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的辩证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推进和谐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关键在于价值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价值认同提供了可能性,但市场经济的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取向给价值认同带来一定难题。为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实效性,必须正确处理利益认同和思想认同的辩证关系,坚持以利益认同为前提和基础,突出思想认同对利益认同的引领作用,通过利益认同推进思想认同,从而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认同。
  [关键词]和谐社会 价值认同 辩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1-0092-06
  和谐社会是一个由社会多元利益主体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而形成的合理利益格局的社会。核心价值认同就是指现实的社会主体通过物质利益交往而在观念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致认可和同意。在这里,现实的社会主体是认同的前提,物质利益交往是实现认同的途径和中介,社会主体对核心价值的一致认同是目标和归宿。问题在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实的社会主体是指什么?这些现实的社会主体的状况和立场、态度、价值取向究竟如何?物质利益交往是否可能成为核心价值认同的途径和中介?但是,这些实现核心价值认同的基本前提却往往被忽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为推进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提供了可能,又使实现核心价值认同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可能性
  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下简称核心价值)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必须通过主体价值认同才能实现。价值认同包括思想认同和利益认同。思想认同是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政治、文化、道德伦理观念等;利益认同是以物质利益为基础的认同。思想认同是价值认同的形式,利益认同才是价值认同的内容和实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提供了可能。
  (一)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
  价值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与满足的关系。道德与价值都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只有共同的经济基础才有共同的道德价值,有不同的经济关系就有不同需要与满足方式,就有不同的价值内涵。恩格斯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这就是说,一定社会的价值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上层建筑的思想观念体系,它是由我国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虽然包含了思想、政治、文化诸多方面,但是它们都是社会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反映,这就为人们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和前提条件。
  (二)核心价值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反映
  首先,人民群众是实践活动的主体,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创造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改革开放的实践,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较快增长。但是由于国外资产阶级的消费观念、文化价值观念的渗透,腐蚀了一些人的灵魂,使一些人迷失了正确的方向,动摇了一些人的理想信仰,出现了物质生活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反而下降了等不正常的现象。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使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要求而提出来的价值理念。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性质,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保障提供了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产生的经济基础,这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适应和满足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它可以能动地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基础必然对我国宪法、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我国宪法、法规和政策制定的根本价值导向,它通过社会主义宪法、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来维护和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从而维护和保证广大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出的公平公正的基本理念为社会主义各项政策的制定指明了方向,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制度保障提供了指导思想。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终目的是要凝聚全民族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为了满足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和需要产生的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虽然不等于生产力,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而且能够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在核心价值体系中,无论是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及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还是“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凝聚全民族力量的思想武器与精神指导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凝聚全民族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提供了现实的可能。
  (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
  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在这里,马克思概括了古今中外主流价值观形成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在我国古代奴隶社会,适应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需要形成了以周礼为主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当我国进入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的汉代,儒家思想就成为了适应封建社会需要的并统治了中国社会一千多年的主流价值观。在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与中世纪的宗教统治进行了不懈的、反复的斗争。经过了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思潮、宗教改革运动,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启蒙运动和后来的新人文主义等思想运动,逐渐形成了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主流价值观。这些说明,任何社会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必然是这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意识形态。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当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不仅需要而且必然成为社会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无产阶级的主流意识,也必然成为当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主流价值观念。这就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难题   社会主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市场利益主体却是多元的,他们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也包括以一定组织形式出现的法人,如企业、协会组织和政府等。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形成多元利益格局。多元利益格局势必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利益格局的出现和形成
  利益格局通常是指以一定财产所有制为基础的国民收入的占有和支配格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单一化,国家、集体是公有制的主体,利益分配一拉平,干多干少一个样,不存在多元利益格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都是作为平等的多元市场利益主体进入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就出现了由多元利益主体形成的国民收入多元占有和多元支配的利益格局。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领域的重大变化为我国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1年9月1日发表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自1985年以来,工业经济类型结构呈现出以公有制工业为主体,国有工业(指纯国有工业,下同)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工业竞相发展的局面。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虽然逐年有所下降,如1985年为64.9%。1990年为54.6%,1994年为37.3%,1995年仅为34.0%,但公有制工业(即国有工业加集体工业)占主体地位的格局没有改变。1995年公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的份额,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为70.6%,按资产总额计算为77.5%。但是在15年以后,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所实现的利润却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变化。以201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表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我国规模以上工业所有制的划分为标准,在规模以上工业中,所有制形式的变化分别存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2011年1月至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38828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924亿元,集体企业689亿元;股份制企业21100亿元;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131亿元,其中,私营企业10430亿元。从这一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公有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实现利润是12613亿元,只占总利润30%,而私营企业占总利润的27%,而43%来自股份制企业即包括国有、集体、外资、私营等的混合经济。所有制的这种变化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201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39.8万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了一半以上。多元的分配利益格局是由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逐步完善过程,多元的分配利益格局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非完全一致。按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社会主义的分配体制应该与公有制一致,即同一体制(这里的体制是指公有制性质的体制)的收入应该一致。但是结果出现了同一体制内不同行业的收入差别不同;同一体制、同一行业的不同区域的收入差别不同;同一体制、城乡收入差别不同;同一体制体制内收入与体制外的收入差别不同等多元的利益分配格局。
  (二)多元利益格局下的多元价值观念
  利益主体多元化是利益格局调整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有多元利益主体就有多元的利益诉求和需要,有多元的利益诉求和需要就会出现多元的价值观念和价值选择。
  首先,利益主体多元化必然出现与核心价值不相适应的多元价值观念。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国家、集体,还是个体和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利益主体,首先必须作为“经济人”才可能成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经济人的首要要求就是每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社会主义的经济人就应是从社会利益出发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平等交换的经济主体,在本质上不再是亚当?斯密式的自私自利的人。但是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经济人的首选目标是实现各自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此,有些企业就把各自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当成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念,唯利是图,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甚至见利忘义,取利害义,不惜做出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情。比如,近些年出现的食品安全、各种豆腐渣工程、假冒伪劣、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这些说明,一些市场经济人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时,选择的价值并不是共同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和他人利益,在他们眼中唯一的东西就是私利和金钱。为了私利与金钱,甚至失去了道德底线。
  其次,利益主体多元化为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在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比如,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自我意识的生长、培育和强化,市场主体相互交换的平等自由的通行原则的遵循,“经济人”的利益最大化追求,等等。这就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价值观念的渗透有了可乘之机。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存在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文化价值特征。这就有可能在文化价值观上产生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趋同论”。“趋同论”模糊了不同价值观念的界线,在我国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条件下,成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难题。
  最后,利益主体多元化为一些边缘价值观念的滋生提供了发展空间。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是一定的经济利益主体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但是由于价值观念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价值观念与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的价值选择之间就会呈现出复杂的关系:既有由一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利益主体的核心价值观念,也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相冲突的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还有介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之间的边缘价值观念。这就是说,价值观念最终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是由于观念形态的相对独立性,一定历史条件下还会存在边缘性的价值观念。所谓边缘性的价值观念,即那些不是适应一定的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产生的,但也不危害一定的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而介于二者之间的价值观念。如我国佛教、道教中爱惜生命、敬重自然的价值观念,中西方哲学、伦理学中的生态主义价值理念,旧唯物主义中的自然主义,还有产生于网络化的发展而形成的网络人身份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念等。这些价值观念既非马克思主义也非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价值观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如果对其进行积极正面的思想引导,它们就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构服务;反之,它们就可能为资本主义的价值渗透服务。
  (三)多元利益主体对核心价值认同产生的消极作用
  多元利益主体必然产生多元价值观念,利益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念必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   首先,多元利益主体对核心价值认同的制度基础有离散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政府虽然是公有制的法人实体,但政府同企业、居民都是市场平等竞争的利益主体,国有与集体、个体、私人之间,国营与民营、外资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由不同利益基础衍生出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某种共同的利益纽带联结为不同利益集团和阶层。不同利益集团在利益竞争中的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势必造成价值认同的制度基础处在一种非稳定状态。事实是,从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外资、民营等多种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增强了国家的综合实力,但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以私营经济为基础形成的利益群体或利益阶层、利益集团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制度基础具有一定的离散力。这种离散力的外在表现就是削弱了各级政府的组织力和号召力,其内在实质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基础不认同。
  其次,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取向对核心价值认同的思想认同有解构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多元利益主体虽然在人民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需要、利益取向又各有不同。尤其是市场主体作为市场活动的经济人的自利倾向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的利他要求是相互对立的。尽管政府、国有经济对市场经济利益主体的利益需要、利益要求和利益取向具有一定的规范、导向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市场主体的自利倾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思想解构作用,总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比如,西方的后现代思潮、西方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市场社会主义的思潮等,之所以在中国有一定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市场经济多元利益主体自利倾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解构”作用在思想上的反映。
  最后,多元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利益表达对核心价值认同的社会环境(政治局面)有负面影响作用。多元利益主体发展到一定的状态就可能形成多元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出于不同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就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一旦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得不到及时回应与满足,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就有可能一触即发。比如,近些年曾出现的出租车拒载、公交车停运等行业性的群体事件,各种征地、占地、劳资纠纷引发的维权群体性事件等。所有诸如此类的群体性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虽然这些群体性事件都得到了及时的妥善处理,但是任何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必然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社会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市场经济多元利益主体对价值认同所产生的离散作用、解构作用和负面影响作用,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在新的条件下所面临的现实难题。
  三、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实效性途径探索
  究竟如何在多元利益格局的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是我国新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在学术研究方面,一些专家进行了大量的专门研究,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核心价值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核心价值与中国传统文化等关系研究上取得了一大批成果。我国的宣传、理论、教育等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思想认同。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学术研究上,人们普遍重视的是思想认同的研究,比较忽视利益认同的研究。这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性十分不利。价值认同离不开思想认同,但是更为根本的则是利益认同。只有正确处理思想认同与利益认同的辩证关系,才能破解我国核心价值认同的难题,有效地推进我国的核心价值认同。
  (一)以利益认同为思想认同的前提和基础,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实效性
  思想认同绝不可离开利益认同。马克思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这里的“思想”是指社会意识,如哲学、政治、道德、文化等观念,利益是指客观的物质利益。思想不能离开利益是指思想的前提与基础是利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是人们物质实践活动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没有历史,没有发展”,意识的历史和发展不是由意识本身来决定的,而是由人们的物质实践活动决定的。马克思说,是“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这就是说,意识、观念、理论等与时俱进,不同时代的物质实践条件会产生不同的思想、观念。思想上的价值认同绝不可从思想到思想,从价值观念到价值观念,思想认同必须正确反映利益认同。
  价值认同是思想认同的内在要求。由于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满足的关系,思想认同必须以利益认同为基础。思想认同从形式上看是通过思想、理论、宣传教育等实现的认同,但从其内容来看,是指在认识上对某一与主体需要相关的客观对象的认可和同意。思想认同实质就是价值认同,因为任何与自己的需要不相关的事物都不会产生认同的价值选择。只有那些与主体的需要和满足相关的客体属性,主体通过认识、选择才可能产生认同的价值选择。爱尔维修说:“利益支配着我们的一切判断。”这里的判断即道德判断,道德是一种价值观。价值判断是价值选择和价值认同的前提。这就是说,人们的价值认同最终受利益的支配,只有以利益认同为前提和基础,才能推进价值与思想认同。
  因此,为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的实效性,必须在利益认同上下工夫。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教育不能空对空,必须与国内外由于利益认同引发的各种重大事件联系起来。如2011年9月17日在纽约开始的“占领华尔街”的抗议示威活动,虽然反对的是那些超级富豪,但典型地反映了美国人民对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的不认同。其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消除多元利益主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中的消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市场经济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竞争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必须始终以社会效益为最高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构完备的市场法律、道德规范来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并通过具体的利益杠杆如奖励和处罚来调节。再次,必须以改善民生为基本利益机制推进核心价值认同,尤其是加快分配制度的改革。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利益认同最基本的的实现方式,是认同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基本物质前提。最后,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精神的两个需要。
  (二)充分发挥思想认同对利益认同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教育贯穿到国家各项经济政策执行的全过程
  思想认同与利益认同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思想认同虽然离不开利益认同,但思想认同对利益认同具有引领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教育中,不仅忽视利益认同研究,而且也不重视思想认同对利益认同的引领作用。比如,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国家财政投入民生工程的支出已经超出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但是在一些地方唯一关注的就是金钱与“物”,很少把这些物质利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致个别地方出现了国家在哪里投入愈多,哪里对核心价值认同的程度反而愈低,即所谓的“这里筷子夹肉,那里嘴巴骂娘”等怪现象。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个别地方的领导不仅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于不顾,而且还“等、靠、要”,把国家对地方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看作是自己的政绩工程。这是极其错误的。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物质利益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些经济政策的制定不仅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而且在具体贯彻的过程中,也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尤其是我国惠及民生的一些具体政策,决不可以见物不见人,见利而忘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思想认同教育看成是虚架子,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到国家的每一个惠及民生的具体政策之中。换言之,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认同为引领,制定和贯彻各项经济政策才具有正确方向,只有把价值认同贯彻到各项经济政策的全过程,才可以通过利益认同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认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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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冯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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