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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河流的主体性及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以人为尺度”和“以河流为尺度”是考察河流价值的两种不同向度。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旗帜下,河流的生命本体被忽视,河流的经济价值被盲目追逐和过度利用。面对全球性的河流危机,“以河流为尺度”的河流中心主义兴起,成为对传统理念的反拨,但它矫枉过正的偏颇要求建立“河互为尺度”的互主体性的、相互回馈的河流伦理观。从自然整体论的角度,确立新的河流价值观和基本权利,旨在承认河流自身的生命及其内在价值,维护河流永续生存的权利,进而也是维护人类的长远利益。
  [关键词]河流危机“主客二分” 内在价值 人类中心主义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1-0116-04
  河流是现代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今天的河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巨大威胁,人与河流的关系正在经历着可怕的紧张与对峙。传统的“主客二分”、“人与自然二分”观念是导致危机的深层价值哲学根源。要克服这一危机,必须从哲学理念上扬弃这一传统理论,树立主体性河流伦理观。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拓展到人与河流的关系,将人及其他有机体的生命概念引入河流,并将河流生命纳入道德关怀的范畴,建立一种人与河流共生互助的新型伦理关系。主体性河流伦理观旨在反省“主客二分”、“人与自然二分”的传统观念,反省笛卡儿、康德以来的主体性哲学和人类中心主义。从实践论和生存论出发建构一种互主体性的、相互回馈的河流伦理观,使维持河流健康生命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治河理念与共识,为当今河流开发生态化问题的解决,进而为我们的生存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
  一、“以人为尺度”的人与河流主奴关系分析
  工业文明以来,随着自然知识和生产力呈几何级数的增长,人类开始盲目地开发、改造河流,将河流完全置于工具化的地位来利用和攫取,忽视了河流自身运行的复杂规律,更没有把河流视为生命体给予应有的道德化对待。由此带来水资源紧缺、河槽萎缩、河道断流、生态恶化、水污染加剧等累积式地叠加呈现,不仅经济增长不可持续,人类的幸福体验也呈递减趋势。
  “以人为尺度”的对河流的征服和利用态度充分彰显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理念,人类中心主义把人凸显为唯一有尊严的目的存在和权利的主体,有且只有人类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和标准,进而必然地构成一切价值的终极尺度,自然界中的一切都仅具有工具价值。康德把人类中心主义从朴素的价值观念提升为完整的理论形态,他主张“人是目的”、“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最终上升为“人是自然界的主人,人能主宰一切”的主体主义哲学理念。
  在对待河流问题上的“以人为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一方面彰显了人在与河流关系上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另一方面,不承认河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河流只是工具性的存在,正是由于长期以来人类忽视了河流的主体性存在和目的性价值,使人类对河流的盲目逐利变本加厉,最终导致人河冲突愈演愈烈。以黄河为例,多年来,黄河以其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2%的水资源支撑着占全国15%的耕地、11%的人口和沿河五十多座大中城市以及众多工矿企业的运转。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导致河道频繁出现断流,1972年至1999年的28年间,黄河下游有22年出现断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河道年年断流,且断流历时增加、河段延长,给沿河两岸人民的饮水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对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据有关资料统计,黄河水资源利用率已达70%,淮河为60%,辽河为65%,海河则高达近100%,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40%的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警戒线。研究表明,若一条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50%,河流发生断流的几率将大大增加。
  现代社会对河流的征服与利用,与“主客二分”的自然观和思维方式有着必然联系。近代西方文化传统把人确立为外在于自然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主体,把自然确立为只具有广延的客体,真正建立了主体与客体分裂对抗的二元论。海德格尔认为,现代技术对物和人统治的背后,必然有其非技术的思想根源,那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认为现代技术的形而上学根基在于“主客二分”的对象性思维方式。笛卡儿主张:“借助实践哲学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从某种意义上说,笛卡儿哲学乃是西方文化传统在近代的复兴和再现,它规定了近代以来西方文化中人与河流乃至环境关系问题上的基本趋向。
  从整个人类思维历史看,“主客二分”思维方式对现代科学至关重要,没有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就没有现代科学。“主客二分”的哲学思维对促进人类精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具有重要作用。
  康德将世界划分为“现象”和“物自体”,使“我”或“思”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决定性主体。他在先验哲学上进行推演,提出“自我的先验架构”是一切知识的条件。近代理性主义的主体性哲学扭曲了人与河流的关系,把人变成无伦理约束的绝对主体,把河流变成失去本体论根基的“为我所用之物”。这种单一主体性原则和“主客二分”思维模式采取以人为中心、人支配和统治河流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使人们一味宣扬人对河流的征服,满足于对河流的实用主义开发。
  二、“以河流为尺度”对“以人为尺度”的矫枉过正
  正是因为在河流问题上以人为中心的尺度给河流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进而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以河流为尺度”的思想观念渐成趋势,我们可以用河流中心主义来概括之,它们是在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根据主客二元分裂的认知图式来把握自然,片面强调人与河流自然的分离、对立,势必割裂人与河流固有的共生依存的内在联系和平等关系,人与河流被僵化地界划为主奴对立关系,人类似乎可以任意裁制和摆布河流来显示其自由与权威;在价值哲学上,片面强调河流对人的工具性意义,无视河流及其他生命体存在的内在价值。余谋昌指出,“主客二分”思维方式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凸现人的主体性,发展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这种思维图式和价值观的引导下,人在改造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便由经济主义至消费主义至享乐主义,最终使人与河流的关系乃至同一条河流的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紧张与对峙,给人类带来了更大的危害。要克服上述危机、重新理顺人与河流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超越“主客二分”的思维图式。各大哲学流派纷纷提出要消除或解构传统的“主客二分”二元对立,如胡塞尔、海德格尔排斥“主客二分”而主张主客交融的现象学;逻辑经验主义主张将思想的界限局限于语言的范围内,拒斥“主客二分”;后现代主义者福柯、德里达等提倡无中心和非在场的观点。河流中心主义与其他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结成联盟,认为个人中心主义是服务于资本逻辑的意识形态,提出“河流至上”和一切物种绝对平等的思想,反对以人为本的人类中心主义。
  河流的形成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是河流 按照自身规律进行自我组织、自我维持和自我表达的生命系统。因此,河流同人类一样是主体性的存在,拥有至上性的生命意义。河流中心主义从肯定河流的内在价值出发,主张将河流视为与人类平等的主体,即主体多元论,认为河流也是生命性存在,它自身具有外在于人类的自我内在价值,具有天赋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观应当扩展和适用于人与河流,给予河流以应有的道德尊重。试图改变传统的“主客二分”价值观,建立人与河流之间的平等关系。这一努力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纠偏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我们第一次认识到河流是有生命的存在,人类应当尊重这一生命,不能为了人类的利益而伤害河流生命体,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同样应当适用于河流。然而,河流中心主义由强调对河流的尊重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它的片面性如同其深刻性一样明显,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因过于强调河流的主体地位否定人类的主导性作用。河流曾经主宰着人类的命运,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空前增强,人类又主宰了河流的命运。然而,人类在河流面前征服的任性最终导致了河流报复人类的严重后果,基于此,河流中心主义者试图赋予河流以脱离人类的独立生存权,完全否定人类对河流积极干预的必要性和人类开发利用河流的合理性。
  其二,由于过于强调河流的内在价值或目的价值而走向否定人对河流的开发利用的权利。无论是人类还是河流等其他生命存在,都是主体性与客体性、目的性与工具性的辩证统一,正如人与人之间是互为目的与手段一样,人与河流的关系也具有互为目的与手段的性质。如果为强调河流的目的性而否定其手段性,河流便凌驾于一切生命之上,人类开发与利用河流便失去了合法性和可能性,那么,不仅人类无以存续,地球上的其他一切生命都将消亡。价值是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必然关系,离开了人类的需要,河流的外在价值又如何体现和实现?河流一旦失却了外在价值,其所谓的内在价值便成为神秘之物。一切的价值归根到底都是以人类为参照系的,万物因人而有价值,人因刀物而有意义。
  三、“人河互为尺度”的河流伦理向度
  人类对自身与河流关系的认知经历了“以人为尺度”到“以河流为尺度”再到“人河互为尺度”的辩证否定的演进与发展过程。“人河互为尺度”的河流伦理理念是建立在对河流价值的深度开掘基础上。首先,河流具有本源性的生命价值。河流并不是无生命的流动物,它本身是一种特殊的生命体。(1)它是本源意义上的生命,即河流是一切生命之母,它繁衍、滋养、推动了众多生命体的存在,进而是一切内在价值体存在的源头。(2)它本身由水流及其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构成了丰富多彩、无边无际的生物圈和生命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生命整体,河流与生物多样性共存共生,构成了一种互相耦合的生态环境与生命系统。将河流看成是生命的存在意味着河流不仅拥有外在的功用价值,而且拥有内在的价值,是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辩证统一。只有确立河流生命的本源之理念,才能确立河流的价值主体地位,从而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其次,河流具有本源性的文化价值。在河流伦理之必然和必要的追源中,不能仅仅从经济功利性价值中去寻找其理论合法性,还应该从本源性的人文价值中寻找它的理论合法性。河流不但具有自然生命价值,它也孕育、产生人类文化并成为文化发展的源动力之一。1998年1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63位院士联合签名发出《行动起来,拯救黄河》的呼吁书,坚持主张黄河断流将对中华文化、民族心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河流负载着丰富的文化象征意义,具有文化的生命,成为文化创新的源泉。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从人类情感角度提出:“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情感维系。”河流积极地启示、影响和塑造着人类的精神生活、文化历史和文明发展。河流因其所承载的文化、美学和历史价值,对于传承民族文化特性、保留文化核心价值认同、维护文化的多元性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随着人与河流关系的日益恶化,必然引起人类反思对待河流问题上的传统观点,而且这一反思渐成主流,人类不再陶醉于对河流征服、侵占的胜利,逐步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退耕还湖”、“维持河流生命的基本流量”等诸多观点与举措。然而,要避免治标不治本,要实现人河良性相依共荣,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几个基本理念。
  其一,确立人河互为价值尺度的理念。正如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一样,人与河流的关系不只是利用与被利用、征服与被征服的主奴关系,河流同样是有机的生命整体,它的命运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因此,人类与河流应当是平等的关系,二者之间是互为主客体、互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河流以实现人类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指向,同样,人类以实现河流的根本利益为道德过滤品,尤其应当确立河流的特殊的伦理主体地位,河流应当像人类一样具有内在价值,应当得到道德尊重和关怀。我们应当重新反省并最终摒弃工业社会在人与河流关系上的利用主义态度,尊重与保护河流自身的利益,把握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规律性,规范人类的自身行为。
  其二,树立河流的系统生命观。河流绝不是表象上所呈现的无生命的流动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而且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的生命体系或生态整体,这一生命体系或生态整体中就包括了人类生命在内!河流与其间的生命物质多样性共存共生,构成了一种互相耦合的生态环境与生命系统。承认河流自身的生命及其内在价值,进而把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扩展到河流生命体中去,确立人与河流互为主体与目的的理念,像尊重人类自身的权益一样尊重和维护河流永续生存的权利,为实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提供理念支撑。
  其三,探索河流的整体健康观。河流作为极其复杂的生命体系,必然有其不为人所知的复杂的健康要求,研究并关注河流的健康是人类尊重河流生命的内在价值的首要表现。河流健康与人类健康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河流健康为人类健康提供保障,反之,河流今日健康的丧失就意味着人类明日的疾患。如今河流生命体的健康问题成为全人类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污染、河道淤积、断流以及河流生态平衡的破坏等,都对河流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破坏河流的生命健康极其容易,但恢复河流这一复杂生命体的健康则非常困难,人类至今还没有探索出非常有效的治本之良方。
  当然,任何合理的价值理念在普遍化共识过程中,离不开创新性宣传教育,形成关爱河流的道德氛围,更离不开刚性制度的规引,唯有将上述理念上升到制度层面,才能逐渐培养人们尊重河流的良好习惯。人类应当从内心深处改变“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放弃功利主义的自然观、消费主义的生活观和享乐主义的人生观,进行价值观领域的革命。人类作为唯一的理性主体,是人河关系的主导者,理应担当协调人与河流道德关系、维持河流生命健康发展的第一责任。在追求人与河流的和谐相处为目标的新型价值体系和法律道德规范这种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伦理观的指导下,维持河流生命的健康,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在尊重和保护河流生命价值的同时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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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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