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成长发展的新路径分析】 简述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路径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中国的整体特征是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并且这种滞后正在激化各种社会矛盾,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营利组织有两条发展路径,一种是公民自发形成的草根组织,因自身资源的限制,草根组织的合法地位、资金及能力建设方面都存在不足;一种是政府因一定行政目的设立,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不高。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出现弥补两种模式的不足,成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路径。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是典型的非营利组织孵化器。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孵化器(NPI);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205-03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主要的两种运行及成长模式,由政府引导产生并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发展;另一种则是在公民社会不断成熟的状态下自发成立的所谓草根组织。这两种营利组织的运行模式都具有各自的优缺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为突破两种单一的运行机制逐步拓展,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就是非营利组织成长发展的新路径选择。
  一、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在我国的主要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是理念引入。发达国家具有较成熟的非营利组织培育机制,如美国的“基金会孵化器”、台湾的“NGO育成中心”、日本的“NPO支援中心”。2001年我国开始引入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概念,成立了第一家专门进行草根组织能力建设的“恩玖信息中心”,为草根组织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创造同行业相互信息交流,相互激励的积极氛围。2005年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首先提出了“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概念,并逐步展开对非营利组织的培训工作,包括提供信息咨询和能力建设服务,成立社会和谐基金,给予有需要的公益组织以关键性的资金支持。
  第二阶段2006―2008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出现。孵化器弥补草根组织和政府主导建立的非营利组织各自缺点。这一阶段,国内的草根组织纷纷建立,但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孵化器出现使非营利组织有了新的成长路径。2006年1月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把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引入公益领域,首创“社会公益组织孵化器”概念,专门培育有创新性的社会组织,并采用“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兴办、民间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受益”的管理模式。
  第三阶段,2008年开始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孵化模式向全国扩展。2008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复制上海的孵化器模式,正式运作公益组织孵化器项目, 2009年7月正式注册成立;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承担起“南都公益基金会5?12灾后重建资助项目”四川联络处的工作,届时成都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正式设立并启动,并于2009年12月正式注册;2009年 “公益组织孵化器”引入深圳,并在2010年1月注册为深圳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成为“深圳市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
  二、非营利组织发展困境及孵化中心弥补功能
  (一)非营利组织合法地位难以获得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注册采用 “挂靠单位+注册管理”双重管理。按照1998年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的注册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一个主管单位,主管单位的权力部门必须对改组织负政治领导责任。”无论成立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基金会,都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后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必须是县以上各级党政部门和由民政部授权的人民团体等机构,双重管理制度使许多没有官方背景的草根民间组织找不到被认可的机构而无法登记, 或被迫选择需要交税的工商登记。这就很大的限制了我国民非组织的正规化合法化。①而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可以有效的弥补此缺陷,对草根组织进行初步筛选,并在进入孵化器后进行能力建设,从而提高获得合法地位的概率。上海新途健康促进社,在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的帮助下成功注册到上海民政局。
  (二)资金资源不足
  非营利组织的各种硬件设施不齐,甚至无固定办公场所,靠租用场地来进行日常的活动,而频频迁移会降低公众对其的信任感,致使公共服务能力下降。民间组织规模小,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流动资金不足,大部份非营利组织领导者空有一颗想为民谋福利之心,却无资金开展相应活动。资金是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再好的项目也无法付诸现实,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为入孵组织提供小额资助,并作为第三方跟政府和企业沟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规模小,地位合情不合法,拥有资源不足,对相关信息掌握不足,没有相应的组织可寻求帮助,这些都其在发展道路上举步维艰。草根组织因自身条件限制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而政府主导成立的非营利组织因具有较强的行政性,在服务的过程中不自觉的会考虑主管部门的利益,必然使其公共服务能力受限制。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能对非营利组织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从而促进其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迄今为止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已成功孵化上海新途健康促进社,多背一公斤,青翼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中心等44家社会组织。
  (四)社会公信力不足
  草根非营利组织由于是公民自发形成的,在开展活时社会对其了解不够,无法对其有足够信心;政府引导建立的非营利组织因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缺少必要的独立性,会更多考虑政府的利益,造成公众的对其的不信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称“郭美美事件”是“三天毁了一个百年老店”,同样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也因修建巨型宋庆龄像而卷入一场巨大的风波。这些事件使非营利组织本来就很脆弱的社会公信力受损。
  三、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功能及启示分析
  上海浦东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是“政府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公益组织受益”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
  (一)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严格的申请条件和规范的流程管理
  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孵化工作流程:“接受申请――筛选――入壳――孵化――出壳――跟踪辅导”
  1.孵化申请阶段,进入驻孵化中心要先提交孵化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1)说明组织想要解决的社会问题;(2)能够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及所提供服务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该业务在其他在区所具有的可复制性,以及组织所面临的重大难题,并对所存在的问题组织初步的解决方案;(3)组织机构及核心成员的基本信息;(4)申请机构未来一年的发展计划,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5)申请机构的财物说明及未来一年的收支计划;(6)孵化需要。
  2.考察评估阶段,孵化中心对于申请组织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考察评估,并对其无法完成的部分提出建议,要求做出相应调整,经过协调改正后决定是否接受其进入到孵化器,从申请到审核一般要经过3到6个月。
  3.孵化阶段,孵化中心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五个方面的服务:免费场地,提供办公设备,小额资助,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孵化时间为1年,其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4.成功孵化及后续服务阶段:经过1年的孵化,孵化中心对非营利组织的能力进行评估,看其是否已达到成长的目标,是否允许其成功脱离孵化中心自行发展。评估指标主要有:(1)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管理完善,经过孵化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职能是否清晰明了,管理效率是否达到一定的标准。(3)组织活动的资金是否充足,在离开孵化中心后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进行正常的业务运转。各方面都达到标准则允许成功孵化,没有达到标准则考虑是否对其延期孵化。,孵化中心为成功孵化的非营利组织的提供一年的后续服务。
  (二)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的功能分析
  哈佛大学L.David Brown认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有5大功能:(1)增强人员与组织的能力。(2)动员一切物质资源,包括向非营利组织提供相应的资金,场地以及其他所必需的资源。(3)提供信息与智力资源。(4)建立组织联盟来获取多种支持。通过非营利组织孵化器非营利组织可以寻求到更多的战略发展伙伴,为组织的生存拓展空间。(5)与政府、企业、公众建立沟通桥梁。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可以作为非营利组织组织的联盟引导者,也可以作为非营利组织组织的代表,与政府、企业沟通为非营利组织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②在David的理论基础上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相应服务,资源提供,能力建设,协助注册。
  1.L.David Brown指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能增强非营利组织人员与组织的能力,上海公益组织中心对非营利组织提供能力培训: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帮助处于初期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自身能力建设,在组织架构上促进非营利组织完善自己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在组织规划上给予战略规划咨询,同时提高非营利组织自身的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自身营销等诸多方面的能力。给非营利组织配备一定的督导,在创立初期为其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2.L.David Brown指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向非营利组织提供相应的资金,场地以及其他所必需的资源。上海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提供场地和办公设备以及一部份的小额资助:非营利组织享有在中心免费或低偿使用办公场所及设备。并为非营利组织小额补贴,让其有一定的活动资金。在信息不对称的社会环境中,非营利组织以及想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业之间不了解,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不够高,得不到热心企业的信任,更没办法得到社会企业家公益基金支持。上海公益组织有一定的周旋作用,使相关企业认识到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价值,为非营利组织争取企业的赞助。
  3.L.David Brown指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信息与智力资源,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因为其自身是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其主要负责人握有相应政策及信息资源,而规模较小的非营利组织则因为各方面的限制无法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在孵化中心可以为其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非营利组织提供督导人员,引导非营利组织更有效率的开展公益活动。
  4.L.David Brown指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为非营利组织建立组织联盟来获取多种支持,在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的所有非营利组织都是热心于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在孵化中心因共享中心办公场所及设备,比分散开的非营利组织多了许多相互交流的机会。这样促进行业间的交流,共享公益信息资源,形成良好的公益事业发展氛围。无形中形成了公益事业联盟,各非营利组织相互支持合作为共同的公益目标而奋斗。
  5.L.David Brown指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协助非营利组织与政府沟通。上海公益组织孵化器作为中间人帮助非营利组织获得合法的地位。孵化器帮助非营利组织寻找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协助双方不断沟通了解促进非营利组织合法地位的获得。政府部门由于对非营利组织的不了解而不知道该接受哪些组织的挂靠,孵化中心则可为政府部门推荐合适的非营利组织。
  四、一点启示
  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作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路径选择,在我国公民社会尚不成熟的大前提下是非常有必要也是非常有可能性。它的出现不仅能为初成立的小规模草根组织提供一定的实务支持,也能减轻政府的相关公益压力。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不管是在政府政策层面还是在实质的行动层面,都大力促进这种新路径模式,并且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中国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新模式发展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大趋势。
  注释:
  ①仲志磊.NGO注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以NPI模式为例[J].上海社会发展, 2009,(9).
  ②张明喜.我国NPO孵化器的功能实现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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