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决心书 > 正文

[浅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应用对利润的影响] 公允价值准则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应用在我国会计实践中可谓命途多舛、一波三折,从九十年代中期起大体经历了从无到有、先用后限、再谨慎稳健使用三个阶段。这主要是受我国经济环境制约,中国作为新兴商品经济国家,自由市场发育不充分,很多地方受计划经济的干扰,没能形成活跃的资产市场,而活跃市场中的资产公开报价又是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采取什么样的资产计量准则,直接影响了该公司的利润水平和管理者的业绩。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资产的优劣对比
   公允价值自问世以来,会计界在会计计量目的上形成两大理论:一是资产管理者受托责任论;二是资产所有者决策有用论。支持这两种论调的是会计实务中两种资产计量方法:历史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法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资产计量基础,着眼于过去交易的帐簿记录,简便易行且有一定的可验证性,是会计计量资产的一条重要方法,在旧准则中一直占据资产计量的主导地位。旧准则只是在要求计提八大资产减值准备等少数情况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其余则严格执行历史成本法,在资本市场瞬息万变,金融工具及衍生品大量涌现,新问题、新业务不断提出严竣挑战的情况下,历史成本法拘泥于所谓的客观可靠性,固步自封,出具的财务报表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拥有的资产负债,使得管理者难以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投资者难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取向,为人所诟病。有鉴于此,2007年7月,财政部推出了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属性原则,将公允价值视为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买卖双方定价,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一项资产被允许买卖的成交价。从准则规定来看,计量属性包含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多种模式,除了历史成本之外,其他计量属性都被厘清界定为现值范畴,也是公允价值计量范畴。公允价值将企业资产视为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特征,囊括了上述所有资产计量属性。有人说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两种计价原则是尖锐对立的,我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完全建立在时态基础上,假若一项资产(负债)是按照公平的交易价格入账,那么账面价值在交易发生时就是公允价值,美国SFAC 7就有相关条款 “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公允价值”。企业购买资产(负债)投入价值时公允价值就是重置成本,出卖处理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市价;当该资产(负债)没有活跃市场且不存在类似资产时,则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变为公允价值。因此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计量属性,是会计计量所须达到的质量标准。
  二、公允价值与利润操纵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甫一出台,坊间就惊呼一片“狼来了”。这其中有对业务处理上的迷惘,更多的是对操纵利润的担心,认为打开了潘朵拉魔盒。这里面有深刻的历史教训,1998年出现在我国“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就是因为在实务中被许多无良公司滥用、错用,操纵利润、粉饰业绩,导致资本市场陷入诚信危机,财务人员为此蒙羞,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遭到了千夫所者,短短三年就获禁。此番公允价值再次显山露水,是有不同以往的背景。当前,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经济体制日趋完善、资本市场步入正轨、股份制改革强化了公司治理,尤其是企业股东的投票选举机制、董事局的并购接管机制、财务信息的披露公开机制,股票权证的激励约束机制逾发成熟,《证券法》的同步跟进,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金融产品交易量激增,股市开放活跃,可以说已具备了推行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基本前提,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机率大为降低。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计量采取稳健谨慎策略,对其使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主要集中在金融工具、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这些方面一般都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较易取得,资产计量也被纳入可以接受的理性范畴。三年半的实践证明,市场交易健康有序,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居功至伟,扩大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适用范围的呼声日涨,但同时理应看到我国商品市场资产良莠不辩,很多执业人员学养素质和道德操守尚不达标,公允价值应用上的纠纷时有出现,这或多或少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声誉,现就公允价值应用较多、存在争议也较多的金融工具、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和关联方交易四个方面对利润的影响做简要阐明。
  (1)在金融工具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影响
   华尔街的金融地震,至今让人心有余悸,金融工具交易天生的高风险性凸显无疑,究其原因,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报告和披露不足是关键诱因。因此,在制定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时,应该以规范金融衍生品的列报和风险披露作为关键节点,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最终目的,向反映企业经济实质的方向作出努力。新准则规定金融衍生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转移到表内反映,此项规定对金融企业来说有里程碑式的影响。目前来看,由于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总体规模不大,在具体业务中所占比重也小,其对利润的影响可以忽略。但从长期来看,由于即时确认收益,压缩了银行管理收益的空间,加大了银行资本震荡,从而带来银行报表的波动。这种波动如果是对公允价值的“公允”反映,倒也无可厚非,不能因利润的不平缓而去怀疑报表的真实性。准则虽然强调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时必须要有充分允当的理由、事实、依据,但这并不能完全排除夹杂其中的大量主观分析甚至臆断,在非市场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方面尤其明显,只要对资产估价的程序、方法、模型稍做调整就可能对计量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即利润操纵。制造泡沫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正确评价银行业绩出了难题。有句俗语:“在江湖上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用在公允价值上是再贴切不过的,短期的欺骗以后报复蜂涌而至,在国门开放的今天,国内银行只有对其金融产品进行真实计价反映,才能和国外银行叫板,任何一个有理智、有远见的银行都会意识到非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危害,都会自觉谨慎地运用公允价值评估模型来反映企业利润,真正实现价值回归。
  (2)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影响
  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并能够获得公允价值的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商业实质和有可获得的公允价值是其应用的两个前提,商业实质是指: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金额、风险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这些硬性规定对操纵公允价值起到了很好的预防限制作用。条件表明,公允价值的取得是要求持续可靠的,不是胡猜乱想,更不是操纵利润的提线木偶。但令人遗憾是,准则只给出了定性规定,至于什么是显著差异,什么是重大不同,没有一个定量标准,操纵利润有隙可乘。退一步讲即便企业不是恶意,财务人员主观上的判断误差也会导致公允价值应用不当,进而对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为了弥补技术漏洞,财政部门非常有必要颁布一些“量性”规则予以限定。
  (3)在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影响
  准则大大缩小了债务重组的范围,限定重组形式仅仅是在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所作出的让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的确会增加债务人利润。但是在风云诡谲的商海鏖战中,债权人不会头脑发热,不按理出牌,其让步一般是理性的、有限的,没有人愿意亏大。即便是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企图通过关联方的操作来转移资产实现债权人避税、债务人夺牌也是受到严格限制。所谓的“怨大头”不是想当就能当,下面一段将要祥细阐述这个问题。债务人的资产运营状况万众瞩目,利润的剧烈波动会饱受置疑,债权人和审计监管部门会正本清源、剔除极端不合理现象,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会影响收益的质量和现金流,所以债务人企业不要指望走什么终南捷径,出路只有一条靠自身实力谋发展。由是观之,在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的影响是有限的。
  (4)在关联方交易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影响
  关联交易中公允价值应用对利润影响,一直是业界最敏感、最具争议的话题,准则为此度身制作了配套条款――关联交易。公允价值应用最为广泛的就是关联交易,其中上市公司是利润操纵的重灾区,社会各界对公允价值应用普遍担心的莫过于此,企盼通过硬性准则来廓清厘定。准则为此做出防范,要求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对企业信息披露的时机、范围和内容都做了祥细规定,强调实质重于形式。范围方面,它拓宽了关联方的定义,包含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三种情况。披露程度方面,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只要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就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关系,包括母公司、最终控制方、最低中间控股公司。准则最为叫好的是不再有关联方交易的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交易金额成必须披露项目,重大事项还必须在披露交易金额的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占该类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对未结算项目更是要求详细披露信息资料,当且仅当企业在有充分理由和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也就是说,准则扩展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内容,并且更加祥细化、明确化。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学院总裁沙克特曾说:“公允价值本身就是最具价值的信息,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表现更为突出,因为公允价值能够告诉投资者市场所面临的压力到底是什么。公允价值的确无愧这个称谓,其自身所具备的潜力反映在方方面面,充分披露的属性也始终相伴左右。”在强制披露和监督管制双重打压下,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将得到空前提高,对公允价值的操纵将大为减少,利润的真实性也将得到有效保障。当然受经济环境制约,公允价值有一个“日趋公允”的渐进过程,利润操纵也有一个日益减少的消弥过程。
  三、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与会计职业判断
   准则认为存在于活跃市场的公开标价是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就应当通过估值技术框定公允价值。
   (1)估值技术所需参数应尽可能多地来自市场,最小化地使用主体特定输入变量(参数),只有最大化地使用市场输入变量才能具备可靠性和说服力。
   (2)估值技术应当尽可能模拟真实交易,涵盖市场参与者定价时所考虑的一切因素并且与金融工具定价时所采用的公认方法保持一致。
  (3)如果有一项估值技术被证实能够提供对实际市场交易中所获得价格的可靠估计,且被市场参与者普遍用于交易工具定价,那么估值主体应该使用该技术,换句话说这种估值技术客观公允,具有代表性。
   (4)应当动用相同金融工具能观测到的市场数据定期对估值技术进行离散值校正和有效性检验。
   估值技术具体包括:1、使用近期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2、参照本质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现行公允价值;3、折现现金流量分析;4、期权定价模型。有了估值技术和准则规定,估计出来的公允价值还是存在很大伸缩和偏差,有害企业资产信誉和利润报表质量,为了防止“空手套白狼”现象发生,准则对估值人员采取披露制衡原则。准则明确规定要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式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这些规定不仅是对应用公允价值属性进行计量的公司诚信的检查,更是对从事估值的专业人员知识架构、社会良知的考验。企业会计人员做为公允价值先期使用者,对来源于企业内外部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量化,合理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折现率。这很大程度上需要企业会计做出准确的职业判断。估值技术应用必将构成专业估值师估值、会计师做账、审计师审计的三足鼎立制衡态势,并且这种态势是公开的,处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掌控之下。通过多道“防火墙”;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允价值的正确应用,从而确保财务报告及估值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使企业利润趋向于真实化。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最大程度地限制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必须加强“ 人与法”建设力度。安然和世通CFO 等知名龙头会计事务所的倒台,给我们敲了警钟,会计、审计、估值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缺一不可,建立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会计、审计队伍对于推行准则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和个人必须牢固树立以科学谋发展,以诚信求生存的创业理念,将所有业务自觉置于整个社会严密监督之下,以诚待人、以信立身。为了克服准则制度上的盲区,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重视经济发展动态的良性把握,密切关注实务进展,加速相关准则制度的建设步伐,缩短时间性差异影响,借鉴国外同行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科学性、前瞻性、建设性、示范性的分行业准则制度 ,消弥分歧、堵塞漏洞。
  (责任编辑:郭伟)

标签:公允 计量 准则 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