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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冯友兰之“道德行为”] 冯友兰的道德境界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冯友兰认为,道德行为必以“觉解”为基础,知识对于境界的保持是必须的。自然境界中的合道德行为是自发的,而天地境界中的道德行为则是自觉的。最高的天地境界必经过理性的过程始能达到,真正的道德行为也必经过理性的过程才能保持。
  关键词:道德行为;觉解;境界
  中图分类号:K8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1-0037-04
  学界近些年来对于冯友兰先生学术思想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冯学与中国文化;第二,冯学的治学方法;第三,冯学与哲学的现代化。在这几个方面均有相应的学术论文刊出,例如陈来教授的“《新世训》的伦理学意义与功能”。胡军教授的“冯友兰文化观解读”,牟钟鉴先生的“冯友兰先生是贵和哲学的一面旗帜”,汪学群先生的“经学时代下的清代学术观――读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札记”,等等,讨论的多是冯友兰“贞元六书”以及《中国哲学史》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在冯学的治学方法上,有胡伟希教授的“冯友兰与中国哲学的言道方式”,刘鄂培先生的“接着芝生师的‘旧邦新命’继续讲”,台湾欧崇敬先生的“当代哲学家的方法论反省”等文章,关注的都是冯友兰先生治学方法方面的问题。冯学与哲学的现代化也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话题,集中在这方面的文章数量较多,不再一一列举。事实上,冯友兰先生哲学思想中最具特色的理论应当首推“四境界说”,近些年来对于四境界说的研究多是采取横向比较的方法,例如将天地境界与马斯洛的“高峰体验”比较和会通,将天地境界与王国维的艺术境界相比较等,对于四境界说本身的许多重要问题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显得不足。本文将关注点放在将四境界的起点与终点做质的区分,并不是随意为之,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中人的某些状态是相似的,因而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与混淆,貌似相同的道德行为背后却有着本质的不同。道德行为是自发还是自觉,最高境界的完成是否经过理性的自觉,是关系到冯友兰学术定位的重要问题。将这一问题澄清是对将冯友兰称为“最高境界是道家的”之回应,本文认为,冯先生的思想是接着儒学思想传统讲的,将他的最高境界称为“道家境界”是值得商榷的。
  一、道德行为界说
  冯友兰先生的四境界说始于自然境界,终于天地境界,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圆环。在自然境界中,人的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即顺从自然发挥自己的才能或者遵守已有的习惯。在天地境界中,人的行为是“事天”,人不仅认识到社会的全,而且认识到宇宙的全,行仁义不是为了求名利,而是为了尽性知天,进而天人合德,人要进入天地境界,就需要对理、道体、大全等观念有完全的觉解,有了这些观念,人就可以从整个宇宙的观点出发看待一切事物,事物也因此对人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冯友兰先生说:“宗教使人信,哲学使人知”。理、道体、大全的观念都是哲学的观念,人具有了这些哲学的观念,就可以知天,知天然后可以事天、乐天,最后至于同天。这里的天,是宇宙或大全之意。
  在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中,人的行为都可以是合乎道德的,但是却不能一并将其称之为道德行为。关于道德行为,东西方的哲学家都给出了几乎一致的经典说明。
  孔子提出了将“仁”作为道德人格的理想境界,孟子则详细探讨了“求仁”的历程。我们都知道孟子提出了“四端”说,仁义礼智等道德意识在人的心中是以“端”的形式存在的。我们可以体会“端”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方面,有了这些善端,道德修养才成为可能,否则,道德修养就不具备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善端是不完备的,可能性不等于必然性,这就使道德修养成为必要。孟子还区分了求仁历程中的三个品级,分别是:“有放心而不知求”,“求放心”,“存心”。善端虽然是人生而固有的,但是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有可能丧失,孟子称为“陷溺其心”、“失其本心”、“放心”。“有放心而不知求”的人是不可救药的,但“求放心”也仅仅是将放失的良心找回来,虽然比那些不可救药者强一点,但也只是对道德失误的补救法,“求”回的“放心”是不稳固的,可能再次丢失,也可能埋没在一切物质欲望的束缚中。孟子基于这一点,又提出了“存心”和“尽心”。“存心”就是要使心不受外界物质欲望的诱惑,只有“寡欲”才能“养心”。但这远远不是道德修养的完成,要想提升至更高的境界,还有更为关键的一步就是“尽心”。“尽心”也就是“扩而充之”的功夫,也就是对善端的扩充,对道德的充分觉解。“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公孙丑上》)
  作为道德理想主义代表的儒家,肯定了人具有为道德行为的潜能,同时也指出了道德行为的实现需要经过道德修养的培护,也就是理性的充分自觉。康德也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必是服从理性命令的行为,若是出于天然的倾向,我们可以称之为合法的行为、不错的行为,但不能称之为道德行为。总而言之,道德行为一定是合道德的,而合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道德行为。
  二、自然境界中合道德行为的原因
  自然境界中的人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可能由于两种原因:一是出于天性,二是出于无知。出于天性而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类似于道家所讲的境界。道家常常赞美无知与混沌,教人抱素守朴,使人们安于自然境界,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有天真,不至流于恶与不善。这常常使人们把道家的境界等同于自然境界。这一点在老子那里体现得尤为明显,事物必有与其相反对照者始能为人所觉解,人要对美与善有所觉解,就先要知道什么是恶。老子认为原始社会中的人们本就具有仁义孝慈这些道德,而且人们对他们具有的道德是“不著不察”的,老子惧于本图克服恶与不善,却反为所克的危险性,宁肯放弃了对美与善的觉解,活在无觉解的状态中,也不愿冒流于不善之险。无法否认在自然境界中有些人生有至性、天性善良,这种人顺其所有的天然倾向而行,就十分合乎某道德规律,甚至超过某道德规律规定的标准,但是其人并不了解道德规律的意义,也不自觉其行为是合乎或超越某道德规律的,这种行为冯友兰称为“自发底合乎道德底行为”。这种行为,是自然的产物,行为者的境界,也只是自然境界。出于天性的合乎道德的行为只是合法的行为,而算不上是道德行为。
  自然境界中的人,也可以不待努力而自然不慕富贵、不畏威武。这里所说的“不待努力”是相对于道德境界而言的。在道德境界中,人最终的道德行为是理欲交战,最后天理战胜人欲的结果,而在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中,人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不是特意的选择,行之也不待努力,在这一点上,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是相似的。但是,自然境界中的人之所以不待努力而不慕富贵、不畏威武,可以是由于他们头脑简单,不知富贵、威武为何物。而在天地境界中的人这样做,则是因为他们对事物有着最深的觉解,以整个宇宙的眼界来看世间事,视富贵威武如草芥浮云,自然不慕不畏。在自然境界中,人有自发的合乎道德的行为, 但这样的行为是自然的礼物,天地境界中的人能如此却是精神的创造,二者是不同的。没有经过理性的支持与引导为道德事的行为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出于无知的无畏也不是真正的大无畏。
  故在自然境界中,人的行为是可以合乎道德标准的,但却不是道德行为。或有人反驳说,自然境界中的人亦不是完全没有觉解,否则就与动物无异,动物的行为完全是出于本能,因而动物只是存在,而谈不上境界。自然境界既然可以作为人的一种境界,必是由于具有了人不同于动物的特征,那就是对事物的觉解,既然人有了觉解就不可以说人所做出的合乎道德的行为完全是自发的。
  这种辩驳的前一部分无疑是对的,人与动物的区别的确在于人有觉解而动物没有,但是自然境界中的人具有的是最低程度的觉解,他们的境界近乎混沌。自然境界中的人可以钻木取火、种植田猎都是因为对于自然规律有了一定程度的觉解,但他们的觉解也仅限于此,他们对于道德规律和行为的意义是没有觉解的,而道德行为的必备要件正是要对于道德价值、对于行为的本身有觉解。到这里也许有人要继续反驳:你如何可以断定自然境界的人对道德规律和行为的意义没有觉解?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是自然境界的特质,另一方面是道德行为的特质。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常被别人称赞具有天真烂漫的品格。冯友兰认为,这种天真烂漫并不为其自觉,一个人若自觉他是天真烂漫的,他便不再是天真烂漫了,他不能对于天真烂漫有觉解,如果有此觉解,就已失掉了天真烂漫。天真烂漫一失不可复得,自然境界同样一失不可复得。一个人如果对于自然境界有所觉解,那他便不再是自然境界的人了。他举例说,比如住过高楼大厦的人,住茅舍土阶;吃过山真海味的人,吃白菜豆腐,他们所得的味道,与本来住茅舍土阶,吃白菜豆腐的人当然不同。正是这些不同的意义,使得已失自然境界的人,不能再重回自然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不识天工,安知帝力”。他们虽生活于天地间,而不觉解其生活于天地间,虽生活于社会中,而不觉解其生活于社会中。这正是自然境界所具有的特质。
  关于道德行为,前文已经讲到中外哲学家的经典定义,冯友兰还把把道德行为与艺术行为加以比较,使道德行为所具有的特质更清晰地呈现出来。道德行为与艺术行为的不同点在于:艺术行为的结果即艺术作品是有艺术价值的,但艺术活动本身并不一定具有艺术价值,而道德行为的的道德价值,即在其行为本身。严格的说只有对于道德价值有觉解的、行道德事的行为,才是道德行为,其行为本身若不是为道德而行的行为,则其行为只是合于道德的,而不是道德的,一个人可以凭兴趣或天然倾向从事艺术活动,却不能凭兴趣或天然倾向而有道德行为。无觉解的行道德,并不能算是行道德,只是由道德行。故艺术行为者可以是自然境界的人,但道德行为者的境界,必不是自然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只能有自发的合乎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合乎道德带有偶然性,而不能有自觉的道德行为。三、道家的“任自然”与冯友兰的“通天地”
  哲学界通常将道家作为与自然境界对应的学派,但是道家亦以圣人作为理想人格。所谓圣人。当然不是只有最低程度觉解的人,而应该是有最高程度觉解的人,倘若圣人是自然境界中的人,那就等于说圣人不能有道德行为,这显然不符合道家的本意。道家所讲的圣人,无知、无我、无为、无对待。自然境界中的无知是混沌的无知,无知其实是不知,是无觉解。天地境界中的无知是有知而后的无知,此无知并非真无知,而是对于道的真知。可见道家赞美的无知,并不是自然境界中混沌的无知,而是天地境界中的真知。无我也不是自然境界中的人所有的原始的混沌,而是浑然与物同体,天人合一、与天地合德的最高境界。冯友兰认为,天地境界中人的最高造诣是不但觉解其是大全的一部分,而且自同于大全。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都是讲圣人在天地境界当中与万物一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自然没有对立面。顺理应事,别无计较,即是无为。可见道家所讲的圣人不是自然境界中的人,而是天地境界中的人。道家并没有像冯友兰这样明确地区分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以至于造成理论上的混淆。
  冯友兰的“通天地”与道家的“任自然”在境界上是相通的,冯友兰对天地境界的说明正是吸收了道家的神秘主义境界和修养方法。但是,神秘主义与天地境界仍然是有区别的。比如在对待知识的问题上,道家反对智圣,力图在知识方面取消一切分别而达到“任自然”的最高境界,而冯友兰的天地境界是以觉解为基础的,同天的最高境界虽然是不可思议的,但却是必须通过理智的思议才能达到的。冯友兰一再说,自然境界及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礼物,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是精神的创造。既然是精神的创造,便需要投入一定的体力及智力,下一些功夫。冯友兰认为精神的创造需要两方面的功夫,除了觉解之外,还需要学养。觉解是解决认识问题,学养是解决内化问题。只有对宇宙完全的觉解才能知天,只有对人生完全的觉解才能知性。但是,有时候面对厉害冲突,人会忘记他的觉解,而从其自己的厉害观点以看事物,因此,如果想保持觉解不失,永久驻足于天地境界,就需要学养的支持。冯友兰认为在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中为道德行为,仅有高尚情操是不够的,还需要有道德知识。冯友兰说:“人必须对于各种道德底事的理的内容,有充分底知识,然后他才可以以这些理为标准,以核对他自己的道德判断,以决定他自己的行为。因此,他不能对于各种道德底事的理,只有形式底观念,而必须研究其内容。”另外,冯友兰还指出“在天地境界或道德境界中底人,除求关于道德底事的理的知识外,亦更需求别方面的知识。”也就是说,不仅是道德知识,各种知识对于境界的保持都是必须的。
  对宇宙人生的觉解固然可以使人达到某种境界,而唯以诚敬存之,才可使人常驻于某种境界。“诚”与“用敬”的功夫并不是终日端坐,而是通过长期的注意和实践使人觉解所得的新意义内化于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无论做什么事,时刻都注意于这种新的意义,这样才能保持所得境界的不失。可见,在冯友兰那里,知识不是达到最高境界的障碍,而是保持境界、巩固道德行为的必须。冯友兰说:“哲学的神秘主义是思议了解的最后的成就,而不是与思议了解对立的。”冯友兰对天地境界的这一界说,使我们对“通天地”与“任自然”的区别有了清楚的认识,也证明了前文的观点,即“任自然”是自发的,“通天地”才是自觉的。
  综上所述,虽然自然境界中的人也可以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但是自然境界并不是理想的圣域,自然境界中的人也不能成为圣人,人的境界不应该只停留在自然境界,随着觉解程度的不断提高,人应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境界,实现从自发到自觉的蜕变,将道德主体挺立起来,唯有有主宰,才能不盲目,才能真正地了解人之为人的意义。哲学是入圣域之学,她为人们指引了一条通向自由通达的道路,天地境界中的人们无须营谋任何事情,却过着顺遂和乐的生活,圣人的境界并不是一般人可以轻易达到的,如果你不以一个道德理性主义者自居,那么谁也无权干涉你选择率性而为的权利,但是从动物到人进化的事实似乎使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人类理性的努力终会有所得。
  参考文献:
  [1]陈来编:冯友兰选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2]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四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3]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责任编辑: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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