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数学 > 正文

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浅析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评价任期经济责任的有效制度,是国家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完善和改进,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角度,对存在问题以及完善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完善措施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干部的“前途”影响较大,同时牵涉到离任和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划分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审计执法环境不尽人意
  一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得到体现。个别领导对审计工作存在偏见,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对自己和地方财政的约束,加强审计监督就会束缚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地方利益。这种看法本身就削弱了审计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在审计工作遇到阻力时,未能给予理解和必要的支持。二是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得到保证。就目前来看,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干预,有的政府领导认为,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人权、财权隶属于政府,就必须听从于政府,听从于行政首长。
  (二)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
  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审计人员素质适应不了审计工作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
  按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四)审计评价标准不完善
  一是现行的财经法规标准有些不完善,有些明显滞后和不合实际,有些相互直接矛盾,存在漏洞较多。二是上级下达的个别经济任务指标不一定科学合理。三是指标以合法合规性为主,缺乏效益型指标。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完成“目标”,不关注财政性资金是节约还是损失浪费,不经济和效率低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五)审计报告不规范
  一是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二是没有规定相应的审计内容,审计什么、怎么审由各审计组自行掌握。三是审计报告中对同一问题的表述各有不同。从审计报告的对比中不能对领导干部业绩表现分出优劣,没有体现出差异性。加上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使委托方无法完整、准确的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业绩表现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不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参考。
  (六)审计结果运用不够透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运用上的程序不完整和不透明,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
  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
  (二)树立宏观意识,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
  作为审计人员必须审时度势,不断充电,加强学习,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和审计技术水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奠定基础。
  (三)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
  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
  (四)规范和深化审计内容
  首先,对能够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其次,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决策水平等可采用定性评价的方法。第三,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深化。通过审计,既要评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又全面分析、评价单位综合效益,并针对单位在管理和控制上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提升单位管理水平。第四,重点关注履职绩效。通过履职的绩效审计,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推进改革、规范秩序、提高效益。
  (五)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化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1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刘世林、方伟明,2006: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标签:浅析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