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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因果故事真实故事_王梵志诗佛教典故补注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对项楚先生《王梵志诗校注》一书中未能详注出处的几个佛教典故――“厥磨/摩师”、“瓠芦”、“婆罗草”等进行补注,俾使相关作品的主旨得到更好解释。   关键词:王梵志诗;佛教典故;补注
  中图分类号:G256.1;B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一4106(2012)01―0065―06
  (1)《得钱自吃用》:一日厥摩师,空得纸钱送。
  (2)《杌杌贪生业》:杓柄依僧次,巡到厥摩师。
  (3)《有钱但吃着》:一日厥摩师,他用不由你。另,《世间何物重》则有一个厥磨师,眼看绝行道。项先生指出:
  厥磨师,即“厥摩师”,谓死。项先生注释例(1)时则说:
  厥摩师:指死。又转引王森先生的意见说:
  疑厥摩师为梵语kusmanda之对音,kusmanda一译鸠摩拿,省“拿”作“鸠摩”。唐代“厥”与“鸠”、“俱”等字通用,故疑“厥摩”即“鸩摩”。
  而“鸠摩拿”又译“鸠椠荼”,也称为冬瓜鬼,专啖人精气。项先生对此虽不赞同,云“此解似未尽善,录以备一说”,但他也没有给出“厥摩师”作“死”解的具体理由。
  笔者以为“厥摩(磨)师”之“厥摩(磨)”,当是从“羯摩(磨)”而来,因为二者同音。而羯磨是梵文karma的音译,意译是业、办事、作业、作法办事。按佛教戒律的规定,在处理僧团事务或授戒时,通常由全体僧众举行集会来讨论决定,而集会的主持人叫做羯磨师(Karmacarya)。“羯摩师”指“死”的含义,当溯源于此。
  其实,《杌杌贪生业》之用例,本身就提示读者,“厥摩师”与律典有关。后秦弗若多罗、鸠摩罗什译《十诵律》卷34载:
  佛在王舍城,尔时诸居士作种种粥:酥粥、胡麻粥、油粥、乳粥、小豆粥、磨沙豆粥、麻子粥、薄粥。办是粥已,持诣竹园。时六群比丘在僧坊门边立,遥见已,问言:“持何等物?”答言:“是粥。”又问:“何等粥?”答言:“酥粥、胡麻粥、油粥、乳粥、小豆粥、磨沙豆粥、麻子粥、薄粥。”尔时六群比丘言:“我等行去,先与我等酥粥、胡麻粥、油粥、乳粥、小豆粥、磨沙豆粥、麻子粥。汝持薄粥,入僧坊与上座。”诸比丘闻,不知云何,是事白佛。佛言:“从今应羯磨,立分粥人。”所持盛粥器,即用是器分粥,是中酥粥、胡麻粥、油粥、乳粥、小豆粥、磨沙豆粥、麻子粥,上座得上肥腻者,下座得底滓。若分薄粥时,上座得汁,下座得滓。是事白佛,佛言:“从今听畜大瓮大盆,以粥集著是器中和合,以大钵大键镒分与。”分与时不便,佛言:“应作杓用分。”用分已有残者,有不足者。佛言:“应更作小杓用分。”
  据此记载,则知印度僧人在用斋吃粥时,其程序是先举行集会,在羯磨师的监督下选出一位分粥人,分粥人为了方便,就用杓作为工具。而在分粥时,当依僧人座次为序,一般原则是依夏腊,即僧龄之多少来决定,夏腊高者在前席。《释氏要览》卷中“长幼序”条指出:
  释氏序长幼,即不以老少贵贱,但取夏腊多少也。《毗尼母经》卷6则云:
  从无腊乃至九腊,是名下座。从十腊至十九腊,是名中座。从二十腊至四十九腊,是名上座。过五十腊以上,国王长者出家人所重,是名耆旧长宿。《十诵律》谓分粥次序是从上座至下座,正体现了僧腊的重要性。而《杌杌贪生业》所说“杓柄依僧次,巡到厥摩师”,概述的正是僧人用斋吃粥之场景。另据东晋佛陀跋陀罗、法显译《摩诃僧祗律》卷24云:
  白一羯磨者,有二十八。何等二十八?出羯磨不离衣宿……典知分香,典知分果,典知分温水,典知分杂饼,典知随意举,典知分粥人,典知分小小杂物,是名二十八。
  则知在印度推举分粥人的羯磨法会上,用的是白一羯磨,即羯磨师只需向大众征求一次意见,便可通过相关决议。
  更有意思的是,中土禅林因分大众斋粥之事而诞生了“典座”之僧职。《敕修百丈清规》卷4《两序章》指出:
  典座,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务在精洁。……二时就厨下粥饭,食不异众,粥饭上桶,先望僧堂,焚香设拜,然后发过堂。
  《古尊宿语录》卷42载宝峰云庵真净禅师(1025―1102)有语录曰:
  典座把杓柄,一一临时料,众口若能
  调,逍遥同一道。
  偈中正是以典座分粥之事作喻,意在说明众口难调的道理。 羯磨的表决方式是口头问答,羯磨师在征求同意与否时,同意者不言语,不同意者可发表意见。如果众人均沉默不语,羯磨师便说“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例见后文),于是决定便通过了。羯磨的分类,主要有单白、白二和白四三种。其中,白二前文已有介绍,不赘论。单白所讨论的是僧团中的细微之事或常式之事,仅需一次告自于众,其事便可成立。唐怀素撰《毗尼讨要》卷1即说:
  单白者,谓事轻小,或是常制,如说戒受忏等,一白告僧,事得成办,更无法续,故云单白。
  释大觉撰《四分律行事抄批》卷1则说单白羯磨之事共39类,主要涉及行钵、剃发等。白四羯磨,即一白三羯磨,这讨论的是重大问题。如《五分律》卷1孙陀罗比丘因行杀、盗、淫等种种恶事,佛于是集诸比丘,日:
  孙陀罗非比丘,若已受戒,应白四羯磨作灭摈。若上座,若上座等知法律者,应如是白:大德僧听!孙陀罗比丘戒赢不舍行淫法,今僧与孙陀罗比丘作灭摈。若僧时到僧忍听,白如是:大德僧听!孙陀罗比丘戒赢不舍行淫法,今僧与孙陀罗比丘作灭摈。谁诸长老忍默然,不忍者说。第二第三亦如是。僧与孙陀罗比丘作灭摈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即因为是要开除孙陀罗的僧籍,事关重大,故用白四羯磨。《摩诃僧祗律》卷2又说:
  于和合僧中受戒者,若比丘受具足时善受具足,一白三羯磨无障法。猫 唐释灵泰撰《成唯识论疏抄》卷11则谓:
  由如正一白三羯磨时,即成根本业
  道。
  可知对于出家人而言,如果通过了白四羯磨仪式(此指受具足戒)的考验,他就正式走上了修行的康庄大道。《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卷1则解释了“白四”得名的由来:
  若情事殷重,和举转难,如受忏大仪,治摈重罚,故须一白牒陈三羯磨量可,方能成遂,故曰白四,亦以一白三羯磨,通为四也。
  综上所论,无论单白、白二、白四,“白”在羯磨法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只要羯磨师“白”过了,事情的是非曲直便会有最终的结论。也正是由此延伸开来,“厥摩/磨师”才产生了“死”这一义项。而且,笔者以为“一日厥摩师”之“日”,本当作“日”,而“日”是“白”之讹。类似的情况也出现于传世佛教典籍中,如《高僧传》卷12《宋京师竹林寺释慧益》之“令斋主唱白”之“白”字,汤用彤先生指出:“宋本‘白’作‘日’。易言之,若把“一日厥摩师”还原成“一白羯磨师”,则“厥摩师”喻“死”的义项就一清二楚了。
  当然,从汉语史的角度考察,“一日”可作时间副词“一旦”理解,既表示“忽然有一天”,如《韩非 子?五蠹》:
  今之县令,一目身死,子孙累世絮驾,故人重之。唐杜甫《莫相疑行》:
  忆献三赋蓬莱宫,自怪一目声炬赫。又表示“如果有一天”,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后汉书?翟酶传》:“一日即位,天下旷然。”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日”后面跟的要么是主谓短语,要么是动宾短语,而“厥摩师”乃名词短语,故“一日厥摩师”的构成方式,似不合古汉语的语法规律。反而是“一白厥摩师”,既有律典依据,也无语法毛病。
  另外,“一个厥磨师,眼看绝行道”、“一日厥摩师,空得纸钱送”、“一日厥摩师,他用不由你”之“厥摩/磨师”,细究起来,或与佛教丧仪有一定的联系。如东晋法显译《大般涅粲经》卷1载佛欲般涅檠:
  时诸离车及与其妻、庵婆罗女,闻佛此言,挝胸拍头,号眺大叫。缘路随佛,不肯旋返。世尊既见恋慕情深,非是言辞所可安慰,即以神力化作河水,涯岸深绝,波流迅疾。时诸离车及以眷属庵婆罗女,既见如来与比丘众在彼河岸,倍增悲恸,闷绝辟地。而以微声共相谓言:“是处那忽有此大河,而复乃尔波湍惊急,当是如来见于我等随从不舍,而故作此绝行道耳。”时诸离车及以其妻、庵婆罗女,既不得度,心倍踊跃,俯仰哽咽,绝望乃还。
  世尊为了断绝离车族人阻止自己涅椠的行动,不让他们追随自己前行,所以用神力化出不可渡的大河。此河既称“绝行道”,则知“眼看绝行道”也就意味着绝望的诞生和死亡的降临。唐义净译《佛说无常经》则说病人临终之前,比丘等人应当:
  问病者言:“汝今乐生何佛土也?”病者答言:“我意乐生某佛世界。”时说法入,当随病者心之所欲,而为宣说佛土因缘、十六观等,犹如西方无量寿国,一一具说,令病者心乐生佛土。为说法已,复教谛观,随何方国,佛身相好。观相好已,复教请佛及诸菩萨,而作是言:“稽首如来,应正等觉,并诸菩萨摩诃萨,愿哀愍我,拔济饶益。我今奉请,为灭众罪;复将弟子,随佛菩萨生佛国土。”第二第三亦如是说。既教请已,复令病人称彼佛名。十念成就,与受三归,广大忏悔。忏悔毕已,复为病人受菩萨戒。
  所谓“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即用的是一白三羯磨的形式。易言之,佛教十分重视临终关怀,羯磨师会对病人的往生愿望重复三次。而其他程式,如受三归戒、菩萨戒与大忏悔时,同样离不开羯磨师的告白。
  更值得注意的是,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抄》卷9还记载了处理僧人不同遗物时所用的羯磨文,如:
  上座告云:长老看病有功,佛令优赏,当胡跪受羯磨也。看病者谦退陈诉:无德有愧,不堪重赏。僧当抑伏令受,然后索欲问和。答:作赏看病人六物羯磨,即自二与之。大德僧听!比丘某甲命过,所有三衣钵坐具针筒盛衣贮器(随有言之),此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看病比丘某甲,白如是: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大衣七条坐具(余者如上)。
  此处所说是僧人病故后在处分遗物时,因看护病人的比丘有功德,故按佛制可以把亡者生前使用过的六种物品赏与看护者。不过,仍要集会讨论,但仅用白二羯磨。换言之,僧人死后,一旦进入羯磨程式,其财物的归属自然是“他用不由你”了。即使有“纸钱送”,也只是空欢喜而已。本来《释氏要览》卷中说“鬼所用钱,即纸钱也”,然而依照唐人阿谟伽译《焰罗王供行法次第》,可知“胡麻油、五谷、纸钱、币帛、香药”等供物都是为“死王”所用,死鬼自身未能享受。
  总之,笔者以为“厥摩/磨师”,应是“羯磨/摩师”的同音词,其喻“死”的义项,当和“羯磨法”中“羯磨”的性质有关。
  二瓠芦《负恩必须酬》日:
  瓠芦作柯车,棒莫作出客。项楚先生“注[四]”、“注[五]”说:
  瓠芦,即葫芦。《酉阳杂俎?前集》卷七《医》:“若欲取水,以骆驼髑髅沉于石臼,取水转注瓠芦中。”此句俟再考。
  棒莫,疑当作“榛菜”,亦称榛子、榛实,即榛树的果实。出:原卷作“西”,疑当作“屈”,邀请之意。
  显然,项先生所引《酉阳杂俎》之事,与本诗主旨“负恩必须酬”(即报恩)关系不大,所以项先生谦虚地说“俟再考”。笔者以为,与报恩有关的“瓠芦”故事,当出于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是书卷14至卷15载有一佛本生故事,说佛在过去世时名叫散弹长者,他住在婆罗疤斯城,虽然城中遭遇了长达12年的亢旱,但长者依然每日按时供养一千独觉。供养期满时:
  长者问独觉曰:“圣者,尔时饥俭,何当降雨?”答曰:“今可降雨。”长者复白言:“我之种子,今可种不?”答曰:“任意。”长者既蒙实告,所有一切并皆入出。时天帝释观见斯事,便作是念:“此人供养一千独觉,施中最尊,施中无过,其散弹长者,我须助成功德。”作是念已,帝释天王,应时乃降天雨。其种谷子,变生瓠芦,其农作之人来问独觉:“圣者,我之种子生苗稼,并是瓠芦,不审云何?”答曰:“汝但溉灌。”其人即去,依时溉灌,乃生花果,一一华果,大如瓠芦,或如大瓮。其耕种人,即以斯事复来启白,圣者日:“汝莫辄损,时至自开。”后时成熟,其果自劈,随其种类之子,于中皆满,饥俭自除,变为丰熟。处处人物,皆悉来投婆罗疙斯。有远避饥俭之者,却来投此城中。
  据此,天帝释之所以帮助散弹长者得到“瓠芦”果报而使婆罗疤斯城变作丰稔之地,是因为长者有12年的布施供养一千独觉之功德。如果王梵志诗典出于此且不误的话,则后句中的“棒莫”,当是“捧菜”之形讹,盖敦煌文书中,偏旁“水”、“丰”常不分也。综合项先生的校勘意见,再改作“捧菜作屈客”,则知此句当是补充描述佛经中散弹长者以“瓠芦”果招待四方来投婆罗疤斯者的盛况。
  而“瓠芦作柯车”,笔者认为可理解成“柯车作瓠芦”,其中“作”,是“耕作”之意。也就是说,本句当是补充说明、描摹经文所言耕种瓠芦之盛况。“柯”,即“打”,表示“人用手和工具制作某物”的意思,结合义净所言“溉灌”之事,则知“打车”似指制造水车以便浇种瓠芦。
  总之,王梵志这两句诗若校作“打车作瓠芦,捧菜作屈客”,不但吻合佛经耕种瓠芦并以瓠芦果招待四方来投者的场景,也符合本诗宣扬“负恩必须酬”的主旨。
  三 婆罗草《知识相伴侣》末两句云:
  使者门前唤,手脚婆罗草。
  项楚先生“注[六]”云:
  婆罗草:俟再考。此句当是言死。 项先生所揭示的最后一句之诗意,良是。然典故出处,则有待补充说明。
  笔者以为,“婆罗草”当是“赊/奢婆罗草”之略称。《四分律》卷52有云:
  彼于赊婆罗草上敷衣,缝草着衣,佛
  言不应尔。”
  为什么律制反对接触赊婆罗草呢,明弘赞辑《四分律名义标释》给出了解释:
  赊婆罗草:赊,诗遮切,音奢。奢婆罗,
  此言幻化。
  而弘赞的解释依据,当出于隋达摩笈多译《起世因本经》卷6,经日:
  诸比丘,去须弥留山王西面千逾阉那   大海水下有奢婆罗(隋言幻化)阿修罗王
  宫殿住处。
  更有趣的是后秦竺佛念译《出曜经》卷15中记载了一则譬喻故事:
  昔此贵邦,有一侨士适南天竺,同伴一人与彼奢婆罗咒术家女人交通。其人发意欲还归家,辄化为驴,不能得归。同伴语曰:“我等积年离家,吉凶灾变,永无消息。汝意云何为欲归不?设欲去者,可时庄严。”其人报曰:“吾无远虑,遭值恶缘,与咒术女人交通,意适欲归,便化为驴。神识倒错,天地洞燃为一,不知东西南北,以是故不能得归。”同伴报曰:“汝何愚惑乃至如此,此南山顶有草名遮罗波罗,其有人被咒术镇压者,食彼药草即还服形。”其人报日:“不识此草,知当如何?”同伴语日:“汝以次啖草,自当遇之。”其人随语,如彼教诫。设成为驴,即诣南山,以次啖草,还服人形。采取奇珍异宝,得与同伴安隐归家。
  经中之“奢婆罗”,亦即“幻化”意,因为咒术女善于幻术,故用它使侨士变成了驴子。既然破解幻术的是遮罗波罗草,则知奢婆罗也当是一种草。《翻梵语》“遮罗波罗草”条说:
  译遮罗者,动;波罗者,护。
  可见遮罗波罗草对奢婆罗(幻化)草而言,具有一物降一物的特殊功效。
  东晋佛陀跋陀罗译《观佛三昧海经》卷5又载佛告阿难,说:
  若有众生杀父害母,骂辱六亲,作是罪者命终之时,铜狗张口化十八车,状如金车,宝盖在上,一切火焰化为玉女,罪人遥见,心生欢喜:“我欲往中,我欲往中。”风刀解时,寒急失声:“宁得好火。”在车上坐,然火自爆。作是念已,即便命终。挥霍之间,已坐金车,顾瞻玉女,皆捉铁斧斩截其身,身下火起,如旋火轮。譬如壮士,屈伸臂顷,直落阿鼻大地狱中。
  由此可知,运用幻术来诱惑生前犯有重罪的魂灵,这是印度地狱观念固有的内容之一。北魏慧觉等译《贤愚经》卷5《迦旃延教老母卖贫品》又说:
  大家早起,见婢命终,恚而言日:“此婢恒常不听入舍,今暮何故乃于此死。”即便使人,草索系脚,拽置寒林中。“寒林”,即尸陀林,本来专指中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之北方森林,后来泛称弃尸之所。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31即说尸陀林:
  正言尸多婆那,此名寒林,其林幽邃而寒,因以名也,在王舍城侧。陀者,多也。死人多进其中,今总指弃尸之处。
  虽然《贤愚经》没有明确交待是用哪一种草来缚送死者,但结合前引《四分律》等佛典的记载,最大可能性就是能产生幻化之用的“赊/奢婆罗草”。
  参考文献:
  [1]项楚,王梵志诗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107.
  [2]大正藏:第23册[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249.
  [3]大正藏:第54册[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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