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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国殇曲 楚国之傩仪:关于《国殇》主旨之论争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在先秦两汉时期,除祖先崇拜外,人们认为鬼是能为厉、为祟的害人者,而战死者属于强死者,其为害尤甚。故《国殇》一文不可能是歌颂死于战争的楚国士兵的。“殇”与“裼”古代通用,而“裼”与“傩”异名同实,所以,《国殇》即《国裼》,也就是《国傩》,是楚国国家祭典中的傩祭之歌。对《国殇》主旨的重新认识,有助于从整体上研究《九歌》,不至于出现因误读而将其排除在《九歌》之外。
  关键词:《国殇》主旨;先秦文学研究;国裼;傩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12)02-0248-06
  在《九歌》的研究中,《国殇》是一个热点,围绕着它的主旨以及它与《九歌》的关系存在很多争议。研究者一般从“死于国事”出发,认为是祭祀死于战争的楚国士兵。有学者认为是对阵亡将士的歌颂与赞扬,如郭沫若的《屈原赋今译》,认为《国殇》是直接礼赞阵亡将士的歌;姜亮夫认为是诅秦之作,通过祭祀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烈士,使其助楚国打败秦军等。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是安慰冤魂,使其不打扰生人,具有驱鬼的性质,如汤炳正的《与中国傩文化的演变》与黄凤显的《再论与》等文,持此观点。也有一些其他的说法,如陈登平在《的祖先崇拜及其美学意义》中,认为《九歌》各篇全是祭祀祖先神的。
  那么,《国殇》的主旨到底是什么呢?在考查了先秦以及汉代人们对于鬼的信仰和态度,以及“殇”与“裼”的意义和关系后,笔者认为《国殇》应为《国裼》,是从夏代流传下来的假面驱疫、驱鬼的仪式。
  一、先秦、汉代人们对鬼的畏与憎
  在对《国殇》主旨的阐发中,有一点几乎是各家都认同的:《国殇》与死去的鬼魂有关。尽管有的认为是阵亡将士之魂魄,有的认为是祖先之魂灵;有的认为是祭鬼,有的认为是驱鬼。那么,《国殇》中的鬼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结合文化背景,根据屈原创作《九歌》时整个社会对鬼的认知和态度来进行探讨。对祖先魂灵的祭祀与祈求福佑,属于祖先崇拜,兹不赘述。
  据考证,“鬼”在甲骨文里就已经出现了,为戴驱鬼面具的人形。《说文解字》云:“鬼,人所归为鬼。从儿,象鬼头。从厶,鬼阴气贼害故从厶”。“象鬼头”,说明鬼这个字是承袭甲古文中带驱鬼面具的人形而来的,而“鬼阴气贼害”则说明在先秦以至汉代人们的心目中,鬼是一个害人的角色。
  《左传》有很多和鬼有关的记载,如《左传?庄公八年》记齐襄公在田猎时遇见大豕,而随从者都认为是彭生的鬼魂作祟,于是襄公因惊吓而坠车,伤足,丧屦。其中最为有名的鬼就是伯有。郑国伯有于鲁襄公三十年为子皙、驷带所杀,昭公七年,郑国人却因为伯有鬼魂为祟之事而惊吓不已,后来伯有托梦要复仇。针对这件事,子产有一番关于鬼论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人生始化日魄,既生魄,阳日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於人,以为淫厉,况良宵,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敝邑之卿,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抑谚日:蕞尔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宏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凡死后无所归依者,都会变为厉鬼。而关于厉鬼,据《礼记?祭法》记载,有“泰厉”、“公厉”、“族厉”,郑玄指出“厉主杀罚”,孔颖达进一步解释:“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后者,诸侯称公,其鬼为厉,故日公厉。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后者鬼也。族,众也,大夫众多,其鬼无后者众,故言族厉。”“主杀罚”和“好为民作祸”,表明厉鬼的职能就是以为祟作害为主的。后世人们释鬼为归,就是强调要使其有所归依,不危害生人。《国语》中也有很多鬼故事,如“杜伯射王於部”等。注重实录的《史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如《史记?吕太后本记》:“赵王如意为祟,太后遂病掖伤”,《魏其武安侯列传》:“……武安侯病,专呼服谢罪,使巫视鬼者视之,见魏其、灌夫共守,欲杀之,竟死”。这些都是厉鬼害人之事,另外还有疫鬼也是专门为害于人的。王充《论衡?解除篇》记:“解除之法,缘古逐疫之礼也。昔颛顼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为虐鬼,一居若水魍魉,一居人欧隅之间主疫病人。”
  鬼或为灾害,或为疫病,所以人们就发明了逐疫之礼,也就是驱鬼的傩。孔子在举行“乡人傩”时,也“朝服而立于阼阶”,表现出对鬼信仰的尊重以及对驱鬼仪式的重视。墨子专有《明鬼》篇,论证鬼实有、鬼有知、可以为害于人。在《节葬》篇中,记载越东?沐国习俗:“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越人对于鬼极其恐怖,以致对死人的遗孀都不敢与之居处,进而证明了《明鬼》篇所阐发的鬼有知并会为害于人的信仰。
  王充的《论衡》专门有《论死》和《死伪》两篇,来论证人死后没有感知,没有鬼,不会害人,还逐一辩驳了史书上所载的一些厉鬼为害之事。但是王充对自己作品的评价是:“充书违诡于俗。”可见他的这些观点在当时是非主流的,而他的批判对象,才是当时社会普遍流行观念:“世谓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
  而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中,有这样一些记载:“鬼恒赢(裸)入人宫,是幼殇死不葬”,“气(饩)我食”,“昔(藉)其宫”,“从人游”,“从男女”,“执丈夫,戏女子”,“以歌若哭”,“恒襄(攘)人之畜”,“人行而鬼当道以立”等等。从这些描述我们可以发现与厉鬼和疫鬼不同的另一类鬼,它们更多的是孩子气的恶作剧,有些强盗般的霸道,较厉鬼和疫鬼更为生活化、更可爱。但它们同样影响、危害了人的正常生活,也导致了对它们的畏惧或是厌恶。
  在《中国民俗史》中,是这样论述战国时人们对鬼的认知和对鬼的态度的:“战国人的鬼神世界里面,神高踞而荣光,神为恶者很少。而鬼则成为作怪为祟的等而下之的东西,它可以造成瘟疫和疫病,给人和财产造成各种危害。”“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篇所谓‘鬼害民罔(妄)行,为民不羊(祥)’,可以说是战国时人对于鬼的厌恶情绪的集中表达。”在《吕氏春秋?异宝》篇中,记孙叔敖将死,教子受寝之丘封地:“荆人畏鬼,而越人信机。可常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的话,明确地告诉我们楚国人是十分畏惧鬼的。
  二、对战死之鬼尤其害怕
  那么,对待为国战死的鬼魂是否会不同呢?《礼记?檀弓》记载童子汪?为国战死之事:“战于郎……与其邻重(童)汪?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对于为国战死的孩子,鲁人和孔子有赞赏之意,但也仅限于此。在先秦典籍中,没有颂扬战死者的内容,专门表现祭祀、歌颂战死者的作品也几乎没有。那么在《国殇》里面那些英魂,究竟是幸好被记录下来这方面的资料,还是被后人误读所强加的解释呢?
  人们对于战死的鬼魂虽然可能有敬,但更多的是畏。首先,战死之人是死于非命,正是所谓的“强死”之鬼,它们会成为厉鬼,危害生人。再者,古代有“兵死不入兆域”的规定,这又使得这些强死之鬼无所归,只能成为厉鬼。   《说文解字》释?:“兵死及牛马之血为葬。?,鬼火也。”王充亦云:“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为磷。”如果人们对为国战死的鬼魂持歌颂赞扬的态度,认为它们可以保佑国家,驱逐恶鬼,对生人有益的话,那么对于磷,应该也是乐见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博物志?杂说上》记“斗战死亡之处,其人马血积年化为?。膦著地及草木如露,略不可见。行人或有触者,著人体便有光,拂拭便分散无数,愈甚有细咤声如炒豆,唯静住良久乃灭。后其人忽忽如失魂,经日乃差。”可见,在晋代,人们认为战死者的鬼魂不仅不保佑人,还祸害人:凡是接触到磷的人都会像掉了魂一样,而且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现在,很多地方还认为鬼火是不祥之兆,是鬼魂作祟的现象,凡是接触甚至见到的人都会生病或有灾祸。所以人们对于这一类鬼魂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淮南子?说林训》云:“战兵死之鬼憎神巫”,高诱注曰:“兵死之鬼,善行病人,巫能祝劾杀之。憎,畏也。”鲜明地说出了人们心目中对战死之鬼的态度:它们会作祟害人,所以要请巫师驱逐、杀害它们。
  《鹤林玉露》中还有这么一条记载:“蝗灾每见于大兵之后,或云乃战死之士冤魂所化。虽未必然。但余曩在湖北,见捕蝗者虽群呼聚喊,蝗不为动。至鸣击金鼓,则耸然而听,若成行列。则谓为杀伤?气之所化,理或然也。”此例证虽与屈原时代所去甚远,但作为民俗,这种观点应该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历史承袭而来的。这段话说明人们认为死于战争的鬼魂是“冤魂”,属于强死和无所归者,于是变为害虫。可想而知,人们对于这一类鬼魂的态度肯定也是厌恶或畏惧的,甚至比普通鬼更让人害怕。
  所以,将《国殇》视作一篇歌颂为国捐躯的楚国将士之作,不太站得住脚。一是因为当时人对于鬼魂是持畏惧与厌恶的态度,不会向它们献祭以求它们的福佑。二是人们对于死于战争的鬼魂更害怕,会请巫师驱鬼。
  三、国殇为驱鬼之傩
  那么《国殇》的主旨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它是驱鬼仪式。
  《说文解字》释殇:“不成人也。人年十九至十六死为长殇,十五至十二死为中殇,十一至八岁死为下殇。”段注引郑玄注《礼记?丧服记》谓:“殇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伤者也。”而《礼记》中还有“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的说法。上述“殇”字均指未成年死者。如果以这个字义去解释《国殇》,认为“国殇”是死于国事者是行不通的,因为楚国在战场上英勇牺牲的不可能全是未成年人。如果认为以对未成年人的祭礼来对待战死之鬼,也是不恰当的。《礼记?丧服记》:“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从者,从祖?食。”可见,对殇死者没有祭祀,它们是跟在祖先后面“蹭饭吃”。这也是为什么在《礼记》中,记童子汪蹄战死之后,人们不按照殇礼葬之。所以,人们不可能以对待未成年人之礼来祭祀战死者。
  而殇和裼二字,在古代是通用的。如在《周礼?春官?大祝》有“辨九祭,一日命祭,二日衍祭”,孙贻让日:“祭羡之道中者,谓祭於墓道中。《冢人》注云:‘隧,羡道也’《小尔雅?广名》:盖祭无主之鬼於道上,是谓祭殇,亦谓之裼,殇裼古通用。此祭殇,与上中下三殇之祭异也。汉时祭殇皆於墓道之间,广祭殇鬼,无所主命,故先郑引之以为况。”孙诒让的注,指出了殇与裼在古代是通用的,指祭无主之鬼。汤炳正在《与中国傩文化的演变》中,也认为“傩”与“裼”异名而同实。
  从文本来看,《国殇》所描写的,与驱逐鬼魂时的仪式也是相符合的。《国殇》开篇就写“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这两句写的是参加傩仪式的人们的装束及动作。与《周礼?夏官?方相氏》的记载相近:“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殴疫。”据《周礼》的记载,方相氏是高大强壮、武艺过人的军官。他们“执戈扬盾”,驱逐厉鬼,与“操吴戈兮被犀甲”一样,都是军人打扮。“车错毂兮短兵接”,写的是傩仪式的盛大场面,据《后汉书?礼仪志?大傩》记载,在举行傩时,“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百二十人为假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从仆射将,以逐恶鬼於禁中。夜漏上水,朝臣会,侍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陛卫。乘舆御前殿。……嚯呼,周前后省三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雒水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榀,苇茭毕,执事陛者罢。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云。”从这段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驱鬼仪式中,各级官员及士兵“乘舆御前殿”,“车错毂”形容的是这种场面。“短兵接”则是写在仪式过程中,人们想象着与无形的鬼魂进行战斗而做出的种种击打的动作。下面的“旌蔽日”,写的仍然是傩仪式的盛大场面,极言人数众多,这从《后汉书-礼仪志?大傩》的记载亦可看出一二。现代的傩仪也可以证明这一盛况,钱弗曾在一个村子里观看的傩仪就有两千多人参加;“敌若云”应该是一种想象,钱弗在《傩俗史》中说:“假面驱赶无形之鬼是先秦傩的基本仪式。”此处应该是参与驱鬼的人通过唱词或者动作等所营造出来的一种紧迫而令人恐惧的气氛。“矢交坠兮士争先”,写的是参与驱鬼的人的动作,他们向想象中的厉鬼或疫鬼射箭,挥舞着戈矛向前奔跑。根据钱?的考察,在驱鬼时,“方相与百隶总是直截了当地赶鬼出宫,只是表达一种强烈的情绪与坚定的意念。”而这种意念的表达式通过“凭借凶丑的化装和狂呼奔突的气势来驱鬼”。“矢交坠兮士争先”描写的是方相与百隶驱鬼时的那种昂扬情绪,而不是对实际场景的描写。“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霾两轮兮絷四马”,写的仍是想象中的景象。鬼冲进驱鬼的队伍中进行反抗,但是损失惨重。这也是驱鬼时的表演,以告诉观傩的人驱鬼的进程。“援玉袍兮击鸣鼓”也是傩仪中的一个部分。高诱注《吕氏春秋?季冬纪》:“大傩,……击鼓驱疫,谓之逐除也”。《初学记》中亦有“前岁一日,击鼓驱疫疠之鬼,谓之逐除,亦日傩”。击鼓是驱鬼的一个重要办法。《后汉书-礼仪志?大傩》也记傩仪中,?子“执大鼗,”可见鼓是傩仪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道具。据《傩俗史》,“傩乐非常古老,传承最久远的是土鼓。鼗、鼙、角则在汉末和魏晋时代用于傩仪。”可见此处的击鸣鼓并不是战争中的战国,而是在傩仪中以击鼓发动对鬼的攻击。“天时堕兮威灵怒”,用以恫吓鬼,告诉鬼:出来危害人间已致使神灵发怒,“严杀尽兮弃原燮”,则是驱鬼者假装把鬼都杀死,并将其弃在荒郊野外。“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则是告诫这些鬼魂不要再回来了,而且表明已经把它们驱逐的非常远,想回来也不可能。“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虽离兮心不?。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这则是驱鬼者的谄谀之辞,他们赞扬鬼魂的英姿,称赞他们的勇猛刚强,是鬼中的雄杰。在驱鬼时,对它们说一些谀媚的话也是必须的,如被沈德潜认为是模拟《楚辞?九歌》所作的《乐神曲》,其中有《乡厉》:“雄何为兮厉于乡,祀有时兮享有常。赭白马兮青盖,明而无兮晦而在。屏方相兮去傩,神巫进兮歌舞。雄欣欣兮远逝,不水旱兮不疵厉。”在这种乡人傩的仪式中,对鬼还称其为雄,鬼仍“赭白马兮青盖”;即使是被驱赶,鬼仍是“雄赳赳兮远逝”。这与《国殇》中的谀鬼之辞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国殇》不是对楚国战死的英雄的颂歌,而是楚国的傩,即驱鬼仪式。基于这种认识,在研究《九歌》和《国殇》的关系时遇到的很多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比如从晁无咎、林云铭等人,由于对《国殇》内容的误会,从而把《国殇》排除在《九歌》系统之外,就不仅如褚斌杰所说的“显然而是于证据不足的”,而是由于误读而妄下的错误论断。因为祭祀本来就有祈福佑和避祸患的情况,作为驱鬼的傩就是作为避害的仪式而一直保存在后世的祭礼之中。《国殇》是作为驱鬼的仪式,存在于《九歌》这组乐曲之中的。而还有一些学者从祭祀仪式上分析,认为《国殇》与其他各篇不同,不属于《九歌》,这也是不可取的。作为一种驱鬼的傩,《国殇》确实不像其他各篇有巫觋出面进行歌舞娱神的表演,因为它本身就没有巫师参加,而只是由一些军人、奴隶等进行的驱鬼仪式。但屈原在写作时,并不是以巫觋的表演作为选取的标准,而是把见到的一些俗人祭祀之礼进行改写。所以不能因为这种形式上的不同而把《国殇》从《九歌》中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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