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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侠文化与当代古典舞蹈审美:古典舞蹈的审美特征

时间:2019-01-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纵观当今中国古典舞创作,我们可以发现一批具有武侠文化精神的古典舞代表作,如《醉剑》《大漠孤行》《龙儿》《垓下雄魂》《干将莫邪》《英雄泪》《武士》《易水寒》……在瞬息万变的今天,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和浓厚文化意蕴的“武侠精神”重新受到了普遍关注和积极宣扬。武侠精神成为古典舞的一种重要审美范式,这与中国的武侠文化传统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将目光投注到舞蹈作品中来,研究中国武侠文化影响下的中国古典舞蹈的审美形式特点和文化内涵。
  
  一、中国武侠文化的生成机制
  中国武侠文化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与心理的因素。在人类初期的社会生活中,习武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据《周礼?大司马》记载,远古的学校,教学内容有所谓“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武力训练(射、御)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春秋时期,自从作为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子凭他敏锐的政治嗅觉在《五蠹》里发出指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以后,武侠文化就被剔除出当时所谓的正统文化,中国尚武精神逐渐被儒教所取代。汉景帝曾经大量地杀戮游侠,中国历代的帝王,只要建立起了政权,国家稳定了以后,一定会想办法削弱所谓的江湖势力的。于是侠客只有在乱世中才能生存。所以,我们看到武侠文化最盛的时候一般都是在两朝交替,或者是像宋、元那种政权不稳定的年代。武侠文化在唐、宋、元,特别是唐宋之间的五代发展最为迅速。在明清以后,逐渐消失。可见武侠文化就是对日常生活和现存处境的不满的产物,通过此而寻求一种超越现有规范的生活方式。这种可能并不存在的“合理”的生活,对于满足人自身打破束缚的需求来说,却又是非常必要的。从这两点来看,大众喜欢武侠文化是出于对于真正公正的向往和自身自由的渴望。可见武侠文化是人类攻击本能和弱者文化心理的统一,武侠文化倡导的崇武尚胜、以强力解决问题的方式带有人类早期个体与种族为生存而对勇气推崇的本能性冲动。当然随着人类文明历史的演进,武侠将最终只是成为一种文化来缅怀。
  
  二、武术与舞蹈的“姻缘”
  今天舞蹈与武术属于不同的文化形态,舞蹈是艺术,武术是体育。但是早在几千年前中国舞蹈与武术有同源近根的渊源。《释名?释言记》记载:“武,舞也,征伐行动,如物鼓舞也。”可见古汉语中“舞”与“武”曾互相通用。原始舞蹈与狩猎、战争、祭祀等活动密不可分。原始人在狩猎过程及种族部落的冲突中,逐渐积累了一些简单的格斗技巧,经过代代传承并不断丰富。《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刑天与帝至此争胜,帝断其头,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帝操干戚以舞,说明了以武为舞的形式早已存在。甲骨文“舞”字的写法是一个“人”字两手握两个带长把的尖锐东西,可见跳舞是手执兵器可随时而“武”。西周时候,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对传统舞蹈的继承,构建了礼乐互补的文化,整理出六代舞。其中《云门》《大章》《大韶》《大夏》为文舞,《大?》《大武》为武舞,舞者手持盾牌和斧戌起舞。西周时用乐舞教育贵族子弟学习礼仪和提高身体素质,规定“成童(15岁)舞象”,舞象就是武舞,手持干戈兵器以提高身体技能。到了汉代,武舞被归为杂技一类。以百戏命名,主要是用作总称。后来,中国戏曲常以“戏”作为俗称,大概也与之有关系。百戏又有“角抵戏”之称谓,王国维认为,“是角抵以角技为义,故所包颇广,后世所谓百戏者是也。”角抵,就是两个人各戴牛角而相抵触,以此来比试力气和技艺,后来还包括各种杂技,如吐火、吞刀、举重、翻跟斗、倒立、马术、爬杆、舞剑等。据史料记载,西晋时期,先秦流传的宫廷武舞得到进一步继承并升华,汉代的巴渝舞至晋发展为“宣武舞”,有武士持剑而舞。到宋代,出现了一种叫杂剧的新型歌舞表演形式,它继承了唐参军戏、歌舞戏的传统,又广泛吸收了说唱、杂耍、武术的成分,把武术杂技和塑造人物形象结合起来,表演者往往具有一定武术和杂技功底。至明清两代,各种武术和舞蹈程式经过一代代艺人的精雕细琢,终于成为戏曲舞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戏曲舞蹈大胆引用武术的动作,如扑虎、飞脚、旋子、射雁等,尤其是戏曲中的武戏与中国古典舞中的武舞简直一脉相承。传统舞蹈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与武术结下了不可分割的“姻缘”。
  
  三、含有武侠文化精神的古典舞蹈作品审美
  (一)古典舞的武侠动作风格审美
  1.剑舞审美
  舞蹈是“动的艺术”,通过节奏、韵律、造型等审美形式因素来表现娴熟的舞蹈身体语言和高超的艺术表现技巧,是舞蹈艺术审美价值的基本标准。在各种舞蹈表演和比赛中,人们的审美评价标准都首先着眼于演员对身体驾驭的娴熟程度。受武侠文化影响的古典舞作品常常需舞者持剑作舞。对剑术的技巧发挥,也往往成为这一类剑舞题材古典舞作品的专业审美看点。武侠自诞生之日起人们就把其与剑联系在一起。“剑”在武侠文化中一直是最厉害的武器,举凡高手的武器都是剑。舞剑在春秋时期就已有记载。楚汉相争时,鸿门宴上“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历史故事人所皆知。“快如风、缓如鹰”“起如猿、落如鹤”“动如涛、静如岳”是对剑术动静相宜节奏的形象描述。自古舞蹈文化和武术文化就秉承着同样的“元文化”精神,“中看”的审美情趣的套路编排自然会从形式上更接近艺术的要求,并且与舞蹈产生一定的交轨。关于剑舞的视觉美感,杜甫在其诗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曾描述过公孙大娘的剑术,展示了剑舞的视觉美感效果,“曜如羿射九日落”一句,描写出她利用剑术中的挑、刺、挂等技法快速挥剑,观看者只见到剑光闪烁,犹如后羿将把九日射落。“矫如群帝骖龙翔”一句则描写出公孙氏舞剑姿态柔中显刚、矫若游龙的阳刚之美。
  舞蹈动作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优美的动作可以跨越时空给人们带来审美体验。持剑的古典舞由于延续了武术的精气神,因而作品往往呈现出英武、阳刚之美,使人感到一种勇往直前、势不可挡的气势。比如张玉照表演的古典舞作品《醉剑》就凭着对醉后舞剑技巧淋漓尽致的发挥,获得第一届全国舞蹈比赛表演一等奖。演员在动作处理上明快而不轻率,舒展而不繁琐,节奏上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快慢结合;在剑势形态上似迅雷猛雨而至,使人惊悸,又化作清风明月而去,使人神往,充分借鉴了武术中醉剑的技法特点。以气息带动身体,剑势追随体势,气息与剑融为一体,气动剑随形成一种剑气。又如汪子涵在古典舞《大漠孤行》中塑造了一个沉雄孤傲的孤行侠客的形象,在作品中,他在狂沙中舞剑,凭着舞之不尽的剑势技术技法荣获第六届桃李杯舞蹈比赛表演二等奖。
  2.毯功技巧审美
  古典舞的武术元素除了剑术具有“快如风、缓如鹰”“起如猿、落如鹤”“动如涛、静如岳”的审美享受外,古典舞毯功技巧也是肢体语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毯子功,就是在地上滚、翻、跌、打的动作。如三人舞《金山战鼓》就创造运用了很多武功跟斗技巧,如“鼓上前桥”“后桥下鼓”“前空翻下鼓”,这些技巧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使观众仿佛置身于一场厮杀拼搏的激战,把两军对垒的沙场气氛以及梁红玉和两个孩子的刚毅顽强表现得淋漓尽致。武功技巧在古典舞中就是为了渲染剧情、烘托气氛、展现人物内在激情的一种表现手段,不是“竞技”“献艺”,为了武功而武功的表演形式,武功技巧要糅在流畅优美的舞姿舞韵中,不留刻意为之的痕迹,使二者水乳交融,美不胜收,这样才能让观众获得强烈的审美愉悦感。
  (二)古典舞的武侠文化精神审美
  对于艺术生产而言,并不存在“为艺术而艺术”的超社会的纯粹艺术目的,也不存在超然于社会环境的纯艺术文化环境。艺术对于社会大众审美而言,文化共同感是主要的审美基础。毕竟,剑舞题材作品的专业术语刺剑、云剑、腕花、劈剑、搅剑、挂剑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大熟悉。每个民族或时代的艺术,都是那个民族文化或时代文化的组成部分。传承武侠精神的古典舞作品大家看起来觉得特别亲切,这一类作品也屡屡问世,是因为包含了“武侠”的意识。武侠是一个普通人的白日梦。“物不平则鸣”织就了中国人侠客情结的历史根源,可见“武侠”的意识在民族文化中的积淀之深和影响之大,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中国民族性和社会性的折射。在我国武侠文化发展的进程中,武侠的内涵常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和侧重。但是,它的主旨是明确的、积极的和健康的。概括起来武侠文化包含以下丰富的精神内涵:忠、勇、信、义。
  “忠”是侠义文化的首要内容。“精忠报国”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之一,也是中华侠义风范的最高境界。到民国时期,侠客从狭隘的天地中走了出来,摆脱了“曾为大梁客,不负信陵恩”式的尽忠观念,自动站在国家、民族甚至历史的高度,把个人命运与时代大背景相交融,升华了自身的价值。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使侠义精神上升到了一个崇高的人生境界。舞蹈《易水寒》以战国时期荆柯刺秦为线索,以舞蹈形式表现了荆柯临行前在易水边诀别亲友,忠于朝廷,不诛暴君誓不回的豪情壮志与英雄气概。
  “勇”,既是道德标准又是行为实践。杀身成仁是勇,为国尽忠是勇。还有“大勇”和“小勇”之分。“大勇”指通晓仁义道德,明辨是非善恶之后采取的举止行为。如为国为民、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弱济困等。行侠者挺身凛对风刀霜剑的险境,能血战到底,铲霸锄奸,表现出超人的勇气和力量。“小勇”指为私利或意气用事而逞强斗狠,为武林人所不屑。舞蹈《金山战鼓》体现了宋代抗金英雄梁红玉“巾帼不让须眉”的反抗强暴的勇气以及甘为高尚的价值观和理想主义献身的牺牲精神。
  “信”即诚信。诚实守信是行侠者的行为方式。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概括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这是行侠者的最根本的人生观,是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活动和个体的自我修养。古人云:“信义乃立身之本,进德之源。”要求习武之人重信誉,守承诺,言行一致。
  “义”乃行善之本。“千里赡急,不吝其生”为重义。唐人李德裕曾在《豪侠论》中说过:“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自古以来,为国护民,行侠仗义,一直是武林人追求的人生理想。孔子说:“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有恩必酬,有仇必报。大义当前,取义轻利即使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这种价值取向对于今天的反腐倡廉,营造一种安贫乐道、富而有礼的生活态度仍有指导作用。
  
  结语
  武侠文化在制度和法律不完善的时代,大有市场,但随着时代和科学的进步,却渐渐消失。在法律制度逐步健全的今天,舞蹈界仍然创作这种具有武侠精神的作品,并不是逆时代潮流而动,这一方面与当代古典舞脱胎于戏曲、武术的文化源流有关,当代古典舞的建构就是从传统戏曲着手,并从武术、书法和传统艺术等方面吸取养料,提炼民族艺术审美特征,将民族意识与现代意识相结合,在继承传统舞蹈的基础上,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另一方面也与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人们喜欢追求具有强烈舞蹈视觉冲击画面效果的心理因素有关。今天我们通过挖掘具有武侠文化精神的古典舞蹈作品中侠文化的闪光点,并确定其文化结构,主要是想利用武侠文化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审美标准、理想人格魅力与民族心理凝聚力,激浊扬清,以摒弃那些落后于时代的负面因素,使中华传统武侠精神在新时代里继续发扬光大。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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