用行政力量将企业捏合一起组成所谓的旅游集团,这些集团的成员企业大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和主要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由政府部门委派,个人功利动机常导致一些非理性决策和短期行为,造成巨大损失。
  5.协作联姻仍为主要形式。许多旅游企业以契约的方式联合为旅游企业集团。这种类型的旅游集团没有血缘关系,核心企业的控制力缺乏产权基础,成员企业根据各自利益进行协作,集团网络庞大但结构松散,整体优势难以发挥。
  三、推进我国旅游集团发展的措施
  通过对旅游集团发展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发展中的威胁和障碍,为了促进我国旅游集团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以下几点策略:
  1.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扶持。首先是降低行业门槛,鼓励各种经济成分进入旅游业。其次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第三是提高行业管理的“执政能力”,使行业管理更加符合旅游业自身的发展规律。第四是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各种相应的法规。第五是国家应从政策上支持旅游企业集团的发展,鼓励一些旅游企业集团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2.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在我国已经形成的旅游集团中,大多数是由地区、部门行政划拨的。这种行政扩张由于原来各别企业质量良莠不齐被硬性捆绑在一起,而且涉及地区、部门等多头利益,地方保护、部门保护严重干扰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必须打破市场的条块分割,分离企业与原不同国有行政主体的联系,还原企业市场独立主体的地位,让企业根据自身利益选择集团化的对象、路径,接受市场的优胜劣汰。
  3.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我国旅游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明确了其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是国家,但这些国有企业中有相当数量并没有真正进入市场,属于非经营性的,如政府的招待型宾馆,他们的“责任”是为地方、政府和上级国有企业提供方便和服务,不必承担资产经营的盈亏责任。产权主体的实际缺位势必带来经营效益低下,因此应建立完善以董事会、监理会和职业经理人既合作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集团化创造基础性体制条件。
  4.加强资本纽带联结。我国已经组建的大多数旅游集团都是以某种业务联系或协作关系为纽带组建的,而以资产为纽带,通过直接投资、购买或参股等规范化操作组建的旅游集团只有少数。以资本为纽带而组建的集团内各成员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因此它们的合作是建立在牢固的经济基础之上,成员之间更有凝聚力,集团更具稳定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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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集团化 对策 我国 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