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关系]法人治理结构组成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在公司制企业中的内部控制具有较高的效率,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前提和保障,而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是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过程的推进者,二者在共同发展中相互作用、互为推动,进而达到良性循环。
  关键词:内部控制 管理 关系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渐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市场交易主体法,从颁布实施、实施过程中的修改及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从法律制度层面完善了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强调企业经营者对投资者负责,要求公司治理更有透明度,经营者更加诚实。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机制。《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仅就法人治理结构环境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做一个浅显的分析。
  1 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组织为了实现其既定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和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按控制目的不同,可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次序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单位内部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很多缺陷,许多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局限在内部牵制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阶段,甚至有些企业认为内部控制就是俗称的内部监督,这种认识与现代企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法律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备,同时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迫切要求,我国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先后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具体应用指引,比较系统全面地规范了企业管理中各环节内部控制活动,促进了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怎样通过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发展的强烈诉求。
  2 法人治理结构概述
  法人治理结构也即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构架。公司作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力,承担责任,这种体制和机构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法人治理结构,代表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主流与精华。所有权与经营权在这一法人组织中完全分离,股东作为委托人可以委托职业经理作为代理人负责经营,同时又设置了一个比较庞杂有序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一个由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它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再由董事会委托经理人经营企业,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实施监督。从这个意义看,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多极权力相互制衡的控制系统。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各个组成部分有明确的分工,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他们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同时各职能密切结合在一起,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有效运转,为确保有成效地治理公司提供了可能。
  3 法人治理结构环境下的内部控制
  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定原则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环境保障。
  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就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比如,在法人治理结构条件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角色担任条件及竞业禁止的规定,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背景、人员素质的控制。
  现代公司制企业所提供的治理结构为实现企业的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为,整个组织是在一个既定的规则下运作的,而不是在经营者随心所欲摆布下运作的。就如同一个法治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而不是服从于某个人的个人权威、意志或意愿。在一个公司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大于一个经理人的权威,除非通过正式渠道对此制度进行了修正,否则,任何人都应服从制度权威。这是克服企业中实行“人治”的一件法宝。在公司企业中,由于存在着多级复杂的权力牵制,内部控制及制度权威易于实现,内部控制模式和制度产生过程也充分体现了群体合议的民主过程,包括章程、规章制度等的产生程序,从程序上保证了制度本身是合议各方制衡的结果,而非某个个体的意志结果。所以从公司企业内部的小环境范围来说,内部控制及制度的科学性是有一定保证的,所以可以产生较明显的控制效率。
  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战略、保证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财务会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上述目标特点,与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有着天然的联系,内部控制在公司中的有效建立、实施是实现法人治理目标的科学手段。在公司制企业中,庞大的组织体系、精细的分工授权以及科学的管理手段将内部控制的技术含量推到了高峰,这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所无法比拟的。而优良的治理结构所形成的有序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其中包含的约束机制、监督意识、制度监控等,也是国有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内部控制设计对法人治理过程中的每一角色、每一动作的精密设计和规范,使得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每一个成员的行动都有章可循,进而确保法人这艘大船不会偏离航向,总是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
  虽然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现阶段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监事会职能缺失、信息失真及外部政府治理不力等诸多问题;内部控制与国际先进、成熟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比较,也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内涵认识不清、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还不完善等。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实现科学有效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可少的条件。
  因此,在公司制企业中的内部控制具有较高的效率,可以说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前提和保障,而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是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过程的推进者,二者在共同发展中相互作用、互为推动,进而达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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