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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价值链下碳金融发展实证分析:全球价值链研究生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低碳经济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和推广,碳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中国已经势不可挡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拟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外碳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利用数据深入剖析中国CDM产业链上的环节和各参与者的活动情况,来构建中国特色的CDM产业价值链和参与者模型,探究我国碳金融行业发展的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碳金融 CDM产业链 参与者模型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对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了帮助缔约国完成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在2005年建立了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通常是发达国家)与非附件1缔约方(通常是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量(CERS)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使得实现减排治理所带来的成本不同。依托以上三种机制出现的价差促使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了一种可交易的商品,从而出现了承载碳交易的“碳市场”。在碳交易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碳金融的概念也逐渐成熟―一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和由相关活动产生的担保、咨询服务等。可以说CDM是中国碳金融发展的载体,本文所讨论的国内碳金融发展,也就是指依托于CDM的金融活动。
  国内外研究现状
  从针对CDM项目发展的研究来看,国内的现有成果种类很多。包括对不同方案下中国CDM成本效益分析,政府对国内CDM项目管理的经济手段分析等,而对CDM价值链下碳金融的发展大多数属于纯文字论述:叶东认为CDM机制已经成为一个新型的融资渠道,它积蓄了一个现实的买方市场,包括政府多边基金、政府基金、商业和发展银行、多边组织、欧盟内部交易体制等;郑思海和苏跃辉认为,中国CDM项目的融资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主要包括缺乏环境友好型的信贷环境、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产品开发落后等挑战。
  国外文献关于CDM的价值链概念已经被探讨,其中包括由联合国环境署管理的CDM项目管道管理数据库。这个数据库通过给公司分组来描述卖家的性质,但是有些分组比较抽象,而且用于分配卖家的方法尚未公开;此外,Capoor和Ambrosi曾解释过如何把参与者分配到CDM价值链中,并强调了发展国家的金融部门所扮演的角色。John Psarras,Argyris G Kagiannas, Kostantinos D Patlitzianas 在研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 的融资方案时,重点介绍了荷兰清洁发展机制(CERUPT)和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会(PCF)介入这个新兴领域的实践经验。
  低碳经济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并得到推广,但碳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中国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拟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外碳金融行业发展的现状,利用数据深入剖析中国CDM产业链上的环节和各参与者的活动情况,来构建中国特色的CDM产业价值链和参与者模型。
  CDM价值链下碳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
  (一)CDM机制的周期概况
  由联合国环境署给出的定义可以看出,CDM项目周期包含以下几个步骤(见表1)。
  从项目周期可以看出,CDM项目开发作为一项巨大的工程,从前期项目准备到后期碳减排额出售都有许多机构和企业参与其中。面对CDM形成的一条复杂产业价值链,国内碳金融行业发展目前已经起步,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本文将利用多元统计中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方法,明确中国CDM项目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并针对各环节的缺陷或特点来对碳金融发展提出相应建议。
  (二)因子分析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说明
  1.数据来源。本文选择了名为CDM Bazaar的网站以及名为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的网站作为数据来源。数据收集时间截止于2010年4月19日。其中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得到的目前参与国内CDM活动的公司共有173家,其中有效样本167个;从CDM Bazaar得到来自中国的卖方公司20家,有效样本20个。
  2.方法说明。如图1所示,通过样本信息初步整理,列出目前在国内开展与CDM有关业务的25项公司活动。为了得到CDM价值链中各个环节,首先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在使信息的损失降到最小的条件下来压缩25个基本的重要活动。利用SPSS软件中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展开因子分析,要求因子的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0%,并对因子载荷阵进行旋转。把最终得到的8个因子整理归类,赋予有经济意义的名称后按照CDM项目周期的步骤对因子重新排列顺序。之后对所有的样本公司做聚类分析,以便更清楚的认识项目每个流程中参与方的性质和参与情况。
  (三)CDM价值链
  首先监测变量间偏相关性的KMO统计量,数值为0.864,各变量间的相关程度无太大差异,适合做因子分析。对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后,再利用旋转后的因子载荷阵来突出每个公共因子和其载荷较大的那些变量的关系,并找出有较强相关性的活动,把它们归成一类,将原来的25项基本公司活动的基本信息进行综合得到8个主要成分,对它们根据经验命名,如表2所示。
  将以上8个因子解释为国内企业参与CDM价值链的各个步骤,整个项目价值链中的各项活动包括项目的前期开发准备、项目商业咨询、技术支持、项目核证、项目融资投资、碳减排额的出售、金融中介、减排额购买。其中前四个环节都是与项目周期直接相关的碳具体活动,后四个环节则属于碳市场的活动。为了进一步探究CDM机制下中国碳金融活动的具体参与方和各个参与方的特点,下面将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对187个样本公司进行聚类分析。
  (四)参与者模式
  利用上述因子分析结果中每个样本的因子得分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和K值聚类分析,从而确定了7个参与者模式。将最后的累中心位置数据阵的数据范围转化至0-1之间(加上最小值后除以极差),并根据经验给每个类别的参与者命名(见表3)。
  从聚类分析的最终结果来看,中国CDM价值链上的参与者主要可以分为技术提供者、CDM专家、金融类机构、买方、卖方、指定经营实体(DOE)和咨询公司。为便于分析,将数据归类后整理如表4所示。
  从因子分析得到的CDM价值链来看,项目流程繁琐且各个环节并非独立而是相辅相成的。这种复杂性给碳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从审批程序来看,CDM项目必须在经过DOE的核证之后,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核,再到EB注册。
  结论与建议
  CDM机制下的碳金融是一条完整的价值链,其中应该包括政府部门、银行、企业等各个环节。只有各方面配合,才能保证碳色金融在中国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
  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碳金融业务发展。由于金融机构在选择发放贷款的项目时,往往愿意与流动性好,收益率高的项目业主合作。而部分能效产业投入大,资金的回收期又很长,项目融资的时候往往四处碰壁。因此,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制定具体措施,通过相关政策调动金融机构办理碳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商业银行可以采纳“赤道原则”。赤道原则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提出,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其在环保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层层评估,银行能够针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融资计划,有效地控制了风险,保障了银行的收益和项目的可持续性。
  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国内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和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发展打下基础。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相对成熟的碳交易市场,如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 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等,从而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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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实证 价值链 金融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