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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叔叔,你出汗了】 晚上睡觉发热出汗是 jt叔叔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对夏天的厌恶曾让潘蒙咬牙切齿地对着身边人发过誓,如果一年可以跳过夏季只过三个季节,那么他宁愿少活十五年。这十五年是潘蒙依据假设活六十岁推算出来的,也就是四分之一的人生。说那话时潘蒙不到二十岁,还在长个,不知天高地厚,认为六十岁遥不可及。可如今潘蒙已经四十六岁了,也就是说,潘蒙这辈子要真的只过三个季节的话,现在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潘蒙依然讨厌夏天。每年临近春末,他就开始像孕妇似的烦躁不安起来,你不知道,他担心出汗啊。而立秋之后,倘若秋老虎来袭,潘蒙的夏季抑郁症状又会延长一段时间,你猜到了,他的汗出不停啊。潘蒙的前妻形容得好,她说自己每年四分之一的时间是和一个精神异常的人生活在一起,四分之一的时间是睡在一块冒着热气的肥肉旁边。因而她有理由认为自己每年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受一个精神和肉体都不正常的人的折磨。
  顺便说一下,潘蒙的前妻是个高中数学老师,习惯用数据和公式来看待世界和分析生活。久而久之,这个女人变得和潘蒙一样讨厌夏天。当然,后来她带着看似偶然的必然性离开了潘蒙,分开时潘蒙连一丝一毫挽留的意思都没有,这一点儿也让她至今都耿耿于怀。
  潘蒙确实认识到自己还是独自生活为好。八年的婚姻生活,只要有机会,他的前妻就会用言行反复敲打潘蒙的神经,使其认识到自己确实身体有缺陷脑子有问题,就算她勉强接受了潘蒙的胖,也实在不能忍受一个脑子有问题的胖子。
  没错,潘蒙是个胖子,从小就是。眼下,潘蒙身高1米73,体重115公斤左右,这样的体型在夏天里什么事儿也静不下心来做,只能干一件事,那就是出汗。而且越担心出汗,汗出得还越多,它们从潘蒙的毛孔里渗出来,汇流成串,而且源源不断。所以整个夏天,只要可以在空调房里待着,潘蒙绝对不出门。最令潘蒙尴尬的是面对着一个自己在乎的女人时,话未出口汗先流。
  近四年来,潘蒙紧紧地勒着120公斤这根缰绳,他怕一过120公斤,体重就会载着他的健康、信念呼啸而去,一发而不可收拾。就像结婚前,潘蒙一直小心翼翼地把体重控制在100公斤内,一度安逸的婚后生活让他放松了警惕,仅仅两个来月,潘蒙就一举突破了105公斤,直抵110。
  在成为今天这副模样的过程中,潘蒙尝试过无数种减肥的方法。从某种角度说,潘蒙从一个少年到中年的过程也是一个和体重作斗争的过程。问题是越减越肥,每每想到这一点,潘蒙就觉得活着没意思透了。而当他偶尔狂吃海喝时,那种混合着罪恶感的类似于偷情的快感就会油然而生。
  
  想到要去潘晓晓家吃饭,钟馨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晓晓的爸爸能做一手好菜,虽说都是些家常菜,但味道和他的体重一样不一般。潘叔叔的体型像个厨师,可他不是,他是二建的工程师。
  钟馨不知道是不是大块头做出来的菜都可口,反正她的父母是两个瘦子,很少做饭,做得也难吃。买菜做饭在他们看来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他们一天的生活是围绕着麻将展开的,每天起床都分外艰难,因为昨晚的战斗一般会延续到凌晨。白天去上班只是在熬时间,就像钟馨上学一样。她母亲更是于七年前主动下岗在家半公开地开了个棋牌室,六张麻将桌从客厅摆到了卧室,每天都是满满当当一屋子人。在这个家,没有隐私,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有些个暂时没有位置的牌友,像个悠闲的参观者似的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看到抽屉,就毫不犹豫地打开,翻翻。钟馨为此发过火,可她妈是这样告诉她的,这些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钟馨从小就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说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奶奶去世后,钟馨就基本把一日三餐放到了街边小吃摊来解决。她做梦都想赶紧从这个家里独立出去。
  今天区教育局要对全区范围内的学校进行巡视,这是配合上头“为教师减压,为学生减负”精神的一次例行公事的检查,学校通知晚自习临时取消了。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钟馨收到潘晓晓的小纸条,请她一起回家吃饭。
  放学后,钟馨在1号教学楼后面的水泥篮球场等潘晓晓。后者正在办公室挨班主任的批评。钟馨怀疑晓晓喜欢上了那个下巴上长着一颗黑痣的班主任,所以老是故意违反课堂纪律,然后站到办公室里去接受那位“有痣之士”的谆谆教导。潘晓晓当然不会承认,她反驳钟馨的时候,脸涨得通红,还发誓赌咒的,由此钟馨认定自己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钟馨和潘晓晓是发小,同岁,住同一个小区,上的是同一个幼儿园,快要读小学的那个夏天,晓晓的父母离婚了,之后晓晓就和她母亲从邻居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再见晓晓是四年前,她母亲因为二度婚变精神出了问题,她这才回到了父亲身边。14岁的潘晓晓这时已经出落成一个满脸阴郁和青春痘的少女,和白白净净朝气蓬勃的钟馨站在一起就像是一个词语的两种风格的注解。这个词语就是青春。初中毕业后,俩人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她们每天一起上学下学,形同亲姐妹,有着聊不完的话。不过晓晓很少谈她的父母,从她的神态和语气中,钟馨感觉到潘妈妈要比潘爸爸在女儿心中的地位高一点,但也就一点。
  想到要去晓晓家吃饭,钟馨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与此同时,她还有点兴奋。
  
  潘蒙吃得很快,在饭桌上他显得有点局促。这是他的家,他倒像个客人。扒完最后一口饭,他起身说了句你们慢慢吃啊就端着自己的碗筷进了厨房。
  两个女孩在说学校的事,“有志之士”这个词不断地从钟馨嘴里冒出来。显然,“有志之士”是个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个男人,而且还和晓晓有着某种不寻常的关系。潘蒙有些担心。
  在厨房磨蹭了足有五分钟,潘蒙才走到和餐厅相连的客厅,迟疑了一下,在那只侧对着电视的单人沙发上坐下。这个角度刚好对着餐厅的饭桌。他在等两个女孩吃完好去收拾桌子,接下来是洗碗,整理厨房,收拾屋子。家务是什么,是眼里的活儿,你要看不下去就去做好了,可是做起来永远也做不完。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潘蒙下班回来弄完吃的就打开收音机,调频FM104.8,交通广播台,然后去藤椅里蜷着。那张老藤椅真是辛苦,一年四季,潘蒙没事的时候不是在床上躺着就是在它这里窝着。即使冬天也不得闲,加两块棉垫子,再吱吱嘎嘎叫唤还得接住那堆上百公斤的肉。尽管坐着不动,这时潘蒙却已经在路上了。他不会开车,也从来没打算要去学,可他觉得自己已然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了。一天里至少有四五个小时,他都在这座城市如脑神经般错综复杂的道路上行驶着,哪儿容易拥堵,哪儿实施单行,哪儿最近在施工,他都了然于胸。现在女儿回来了,没法闭着眼生活了,他就尽量把家务活儿集中到女儿在家里的这段时间做。他希望给女儿留下勤快负责的印象。
  从一开始,潘蒙就很欢迎钟馨来家蹭饭。这个女孩的出现,给这个阴沉的家投射进了一束阳光。她朝气蓬勃,爽朗,爱笑,嘴也甜。不像晓晓,整天拉长着个脸,在这个家进进出出连个招呼也不打,家里再多的活儿都不搭把手,不把他这个当爹的放在眼里,好像自己是她的佣人。钟馨给这个家带来了生气。
  和晓晓的单薄瘦高不同,钟馨身材娇小却丰满。青春啊,潘蒙在心里又一次感叹。他习惯暗中打量钟馨,直到有一次目光被钟馨截住。之后潘蒙担心钟馨会和晓晓说什么,他设想了若干种可能会出现的局面,他甚至想到了最坏的结果。可是钟馨再来时仍然潘叔叔潘叔叔地叫,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哎,有志之士到底和你说什么了?”钟馨用近乎撒娇的语调在问晓晓。
  晓晓小口小口地抿着蛋羹,不回答。蛋羹是她晚餐的全部内容,一个鸡蛋,五个鹌鹑蛋,打碎,加200毫升水,出锅时浇上1/2汤勺美极鲜。原先潘蒙还会滴点儿麻油,但晓晓必定要用汤勺把油撇干净了才吃。她已经够瘦的了,可还是不懈地减着肥,拒绝一切带油脂和糖分的东西,只要是有助于减肥的讯息她都奉若圣旨。因为她认定父亲已经把肥胖的基因遗传给自己了,她怕稍有松懈,就会如父亲一般成为一个胖子。而潘蒙不得不认为女儿自虐性的减肥是对他肥胖的惩罚。
  饭桌下,钟馨用脚踢了晓晓一下,你要这样,以后我的事也不告诉你了。
  “不说就不说,我又不想听。”
  钟馨的脑袋凑近晓晓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后者脆脆地回了她两个字:放屁,然后俩人大笑起来。钟馨边笑边用眼角的余光瞟了潘蒙这边一眼。潘蒙随手地拿起手边的一张报纸,展开。
  这个女孩不简单。潘蒙至今还记得那天,也就是自己的目光被她截住的第二天,当时他正在准备晚饭,钟馨突然就出现在厨房门口。潘蒙一下子乱了方寸,他等着钟馨就昨天的事说点什么,可后者只是含笑看着他。在抽油烟机的轰响声中,时间被拉细拉长了,潘蒙觉得自己随时都会失态的。他真希望抽油烟机能把自己从这个尴尬的场景中吸走。足有做一道茭白炒肉片的时间,钟馨就那么不言不语地站在厨房门口。潘蒙不停地埋头忙活着,烧菜的间隙洗砧板,抹灶台,整理调料罐,不让自己停下来。就在他菜出锅的时候,钟馨冷不丁冒出一句,潘叔叔,你出汗了。潘蒙手一抖,一块茭白掉在了地上。事后,潘蒙反复咀嚼这句话,总觉得话里有话。
  刚才潘蒙在厨房忙活时,钟馨又来厨房了,就那样,靠着厨房的门框,也不说话,长时间地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这个女孩确实不简单哪。
  我只是多看了两眼,只是看看,潘蒙对自己说。自从他找到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来回答内心的不安后,他的目光坦然了不少。当然还不能做到完全自然。钟馨是自己邻居的孩子,女儿的同学,一个口口声声喊自己叔叔的女孩,你能怎么样呢?但是,真的一点念头都没动过吗?每当这样的自我追问冒出来时,潘蒙都会迅速把注意力转移开。
  
  钟馨能感觉到沙发上的潘叔叔正在偷偷看她。她知道只要一扭脸就能迎上他的目光,然后他就会收回眼光转向别处。第一次捕捉到时,钟馨意外极了,不是因为潘叔叔在看她,而是他慌乱的反应。
  钟馨尝试着用刚学过的解二元二次方程的方法通过消元降幂来解开这其中的答案。她数学学得不怎么样,解这样的方程却天生有悟性。第二天再去,潘叔叔的神情极不自然。有意思。那天,钟馨故意走到厨房门口,油烟四起的厨房里,围着围裙的潘叔叔正在忙活,钟馨的出现顿时让他手忙脚乱起来,手中的铲子和锅磕磕碰碰地发出陌生的不连贯的声响。钟馨的身子倚着厨房的门框,笑吟吟地看着满头大汗的潘叔叔,他鬓角处的汗流到了领口上。她只不过随口说了一句“潘叔叔,你出汗了”,没想到潘叔叔紧张到把锅里的菜都铲到了外面。一个近五十岁的男人,在小姑娘面前慌乱紧张成这样,好玩。
  每当潘叔叔的眼光停留在她身上时,钟馨是有感觉的。有时候她会故意冲着潘蒙的方向猛然抬起头,看到后者慌乱的样子,心里便涌起恶作剧般的开心。不过时间久了,潘叔叔的反应趋于平淡,面部的表情越来越若无其事,有时候甚至还会迎着她的目光停留上那么几秒钟。
  “哎,”钟馨一把揽过晓晓的肩膀,凑在她耳边压低嗓音问道,“你老爸有女朋友吗?”
  “他那样,谁看得上啊。”
  “也许暗地里有一个,你不晓得罢了。”
  “可能吗?”晓晓是问钟馨更像是在问自己,“我是没看出来,反正等我工作了就搬出去住,他想怎么样不关我的事。哎,我想起来了,他还真有一个女朋友。”
  “哦?!”
  “他的女朋友就是他的那台破收音机。他只要一回房间就打开那破玩意儿,烦都烦死了,而且你知道他听什么吗?交通台,交通广播电台。”
  “他又不开车,在家听交通台干什么?”
  “我哪知道,真是烦死了。”
  “你爸爸好特别啊,他不会是个潜伏在大陆的台湾特务吧?你看《潜伏》里那个余则成和组织联系就是靠听收音机的。”
  “去你的,你爸爸才是特务呢。”说完晓晓朝父亲那儿白了一眼。
  这一眼白得有些莫名其妙。钟馨都习惯了。潘叔叔也习惯了。有时候晓晓摔摔打打地使性子,潘叔叔顶多无奈地摇摇头,从不多说什么。钟馨要是胆敢用这样的眼神看她的父母,而且不巧又被她妈发现,耳光跟着就上来了。
  
  晚饭后晓晓进了卫生间。节食带来的严重便秘让她每天都得在马桶上跟也许只存在于精神上的便意较长时间的劲儿。
  钟馨懒洋洋地趴在晓晓房间的写字台上写作业。第一道英语填空题就把她难住了,再看第二道,还是不会,她嘟囔了一句“什么鬼题目”就把笔扔在了卷子上。进入高三后,钟馨她们的课业反倒比前两年来得轻松,因为她们和家长以及学校都已经提前看到了高考的结果,那就是考不上。不过两人的情况还不完全一样,一个是基本考不上,一个是根本考不上。
  钟馨轻手轻脚地来到厨房门口。她还记得第一次来潘家吃饭,经过厨房时,看见潘叔叔在里面利索地颠锅抡勺,还哼着小曲。在略显拥挤的空间里,他的脸上散发出愉快、自信的光彩,和平日里动作缓慢、像一头年迈的大象的潘叔叔简直判若两人。那一刻,钟馨都看呆了。她甚至萌生了跟潘叔叔学做菜的想法。
  潘蒙正背对厨房门蹲着擦地板上的水,后背的衣服绷得紧紧的,袖子与衣服侧面连接处的线缝暴露了出来。他还在猜刚才两个女孩嘀嘀咕咕地到底在说什么。应该是和他有关系的。因为期间晓晓还朝他这边看了一眼,准确地说是瞟了一眼,神情里有他已经习惯了的冷漠和厌烦。女儿在这个家进进出出的老是耷拉着个脸,对他爱答不理的,就算跟他要钱也是一副理直气壮的口气,他妈的跟她妈一个德行。他还清楚地听见晓晓说了一句“去你的,你爸才是特务呢”。她们是在暗示他坐在边上像个特务吗?
  当潘蒙吃力地挪移过半个身子打算擦门口那块地面时,看见了两只穿着拖鞋的脚。他吓了一跳,差点儿一屁股坐在地上。
  “吓着你了,潘叔叔?”
  潘蒙手扶着旁边的橱柜想要站起来,可能过于情急,而且地上有水,他脚下一滑,身体一个前倾,脑袋冲着那两只脚的方向而去,一声惊叫的同时那两只脚敏捷地向后跳了一步。
  “没事吧,潘叔叔?”
  潘蒙撑起一点上半身,用舌尖舔了舔上嘴唇。幸亏右手在脸着地之前撑了一下地面,所以只是嘴唇被牙齿磕到了。潘蒙重重地喘着气,没有接茬,眼睛盯着面前的两只脚。他甚至闻到了拖鞋的塑料味道。露在拖鞋外面的那十只脚趾甲居然涂了深蓝色的指甲油,右脚的大拇趾还在调皮地一动一动的,不过在此刻的潘蒙看来就是对他的嘲笑。
  从钟馨的角度看下去,趴在地上的潘叔叔撅着肥硕的屁股,后背的衣服湿了一大块,脖子后部层层叠叠的肥膘堆积出几条深深褶皱。他就那样趴着,好像并不打算起来。猛然而至的生理上的厌恶混杂着心理上的同情让钟馨刚才还怀有的恶作剧般的心情荡然无存。
  
  潘蒙的离开更像是逃跑。他沿着东环路一口气走到了新辰街。记忆中,自己很久没有步行这么长的距离了。但是,我这是要去哪呢?潘蒙埋头走着,一下子给不出答案。这是通往市中心的一条主干道,也是他坐单位班车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日复一日,他再熟悉不过了,再往前走,穿过东振路,右拐,就到他单位了。可我这到底是要去哪呢?潘蒙越走越迟疑,干脆停了下来。
  往回走的途中,潘蒙三番五次地回过身去看有无空的出租车。他累极了,气喘吁吁,大汗淋漓,样子狼狈。不过最后潘蒙还是放弃了,他倒要看看自己的耐力。
  快走到自家楼跟前时,潘蒙看见晓晓的母亲站在他家单元门口。近来,她冷不丁地就会出现在潘蒙面前,一脸焦虑地来和他谈他们女儿的未来。然而不出意外的话,说着说着就会绕回到他俩的未来。
  潘蒙认为前妻放不下的其实不是他这个人,而是当初离婚时他过于爽快的态度。她或许只是在等他提出重修旧好,然后再由她来否定掉。第二次失败的婚姻似乎让她归纳推理出男人都不是东西这个结论。说起来,她够点背的,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从概率来说失败率是100%。一度,潘蒙认为她是犯了简单归纳法的错,好比她尝了一颗葡萄,不甜,于是又从另一串上摘了一颗,一尝还不如前一颗,由此她得出了葡萄这种水果不好吃的结论。然而她好像心有不甘,她究竟是怎么打算的,潘蒙并不能确切地把握,由此也不免跟着焦虑起来。好几次潘蒙旁敲侧击地提醒她要么从此放弃吃葡萄的念头,要么再换一串尝尝看,反正他这一颗是不可能再给她吃了。偶尔,潘蒙会冒出这样的念头,那就是他的前妻未必是真的精神出了问题,而是选择了一种偷懒的方式来回避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也许她还就此体会到了快乐。当然这只是潘蒙的猜测。
  她好像比潘蒙上个星期见到时更瘦了。她生气的时候紧抿着嘴唇,嘴角边的纹路让她陡然添了几分老态。
  “你去哪儿了?电话也不接,我等了你快一个小时了。”
  这个女人黑着个脸,一副质问的口气,让潘蒙很是不快,他反问道,你又有什么事?
  “晓晓最近学习怎么样?”
  “你上个星期不是刚问过。”
  “我问的是这个星期的情况。”
  “她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怎么,难道你就真的放弃了?至少要争取一下,实在考不上明年再考。”
  潘蒙想尽快结束这种重复了无数次的谈话,他耐住性子答道,知道了,不是早就这么说好的吗。没事你回去吧,我要上楼了。
  “怎么,我让你不耐烦?”
  “没有不耐烦。哪有不耐烦。”
  没想到她来劲了,提高了嗓门,“你以为我愿意来找你,不是为了女儿,我根本不想见到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想赶紧回去洗个澡,这一身汗出的,衣服都湿透了。”
  “都立秋了还这么出汗,”她忽然停下话头,从头到脚打量了潘蒙一遍,又移步到他侧面上上下下地用那种挑剔的眼光看了看,“咦,我怎么觉得你又胖了,你现在有多重?”
  潘蒙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案板上的肉,被顾客拨弄来拨弄去地挑了半天,完了又丢回案板,看不上眼不买也就罢了,还说嫌弃的话。他没好气地说,我的胖瘦现在和你没关系了。
  “我知道你的,总是以给晓晓做饭的名义做一堆吃的,结果都吃到你肚子里了,你这叫自欺欺人。你这再胖下去可怎么弄啊,以后麻烦着呢,以后――”
  “行啦,我的事不劳你费心,而且我认为我们以后没必要见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白,我们已经离婚了,而且是你提出来的,你当初要离婚不就是觉得和我一起生活不合适吗,那么还有必要见面吗?晓晓的情况,你要想知道最好打电话问我。再要不放心,你就让她住你那儿去。”
  
  把那个满脸诧异的女人撂在一边,潘蒙径直朝小区外走去。他走得有些急,怕她会追上来。他回过头去看了两眼,她还在原地,定定地看着他。
  眼下的频率是潘蒙陌生的,他越走越快,走着走着居然摆动双臂跑了起来。这样的运动强度近二十来年只是在他想象中发生过。
  汗不出所料地流了出来,它们恣意畅快地流着,没有一点羞涩和顾忌。潘蒙觉得自己总算为它们找到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运动。
  潘蒙跑得很快,马路两边的景物依次向后退去,他甚至听到耳边有呼呼的风声,同时他的身体异常地轻盈。
  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马路上一个体型臃肿的男人正用一种更像是慢动作的节奏努力地做着介于奔跑和快步走之间的动作。他那费劲的样子真让人不忍心看,可又忍不住要看。那一身好肉啊,随着节奏左冲右突地颤抖着。
  
   【责任编辑 李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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