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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思维亟须改革】 法治思维的特点是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近日,一张写有“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的“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字样的电子大屏幕宣传语图片在网络上疯传。
  无利不起早。一些地方、一些官员积极争取、舍不得丢弃“贫困县”这顶帽子,无非是为了获得大量扶贫资金补助,以及特殊的政策优惠。然而吊诡的是,“百强县”的帽子也好,“贫困县”的帽子也罢,对贫困群众来说,茫然无感,“强”似乎与己无关,“穷”则依旧,受惠的总是政府、官员和少数企业、群体。
  虽然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的扶贫政策一直在发展中改革,实现了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但是,区域性扶贫政策基本没变,粗放式扶贫办法基本没改。而新形势下贫困的特征却有了新的变化:一是贫困人口已经呈“小集中,大分散”的特征,贫困人口不再集中于贫困县,而是分散贫困地区、中部地区、发达地区,区域性扶贫政策效率越来越低;二是之所以贫困、返贫,缺少机会、无适应当下市场经济的综合能力、社会保障不够,已成为最主要的原因,粗放式扶贫办法的针对性越来越弱。
  向贫困挑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各个国家都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而思维已进入了新阶段,不再是简单的区域性扶贫、粗放式扶贫,而是向“精细化扶贫”行进,让贫困人口直接受惠。近年来,我国一些贫困地区尽管多年来得到政策照顾却发展缓慢,现在又出现“热烈祝贺”获得“贫困县”的极端“厚黑”现象,都告诉我们扶贫是一个需要花大力气、花相当长时间去解决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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